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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科技(600072)经营总结
截止日期2025-06-30
信息来源2025年中期报告
经营情况  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包括风光资源滚动开发、风机整机制造研发、风光电站工程设计总包与服务为一体的风电相关业务和建筑工程总承包、设计咨询勘察等业务。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71亿元,与去年同比上涨30.79%,实现归母净利润-5.74亿元。本期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内,国内风电市场持续保持竞争激烈的态势,风力发电机组招标价格仍旧处于低位,公司主营业务面临较大的市场竞争压力,公司本期风机销售均价较去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导致风机销售毛利同比减少。同时,公司实现风电场滚动开发,本期在营场站规模同比下降,发电收入及毛利同比减少,导致公司本期业绩同比增加亏损,且2024年底以出售的中船华海在上年同期享受先进制造业增值税进项加计递减的税收优惠,本年无此业务所致。
  报告期内,风力发电机组及配件业务收入20.39亿元,同比增长130.7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期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项目同比增加;发电收入2.53亿元,同比下降40.40%,主要是由于公司根据“滚动开发”的经营策略,在2024年度转让部分风光电场,导致手持在运营风光电场规模同期减少,发电收入减少;同时,随着国家取消相关补贴政策,国内风电实行平价上网,行业竞争态势激烈导致电价收入减少。除风电方面的工程业务外,在建筑工程总包、设计、咨询等业务方面,公司保持平稳发展态势,报告期内,工程设计、勘察、咨询和监理实现营业收入2.57亿元,同比增长27.17%。
  (一)主营业务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分析
  (1)风电行业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去年同期公司调整经营策略,承接订单基数较低,本期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项目增加所致。
  (2)工程总承包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在手的施工总承包合同额增加导致本期总承包收入成本增加。
  2. 主营业务成本分析
  (1)风力行业中原材料较上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公司本年度承接风机项目增加导致成本增加所致。
  (2)工程总承包中的工程材料较上年同期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公司本期总包项目减少导致成本减少所致。
  (二)主要经营工作完成情况
  1.坚持技术创新,提升市场竞争力
  公司坚持陆上、海上风电机组研发分别向“低成本主导的高可靠性设计”和全寿命周期“最优性价比高可靠性设计”转变,针对陆上风电机组产品进行精准市场定位,强化风电主机系统设计技术创新,通过新材料、新工艺技术应用和以载荷需求为主导的陆上风电机组平台化设计体系,开展叶片、齿轮箱、变流器、发电机、主控、变桨等关重零部件技术穿透工作。持续开展海上风电机组大型化、集成化、轻量化技术创新,进一步推动风轮直径更大、功率等级更高的大型整机研发,开展全集成、轻量化传动链设计及应用;公司已具备大型风电整机与零部件试验能力,不断加快推动轴承、变压器等高价值零部件国产化验证,实现国产化替代降本。2.持续推动风光电站滚动开发,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风光电站滚动开发是公司“双轮驱动”的重要举措。公司通过紧盯各省风、光资源规划、“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等资源开发进度情况,全面谋划风光资源获取策略。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强化自建风场建设能力和整机装备技术、发电量提升,不断提升自建风场的开发和运营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自建风场的收益能力;同时,公司择机进行自建风光项目的对外转让,确保按照“滚动开发”的运营模式,持续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3.推动“风电+”融合开发,拓展“风电+”应用场景创新发展公司“风电+”融合开发场景实现多重突破,持续推动深远海风电产业链、蓝色海洋经济融合发展产业链、绿色燃料产业链以及以风电为主体的清洁能源产业链等“风电+”产业链融合发展。报告期内,完成敦煌风光波动化制氢中试线投运、生物质气化一期中试等重点试验项目,在“绿色氢氨醇”及“风电+航运绿色燃料”领域取得重要突破;依托中船集团整体优势推进开发工作,深化蓝色海洋经济综合体实施方案,成功获取多项海上风电资源协议,创新成果转化能力进一步提升。4.精益营销管理,加强品牌建设公司聚焦重点区域、战略客户及核心客户群体,强化营销协同机制,持续优化经营策略,构建完善的市场营销标准化体系。通过多维度品牌价值建设——包括产品质量、技术创新、市场拓展、服务能力、品牌形象、客户关系、企业社会责任等方面,系统化评估并提升品牌价值。这一战略举措有效提升“中船科技”的品牌知名度与市场影响力,显著增强了企业软实力,为业务拓展奠定了坚实基础。5.提质增效重回报取得阶段性进展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回报股东的理念,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制定并披露了“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方案实施进展顺利,相关进展情况如下:
  (1)推动落实清洁能源产业发展,构建上下游协同发展新局面
  公司以打造世界一流新能源装备企业为使命,制定“三步走”战略目标,聚焦“风电主机装备电站系统集成”主业,通过优化子公司股权结构和组织机构改革,强化产业布局。在资源开发方面,公司积极拓展风光资源市场,深化与能源企业合作,创新开发模式,实现电站开发指标稳步增长。供应链体系建设上,推行项目制管控和成本管控框架,实现生产资源统筹和业务板块协同运营。公司将持续打造“投-建-运-转”有机衔接经营模式,促进装备业务发展,提升产业协同。
  (2)加快发展新质生产,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构建“三位一体”创新生态体系,打造三级创新平台矩阵,重点突破风电装备、风光制氢及储能、智慧能源系统三大技术集群,同时推行项目制管控和精细化成本管理,显著提升运营效率。
  (3)加强投资者回报,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兼顾全体股东利益、公司长远利益及合理资金需求的原则,实施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实施完成2024年度利润分配,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5,195,651.84元(含税),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86%。
  (4)聚焦公司价值传递,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能力
  公司坚持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充分交流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情况。采取多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与投资者、行业分析师、股东、媒体等充分交流,传递公司经营管理理念,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任与理解。公司成功参加以“‘船’递价值智领深蓝”为主题的中船集团控股上市公司2024年度集体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开展交流互动,传递和分享公司亮点、成效和战略布局,进一步传递公司价值。
  (5)坚持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定期进行监测预警,进一步提升公司风险防范能力;不断优化公司治理体系,完善规范开展“三会”运作和“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制度。同时,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要求,修订《公司章程》《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多项制度的修订议案,不断加强制度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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