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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光电(002179)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5-06-30 | 信息来源 | 2025年中期报告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上涨;业务结构变化及部分产品降价所致销售费用 213,408,574.01 188,136,477.27 13.43%管理费用 495,790,287.90 544,559,749.99 -8.96%财务费用 -42,931,596.87 -56,579,714.24 24.12%所得税费用 235,829,692.68 192,566,554.47 22.47%研发投入 883,462,186.66 836,075,982.09 5.6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2,526,541.33 1,135,152,940.97 -71.59% 报告期内回款不及预期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57,935,213.76 -574,540,894.84 -49.33% 报告期内购建固定资产等支出增长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14,366,651.66 -1,618,929,871.29 -12.07%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340,601,992.32 -1,055,004,757.20 -121.86% 主要系经营活动及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减少所致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营业收入构成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明确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金的会计处理,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在确认预计负债的同时,将相关金额计入营业成本,并根据流动性列示预计负债。本公司对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据此调整可比期间营业成本数据。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适用 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持有千里科技(601777.SH)(原证券简称“力帆科技”)股票为债转股被动持有。公司债务人重庆 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其一债权人申请重整,根据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力帆乘用车提出的重整申请。根据重整计划,公司获得10万元现金清偿及227,456股千里科技(601777.SH)股票。报告期初千里科技股票公允价值1,740,038.4元,本年报告期内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91,063.04元,期末公允价值1,931,101.44元。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是 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货币资金中汇票保证金共计人民币81,185,224.19元。 应收票据中857,630,832.08元已用于质押,使用权受到限制。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1、沈阳兴华航空电器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日期为2002年1月22日,注册资本为14,187.81万元人 民币,注册地址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30号,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风机、风扇制造,风机、风扇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电镀加工,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机械设备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中航富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日期为2002年12月31日,注册资本为18,772.8万元人民 币,注册地址为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71号,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网络设备制造;仪器仪表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物业管理;特种陶瓷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3、青岛兴航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合营公司,成立日期为2012年6月27日,注册资本为7000万元人民币,注册 地址为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399号,经营范围为光电子元器件、有线与无线、光、电和光电宽带通信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类项目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类项目许可后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为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深圳市翔通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实施存续分立并于2025年5月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在分立完 成后深圳市翔通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继续存续,另派生成立深圳市翔通光科技有限公司。分立后其利润规模对合并层面影响较小。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市值管理,规范市值管理行为,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定了《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该制度已于2025年3月27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十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否公司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认可,从“聚焦主业,重视股东回报”“创新驱动,引领行业发展”“强化信披,坚持价值传递”“规范运作,提升治理水平”四个方面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于2024年3月1日披露《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代码:2024-006号),并于2025年3月29日披露报告期内,公司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情况如下:(一)聚焦主业,重视股东回报 2025年公司坚持“谋增长、提能力、创一流”的工作总基调,将持续加强市场开拓,深入提升内部运营质量,积极把握机遇与挑战,推进高质量发展。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1.83亿元,同比增长21.6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37亿元,同比下降13.87%,较一季度持续收窄。报告期内,公司在防务领域持续巩固防务领域首选供应商地位,全面参与无人、深水、星箭等新兴领域,多项产品实现业务突破,专业互连能力优势更加凸显;高端民用制造领域中,新能源汽车领域锚定“国际一流、国内主流”核心客群,紧抓汽车电动化、智能化发展契机,大力布局智能网联战略业务赛道,成功跻身国内头部车企核心供应链体系,由高压互连向整车互连加速转型,报告期内,新能源汽车业务实现同比超50%的高速增长,高于同期新能源汽车销量增速,实现国内主流车企阵营全覆盖,市场热销车型广泛渗透,进一步巩固行业头部供应商优势地位;通讯网络领域,巩固传统通讯市场,大力拓展卫星通讯新业务;数据中心领域,依托自主发展趋势,紧抓AI算力发展机遇,准确把握技术演进方向,深度挖掘客户需求,筑牢液冷散热类产品先发优势,加速电源与高速产品市场推广,推动客户资源池拓展与新业务突破,为数据中心领域客户提供覆盖电源、光纤、高速及液冷产品的整套解决方案,助力业务规模实现同比翻番增长;工业装备领域,聚焦龙头客户开发,紧抓光伏储能、工程机械电动化发展机遇,业务规模快速提升。公司高度重视股东回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定期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3、2024年度已累计实现现金分红38.63亿元。报告期内,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对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公司于 2025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截至6月30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911,370股,支付总金额约7,201.2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创新驱动,引领行业发展 公司坚持科技创新驱动,以持续稳定的研发投入致力于原创技术研究,不断取得研发及技术突破。报告期内,公司 研发投入金额达8.83亿元,同比增长约6%。近年来,公司紧密围绕核心互连传输技术构建了全面的创新平台,实现了产品正向设计及创新,依托各类平台建设积极推进原创技术研发能力快速提升。公司年均实施重点科研项目100余项,推动耐环境光传输、深水密封、超高功率传输、大功率散热等一批领先技术快速突破,多次获得省部级技术奖项,多项技术达到国际领先及国际先进水平;主持或参与制定国内外标准950余项,累计获得授权专利6000余项,境外授权专利32项,通过GB29490《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获得第23届中国专利奖优秀奖、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多项荣誉。 (三)强化信披,坚持价值传递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强化信息披露管理体系建设,以规范化筑基、有序化提效、高效化赋能为导向,将信息披露核 心要求持续嵌入日常业务全流程,严格恪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披露准则,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效,全面增强上市公司透明度。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完善投资者沟通机制,一是与机构及个人投资者通过现场调研、线上交流、投资者热线等多种形式保持有效沟通;二是依托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高效回应市场关切,报告期内累计回复投资者问题135个,答复率100%;三是高质量召开业绩说明会,报告期内公司以“网络视频直播+电话会议”的形式召开了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以“网络直播+电话会议”的形式召开了2025年一季度业绩说明会,针对投资者关心问题进行了详细沟通,拉近了与投资者的距离,有效强化了公司与投资者的良性互动。 (四)规范运作,提升治理水平 公司锚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世界一流企业建设目标,始终坚持以加强党的领导为根本原则,将党的领导与党建工作 深度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各领域,实现党建与治理效能的同频共振;积极构建“战略型、科学型、高效型”董事会,健全涵盖信息共享、专业支持、意见反馈的全链条履职保障机制,切实保障全体董事的知情权、参与权与决策权,持续增进外部董事对行业发展趋势及企业核心业务的深度认知,有效释放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关键作用,公司治理能力稳步跃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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