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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浪科技(300763)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5-06-30 | 信息来源 | 2025年中期报告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注:1、该产能系“年产 95万台组串式逆变器新建项目”完全达产后的数据。 3)对主要收入来源国的销售情况 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对于增量项目(2025年6月1日起投产项目)需参与市场化交易。该政策的实施可能对增量光伏电站投资的收益以及市场的投资意愿造成影响。4)光伏电站的相关情况十堰空港项目 4.19 十堰 持有运营 已并网 全部自供中煤远大项目 4.09 十堰 持有运营 已并网 全部自供其他项目 1,273.94小计 1,329.52公司2025年1-6月新增已运营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总发电量为 66.75万度,并网电量为 1.91万度,电费收入为 45.31万元。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售电模式通常分为“全额上网”以及“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两种模式,具体情况如下: ①“全额上网”模式全额上网发电模式即分布式光伏电站生产的电力全部售予电网,不做自用,这种情况下,电网以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收购全部电量。②“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中,分布式光伏电站生产的电力主要由用户自己使用,多余电量售予电网。“自发自用”部分的售电单价,系公司与终端企业客户以当地电网企业的售电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余电上网”部分的售电由电网公司按照当地燃煤机组标杆电价进行结算。“自发自用”部分的售电单价一般高于“余电上网”的售电价格,“自发自用”部分电力的客户为终端企业客户,“余电上网”部分电力的客户为当地电网公司。公司2025年1-6月未新增已运营户用光伏发电系统。公司户用光伏发电系统业务由全资子公司锦浪智慧开展,锦浪智慧使用其户用光伏发电系统设备为居民提供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设计、安装、管理、运营和维护等发电相关服务,获取相关服务收入。本报告期共计出售分布式光伏电站及户用光伏发电系统约 206.80MW,平均交易价格约 3.10元/W,交易产生的利润约2,264.23万元。出售的分布式电站由客户自行安排运维。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规模扩大,部分应收账款未到账期导致应收账款余额有所增加所致电站资产出售所致所致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1)期末资产受限情况 项 目 期末账面余额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类型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2,069,984.66 2,069,984.66 质押、冻结 主要系用于履约保函保证金和账户冻结的银行账户 (2)期初资产受限情况 项 目 期末账面余额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类型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374,076.75 374,076.75 质押、冻结 主要系用于履约保函保证金和只收不付户、账户冻结的银行账户应收票据 7,852,744.80 7,460,107.56 主要系期末已背书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无应当披露的重要控股参股公司信息。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25年 03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长江证券等 产能、出 巨潮资讯网月 28日 机构 货、新兴市场等情况 (www.cninfo.com.cn)2025年05月09日 价值在线(https://www.ir-online.cn/)网络互动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其他 参与公司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 库存情况、分红政策、发展战略等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 □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公司贯彻落实国务院“新国九条”和监管机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市值管理,为提振投资者信心,完善市值管理制度 体系。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号-市值管理》等文件有关要求,公司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并于2025年4月27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十三、“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公司为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制定并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推动“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第一,本着稳健发展、理性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积极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发展中的问题,持续夯实品质升级、品牌营销、渠道拓展、基础管理等工作。第二,合规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公司官网发布公告,确保投资者平等获得公司经营信息,同时积极践行 ESG理念,披露《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第三,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通过组织投资者实地参观调研、互动易回复、投资者热线电话接听等多元化的沟通渠道,积极主动向市场传导公司的长期投资价值,构建与投资者良好互动的生态。第四,积极与投资者共享企业发展成果,在投资者回报方面,发布并实施完成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 2元(含税)作为年度现金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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