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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可电子(301278)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5-06-30 | 信息来源 | 2025年中期报告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适用□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资产的具 体内容 形成原因 资产规模 所在地 运营模式 保障资产安全性的控制措施 收益状况 境外资产占公司净资产的比重 是否存在重大减值风险香港快可 境外控股公司 335430897全的业务监管的规章制度及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机制 -说明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 本期 已使 用募 集资 金总 额 已累 计使 用募 集资 金总 额 (2) 报告 期末 募集 资金 使用 比例 (3) = (2) / (1) 报告 期内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比 例 尚未 使用 募集 资金 总额 尚未 使用 募集 资金 用途 及去 向 闲置 两年 以上 募集 资金 金额 2022年8 月 首次 公开 发行2022年07 月25 日 55,74 4 49,51 0.26 3,040 民币34.8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744万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后净募集资金额计人民币49,510.26万元。 上述资金于2022年8月1日到位,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2)0100001号验资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4月14日签发了《关于同意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797号文),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股)6,419,103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86,153,987.00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后净募集资金额计人民币183,847,240.97元,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84,653,987.00元。上述资金于2025年4月24日到位,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5)0300009号”验资报告。截止至报告期,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9076.79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余额为20190.65万元。(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适用□不适用 (1) 本报 告期 投入 金额 截至 期末 累计 投入 金额 (2) 截至 期末 投资 进度 (3) = (2)/ (1) 项目 达到 预定 可使 用状 态日 期 本报 告期 实现 的效 益 截止 报告 期末 累计 实现 的效 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光伏 组件 智能 保护 及连 接系 统扩 产项 目2022年08月04日 光伏 组件 智能 保护 及连 接系 统扩 产项 目 生产 建设 否 13,1 5 13,1 5 13,1 5 13,4 5 102. 研发 中心 建设 项目2022年08月04日 研发中心建设公司于2022年9月19日召开的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4,9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3%,十二个月内累计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公司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于2023年9月18日召开的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49,000,000.0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3%,十二个月内累计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公司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49,000,000.0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3%,十二个月内累计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公司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存在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 适用以前年度发生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况 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实际业务需要,将“光伏组件智能保护及连接系统扩产项目”新增一个实施主体和一个实施地点。即在原有基础上新增实施主体南通快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增南通市作为实施地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2022年8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111.47万元(于2022年8月30日完成置换)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100.76万元(于2022年9月9日完成置换)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6月30日,除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的金额13,500.00万元外,其他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并确认对募投项目“光伏组件智能保护及连接系统扩产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及项目延期。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无应当披露的重要控股参股公司信息。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25年05月08日 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其他 线上参与公司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 详见相关公告索引 详见2025年5月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快可电子:2025年5月8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十二、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 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十三、“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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