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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新材(301238)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5-06-30 | 信息来源 | 2025年中期报告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公司主要从事电子化学品以及有机硅等化工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电子化学品是专为电子工业配套的精细化工材料,是电子材料及专用化学品相结合的高新技术产品,位于化工产业链的前沿领域。根据终端应用领域不同,电子化学品通常分为集成电路用电子化学品、新能源电池化学品、平板显示器用电子化学品、印制电路板用电子化学品等。电子化学品品种规格繁多,现阶段公司经营的主要电子化学品包括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及其添加剂,超级电容器电解液和光学材料等。有机硅材料兼备了无机材料与有机材料的性能,具有耐高低温、电气绝缘、耐氧化稳定性、难燃、耐腐蚀等优异特性。随着有机硅数量和品种的持续增长,应用领域不断拓宽,形成化工新材料界独树一帜的重要产品体系。有机硅材料包括四大门类,包括硅油、硅橡胶、硅树脂和硅烷偶联剂,现阶段公司经营的有机硅产品主要是硅烷偶联剂。在行业归属上,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属于“C2662专项化学用品制造”;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属于“新能源产业以及新材料产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与代码》(2024年修订),公司属于“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锂离子电池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电子化学品方面 1、行业政策、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 (1)电池化学品方面 重点支持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设备应用。提高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标准,加力推进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更新车龄8年及以上的城市公交车和超出质保期的动力电池,平均每辆车补贴额由6万元提高至8万元。扩大汽车报废更新支持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国四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纳入可申请报废更新补贴的旧车范围。完善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标准,个人消费者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乘用车并购买乘用车新车的,给予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支持,购买新能源乘用车单台补贴最高不超过1.5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单台补贴最高不超过1.3万元。 2025年1月 工信部等八部委 《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提出了六大专项行动以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新型储能技术创新行动;二是产业协同发展推进行动;三是产业转型升级发展行动;四是示范应用场景拓展行动;五是产业生态体系完善行动;六是贸易投资合作提升行动。 2025年3 国务院 《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再次强调要巩固新能源汽车等产业优势,完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月 体系,加快新型储能、智能制造、低碳交通等重点领域投资。 2025年4月 财政部 《关于下达2025年度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第一批)的通知》:其中新能源汽车购置及推广补贴达83.08亿元,重点支持乡村及三、四线市场购车需求,配置29.15亿元用于县域充换电设施奖励。 2025年4月 工信部 《2025年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提高新能源汽车安全水平。推动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等标准发布及动力电池安全要求标准实施,推进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等标准审查报批,推进动力电池耐久性、热管理系统等标准审查报批,加快全固态电池、动力电池在役检测、动力电池标识标签等标准研制,不断优化动力电池性能要求。 2025年5月 工信部等五部委 《2025年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方案》:选取满足乡村地区使用需求、口碑好、质量可靠的新能源车型,开展展览展示、试乘驾驶等活动。组织新能源汽车售后维保服务企业,充换电服务企业,保险、信贷等金融服务企业协同下乡,持续优化乡村地区新能源汽车应用配套环境。推动车网互动技术在乡村地区应用,提升乡村绿色发展水平。落实车购税、车船税减免,汽车以旧换新,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等政策,鼓励车企丰富产品供给、提升服务水平,积极扩大新能源汽车乡村地区消费。 2025年6月 商务部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千县万镇新能源汽车消费季活动的通知》:2025年6–12月实施,对个人报废燃油车购买新能源车补贴2万元,燃油车补贴1.5万元,联动地方政府及企业优惠,提升农村地区购车活跃度。随着政策推动、技术创新和市场需求的多重因素叠加,新能源汽车市场渗透率显著增长;在全球可再生能源发展、储能成本下探、数据中心需求提升等因素驱动下,全球储能市场需求大幅增长;随着电动化、无绳化的加速推进,消费电池的应用场景不断丰富。近几年锂离子电池材料产能大量释放而导致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但锂离子电池市场需求的不断扩大仍推动着电池材料产业持续发展。根据SNEResearch数据,2025年1-6月全球新能源车销量为946.9万辆,同比增长31.8%。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5年上半年,中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延续了高速增长的态势,产销累计完成696.8万辆和693.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41.4%和40.3%,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总销量的44.3%。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25年1-6月中国风电光伏新增装机容量263.6GW,同比增长105.4%。新能源汽车及储能市场的持续扩容,自然带动了动力及储能电池产业的同步增长。根据SNEResearch数据,2025年上半年全球动力电池装车量达504.4GWh,同比增长37.3%。根据市场研究机构RhoMotion数据,2025年1-6月全球电池储能系统装机总量达86.7GWh,同比增长54%。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方面,根据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初步调研数据统计,2025年上半年,中国电解液出货87万吨,同比增长45%。近两年,锂电产业链产品价格低迷,市场内卷严重,部分环节产品售价已经跌破企业成本线。报告期内,供大于求格局尚未扭转,但旨在摆脱低层次内卷的结构性变革已经开始,锂电企业已经主动收缩规模较小、竞争力较低的产能,行业从过度扩张正式走入深化调整。我们预计,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整,市场会重归供需平衡。 (2)光学材料方面 全球光学膜行业发展受到各国政策引导和技术创新的双重驱动。在中国,“十四五”规划将新型显示等产业列为重点发展方向,政策持续加码对高端光学膜材料的支持。例如,《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明确提出突破光学膜关键制备技术,推动进口替代。同时,碳中和目标加速光伏产业扩张,带动光伏背板膜、增亮膜等细分领域需求增长。欧美则通过补贴本土供应链及环保法规,推动光学膜向低碳化、可回收方向升级。 光学膜行业呈现“高门槛、高集中度”特征,核心技术长期被Minnesota Mining andManufacturing Company(美国3M公司)等国外企业垄断。中国企业在扩散膜、反射膜等中低端领域已实现规模化生产,但高端光学基膜仍依赖进口。 受益于LCD产能向国内的转移,消费电子产品的不断升级和政策支持,光学膜行业展现出广阔的发展前景。本土企业正在积极寻求业务增长的第二曲线,将薄膜技术优势拓展至电子隔膜、光伏胶膜、光刻胶等新兴领域,以形成新的产业增长动力。此外,光学膜的国产替代空间广阔,国家政策鼓励光学膜在国防军工、航空航天、新能源等领域的应用,进一步推动了行业的发展。 2、行业竞争格局及公司行业地位 (1)锂离子电池电解液 报告期内,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阶段性产能增长速度远大于需求增长速度,竞争激烈。2025年上半年,头部企业继续保持相对优势,中小企业生存空间进一步压缩。随着全球电动化进程深化,技术迭代与成本控制能力将成为企业保持和提升竞争力的关键,行业集中度有望向头部倾斜。 瑞泰新材作为该行业的先入者,在研发、生产、销售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通过在行业内多年的技术积累,掌握了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及相关材料的制造生产所需的主要核心技术,凭借较高的质量水准及工艺精度,能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服务,在下游客户中享有较高的市场地位,并已与宁德时代、LG新能源、亿纬锂能等国内外头部电池厂商建立了长期密切的合作关系。 (2)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添加剂 随着电解液出货量的持续增长,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添加剂市场也快速发展。目前国内已经实现批量供货的企业包括华盛锂电、瀚康化工、浙江天硕、荣成青木和苏州华一等,主要生产VC和FEC等较常规添加剂。 公司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添加剂产品主要为锂盐类新型添加剂,在质量和技术层面处于领先水平;其中双三氟甲基磺酰亚胺锂(LITFSI)已批量应用于固态锂离子电池等新型电池中,公司已与国内外多家固态电池相关企业开展合作。作为中国首家量产新型锂盐添加剂二氟磷酸锂(LiDFP)的领军企业,公司子公司超威新材牵头制定了《工业用二氟磷酸锂》团体标准(标准号:T/CIESC0041-2022)该标准于2022年10月21日正式实施。此外,公司已在浙江衢州和江苏张家港进一步完善添加剂产品的布局,实现品类的多元化以及生产的进一步规模化。 (3)超级电容器电解液 目前国内企业已经具备了较为成熟的超级电容器电解液与电解质的配套生产能力,主要企业包括新宙邦以及瑞泰新材等。 公司的超级电容器电解液出货量目前在中国排名靠前,获评中国超级电容产业联盟颁发的“中国超级电容器产业十佳企业”、“中国超级电容器优秀材料供应商企业”。公司子公司超威新材牵头制定了国内首个超级电容器材料的行业标准《超级电容器用有机电解液规范》(SJ/T11732-2018),该标准已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 (4)光学材料 公司光学材料产品为光学膜行业的细分板块。目前生产此类光学材料的公司主要包括MinnesotaMiningandManufacturing Company(美国3M公司)、SolvayS.A.(索尔维集团)以及日本广荣化学工业株式会社等。公司光学材料产品属于公司主营锂离子电池电解质锂盐的衍生产品,在成本、产能、品质方面具备优势;目前公司在国内该细分行业处于主导地位。 3、同行业主要可比公司简要情况 天赐材料: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材料、日化材料及特种化学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新宙邦:主要从事电池化学品、电容化学品、有机氟化学品和半导体化学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二)有机硅材料方面 1、行业政策、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 自20世纪40年代问世以来,有机硅材料因为其性能优异,能解决各种技术难题或提高生产技术水平而快速发展。有机硅材料一直是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新材料,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予以扶持和鼓励。《“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版)》《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和《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等产业政策均明确将新型材料作为未来科技与产业发展的方向,鼓励投资者进入有机硅等新材料现阶段公司经营的有机硅产品主要是硅烷偶联剂,其具有品种多、结构复杂、用量少而效果显著、用途广泛等特点。硅烷偶联剂独特的性能与显著的改性效果,使其应用领域不断扩大,产量持续上升。硅烷偶联剂已成为现代有机硅工业、有机高分子工业、复合材料工业及相关的高新技术领域中不可缺少的配套化学助剂,其属于功能性硅烷细分领域。近期,功能性硅烷行业整体向成熟期过渡,产能陆续释放,行业竞争不断加剧;同时受外部宏观经济影响,硅烷偶联剂价格自2022年来持续下行,2025年上半年价格仍处于低位水平。 报告期内,功能性硅烷产能继续释放,市场竞争加剧。从行业需求来看,全球功能性硅烷市场规模超百亿,传统领域的存量需求、新兴领域的新增需求均对硅烷偶联剂创造了可观的市场空间。受益于国内风电等行业对复合材料需求的快速增长,我国功能性硅烷消费持续增加。2024年中国功能性硅烷产量达到40.14万吨,同比增长约8.5%。全球产量约为55.2万吨,同比增长5.0%,其中中国对拉动全球产量增长的贡献率最高。在市场需求方面,中国全年需求量达27.25万吨,同比增长约9.3%,市场规模约165亿元。SAGSI(全国硅产业绿色发展战略联盟)预计到2028年中国大陆功能性硅烷的产量为59.88万吨,需求量为38.53万吨,净出口量约21.35万吨。 2、行业竞争格局及公司行业地位 国外主要硅烷生产企业有迈图高新、道康宁、赢创、瓦克化学、信越化学等国际有机硅巨头。由于硅烷偶联剂有多达8,000多个品种,上述企业主要利用规模优势生产需求量较大的硅烷偶联剂品种,通过向全球其他中小型硅烷偶联剂生产企业采购其他品种完善产品序列,从而为国内硅烷偶联剂生产企业提供了发展机遇。 目前,中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功能性硅烷生产国、消费国和出口国,是全球功能性硅烷产能的主要增长点。中国功能性硅烷主要生产企业为江瀚新材、宏柏新材、晨光新材、湖北新蓝天等。 公司所生产的硅烷偶联剂产品涵盖九大系列六十多个品种,其中1种产品被认定为国家重点新产品,29种产品被评为省高新技术产品。公司作为国内高端有机硅材料供应商,已获得国际大型化工企业陶氏化学、巴斯夫、欧文斯科宁、迈图高新等公司的认可并进入其供应商序列,能较好地满足高端客户的需求。 3、同行业主要可比公司简要情况 江瀚新材:主要从事硅烷偶联剂和硅烷交联剂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宏柏新材:主要从事功能性硅烷、纳米硅材料等硅基新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四、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1、 报告期内,新能源行业继续快速发展,市场需求大幅增长;但近几年锂电材料产能过度扩张,供大于求,竞争持续激烈,公司最主要产品电池材料价格继续下降。同时,公司在建和新投产项目较多,导致管理费用和折旧摊销等成本明显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74,572,595.14元,同比下降7.3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81,909,676.80元,同比下降24.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9,062,355.90元,同比下降27.57%。 2、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产为主,利息收入减少所得税费用 18,166,368.92 30,744,669.78 -40.91% 主要是利润总额减少研发投入 34,958,545.35 38,280,401.38 -8.6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0,442,188.61 -32,656,656.60 -146.33% 销售收入下降,融单贴现增加导致销售回款减少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63,563,246.75 -844,982,448.21 -2.20%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7,914,878.15 91,980,107.48 -369.53% 主要是本期提前归还了部分银行长期借款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185,027,407.01 -788,482,448.31 -50.29% 主要受到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减少影响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注:所有项目包括本报告期内投产的项目均已按生产时间占全年的比例计算产能。 五、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期理财较多,报告期内偿还了部分银行贷款应收账款 826,273,730.威新能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部分已转固在建工程 37,447,460.3威新能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部分已转固使用权资产 2,222,226.50 0.02% 2,279,888.58 0.02% 0.00%短期借款 546,599,330.长期借款 504,189,189.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情下行,原设计规划中的部分产线暂缓建设,已建成产线处于产能爬坡阶段。 / /合计 -- -- -- 0.00 238,532,270.33 -- -- 132,000,000.00 2,076,454.90 -- -- --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报告期末募集 资金使用比例 (3)=(2)/ (1) 报告期 内变更 用途的 募集资 金总额 累计变更 用途的募 集资金总 额 累计变更 用途的募 集资金总 额比例 尚未使用募 集资金总额 尚未使 用募集 资金用 途及去 向 闲置两 年以上 募集资 金金额 2022年 首次 公开 发行2022年06 月17 金专户 及用于 现金管 理 0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41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3,333,3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16,332,694.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8,263,660.67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88,069,033.33元,其中超募资金为人民币2,188,069,033.33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6月14日划付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6月14日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006号)。 2、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专户及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余额为人民币88,332,124.06元,尚未到期的用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184,700万元。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 (2)/(1)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 益 截止 报告 期末 累计 实现 的效 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首次公 开发行 股票2022年06月17日 波兰华荣新建Prusice4万吨/年锂离子动力电池电解液项目 生产建设 否 39,326.39 39,32606月30日 774.6 -12,86 4.3 否 否 首次公 开发行 股票2022年06月17日 宁德华荣年产8万吨新材料 1、补充流动资金 9,485.3 6 18,870.42 节余募集资金投向小计 9,485.36 18,870.42合计 -- 263,000 263,000 263,000 16,642.58(注2) 161,614.99 -- -- -4,074.6 -22,258.45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未达到预计收益的情况: 1、波兰华荣新建Prusice4万吨/年锂离子动力电池电解液项目:产销量已逐步提升,但市场供大于求且人员薪酬、折旧等固定成本较高。 2、宁德华荣年产8万吨新材料项目:受市场供求关系影响,产能利用率低。 3、衢州瑞泰年产3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受客户认证程序以及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产能利用率低。 4、张家港超威新能年产4,000吨锂电池/超级电容器电解质新材料及5,737.9吨化学原料(副产品)项目:部分产线已于2025年4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现 处于产能爬坡阶段。由于市场行情下行,原设计规划中的部分产线暂缓建设。 5、自贡华荣年产3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和回收2,000吨溶剂项目:该项目刚进入试生产阶段,未产生实际销售。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 1、张家港超威新能年产4,000吨锂电池/超级电容器电解质新材料及5,737.9吨化学原料(副产品)项目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目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张家港超威新能年产4,000吨锂电池/超级电容器电解质新材料及5,737.9吨化学原料(副产品)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 该项目含锂离子电池材料1600吨/年,超级电容器材料2400吨/年,在前期已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施过程中,一方面因项目涉及的小部分土地尚未获取,另一方面受近期锂离子电池材料市场环境、行业发展变化,及宏观经济下行压力的影响,公司基于谨慎原则,控制了投资节奏,放缓了项目实施进度。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公司决定对该募投项目逐步实施并对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出于审慎投资原则,公司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发展趋势及实际经营情况,动态调整项目建设进程。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1、华荣化工智能化改造项目: 该项目由于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而终止投资。自2020年以来,电解液市场需求持续高涨,华荣化工张家港基地的电解液产能利用率一直较高,生产处于满负荷状态。为了满足客户不断增加的需求,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继续保持并努力提升电解液产品市场占有率,公司须保持正常生产,不宜停产实施改造。华荣化工张家港基地正在实施7万吨/年电池电解液改扩建项目,厂区土地非常有限,且很难获取周边用地,客观上造成了智能化改造项目实施在空间方面存在困难。随着新能源行业的高速发展,为了抢抓发展机遇,公司目前正在张家港、宁德、衢州、自贡等地同时实施多个项目,对于人力及资金的要求整体较高。华荣化工智能化改造项目技术要求高、改造过程相对复杂,且技术在不断升级换代,时效性短,经济效益相对新建项目不明显。综上所述,本次变更有利于公司优先将资金和人力等资源用于其他新建产能项目的实施,能带来更好的经济效益与更优厚的股东回报。2022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及2022年11月15日召开的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实施张家港超威新能年产4000吨锂电池/超级电容器电解质新材料及5,737.9吨化学原料(副产品)项目的议案》,将原拟投入“华荣化工智能化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5,000万元,投向新的“张家港超威新能年产4,000吨锂电池/超级电容器电解质新材料及5,737.9吨化学原料(副产品)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实施张家港超威新能年产4000吨锂电池超级电容器电解质新材料及5,737.9吨化学原料(副产品)项目》(公告编号2022-018)。 2、宁德华荣年产4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 因外部客观条件及行业环境变化,公司拟终止“宁德华荣年产4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该项目由子公司宁德华荣负责实施。宁德华荣于2023年3月竞得福鼎市店下龙安片区面积为120,985平方米的D-43、D-67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目前该宗地仍未能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补充条款)约定的日期交付,项目缺乏推进基础,公司目前正在与政府积极协调土地的后续工作。从行业层面来看,近年来锂离子电池材料领域产能扩张显著快于市场需求增长,产能阶段性过剩,市场竞争激烈,电解液产品价格持续下行,行业盈利空间受到大幅压缩。在当前市场环境下,公司预计该项目产能难以消化,投资回报率大幅下降,难以实现原计划效益目标。 为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最大程度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经审慎研究后,决定终止该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后续投入,并拟将节余超募资金61,714.98万元中的11,2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余资金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终止、结项并将部分节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该事项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终止、结项并将部分节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适用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88,069,033.33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投资需要的金额部分为2,188,069,033.33元。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并于2022年11月15日召开了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43,000万元投资建设以下项目: 1.宁德华荣年产4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项目总投资153,798.00万元,募集资金投资65,000.00万元,本期投入0万元,实施主体为宁德华荣,系华荣化工的全资子公司。 2.自贡华荣年产3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和回收2,000吨溶剂项目,项目总投资151,050.00万元,募集资金投资53,000.00万元,本期投入4,971.17万元,实施主体为自贡华荣,系华荣化工的全资子公司。3.衢州瑞泰年产3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项目总投资151,030.00万元,募集资金投资25,000.00万元,本期投入1,678.52万元,实施主体为衢州瑞泰,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较慢的原因是该项目整体实际投入较原计划大幅下降,且项目投入时使用了较多银行长期项目贷款。截至2025年6月30日,尚有部分余款待用募集资金支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为满足公司健康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7月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出资用于偿还其银行贷款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0,0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对全资子公司衢州瑞泰及控股子公司超威新能分别出资5,000万元及2,000万元用于偿还其银行贷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出资用于偿还其银行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终止、结项并将部分节余超募因外部客观条件及行业环境变化,公司拟终止“宁德华荣年产4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该项目由子公司宁德华荣负责实施。宁德华荣于2023年3月竞得福鼎市店下龙安片区面积为120,985平方米的D-43、D-67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目前该宗地仍未能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补充条款)约定的日期交付,项目缺乏推进基础,公司目前正在与政府积极协调土地的后续工作。从行业层面来看,近年来锂离子电池材料领域产能扩张显著快于市场需求增长,产能阶段性过剩,市场竞争激烈,电解液产品价格持续下行,行业盈利空间受到大幅压缩。在当前市场环境下,公司预计该项目产能难以消化,投资回报率大幅下降,难以实现原计划效益目标。 为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最大程度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经审慎研究后,决定终止该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后续投入,并拟将节余超募资金61,714.98万元中的11,2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余资金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2.衢州瑞泰年产3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在该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始终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规和制度要求,在确保项目如期推进和项目质量达标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公司通过加强项目全过程的成本费用控制和监督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压缩非必要开支,有效降低了项目的整体支出,该项目整体实际投入较原计划大幅下降。同时,项目投入使用了较多银行长期项目贷款,形成了资金节余。除此之外,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取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由此产生募集资金节余17,331.88万元。 根据2025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的节余超募资金16,500万元用于归还项目贷款、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25年04月29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云访谈”栏目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个人 线上参与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 公司2024年度的业绩说明会,对公司经营数据、行业发展趋势等问题进行了解答。 详见2025年4月2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5年06月27日 张家港市人民中路15号国泰大厦2号楼4楼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寒、季枫、王颖东 对公司固态电池材料相关情况、合资企业情况、毛利率、波兰生产基地的主要客户及产能利用率等问题进行了解答。 详见2025年6月2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十三、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为切实推动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规定,公司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十四、“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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