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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信(002608)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4-12-31 | 信息来源 | 2024年年度报告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电力供应业的披露要求(一)火电行业概况 火电行业作为我国能源安全的基石和电力供应的压舱石,持续发挥战略支撑作用。在能源保供的背景下,国家政策支持发展先进火电,在政策扶持与重大项目带动下,火电装机容量将保持稳健增长。近年来,我国高效、清洁、低碳火电技术不断创新,通过灵活性改造提升调峰能力,在保障电力系统稳定运行、支撑新能源消纳等方面持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火电在当前和今后仍然具有许多独特的优势。 2024年,全社会用电量9852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8%。全国火电发电利用小时为4400小时,同比降低76小时;其中,煤电4628小时,同比降低62小时。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33.5亿千瓦,其中,火电14.4亿千瓦,同比增长3.8%,占总装机比重43.14%。2024年,江苏省全社会用电量8486.9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35%;统调电厂累计平均利 用小时 小时,同比增长 小时。 年,江苏省年度双边协商交易成交电量 亿千瓦时,成交均价元/兆瓦时;年度挂牌交易成交电量10.62亿千瓦时,成交均价446.76元/兆瓦时。(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国电力联 合会、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江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信托行业概况 中国信托业作为我国现代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2018年“资管新规”政策出台,以及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的持续推进,回归本源成为信托业发展的重点。信托业面临着趋严趋紧的监管考验和风险增加的信用环境考验。 年,信托业在回归本源的道路上稳步前行,标品信托成为转型共识,信托服务领域不断拓展,公益慈善信托得到长足发展,信托业已经迈上高质量发展道路。未来信托公司应立足受托人定位,回归资产管理和受托服务本源,以更加规范的方式发挥信托制度优势和行业传统竞争优势,更高效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推动信托业高质量转型。 2024年是信托业在三分类新规下再出发的元年,也是信托公司在历经“新分类格局”“新监管体制”“新评级标准”“新盈利模” “ ”式和新市场环境等行业变革,逐步调整定位走出阵痛,由转型探索期走向转型发展期的关键之年。整体经营情况呈现以下特点:一是信托资产规模稳步增长,行业资本实力整体上行。截至2024年上半年,信托资产规模余额达到27万亿元,同比增速为24.52%,实现了自2022年二季度以来,连续9个季度的正增长。二是行业业绩依旧承压,营业收入与盈利水平持续走低。根据未经审计数据显示,2024年全行业51家信托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47.69亿元,同比下降11.12%;实现利润总额350.84亿元,同比减少20.38%。三是资金结构持续优化调整,标品信托成为主流。截至2024年季度末,信托业资金信托总规模达到 万亿元,同比增长 。投向证券市场(含股票、基金、债券)的规模合计为8.34万亿元,同比上升64.89%,该部分资金投向在资金信托总规模占比持续攀高,是权重比例最大的信托资金 投向。(数据来源:中国信托业协会)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959.21亿元,较期初增长7.9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24.67亿元,较期初增长13.42%。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69.33亿元,同比增长6.83%;营业成本318.44亿元,同比增长4.56%,管理费用10.11亿元,同比增长4.83%;财务费用8.56亿元,同比下降12.61%;销售费用0.39亿元,同比增长 21.35%,主要是电力市场业务增长,开拓营销费用增长所致;研发费用630.73万元,同比下降3.80%。公司实现利润总额50.73亿元,同比增长46.4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38亿元,同比增长73.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1.13亿元,同比增长73.39%。 (1)能源板块 本报告期内,能源板块实现营业收入359.45亿元,同比增长6.68%,实现利润总额21.09亿元,同比增长147.80%,主要原因是新机组投产,电量增加,煤炭市场价格持续回落,煤电业务边际收益增长,同时严控成本费用,持续提质增 效,业绩实现大幅增长。 (2)金融板块 本报告期内,金融板块实现营业收入(金融业报表列报口径)31.37亿元,同比增长4.44%;利润总额30.81亿元,同比增长13.67%,主要原因是金融板块经营发展稳定,报告期内增持江苏银行,收益持续增长,利润贡献进一步提升。 具体内容详见第三节“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总收入构成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注:由于江苏信托为金融业,没有直接成本,营业支出主要为业务及管理费用。故毛利率计算公式调整为:毛利率= (营业收入-业务及管理费用-税金及附加-资产减值损失)/营业收入。相关财务指标发生较大变化的原因□适用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否 行业分类 项目 单位2024年2023年 同比增减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适用不适用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适用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和产品分类 折旧成本较上期上涨是由于本期新机组投产,资产折旧金额有所增加。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否 本期公司子公司江苏淮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设立江苏淮安国信热电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2%,纳入合并范围。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本报告期前五名客户中,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销售额29,146,697,251.51元,其中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21,743,667,511.07元、国网山西省电力公 司7,403,029,740.44元。前五名供应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费用 4、研发投入 适用□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项目目的 项目进展 拟达到的目标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苏晋朔州#1机组智慧建模及预警诊断项目 建设智慧电厂 已完成 指导运行人员进行设备调整,提高机组经济性。 为进一步搭建智慧电厂提供基础,减轻运行人员机组运行调整压力。苏晋朔州给煤均匀性及燃烧优化研究项目 提高设备使用效率 已完成 针对性预处理,提升给煤均匀性,改善炉内燃烧状况。 为进一步提高燃煤入炉前挥发分析出率,提高锅炉运行经济环保性。本期部分研发项目完成,本年研发投入有所下降。 5、现金流 五、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公司子公司江苏国信靖江发电有限公司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额为8亿元的售后回租合同,期限为2015年6月至2025年6月,并以江苏国信靖江发电有限公司的电费收费权及其项下的全部权益质押给了交银金融租赁 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余额为0.4亿元。公司子公司江苏国信靖江发电有限公司从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获取合同金额为2.2亿元的委托贷款,期限为2022年8月16日至2025年8月15日,并以其享有的电费收益权及其项下全部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为1.2亿元。公司子公司江苏国信靖江发电有限公司从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获取合同金额为0.3亿元的委托贷款,期限为2022年8月16日至2025年8月15日,并以其享有的电费收益权及其项下全部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为0.3亿元。公司子公司苏晋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之子公司苏晋塔山发电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大同矿务局支行签订23.70亿元借款合同,以其享有的电费收益权及其项下全部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为6.15亿元。公司子公司苏晋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之子公司苏晋朔州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朔州市分行签订4亿元借款合同,期限为2017年2月21日至2031年12月28日,并以苏晋朔州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的电费及热费收费权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朔州市分行提供质押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为2.59亿元。公司子公司苏晋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之子公司苏晋朔州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朔州振华支行签订15亿元借款合同,期限为2020年8月31日至2032年8月20日,并以苏晋朔州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的电费收费权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朔州振华支行提供质押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为9.88亿元。公司子公司苏晋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之子公司苏晋保德煤电有限公司与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订20亿元借款合同,期限为2016年11月30日至2028年11月20日,并以苏晋保德煤电有限公司的电费收费权向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为4.6亿元。公司子公司苏晋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之子公司苏晋保德煤电有限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签订14亿元借款合同,期限为2016年3月16日至2031年3月15日,并以苏晋保德煤电有限公司的电费收费权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提供质押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为3.12亿元。公司子公司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公司之子公司江苏国信高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从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获取合同金额为2.3亿元的委托贷款,期限为2023年1月17日至2026年1月16日,并以其享有的电费收益权及其项下全部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为2亿元。公司子公司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公司之子公司江苏国信高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从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获取合同金额为0.3亿元的委托贷款,期限为2023年5月31日至2026年5月29日,并以其享有的电费收益权及其项下全部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为0.3亿元。公司子公司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公司之子公司江苏国信高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从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获取合同金额为0.2亿元的委托贷款,期限为2023年9月4日至2026年9月4日,并以其享有的电费收益权及其项下全部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为0.2亿元。公司子公司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公司之子公司江苏国信高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从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获取合同金额为0.2亿元的委托贷款,期限为2023年11月9日至2026年11月9日,并以其享有的电费收益权及其项下全部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为0.2亿元。公司子公司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公司之子公司江苏国信高邮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从扬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获取合同金额为2亿元的委托贷款,期限为2023年11月9日至2026年11月9日,并以其享有的电费收益权及其项下全部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为1.5亿元。公司子公司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公司之子公司江苏国信仪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从扬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获取合同金额为4.6亿元的委托贷款,期限为2024年6月6日至2027年6月4日,并以其享有的电费收益权及其项下全部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为4.35亿元。公司子公司江苏国信滨海港发电有限公司从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获取合同金额为4亿元的委托贷款,期限为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12月22日,并以其享有的电费收益权及其项下全部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为4亿元。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务; 供电 业务 新设 153,0 00,00 务; 输 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 建设 工程 施 工; 特种 设备 安装 改造 修理 有限 公 司、张家港市金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苏州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张家港市锦信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0.60% 披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国信沙洲)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 ) 江苏 国信 滨海 港发 电有 限公 司 发电 业 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输 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 建设 工程 施 工; 特种 设备 安装 新设 19,20 0,000 % 自有 资金 国家 电投 集团 协鑫 滨海 发电 有限 公 司、盐城市国能投资有限公司 长期 投资 已按约定完成出资日 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披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对外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 ) 改造 修理 江苏 淮安 国信 热电 有限 公司 发电 业 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新设 176,800,00务; 供电 业务 新设 102,0 00,00 公司 务; 政策 法规 课题 研 究; 市场 调查 (不 含涉 外调 查) ;技术服务等 限公司、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 披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国信研究院)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 ) 江苏 新能 金云 新能 源开 发有 限公 司 发 电、输电、供(配)电 新设 8,000,000.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注:上表中江苏信托数据为金融业报表口径。 务边际收益增长,同时能源板块严控成本费用,持续提质增效,业绩实现大幅增长。 子公司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本期投资收益2,115,444,028.49元,主要是对联营企业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以及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江苏银行2024年度业绩快报公告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江苏银行资产总额39,518.14亿元,营业收入808.1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8.43亿元。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适用□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24年04月23日 “江苏国信投资者关系”微信小程序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个人、机构、其他 投资者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 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4月23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4年07月05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国盛证券、兴全基金、信达澳亚基金、东证融汇 交流了公司电、煤交易情况和能源板块发展问题 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7月5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4年09月24日 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深交所成长通云访谈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机构、其他、个人 投资者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及电力业务发展情况 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9月24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4年11月05日 线上会议 电话沟通 机构 海通证券、华福证券、国盛证券、新华资产、国泰基金、工银瑞信、建信基金、嘉实基金、南方基金、光大保德信、永赢基金、鹏华基金、广发基金等2024年三季度业绩和火电业务情况 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11月5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十三、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否 十四、“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否公司认真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于2024年9月6日披露了《关于“ ”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主要举措包括:(一)聚焦能源和金融主业,提升市场竞争优势和地位;(二)聚焦发展新质生产力,激发推进高质量发展动能;(三)聚焦提升信披质量,准确及时高效传递公司价值;(四)聚焦落实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期内相关举措落实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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