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匠心家居(301061)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5-06-30 | 信息来源 | 2025年中期报告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的具 体内容 形成原因 资产规模 所在地 运营模式 保障资产安全性的控制措施 收益状况 境外资产占公司净资产的比重 是否存在重大减值风险匠心越南 设立 本报告期期末净资产折算人民币65,400.00万元 越南 控股子公司,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 集团决策,统一管理,健全风险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 本报告期净利润19,471.33万元 16.70% 否匠心美国 收购 本报告期期末净资产折算人民币87,110.57万元 美国 控股子公司,集仓储、展示、销售、售后于一体 集团决策,统一管理,健全风险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 本报告期净利润19,329.59万元 22.25% 否说明 匠心越南、匠心美国均为控股子公司,本报告期内的净利润包括了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产生的收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 已使 用募 集资 金总 额 已累 计使 用募 集资 金总 额 (2) 报告 期末 募集 资金 使用 比例 (3) = (2) / (1) 报告 期内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比 例 尚未 使用 募集 资金 总额 尚未 使用 募集 资金 用途 及去 向 闲置 两年 以上 募集 资金 金额 2021 首次 公开 发行2021年09 月13 日 145,3 80 135,2 60.63 4,413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及其他发行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562.1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35,260.6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9月3日出具了天健验〔2021〕15-6号《验资报告》。公司已经就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且分别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的议案》,并于2025年5月15日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对“新建智能家具生产基地项目”“新建研发中心项目”“新建营销网络项目”予以终止。截至2025年6月30日,实际结余募集资金1,092,397,378.07元(含利息收入),其中8,397,378.07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1,084,000,000.00元用于现金管理。(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适用 □不适用 (1) 本报 告期 投入 金额 截至 期末 累计 投入 金额 (2) 截至 期末 投资 进度 (3) = (2)/ (1) 项目 达到 预定 可使 用状 态日 期 本报 告期 实现 的效 益 截止 报告 期末 累计 实现 的效 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新建 智能 家具 生产 基地 项目2021年09月13日 新建智能家具生产基地未达到计划 1、“新建智能家具生产基地项目”的原用地规划的实施地点为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北邻振中路,西邻腾龙路,东邻工业大道,南邻广源路,募投项目总体规划建设用地为180亩,2021年8月公司已取得用地进度、预计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的规划条件,明确了规划要求和规划引导要素。由于常州市钟楼高新区对腾龙路以东、工业大道以西片区总体规划进行了调整,将该片区规划为“退二进三”片区;同时结合城际高铁和轨道线换乘枢纽,进一步优化区域设计,提升了土地利用价值。现因募投土地规划调整,公司向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常州市自规局”)申请并报市政府批准收回上述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土地面积33,155平方米。常州市自规局同意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人民政府有偿收回公司购买的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北邻振中路,西邻腾龙路,东邻工业大道,南邻广源路的拟用于募投项目“新建智能家具生产基地项目”“新建研发中心项目”的33,155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并于2025年4月21日签署了《振中路南侧、腾龙路东侧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协议》。 2018年以来,中美贸易摩擦持续至今,公司主要生产的智能电动沙发、智能电动床、智能家具配件产品属于美国加征关税清单范围。公司为应对中美贸易摩擦,2019年在越南建立生产基地,很大程度上为常州生产基地分担了产能。目前越南、常州两大生产基地的产能可以满足现有订单及一定的未来新增需求,经公司审慎研究,暂且无需建设新的生产基地用于扩大产能。 2、“新建研发中心项目”是基于“新建智能家具生产基地项目”同一实施地点的建设和使用,现由于常 州市自规局同意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人民政府有偿收回该土地使用权,因此该项目也将无法实施。 3、“新建营销网络项目”是公司根据境内市场开发及品牌打造计划实施的项目,公司多年深耕海外市 场,凭借多年积累的国际化运营经验和成熟的服务体系,现阶段经营重心仍将聚焦于海外市场的深耕与延伸,对于国内市场营销网络的资源投入保持审慎态度。当前资源配置方案符合公司全球化发展战略及精细化运营要求,能够有效支撑现有业务布局并保障投资者利益。经过审慎分析评估,公司拟终止该募投项目。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的议案》,并于2025年5月15日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对“新建智能家具生产基地项目”“新建研发中心项目”“新建营销网络项目”予以终止。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适用 1、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于2021年10月15日经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0,0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2021年10月15日经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5亿元(含本数,含超募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投资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投资产品,并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3、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2022年8月31日经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5亿元(含本数,含超募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投资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投资产品,并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4、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于2022年11月28日经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0,0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5、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于2024年1月15日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0,0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6、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5亿元(含本数,含超募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投资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投资产品,并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7、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超募资金专户的议案》,并于2025年5月15日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4,413.13万元(具体金额以转出时的实际金额为准,含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存在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 不适用金的情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适用报告期内发生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的议案》,并于2025年5月15日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对“新建智能家具生产基地项目”“新建研发中心项目”“新建营销网络项目”予以终止,尚未确定新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适用报告期内发生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的议案》,并于2025年5月15日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对“新建智能家具生产基地项目”“新建研发中心项目”“新建营销网络项目”予以终止,尚未确定新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经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6,466,723.63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审验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15-70号)。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092,397,378.07元(含利息收入),其中8,397,378.07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1,084,000,000.00元用于现金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报告期内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2) 报告期内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3)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25年06月27日 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其他 参加公司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 详见巨潮资讯网发布的《2025年06月27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5-001)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 十二、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 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十三、“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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