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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特钢(000708)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5-06-30 | 信息来源 | 2025年中期报告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是否与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披露相同 是 □否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及递延所得税增加。研发投入 2,200,491,855.13 2,328,226,254.05 -5.4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i) 5,276,859,408.64 5,668,587,861.77 -6.9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6,672,187.81 -410,959,278.50 47.28% 主要系本期收回的花山厂区拆迁补偿款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83,702,663.52 -6,483,893,568.75 16.97%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55,127,033.72 -1,202,599,294.95 87.10% 主要系本期筹资性现金流出减少。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1)营业收入构成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采购额减少。 存货 14,785,561,800.61 13.46% 16,745,077,930.89 15.08% -1.62% 投资性房地产 256,650,733.19 0.23% 255,513,375.96 0.23% 0.00%长期股权投资 892,779,497.25 0.81% 870,563,678.48 0.78% 0.03%固定资产 48,945,096,707.18 44.55% 48,968,332,815.39 44.10% 0.45%加。使用权资产 105,294,391.54 0.10% 85,064,545.56 0.08% 0.02%短期借款 8,742,229,975.94 7.96% 9,018,641,334.74 8.12% -0.16%合同负债 3,417,369,665.89 3.11% 3,732,142,822.27 3.36% -0.25%一年内到期的到期的长期借款。长期借款 17,318,473,427.22 15.76% 18,131,746,870.40 16.33% -0.57%判决。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已 使用募 集资金 总额 已累计使 用募集资 金总额 (2) 报告 期末 募集 资金 使用 比例 (3) = (2) / (1) 报 告 期 内 变 更 用 途 的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累计变 更用途 的募集 资金总 额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比 例 尚未使 用募集 资金总 额 尚未 使用 募集 资金 用途 及去 向 闲 置 两 年 以 上 募 集 资 金 金 额 2022年 可 转 债2022年 中。 不适用合计 -- -- 500,000 498,000 14,148.55 407,419.73 81.81% 不适用 54,462.80 10.94% 90,580.27 -- 不适用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报告期内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41,485,484.04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4,074,197,309.72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905,802,690.28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人民币 1,000,872,494.29元,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为人民币 95,069,804.01元,为本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收到的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 是否已变 更项目 (含部分变 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1) 本年度支 付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 (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大冶特殊钢有限公 司特冶锻造产品升 益。 2.青岛润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续建煤气综合利用热电建设项目未达到预计收益的原因如下:2025年上半年发电设备按需进行检修,发电量减少,故该项目今年未达预计收益。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况 不适用,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468,668,508.06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其中,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467,815,206.16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投资金人民币 853,301.90元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已完成置换金额 1,398,668,527.84元。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额度。2025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8,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存款产品,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额度。注释 1: 本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 498,000万元,系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人民币 500,000万元扣注释 2:特冶锻造产品升级改造项目(二期)是在原有项目生产线上的升级改造,旨在改善原有产成品的性能;项目新增的生产设备与原有设备共同使用,因此公司将收入、成本在实施主体的财务核算中一同核算,无法单独、准确核算其产生的效益。注释 3: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根据2022年2月23日《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述,新增 80MW亚临界燃气轮发电机组项目于达产年将新增营业收入 17,400.00万元和净利润 2,980.51万元。该项目于2023年 4月正式转固,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项目本年度产生营业收入 21,569.16万元和净利润 3,268.43万元。注释 4: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根据2022年2月23日《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述,焦化环保升级综合改造项目于达产年将新增营业收入 344,913.11万元和净利润 64,493.81万元。该项目于2023年 06月正式转固,截止至2025年 6月 30日,该项目本年度产生营业收入 119,912.47万元和净利润 9,596.31万元。注释 5: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根据2022年2月23日《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述,续建煤气综合利用热电建设项目于达产年将形成 74,750.00万度工业用电的生产能力,电费收入不含税单价为 0.53元/度,新增营业收入 39,617.50万元和净利润 9,032.28万元。该项目于2022年 12月正式转固,截止至2025年6月30日,该项目本年度产生营业收入 16,337.72万元和净利润 3,768.46万元。注释 6: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根据2022年2月23日《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述,超低排放改造综合治理项目和超低排放深度治理项目为纯环保投入类项目,具有较高的环保效益和社会效益,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不进行效益测算。注释 7: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根据2022年2月23日《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述,80MW超高温亚临界煤气、蒸汽综合利用发电项目于达产年将新增年营业收入 16,320.00万元和净利润 3,352.90万元。该项目于2022年 6月正式转固,截止至2025年6月30日,该项目本年度产生营业收入 11,418.51万元和净利润 1,781.32万元。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投资进 度(%) (3)= (2)/(1)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本年 度实 现的 效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变更后 的项目 可行性 是否发 生重大 变化 大冶特殊 钢有限公 司特冶锻 造产品升 级改造 (三期) 状态,其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低于原预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原因主要是前期已使用自有资金预先投入,所以实际项目工程进度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启动投入部分资金。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将剩余募集资金变更至拟开工的原募投项目“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特冶锻造产品升级改造三期项目”(以下简称“三期项目”或“该项目”)。2.三期项目仍属于公司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募投项目,与公司的主营业务相符,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变更投入至三期项目,有利于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公司对现有资源的整合优势,改善公司现金流动性,保障优质项目的施工质量和整体运行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9月5日召开了中特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和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前述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议案》。信息披露情况:公司于2023年8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为准)一般项目:钢、铁冶炼;黑色金属铸造;钢压延加工; 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业务; 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进出口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通用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特殊钢有限公司 子公司 黑色、有色金属冶炼、压延加工;生产、销售高温合金材料、耐蚀合金材料、铁矿石、钢坯、钢锭、钢材、金属制品、钢管及管件和相应的工业辅助材料及承接来料加工业务;钢铁和合金材料检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机械零件、汽车零部件制造和加工;机械、仪表、电器制造和修理;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和限制类产品)制造;港口码头建设及经营; 煤气、热力、自来水、工业用水生产和供应;餐饮经营与管特殊钢铁有限公司 子公司 带有存储设施的经营:粗苯、煤焦油(以上许可范围仅限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中间产品);普通货运;生产销售:黑色、有色金属材料和相应的工业辅助材料及承接来料加工业务;钢铁冶炼,金属压延加工;钢坯、钢材及汽车、工程机械及农用机械零部件的生产、销售;炼焦,球团;技术和货物进出口,厂房及设备租赁、场地租赁;机电设备维修、维护和状态监测,电力设施承装(修,试)。批发零售:焦煤、焦炭、化肥、水渣、钢渣、生铁块、除尘灰。蒸汽供应。以下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餐饮服务;中餐类制售: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会务服务,住宿。批发零售:日用百货。(依法须钢管制造有限公司 子公司 一般项目:钢、铁冶炼;金属材料制造;钢压延加工;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金属材料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固体废物治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电气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技术进出口;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检验检测服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餐饮服务;住宿服务;小食杂;烟草制品零售;食品生产;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印刷品装订服务;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公司报告期内无应当披露的重要控股参股公司信息。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 □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披露了市值管理制度,明确了负责市值管理的具体部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责、上市公 司内部考核评价方法和对上市公司市值、市盈率、市净率等指标及上述指标行业平均水平的具体监测预警机制安排,以及上市公司出现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形时的应对措施等。 2025年上半年,公司荣获“2024年新财富杂志最佳上市公司”称号。十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公司为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情况,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从“深耕六大板块,助推产品专业化发展”“坚持创新驱动,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优化产业布局,凝聚业务协同发展合力”“完善信息披露,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注重股东回报,连续多年保持稳健分红”等五个方面制定了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并分别于2024年2月29日、2025年3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推动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报告期内,公司始终专注于特钢产业,加快产品迭代,加大“三新”市场开发;锚定细分市场,加速“小巨人”项目推进;抢抓火电、风电、油气、氢能、抽水蓄能、新能源汽车等行业发展契机,加速产业链生态圈建设,打造数字化、平台化、产业互联网新模式。上半年,公司重点开发的“小巨人”实现销量 368.8万吨,轴承钢销量 114.6万吨,同比增长13.2%;风电圆坯销量 159.2万吨,同比增长2.6%;特种焊丝用钢销量同比增长21%。在坚持创新驱动方面,公司始终以国家需求为己任,加快关键材料技术攻关,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报告期内,公司获得授权专利 229项,其中发明专利 45项(含 4项国际专利),牵头或参与编制国家与行业标准 10项,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 6项。重点产品应用于张靖皋大桥、花江峡谷大桥、全球规模最大抽水蓄能电站,以及神舟二十号等。在优化产业布局方面,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积极进取、稳步推进、风险可控的原则,加速国际化项目的推进工作,部分重点项目已取得阶段性进展。在完善信息披露方面,公司多渠道、多层次地与投资者沟通交流,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互动关系。公司董事长、总裁、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等管理层及高管团队代表出席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及分析师就公司2024年经营成果、未来战略规划及行业展望进行了深入交流。在投资者回报方面,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发布并实施完成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5,047,157,21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072162元(含税),分红金额高达25.60亿元,连续五年现金分红比例占归母利润的 50%左右,2019年整体上市以来分红累计达到近 195亿元。公司拟实施 2025年半年度分红,提高对股东回报的频次,使股东能更及时地分享企业成长红利,强化长期价值共享理念。未来,公司将积极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聚焦主业,提升创新发展能力,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沟通交流,夯实公司治理,强化规范运作,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积极回报投资者,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不断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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