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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大正元(003029)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5-06-30 | 信息来源 | 2025年中期报告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同比增加 62.09%。人工成本同比增加,主要是公司本报告期验收的个别大额项目毛利率较低,公司为树立行业标杆,强 化技术积累、相关人力成本投入较大所致。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保证金作为受限的货币资金金额为 41,212,531.14元。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 已使 用募 集资 金总 额 已累 计使 用募 集资 金总 额 (2) 报告期 末募集 资金使 用比例 (3)= (2)/ (1) 报告期 内变更 用途的 募集资 金总额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 累计变 更用途 的募集 资金总 额比例 尚未使用 募集资金 总额 尚未使 用募集 资金用 途及去 向 闲置 两年 以上 募集 资金 金额 2020 首次 公开 发行2020年12月24日 50,8278.09 44,09资金合计 -- -- 50,8278.09 44,09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31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4,51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1.27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827.7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5,009.6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45,818.09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21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0〕41709号)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本报告期,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0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44,096.31万元; (2)本报告期累计已使用的补充流动资金 195.86万元;(3)报告期末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为 2,757.08万元。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截至 期末 投资 进度 (3)= (2)/( 1) 项目 达到 预定 可使 用状 态日 期 本报 告期 实现 的效 益 截止 报告 期末 累计 实现 的效 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面向新业务 应用的技术 研究项目 (项目一)2020年12月24日 面向新业务应用的技术研究项目(项目一) 研发二)营销网络及技术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项目三)2020年12月24日 营销网络及技术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项目三) 生产建设 否 6,881%2024年12月31日 不适用 否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5,818.09 46,921.09 44,096.31 -- -- -- --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合计 -- 45,818.09 46,92“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不适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存在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适用以前年度发生2021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购置北京房产暨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地点的议案》,“面向新业务应用的技术研究项目”和“新一代应用安全支撑平台建设项目”中的部分实施地点,由原计划的“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变更为“新首钢商务区——中海 658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9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购买房产暨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5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方式调整情况 适用 以前年度发生 2022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实施进度以及增加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实施进度以及增加项目实施主体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实施进度以及增加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2023年5月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5月22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角度出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一、项目二及项目三中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额变更为 46,921.09万元,募投项目投资额不变,增加部分来源为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孳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5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截至2021年3月8日,项目一已先期投入 4,055.10万元,项目二已先期投入 4,435.58万元,项目三已先期投入38.09万元,合计已先期投入 8,528.77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完成置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适用2025年1月7日,根据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同意对公司首次公开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节余原因主要为: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外,公司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变化趋势及商业地产价格波动情况,出于节约成本的考虑经审慎研究,决定暂不购置成都、西安的办公用房,而是以在两地租赁办公场地的方式开展业务;此外,严格把控募投项目各环节成本费用支出,通过询价对比使采购价格较计划有所降低,减少了部分设备购置费、办公家具购置费和设备安装工程费的支出。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2025年1月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已达到建设完成时间和预定可使用状态,拟对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前述事项经2025年1月24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2,757.08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书的发放、管理;②各种证书数字化开发、应用; ③提供互联网上身份认 证、数字签名、安全电子邮件服务;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及技术服务;电子计算机及配件的销售 30,000,000.00 155,224,578.28 134,299,679.31 35,561,034.92 16,841,196.53 14,822,249.86长春吉大正元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子公司 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办公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 安全系统监控服务 33,000,000.00 217,585,928.37 -82,044,298.71 20,665,380.75 -18,108,516.74 -18,108,655.82北京吉大正元 子公司 计算机及计算机网络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 30,000,000.00 44,191,400.02 -34,755,480.28 4,514,122.89 -7,269,947.70 -7,269,947.70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文化用品;计算机系统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 □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切实维护公司与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市值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市值管理制度》。十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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