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迦南智能(300880)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5-06-30 | 信息来源 | 2025年中期报告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智慧计量及系统、计量箱及配件、新能源设备及系统集成等产品研发、生产、销售。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仪器仪表制造业”之“电工仪器仪表制造业”(行业代码:C4012);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仪器仪表制造业”(行业代码:C40)。 近年来,国家和有关部门陆续制定并发布了一系列产业政策,以支持电力行业发展和智能电网建设。 2021年3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提出,要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这是自2014年6月总书记提出“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以来,再次对能源电力发展作出的系统性阐述,明确了新型电力系统在实现“双碳”目标中的基础地位。 2021年7月,国家电网发布了《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1-2030)》,提出要加强电网数字化转型,提升能源互联网发展水平。 2022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发改能源〔2022〕210号)。规划提出,要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动电力系统向适应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方向演进。统筹高比例新能源发展和电力安全稳定运行,加快电力系统数字化升级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迭代发展,全面推动新型电力技术应用和运行模式创新,深化电力体制改革。 2023年6月,国家能源局等发布《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指出新型电力系统是新型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载体,新型电力系统具备安全高效、清洁低碳、柔性灵活、智慧融合四大重要特征;以2030年、2045年、2060年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时间节点,制定新型电力系统“三步走”发展路径,即加速转型期(当前至2030年)、总体形成期(2030年至2045年)、巩固完善期(2045年至2060年),有计划、分步骤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2024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数据局联合发布《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年)》,围绕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总目标,坚持清洁低碳、安全充裕、经济高效、供需协同、灵活智能的基本原则,提升电网对清洁能源的接纳、配置、调控能力,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取得实效,提出在2024—2027年重点开展9项专项行动,包括“配电网高质量发展行动”“新能源系统友好性能提升行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网络拓展行动”“需求侧协同能力提升行动”。 2025年6月,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计量支撑产业新质生产力发展行动方案(2025-2030年)》,提出面向“新能源、仪器仪表”等10大重点产业领域,围绕重大计量需求梳理形成一批重点项目,推动“溯源链、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使计量成为促进产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催化器和引擎。 (二)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行业地位主要由三大因素决定:产品质量的可靠性、技术创新的持续性以及管理体系的先进性。 当前,随着全球智能电网建设加速、能源数字化转型深化及新能源汽车行业快速发展,智能电表、充电及储能市场需求持续增长,行业竞争日趋激烈。 公司始终秉持“技术引领、质量为本、责任为先”的发展理念,以构建系统完备、技术先进、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智能设备制造体系为目标,通过持续提升产品品质、强化创新能力、优化管理机制,致力于为电网企业及计量服务对象提供更高价值的解决方案,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助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为此,公司建成省级研发创新平台矩阵:包括浙江省企业研究院、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及浙江省博士后工作站,形成了“产学研用”一体化创新生态系统。同时,公司深度参与行业标准建设,在智能电表领域,公司作为主要起草单位参与了56项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在充电储能领域,公司参与了1项国家标准和2项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其中主持编写了“NB/T11648-2024共用直流母线光储充一体化系统通用要求”。 公司通过了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国际互认实验室认证(ISO/IEC17025),具备了全球100余个经济体互认的国际检测能力。此外,公司还获颁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证书及CMMI3级(软件能力成熟度)数字化管理权威认证。公司成功承担了国家火炬计划、宁波市工业重大专项等多项技术研发与产业化项目,荣获2项中国发明协会“创业成果二等奖”及多项省市级科学技术进步奖,获评“国家级绿色工厂”、“浙江省智能工厂”及“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认证企业”等智能制造标杆资质。 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司凭借自身的核心技术及多样化产品,广泛服务于智能电网和充电设施建设,奠定了在能源行业中的优质供应商地位。 (四)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体系,根据市场需求及自身实际情况独立进行生产经营。报告期内,公司保持较稳定的业务模式,并在目前模式下不断拓展客户需求,开展采购、生产、销售和研发工作。随着电力物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公司旨在立足于能源电力行业,围绕国家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战略,着力于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开发应用。 (五)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1,946,138.24元,同比下降26.79%,主要系本期客户订单交付计划调整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达到65,775,320.89元,同比下降44.48%,主要系交付的产品结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发展战略目标,提高运营效率,加大研发投入和市场开拓,在不断夯实国内市场的同时,统筹布局海外市场和新能源业务。 (1)海外市场 一是设立外贸公司。为进一步推进公司战略布局,促进经营发展,扩大公司海外市场规模,2025年6月公司与相关合作方在浙江省杭州市共同设立合资外贸公司迦能国际。此举将充分发挥各方的资源优势,有利于各方协同发展,实现优势互补与利益共享,推动公司智慧计量及系统、新能源设备及系统集成海外业务快速发展。 二是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公司通过积极参与国际展会,紧密跟踪国际标准与新技术发展趋势,致力于研发符合海外技术规范及应用需求的智慧计量及系统技术解决方案。 三是发展海外合作建厂。公司将着力发展海外合作建厂模式,以此强化本地化服务能力,确保能及时响应客户需求,扩大区域客户覆盖范围,并稳步提升市场份额。 (2)新能源业务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四部门于7月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大功率充电设施科学规划建设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25)632号),通过引入大功率充电技术,有效解决新能源汽车的补能痛点,提升用户的充电效率。 公司持续开发满足客户的新产品并开拓光储充微电网业务。目前充电桩已中标国家电网下属子公司、地方交投等央企和国企的7个标段。 通过进一步市场布局,打开了国央企区域范围内项目合作和销售,完成了重卡专用、物流专用、城市公共和高速服务区等各类充电站布局,面向不同充电客户需求提供充电服务。 。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续性,政府补助不存在可持续性信用减值损失 151,968.46 0.21% 主要系本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所致 否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品交付,产成品库存减少所致长期股权投资 3,480,509.33 0.24% 3,726,394.29 0.23% 0.01%固定资产 220,049,575.86 15.06% 226,177,038.80 13.98% 1.08%建的智电绿能产业园投资项目投入使用权资产 6,393,086.63 0.44% 7,331,951.17 0.45% -0.01%合同负债 503,944.82 0.03% 4,441,574.06 0.27% -0.24%长期借款 15,759,461.80 1.08% 1.08%租赁负债 4,355,035.20 0.30% 5,646,621.55 0.35% -0.05%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充电控制设备租赁;智能港口装卸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等 新设 5,100,000.00 51.00% 自有资金 付卓女士、卢培信先生 长期 —— 截 至报 告期末 ,已 完成 工商 注册 登记 手续 ,尚 未实 际出资 否2025年06月13日 1、《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 告 》(公告编号:2025-026) 2、《关于 对外投资 设立控股 子公司的 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新设 50,000,000.00 100.00% 自有资金 无 长期 —— 截 至报 告期末 ,已 完成 工商 注册 登记 手续 ,尚 未实 际出资 否2025年06月27日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完成工商设立登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关于控股 子公司竞拍国有 土地使用权并投 资建设智电绿能 产业园项目的进 展公告》(公告 编号2024-049) 合计 -- -- -- 26,022,372.53 80,540,252.53 -- -- -- -- --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 本期已使 用募集资 金总额 已累计使 用募集资 金总额 (2) 报告期末 募集资金 使用比例 (3)= (2)/ (1) 报告期内 变更用途 的募集资 金总额 累计变更 用途的募 集资金总 额 累计变更 用途的募 集资金总 额比例 尚未使用 募集资金 总额 尚未使用 募集资金 用途及去 向 闲置两年 以上募集 资金金额 2020年 首次公开 发行2020年 09月01 户 0 1、2025年1-6月使用募集资金0.00万元,2025年1-6月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122.96元,收到理财产品收益0万元。 2、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131.38万元。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1) 本报告 期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3) = (2)/(1)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截止报告 期末累计 实现的效 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首次公 开发行2020年 09月01 1.年产 350万 生产建 设 否 22,021.83 22,021.83 22,021.83 0 22,751.71 103.31%2022年06月30 7,297.81 50,999.35 不适用 否日 台智能电能表及信息采集终端建设用”的原因) 不适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重大变化。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适用截至2025年6月30日,超募资金共计859.35万元,累计使用765.00万元。 1、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召开了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5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公司于2021年9月8日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5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5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含已到期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截至2025年7月18日,公司已将剩余超募资金131.42万元(含补流的利息收入及已到期的现金管理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同日注销相应募集资金专户。存在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适用以前年度发生1.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考虑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决定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浙江省慈溪市古塘街道科技路711号”,变更为“浙江省慈溪市古塘街道科技路711号/杭州市上城区东宁路677号”。 2.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部分实施地点变更的议案》,同意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浙江省慈溪市古塘街道科技路711号/杭州市上城区东宁路677号”变更为“浙江省慈溪市开源路315号/杭州市上城区东宁路677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已于2020年9月置换先期投入2,473.55万元。本次置换已由公司2020年9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鉴[2020]5907号《关于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131.38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无应当披露的重要控股参股公司信息。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25年03月06日 浙江省慈溪市开源路315号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汇丰前海证券:陈家崧汇丰前海证券:胡若琳腾跃基金: 马思远 泽秋基金: 沈晔 就公司的基本情 况、整体财务状况、战略布局、光储充一体化项目等问题,与特定对象进行了沟通交流 巨潮资讯网(http://irm.cninfo.com.cn/ ) 2、“价值在线” 平台 (http://www.ir -online.cn) 明会的投资者 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了沟通交 十二、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否 十三、“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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