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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山科技(002195)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5-06-30 | 信息来源 | 2025年中期报告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注:2025年上半年,公司人工智能业务毛利率为-12.95%,毛利率为负主要系营业成本中的无形资产摊销金额相对固定所 致。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适用 不适用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披露要求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情况适用□不适用注:2025年上半年,公司人工智能业务毛利率为-12.95%,毛利率为负主要系营业成本中的无形资产摊销金额相对固定所致。主营业务成本构成 (1)职工薪酬较去年同期上升49.25%,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业务人员投入增加所致;(2)推广运营成本较去年同期上升43.86%,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推广运营投入增加所致;(3)折旧摊销费较去年同期上升99.67%,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自研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增加所致;(4)投资性房地产转让成本较去年同期下降100.00%,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未转让对外出租的房产所致;(5)合同履约成本较去年同期下降92.44%,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履约项目结算结转项目成本减少所致;(6)库存商品较去年同期上升16,480.91%,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增加所致。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术转让、技术推广; 新设 28,571,1司 技术进出口;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自主展示(特色)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超导材料销售;核电设备成套及工程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能量回收系统研发; 机电耦合系统研发; 机械设备研发;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安全咨询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工业设计服务;智能仪器仪表销售;节能管理服务; 供应用仪器仪表销 售;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固体废物治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量子计算技术服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 工程管理服务;实验分析仪器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 有限公司、一升海水(上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三重积(上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郝祥林 限 登记合计 -- -- 57,690,30 -- -- -- -- -- -- 0.00 4,284,005.01 -- -- --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二三 四五 网络 科技 有限 公司 子公 司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 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数字广告制作;数字广告设计、代理;数字广告发布;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日用百货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1,000,000,000.00 3,572,387,834.14 3,483,815,174.22 230,459,702.80 82,516,645.28 87,173,2纽劢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子公司 从事智能科技、汽车科技、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系统集成,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会展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机电设备、自动化控制设备的销售,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650,000,000.00 469,237,106.54 418,330,882.85 9,522,99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为推动公司提升投资价值,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回报,规范公司的市值管理活动,确保公司市值管理活动的合规性、科学性、 有效性,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议案》,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十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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