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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电路(300739)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5-06-30 | 信息来源 | 2025年中期报告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资产的具 体内容 形成原因 资产规模 所在地 运营模式 保障资产安全性的控制措施 收益状况 境外资产占公司净资产的比重 是否存在重大减值风险明阳电路(香港)有限公司 设立 560,134,342.12 香港 贸易 公司持股100%,委派专人负责经营管理。 3,947,406PCBGmbH 设立 70,130,207.02 德国 制造业 公司持股100%,委派专人负责经营管理。 2,682,766CircuitsUSA,LLC 合并 30,068,902.26 美国 贸易 公司持股100%,委派专人负责经营管理。 -1,514,977PCB(PENANG)SDN.BHD0.07 马来西亚 制造业 公司持股100%,委派专人负责经营管理。 -6,554,343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 本期 已使 用募 集资 金总 额 已累 计使 用募 集资 金总 额 (2) 报告 期末 募集 资金 使用 比例 (3) = (2) / (1) 报告 期内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比 例 尚未 使用 募集 资金 总额 尚未 使用 募集 资金 用途 及去 向 闲置 两年 以上 募集 资金 金额 2018年 首次 公开 发行 股票2018年02 月01 日 68,68 4 63,91 元。 公司 将根 据项 目投 资计 划,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陆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支出。 2020年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1年01月05日 67,300 66,388.35 3,078出。 2023年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3年07月19日 44,850 43,987.84 1,532 5.4 截至2025年 6 月30 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8,045.40万元,其中存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为人民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金额为人民币27,600万元,公司将根据项目投资计划,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陆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支出。合计 -- -- 180,834 174,287.08 5,161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7】2376号)核准,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80万股,发行价格为22.30元/股。截至2018年1月29日16时止,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80万股,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6,840,000.00元,扣除相关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34,849,056.60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651,990,943.40元,已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29日汇入公司在中国银行深圳沙井支行(账号749769968324)开立的人民币专户。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47,731,147.80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39,108,852.20元。上述资金于2018年1月29日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8年1月29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I1001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报告期内,公司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0.74万元,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1,537.57万元,公司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理财、银行存款利息扣除转出补充流动资金及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人民币5,586.06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7,959.38万元。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0﹞2981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6.73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100元,共计673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3,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116,483.50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3,883,516.5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0年12月21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2月21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I10707号”《验资报告》。报告期内,公司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78.27万元,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202.16万元,公司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理财、银行存款利息扣除转出补充流动资金及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人民币3,461.42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9,647.62万元。 3、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3﹞1095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4.48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100元,共计448.5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8,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621,565.34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9,878,434.6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3年7月7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7月7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I10565号”《验资报告》。报告期内,公司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32.08万元,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159.32万元,公司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理财、银行存款利息扣除转出补充流动资金及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人民币1,216.88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8,045.40万元。(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适用□不适用 (1) 本报 告期 投入 金额 截至 期末 累计 投入 金额 (2) 截至 期末 投资 进度 (3) = (2)/ (1) 项目 达到 预定 可使 用状 态日 期 本报 告期 实现 的效 益 截止 报告 期末 累计 实现 的效 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首次 公开 发行 股票2018年02月01日 九江印制电路板生产基地扩产建设项目 公开募集 否 52,22 52,22 52,22 550.74 50,1 (1)公司于2019年10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情况,针对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九江印制电路板生产基地扩产建设项目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了调整,由原计划的2020年1月29日延长至2021年1月29日; (2)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情况,针对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九江印制电路板生产基地扩产建设项目,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了调整,由原计划的2021年1月29日延长至2021年9月1日; (3)印制电路板生产基地扩产建设项目于2021年9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由于该募投项目投资建设 进度存在延期,实际运营时间短于《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计划运营时间,且项目达产时间滞后,故未能达到预计效益。2020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公司于2022年7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决定将九江明阳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6万平方米高频高速印制电路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了调整,由原计划的2022年6月20日延长至2023年6月20日; (2)九江明阳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6万平方米高频高速印制电路板项目投产后,因5G基站及相关配 套设施建设规模、进度不及预期导致通信领域PCB需求不足,叠加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导致该募投项目未达到预计收益。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5年7月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度,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2万平方米新能源汽车PCB专线建设项目”及“总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7年7月6日。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存在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适用以前年度发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九江印制电路板生产基地扩产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九江生产基地扩产建设项目”)在原实施地址九江明阳厂区内增加具体实施地点,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本次增加的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仍位于九江明阳厂区内。为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效率,基于对九江明阳厂区整体规划和合理布局的需求,公司对九江明阳厂区进行统一调整,现拟将九江生产基地扩产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扩充至九江明阳整个生产基地(包含A栋厂房和B栋厂房)。2020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九江明阳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6万平方米高频高速印制电路板项目(以下简称“九江明阳高频高速板项目”)在原实施地址九江明阳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明阳”)厂区内增加具体实施地点,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本次增加的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仍位于九江明阳厂区内。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九江明阳高频高速板项目原计划于九江明阳A栋厂房内实施。为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效率,基于对九江明阳厂区整体规划和合理布局的需求,公司对九江明阳厂区进行统一调整,现拟将九江明阳高频高速板项目的实施地点扩充至九江明阳整个生产基地(包含A栋厂房和B栋厂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18年6月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4,567.05万元,其中:九江印制电路板生产基地扩产建设项目置换2,864.92万元,九江明阳研发中心项目置换1,702.13万元。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招商证券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专项核查意见。2020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1年6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2,517.34万元。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民生证券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专项核查意见。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620.49万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212.16万元,置换金额总额1,832.65万元。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国泰海通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专项核查意见。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适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截至2019年1月29日,九江明阳研发中心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共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502.01万元,节余原因是: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市场情况,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在确保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谨慎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了成本,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九江明阳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详细情况请见公司2019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司于2019年5月15日从九江明阳研发中心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转出人民币314.59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截至2025年6月30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7,959.38万元,其中存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为人民币659.38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金额为人民币7,300万元。公司将根据项目投资计划,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陆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支出。2020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截至2025年6月30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9,647.62万元,其中存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为人民币347.62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金额为人民币9,300万元,公司将根据项目投资计划,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陆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支出。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截至2025年6月30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8,045.40万元,其中存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为人民币445.4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金额为人民币27,600万元,公司将根据项目投资计划,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陆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支出。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年产12万平方米新能源汽车PCB专线建设项目”资金使用进度较预期慢。基于当前的市场环境和经营状况,公司已重新论证上述项目仍具有可行性和必要性,正在积极推进相关项目建设。未来若募投项目涉及的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募投项目出现搁置等情况,公司会及时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除上述外,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相关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不适用则,以及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进行确认计量,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没有发生重大变化。报告期实际损益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远期外汇合约产生投资收益42.75万元,公允价值变动损失23.39万元,合计收益19.36万元。套期保值效果的说明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目的是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度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锁定汇兑成本。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一)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平抑汇率波动对外销业务的盈利能力造成较大波动风险之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二)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 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严格控制交易风险; (三)公司财务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 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四)公司内审部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已投资衍 生品报告 期内市场 价格或产 品公允价 值变动的 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 公司对报告期内衍生品投资损益情况进行了确认,报告期内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23.39万元,其公允价值均按照银行等中介金融机构提供或获得的报价确定。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3)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九江明阳 电路科技 有限公司 子公司 PCB生产 1,273,662,185.04 2,013,970,607.35 1,535,436,311.93 589,580,871.88 42,853,606.46 31,994,07明阳电路(香港)有限公司 子公司 PCB贸易 港币3900万元 560,134,342.12 145,359,306.64 621,183,792.45 4,684,923 1、九江明阳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1年7月11日,其设立主要为了扩大产能,为IPO及可转 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报告期,九江明阳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58,958.09万元。 2、明阳电路(香港)有限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21日,其设立主要是作为业务分拣中心,负责 接收海外订单,再根据深圳明阳、九江明阳的产能情况分配订单。报告期,香港明阳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62,118.38万元。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25年05月15日 线上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其他 全体投资者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巨潮资讯网2025年5月15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编 号 : 2025-001) 十二、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 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十三、“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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