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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峰化学(002064)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5-06-30 | 信息来源 | 2025年中期报告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 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详见本报告 “第八节 财务报告”中的“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23.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品,将继续用于原承诺投资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0合计 -- -- 280,000 277,329.24 19,137.67 192,22,444,267,769.68元。截至2022年3月10日,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0082号验资报告。2.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1,922,588,866.64元。其中,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574,827,590.48元,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承兑汇票支出 661,044,376.16元,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前投入 686,716,900.00元。3.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4.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1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 12个月(含)),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5.公司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5年6月30日,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6,382,000,000.00元,赎回理财产品的金额为 5,582,000,000.00元,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余额为800,000,000元,收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17,125,066.49元。(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适用 □不适用 (1) 本报 告期 投入 金额 截至 期末 累计 投入 金额 (2) 截至 期末 投资 进度 (3) = (2)/( 1) 项目 达到 预定 可使 用状 态日 期 本报 告期 实现 的效 益 截止 报告 期末 累计 实现 的效 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 25万吨 差别 化氨 纶扩 建项 目2022年03月10日 年产 25万吨 差别 化氨 纶扩 建项 目 生产 建设 否 277, 329. 24 277, 329. 24 19,1 7 192, 258. 工艺的创新及储备,提升公司产品盈利水平,更符合公司现阶段的运营状况。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上述募投项目的建设规模由 30万吨缩减为 25万吨,全部产能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6年 12月。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超募资金的 不适用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共计 686,716,900.00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金额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0551 号《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983,098,725.23元,其中183,098,725.23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另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未到期的余额为800,000,000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 □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一)市值管理制度: 主要目的是通过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等工作,使公司价值得以充分实现,引导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趋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最终实现公司整体价值最大化与股东财富持续增长的双重目标。 十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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