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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精密(300968)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5-06-30 | 信息来源 | 2025年中期报告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53,986.3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0.1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1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7.51%。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下降主要系公司由于汇兑收益同比下降以及新项目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二)公司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1、智能家居精密结构件 (1)智能音箱精密结构件 公司生产的智能音箱精密结构件主要为外观注塑件,具有结构精密、可包布、互配性好等特点,用于固定电路板、喇叭、麦克风、USB接口、电源接口、按键以及显示模组等重要部件,并为整机提供结构支撑保护以及声腔、透光、防水、防尘、装饰等多种非结构功能。 (2)智能门铃精密结构件 公司生产的智能门铃精密结构件主要为外观注塑件,具有结构精密、外观精细时尚、互配性好,用于固定电路板、电池、摄像头、喇叭、麦克风、USB接口、按键以及显示模组等重要部件,并为整机提供结构支撑保护以及声腔、透光、防水、防尘等多种非结构功能。 (3)智能摄像头精密结构件 公司生产的智能摄像头精密结构件主要为外观注塑件,具有结构精密、外观精细时尚、互配性好、摄像头可灵活转动等特点,用于固定电路板、摄像头、麦克风、USB接口等重要部件,并为整机提供结构支撑保护以及透光、防水、防尘等多种非结构功能。 2、智能手机精密结构件 公司生产的智能手机精密结构件主要包括压铸嵌件注塑中框、金属中框、集成LAP天线的塑胶电池盖、内部LDS天线支架和按键等,具有结构精密、外观精细时尚、互配性好等特点,用于固定电路板、电池、摄像头、振动马达、喇叭、麦克风、USB接口、SIM卡、按键、红外传感器以及触摸屏幕等重要部件,并为整机提供结构支撑保护以及天线、电磁屏蔽、声腔、散热、防水、防尘等多种非结构功能。 3、可穿戴设备精密结构件 (1)智能手环精密结构件 公司生产的智能手环精密结构件主要包括前壳、后壳、视窗和腕带,前壳、后壳与视窗用于固定电路板、电池、麦克风、充电接口、腕带以及触摸屏幕等重要部件,并为整机提供结构支撑保护以及辅助光学心率监测、防水、防尘等多种非结构功能。腕带具有舒适的皮肤触感和良好的弹性、户外适应性,并具有防静电、防过敏等特点。 (2)智能手表精密结构件 公司生产的智能手表精密结构件主要包括金属中框、塑胶中框和腕带,中框用于固定电路板、电池、喇叭、麦克风、USB接口、腕带以及触摸屏幕等重要部件,并为整机提供结构支撑保护以及天线、防水、防尘等多种非结构功能。金属中框分为上下两部分,通过纳米注塑连为一体,中间缝隙作为天线。塑胶中框通过二次注塑集成了LDS天线。腕带具有舒适的皮肤触感和良好的弹性、户外适应性,并具有防静电、防过敏等特点。 4、平板电脑精密结构件 公司生产的平板电脑精密结构件主要包括金属中框电池盖一体件、压铸嵌件注塑中框电池盖一体件和塑胶电池盖,具有结构精密、外观精细时尚、互配性好、重量轻等特点,用于固定电路板、电池、摄像头、振动马达、喇叭、麦克风、USB接口、按键以及触摸屏幕等重要部件,并为整机提供结构支撑保护以及天线、电磁屏蔽、声腔、散热、防水、防尘等多种非结构功能,能够很好地满足轻量化大屏平板的设计要求。 5、电子烟精密结构件 电子烟主要分为加热不燃烧(HNB)电子烟和加热雾化电子烟。公司生产的HNB电子烟精密结构件包括电池仓精密结构件、烟杆精密结构件。电池仓精密结构件用于安装电池、电路板、USB接口以及散热。烟杆精密结构件包括外观精密金属结构件、内部耐高温注塑件、盖板、按键等,用于固定低温卷烟;公司生产的加热雾化电子烟精密结构件主要为烟嘴,采用食品级塑胶材料制造。 6、精密模具 公司生产的模具包括塑胶成型、嵌件注塑成型、IMD、ICM、二次注塑成型、环保软胶复合成型、即冷即热、叠模以及连续冲压等精密模具。公司生产的精密模具主要用于公司精密结构件的生产。 (三)公司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包括采购模式、生产模式、销售模式、研发模式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公司产品的竞争优势 公司主要产品广泛应用于智能家居、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平板电脑等智能终端领域。公司具有整合塑胶、金属、玻璃等多种材料的综合设计与生产能力,能够将天线、电磁屏蔽、声腔、散热、防水防尘、装饰、抗静电、抗过敏等功能集成到精密结构件产品上,公司产品具有多功能集成优势。公司主要产品具有非标准、定制化、更新换代快、产品类型及型号多等特点,对公司生产排期和快速生产、快速交付能力要求非常高。 (五)公司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2025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2025年第二季度营业收入环比增长59.92%,公司坚持国际化业务的布局及公司产品结构的合理调整,公司海外基地营业收入有所提升,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下降主要系公司汇兑收益同比下降以及新项目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期末其他货币资金中包含票据保证金17,163,674.35元、电费保证金273,779.76元,共计17,437,454.11元受限。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付,后续建设事项延后。 2023年08月28日 《关于对外投资建设精密结构件及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对外投资建设越南生产基地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 本期 已使 用募 集资 金总 额 已累 计使 用募 集资 金总 额 报告 期末 募集 资金 使用 比例 报告 期内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尚未 使用 募集 资金 总额 尚未 使用 募集 资金 用途 及去 闲置 两年 以上 募集 资金 金额 (2) (3) = (2) / (1) 金总 额 额 额比 1年 首 次 公 开 发 行2021年 04月15 日 71,02 2.06 63,41 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635.87万元以及前期预付的保荐费200.0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3,414.6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17号)。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项目报告期累计投入49,796.85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1,644.10万元。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1) 本报 告期 投入 金额 截至 期末 累计 投入 金额 (2) 截至 期末 投资 进度 (3) = (2)/ (1) 项目 达到 预定 可使 用状 态日 期 本报 告期 实现 的效 益 截止 报告 期末 累计 实现 的效 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1年04月15日 精密结构件智能制造技改与扩产项目 生产建设 否 37,85 37,85 37,85 621.06 33,5效率。另外,受国内外经济环境的持续影响,公司在实施项目的过程中相对谨慎,减缓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精密结构件智能制造技改与扩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变更为2026年4月。 (2)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包括新建1栋6层研发大楼和购置研发设备及软件。研发大楼(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实施地点为惠州市惠城区三栋数码工业园SDM-09地块)由于原来规划场地受市政建设规划的影响,未能如期实施。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研发中心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变更为2027年4月。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适用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所有剩余超募资金3,562.34万元(具体金额以转让款项当天账户内金额为准)购买位于惠州市惠城区高新技术产业园鹿岗片区03单元的土地使用权,用于投资建设“精密结构件及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3,655.79万元(含转让款项当天账户内利息)用于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存在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 不适用金的情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适用以前年度发生 (1)公司于2022年6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对“精密结构件智能制造技改与扩产项目”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同时增加“惠州市惠阳区镇隆镇甘陂村地段(惠州市创祥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厂区内)A栋一楼整层及二楼整层”为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增加“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惠阳)分公司”为该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 (2)公司于2023年7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调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结合外部经济环境和行业因素的变化,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拟将募投项目“精密结构件智能制造技改与扩产项目”的实施地点调整为“惠州市三栋数码工业园的公司原有厂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2021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68,475,556.29元,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5,283,155.27元,合计置换金额人民币73,758,711.56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9月25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上述置换工作已完成。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余额为11,644.41万元(含利息收入并扣除手续费),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不适用则,以及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财务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项目。报告期实际损益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掉期业务产生损益35.66万元套期保值效果的说明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由于公司外销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较大,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整体套期保值业务效果符合预期。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交易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 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交易违约风险:在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方出现违约的情况下,公司将无法按照约定获取套期保 值盈利以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4、客户违约风险:因客户的应收账款发生逾期等情况,将使货款实际回款情况与预期回款情况不一 致,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 公司带来损失。 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以正常的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主要目的,必须与公司实际业务相匹配,不得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得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2、公司已建立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 原则、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处理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能够有效规范外汇套期保值行为。 3、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将审慎审查与符合资格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4、严格控制外汇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资金,严格按照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对应的操作。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不得超过公司股东会批准的额度。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或产品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 根据金融机构的市场报价确定公允价值变动涉诉情况(如适用) 不适用衍生品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2025年04月28日衍生品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2025年05月21日2)报告期内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3)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无应当披露的重要控股参股公司信息。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25年05月15日 通过价值在线(https://ww w.ir- online.cn/) 网络互动 网络平台线上 交流 其他 参与公司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 《2024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披露在互动易的《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5-001) 十二、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 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十三、“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否为切实落实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持续提升公司管理治理水平,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公司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以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积极回馈广大投资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及2025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智能终端精密结构件制造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广泛应用于智能家居、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平板电脑、电子烟、家用机器人、无人机等智能终端领域。凭借先进的技术和优质的产品及服务,公司成为了国内外知名智能终端客户或品牌的合格供应商,与他们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建立了良好的口碑。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5-2027)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已实施完成2024年度利润分派方案。自2021年上市以来,公司按照制定的分红规划已实施现金分红4次,累计派发现金分红约2.07亿元。近三年累计分红占公司近三年累计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8.19%。未来,公司将积极践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完善公司治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实施稳健分红政策,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为稳市场、稳信心积极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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