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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农商行(002958)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5-06-30 | 信息来源 | 2025年中期报告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总体情况概述 上半年,本行紧紧围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宗旨、以“支农支小”为主的市场定位和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牢固树立、认真践行以“金融报国、金融为民”为核心的新时代农商银行价值观,全力创收益、防风险、优结构、抓转型,经营发展呈现稳中向好、进中提质的良好态势。 一是规模和效益实现双增。截至 年 月 日,本行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2,721.99亿元,较上年末增加56.16亿元,增幅2.11%;本行吸收存款余额为3,343.88亿元,较上年末增加77.15亿元,增幅2.36%。2025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21.34 1.06 5.22% 的净利润 亿元,同比增加 亿元,增幅 。优化。截至 年 月 日,不良贷款率 ,较上年末下降 个百分点,不良贷款率与不良贷款余额实现双降。三是服务金融“五篇大文章”不断取得新进展、实现新跨越。本行坚决扛牢地方法人银行的责任担当,坚守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宗旨和以“支农支小”为主的市场定位,聚焦服务金融“五篇大文章”,助力本行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截至2025年6月30日,战略新兴贷款余额84.15亿元,较上年末新增18.39亿元。科技金融贷款余额156.84亿元,较上年末新增16.32亿元,2025年一季度人民银行科技金融服务效果获评“优秀”档。绿色贷款余额154.86亿元,较上年末新增15.60亿元。编制首份可持续发展(ESG)报告,万得(Wind)评级由原BB级跃升两级到A级,位列山东省上市法人银行第1位。涉农贷款余额达591亿,规模和新增额保持全市第一。小微贷款余额1,428.15亿元、户数5.63万户,较上年末增加80.72亿元、0.08万户,其中普惠型小微贷款余额516.17亿元(不含票据贴现及转贴现),普惠型小微贷款客户数5.5万户,全面完成“两增”目标。打造养老金融生态体系,持续推进“七彩康年”养老服务品牌建设,成功入选“2025山东好品金融”“五篇大文章创新产品——养老金融”品类以及“第31届中国国际金融展养老金融实践案例”。激活数字金融创新引擎,上半年投产16个创新项目,落地办公助手、合规助手、信贷助手等3大类AI大模型智能体应用。累计获得国家省市级数字金融领域相关奖项20余个、国家发明专利7项。 四、财务报表分析 (一)利润表项目分析 利息净收入是本行利润的主要来源。2025年上半年,本行利息净收入为36.2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0.55亿元,增幅为1.54%。其中:利息收入为76.98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64亿元,降幅为4.52%;利息支出为40.74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19亿元,降幅为9.33%。主要原因是本行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实现信贷规模稳步增长。同时,本行加强成本管控,持续压降负债成本,缓冲资产收益率下行影响,实现利息净收入稳步增长。 本行生息资产与计息负债的平均余额、相关利息收入或利息支出以及生息资产的平均收益率和计息负债的平均成本率情况如下表列示: 注:1.各项资产和负债的平均余额为日均余额。 2.净利差为按总生息资产的平均收益率与总计息负债的平均成本率的差额计算。 3.净利息收益率为按利息净收入除以总生息资产平均余额年化计算。 4.存拆放同业及买入返售资产包括: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同业存拆放及卖出回购款包括: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拆入资金、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利息收入 2025年上半年,本行利息收入为76.98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64亿元,降幅为4.52%。主要由于市场利率下行、贷款重定价效应等因素影响,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有所下降。 1 发放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 发放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是本行利息收入的最大组成部分。2025年上半年,本行发放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为53.71亿元,占总利息收入的69.77%,较上年同期减少2.84亿元,降幅为5.02%。主要由于存量贷款重定价叠加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进一步下降,本行贷款平均收益率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金融投资利息收入是本行利息收入的另一重要来源。2025年上半年,本行金融投资利息收入为17.78亿元,占总利息收入的23.10%,较上年同期减少1.22亿元,降幅为6.43%。主要由于债券利率维持低位,金融投资平均收益率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2)利息支出 2025年上半年,本行利息支出为40.74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19亿元,降幅为9.33%。主要由于本行持续加强负债成本管控,负债平均成本率较上年同期下降0.32个百分点,实现负债平均成本的持续优化,有效对冲资产收益率下行的影响。 1 吸收存款利息支出 吸收存款利息支出是本行利息支出的最大组成部分。2025年上半年,本行吸收存款利息支出为26.79亿元,占总利息支出的65.74%,较上年同期减少2.52亿元,降幅为8.59%。由于本行持续推进客群建设,强化产品布局,存款业务规模稳健增长,吸收存款平均余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08.66亿元,增幅为7.05%。同时,本行积极应对存款定期化、定期长期化趋势,调整差异化定价策略,合理调整存款利率,存款平均成本率较上年同期下降0.29个百分点。 2 应付债券利息支出 2025年上半年,本行应付债券利息支出为8.14亿元,占总利息支出的19.99%,较上年同期减少1.55亿元,降幅为15.99%,主要由于平均成本率较上年同期下降0.47个百分点。 (3)净利差与净利息收益率 2025年上半年,本行净利差为1.60%,净利息收益率为1.61%,均较上年同期下降0.09个百分点。主要由于本行在负债端加强负债成本管控,负债成本实现持续压降,平均成本率较上年同期下降0.32个百分点;资产端受让利实体经济,市场利率持续走低等因素影响,平均收益率较上年同期下降0.41个百分点,导致净利差及净利息收益率收窄。 2.非利息净收入 本行非利息净收入包括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投资收益、汇兑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资产处置收益、其他收益及其他业务收入。 (1)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2025年上半年,本行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5.4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0.09亿元,增幅为1.71%。主要由于本行大力发展中间业务,通过拓宽渠道,强化客群建设,代理、托管及债券承销等业务收入同比增加。 本行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情况如下表列示: (2)其他非利息净收入 2025年上半年,本行其他非利息净收入15.83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71亿元,降幅为9.77%。其中,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3.34亿元,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4.78亿元。 本行业务及管理费主要包括职工薪酬费用、折旧及摊销、物业管理费和其他办公及行政费用。本行合理管控费用支出,将费用支出与业务发展实际需求动态匹配。2025年上半年,本行业务及管理费为14.5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0.53亿元,增幅为3.83%。 本行业务及管理费情况如下表列示: 4.税金及附加 2025年上半年,本行税金及附加为0.7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0.08亿元。 5.信用减值损失 本行发放贷款和垫款信用减值损失是信用减值损失最大组成部分。2025年上半年,本行计提的发放贷款和垫款信用减值损失为20.20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15亿元,主要由于本行加强风险管控,不断夯实资产质量,信贷资产质量有所改善,同时根据贷款规模增长、外部环境等因素,本行合理计提拨备,确保风险抵补能力和资产质量相适应。 (二)资产负债表项目分析 1. 主要资产分析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行资产总额为5,052.4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06%。本行资产总额及主要构成如下表列示: 注:其他资产包括抵债资产、长期待摊费用、预付款项、应收利息及其他应收款等。 ()发放贷款和垫款 本行发放贷款和垫款占资产总额的比例较大。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行发放贷款和垫款净额为2,609.17亿元,占资产总额的51.64%,较上年末增加58.10亿元,增幅2.28% “ ” 为 。主要由于本行坚持以支农支小为主的市场定位,扎实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持续推进信贷结构优化,加大了涉农贷款、普惠金融、绿色金融、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的贷款投放力度,贷款规模保持平稳增长。 1 按产品类型划分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分布情况 本行发放贷款和垫款主要由公司贷款和垫款、票据贴现及个人贷款和垫款组成。 本行发放贷款和垫款具体构成如下表列示: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行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不含应计利息,下同)为2,721.99亿元,较上年末增加56.16亿元,增幅为2.11%。 公司贷款和垫款 本行按行业划分的公司贷款和垫款分布情况如下表列示: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行公司贷款和垫款总额为1,748.22亿元,较上年末增加53.97亿元,增幅为3.19%。上半年,全行加强公司客户新项目储备,加大新客户营销力度。重点加大对金融“五篇大文章”领域企业的支持力度,通过“千企万户”走访活动对接本地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通过制造领航贷产品拓展新兴制造业客群,利用“人才贷”惠企特色产品对优势产业集群加大信贷投放,利用绿色产业贷产品支持绿色项目企业扩大生产,推出“鑫链融”系列产品解决产业链末端企业融资难题,为服务辖区企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强金融动力。 票据贴现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行票据贴现173.01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24亿元,增幅为0.72%。报告期内,本行根据企业票据融资需求,适当增加票据贴现业务规模。 个人贷款和垫款 在本行贷款中,抵押贷款所占的比重最大。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行抵押贷款总额为1,084.17亿元,占比为39.83%。 3 按地区划分的贷款分布情况 本行业务主要集中于青岛地区。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行青岛地区贷款占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为93.91%。 4 借款人集中度 (2)贷款质量分析 本行贷款五级分类情况如下表列示: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行的不良贷款余额为47.70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75%,较上年末下降0.04个百分点。2025年本行坚守战略定位,深入实施信贷业务流程优化,持续优化调整信贷政策和信贷结构,加强存量信贷资产风险管理,通过控新降旧加强不良贷款管控力度,进一步夯实信贷资产质量基础,不良贷款率持续稳步下降。 1 按行业划分的公司贷款的不良余额分布情况 本行按行业划分的公司贷款不良余额分布情况如下表列示: 注:本行不断加强风险管控,不良贷款率和不良贷款余额实现双降;信贷结构持续优化,房地产业贷款规模显著下降。上半年,本行房地产业不良贷款增加,主要因个别贷款风险暴露形成不良正在处置过程中,属于正常波动。 注:不良贷款率指标按照每类不良贷款除以该类客户贷款总额计算。 4 按地区划分的不良贷款分布情况 本行审慎发展异地业务,持续强化风险管控,加强与子公司间的业务交流指导。截至报告期末,青岛地区不良贷款占本行全部不良贷款的96.97%。 5 贷款逾期情况 (3)贷款(含贴现)减值准备 本行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预期信用损失计量会计政策请参见本报告“第八节财务报告”之“财务报表附注”之“七、风险管理”之“(一)信用风险”相关内容。 本行贷款(含贴现)减值准备的变动如下表列示: (4)金融投资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行金融投资账面价值占本行资产总额的35.45%。 本行金融投资的构成情况如下表列示: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行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514.02亿元,较上年末增加34.10亿元,增幅为7.11%,主要由于本行加强市场综合研判分析,增加了债券投资的投资规模。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行债权投资账面价值677.80亿元,较上年末减少111.41亿元,降幅为14.12%。主要由于本行根据债券市场变化情况,减少了政府债券的投资规模。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行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价值599.33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54.72亿元,增幅为34.80%。主要由于本行优化资产结构,增加了政策性银行债券及同业金融债券的投资规模。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行持有的金融债券包括政策性银行债、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债券等,账面价值为351.77亿元。本行持有的前十大金融债券余额的情况如下表列示: 注:未包含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要求计提的第一阶段损失准备。 ()本行资产的其他构成部分 本行资产的其他构成部分主要包括: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拆出资金和其他类型的资产等。 2. 主要负债分析 本行负债总额及主要构成如下表列示: 注:其他负债包括待结算及清算款项、递延收益、应付股利及其他。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行负债总额为4,633.32亿元,较上年末增加94.10亿元,增幅为2.07%。 (1)吸收存款 本行吸收存款占负债的比重最大。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行吸收存款余额为3,343.88亿元,占负债总额的72.17%,较上年末增加77.15亿元,增幅为2.36%。吸收存款是本行最主要的资金来源,吸收存款保持较快增长,为本行整体业务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资金保障。 本行按产品和客户类型划分的存款分布情况如下表列示: 个人存款是本行吸收存款的主要组成部分。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行个人存款余额2,433.29亿元,占吸收存款的72.76%,较上年末增加107.29亿元,增幅为4.61%。 公司存款是本行吸收存款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行公司存款占吸收存款的25.37%。 (2)向中央银行借款 报告期末,本行向中央银行借款余额为178.47亿元,较上年末减少0.20亿元,降幅为0.11%。主要原因是本行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再贷款授信政策要求,逐步压降再贷款余额。 (3)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报告期末,本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余额为30.83亿元,较上年末减少1.57亿元,降幅为4.85%。主要原因是本行根据资金市场变化情况,减少了同业存款规模。 (4)应付债券 报告期末,本行应付债券余额为776.08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0.36亿元,增幅为1.35%,主要原因是本行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增加了债务证券发行规模。 (5)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报告期末,本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为160.58亿元,较上年末减少21.00亿元,降幅为11.57%。主要原因是本行优化负债结构,减少了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规模。 3.股东权益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分析 本行现金流量主要情况如下表列示: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36亿元。其中,现金流入263.0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72亿元,主要是返售业务的现金流入增加;现金流出255.7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6.80亿元,主要是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的现金流出增加。 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88亿元。其中,现金流入853.47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6.22亿元,主要是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流入减少;现金流出836.59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8.67亿元,主要是投资支付的现金流出减少。 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亿元。其中,现金流入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6.42亿元,主要是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流入增加;现金流出645.96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47亿元,主要是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流出减少。 (四)分部分析 报告期,本行业务收支等分部情况参见“第八节财务报告”之“财务报表附注”之“六、” 分部报告。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一)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不适用。 (二)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不适用。 (三)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有关情况参见“第八节财务报告”之“财务报表附注”之“十、承担及或有事项”之“(六)抵/质押资产”。 (四)变动幅度在 以上的主要报表项目和财务指标及其主要原因 (五)应收利息增减变动情况 (六)表外项目分析 本行资产负债表表外项目主要包括衍生金融工具、或有事项及承诺。衍生金融工具的名义金额及公允价值请参见“第八节财务报告”之“财务报表附注”之“四、财务报表项” “ ” “ ” “ 目注释之(四)衍生金融工具。或有事项及承诺请参见第八节财务报告之财务报表附注”之“十、承担及或有事项”。 六、贷款质量分析 参见本节”之“四、财务报表分析”之“(二)资产负债表项目分析”之“1.主要资产分析”之“(2)贷款质量分析” 七、投资状况分析 (一)总体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投资情况参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财务报表分析”之“(二)资产负债表项目分析”之“1.主要资产分析”之“(4)金融投资”和“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二)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不适用。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请参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财务报表分析”之“(二)资产负债表项目分析”之“1.主要资产分析”之“(4)金融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行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一)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本行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二)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本行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股权。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一)主要子公司情况 司 主要从事吸引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 从事银行卡业务等 500,000 1,630,670 536,471 25,693 (18,325 子公司 主要从事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 从事银行卡业务等 90,000 995,098 110,771 11,274 2,589 子公司 主要从事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 从事银行卡业务等 90,000 895,479 108,857 11,676 2,657 子公司 主要从事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 从事银行卡业务等 100,000 776,655 37,666 6,975 (10,307 子公 主要从事吸收公众存款;发 100,000 832,805 74,336 3,349 ( )6,773公司类型 主要业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司 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 从事银行卡业务等 子公 司 主要从事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办理本外币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等 100,000 1,317,569 81,542 11,760 (6,435)子公司 主要从事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 从事银行卡业务等 100,000 3,876,959 263,835 52,846 29,469 子公司 主要从事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 从事银行卡业务等 100,000 1,456,579 120,540 14,863 3,094 子公司 主要从事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 从事银行卡业务等 124,448.5 2,461,121 123,010 1,069 (17,716 注:报告期内,无单个子公司的净利润或单个参股公司的投资收益对本行净利润影响达到10%以上。 (二)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报告期内无处置和取得子公司情况。 (三)主要子公司情况说明 1. 日照蓝海村镇银行 日照蓝海村镇银行于2016年1月22日成立,法定代表人是王立波,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日照蓝海村镇银行的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行持有日照蓝海村镇银行股权100%,根据一致行动安排,本行拥有日照蓝海村镇银行的表决权比例为100%。 2.深圳罗湖蓝海村镇银行 深圳罗湖蓝海村镇银行于2016年6月6日成立,法定代表人是姚晓冬,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深圳罗湖蓝海村镇银行的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行持有深圳罗湖蓝海村镇银行股权100.00%,本行拥有深圳罗湖蓝海村镇银行的表决权比例为100.00%。3.德兴蓝海村镇银行德兴蓝海村镇银行成立于2016年6月8日,法定代表人是汪芳,注册资本为9,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行持有德兴蓝海村镇银行股权97.78%,根据一致行动安排,本行拥有德兴蓝海村镇银行的表决权比例为97.78%。4.济宁蓝海村镇银行济宁蓝海村镇银行成立于2016年5月23日,法定代表人为王正恩,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本外币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凭金融许可证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行持有济宁蓝海村镇银行股权95.00%,本行拥有济宁蓝海村镇银行的表决权比。例为95.00%5.弋阳蓝海村镇银行弋阳蓝海村镇银行成立于2016年6月8日,法定代表人是汪太姩,注册资本为9,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行持有弋阳蓝海村镇银行股权95.00%,根据一致行动安排,本行拥有弋阳蓝海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表决权比例为95.00%。6.金乡蓝海村镇银行金乡蓝海村镇银行成立于2016年5月23日,法定代表人是周小明,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凭金融许可证经营,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行持有金乡蓝海村镇银行股权31.00%,根据一致行动安排,本行拥有金乡蓝海村镇银行的表决权比例为61.00%。7.沂南蓝海村镇银行沂南蓝海村镇银行成立于2016年6月17日,法定代表人是刘玉涛,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行持有沂南蓝海村镇银行股权100.00%,本行拥有沂南蓝海村镇银行的表决权比100.00%例为 。8.平阴蓝海村镇银行平阴蓝海村镇银行成立于2016年5月16日,法定代表人是成瑾,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行持有平阴蓝海村镇银行股权81.00%,根据一致行动安排,本行拥有平阴蓝海村镇银行的表决权比例为91.00%。9.青岛平度惠民村镇银行青岛平度惠民村镇银行成立于2010年12月23日,法定代表人是乔卓,注册资本为12,444.85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行持有青岛平度惠民村镇银行股权100.00%,本行拥有青岛平度惠民村镇银行的表决权比例为100.00%。 十、本行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本行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请参见“第八节财务报告”之“财务报表附注”之“十一、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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