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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帆新材(300637)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5-06-30 | 信息来源 | 2025年中期报告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存货 219,684,594.04 17.01% 237,000,470.31 17.37% -0.36% 长期股权投资 12,012,560.23 0.93% 12,039,633.69 0.88% 0.05%固定资产 633,328,086.10 49.03% 654,323,164.48 47.95% 1.08%在建工程 6,283,778.05 0.49% 6,153,436.85 0.45% 0.04%使用权资产 2,764,452.72 0.21% 3,250,697.14 0.24% -0.03%一年内到期的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货币资金:ETC保证金11,000.00元。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本期江西扬帆火灾事故的情况说明 2025年6月9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扬帆的 109车间发生一起火灾事故。本次事故共造成一名员工轻度烧伤,无生命危险。109车间厂房、设备及存货不同程度受损,江西扬帆已对受损资产投保财产险,目前已完成保险公司报案程序,相关核损理赔工作正在推进。事故没有造成有毒有害化学品泄漏,未造成环境污染,未发生次生灾害。江西扬帆于2025年6月10日收到彭泽县应急管理局下发的《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彭应急现决[2025]2-02号),根据决定书要求,责令江西扬帆停产停业整顿,待验收合格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2025年7月4日江西扬帆收到彭泽县应急管理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彭应急罚[2025]2-02号)、江西扬帆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余立志收到彭泽县应急管理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彭应急罚[2025]2-03号),分别受到伍万元人民币和肆万元人民币的处罚,目前相关主体和人员均已完成罚款的缴纳。并于当日收到《危险化学品企业开车重大事项报告登记表》,经专家现场核验与属地安监部门批准,准许江西扬帆于2025年7月4日恢复生产。 本期公司拥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未能对河北隆科材料有限公司形成控制的股权投资情况说明 公司对河北隆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隆科)的持股比例为 51%,但未纳入合并范围,主要原因为:根据该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认缴的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同意,方可表决通过。 河北隆科设董事会,由 5名董事组成;其中公司推荐 3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推荐 2名。董事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 4/5以上通过方能生效。故虽然本公司持有河北隆科 51%的表决权股份,但股东会表决权不足 2/3、董事会表决权不足 4/5,实际不具有现时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的能力,即未能对其形成控制。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25年04月28日 “价值在线”路演平台(http://www.ir-online.cn)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其他 投资者及社会公众 公司主营业务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扬帆新材2025年04月28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十二、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否 十三、“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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