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靠智电(300617)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5-06-30 | 信息来源 | 2025年中期报告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中有16,323,675.56元受到限制,原因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保函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 本期 已使 用募 集资 金总 额 已累 计使 用募 集资 金总 额 (2) 报告 期末 募集 资金 使用 比例 (3) = (2) / (1) 报告 期内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比 例 尚未 使用 募集 资金 总额 尚未 使用 募集 资金 用途 及去 向 闲置 两年 以上 募集 资金 金额 2021年 向特 定对 象发 行股 票2021年07 月16 日 148,1 50.16 146,4 43.76 3,978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1) 本报 告期 投入 金额 截至 期末 累计 投入 金额 (2) 截至 期末 投资 进度 (3) = (2)/ (1) 项目 达到 预定 可使 用状 态日 期 本报 告期 实现 的效 益 截止 报告 期末 累计 实现 的效 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城市 智慧 输变 电系 统建 设项 目2021年07月16日 城市 智慧 输变 电系 统建 设项 目 生产 建设 否 104, 298. 68 104, 298. 68 104, 298. 68 3,97 8.83 34,3 调试工作已完成,已进入试生产阶段。智慧模块化变电站募投部分厂房主体已完工,变压器产线安装、调试工作已完成,已进入试生产阶段,上半年取得小批量订单。GIS产线、预制舱产线等安装工作正在紧密实施中,预计仍需要一定时间。推进顺利情况下,该项目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 2、智能输变电设备研发中心项目 截至2025年6月30日,研发中心整体方案设计已经完成并通过江宁规划部门审查,已完成方案公示。 项目现场土地平整、围挡、临时水电等工作已经完成。但目前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自建研发楼成本 已高于市场直购价格,公司有意控制了项目推进的速度。公司将结合研发中心项目的实际需求,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前提下,尽快根据与江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沟通情况,对项目可行性、实施方式、进度等重新论证,并按规定履行审议披露程序。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存在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适用以前年度发生公司于2023年11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实施地点变更为南京江宁开发区苏源大道以东、真武路以南地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2,493.2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1)01479号)。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根据当前的资金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拟使用不超过7.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截止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向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浙商银行、华夏银行购买了75000万元相关保本理财产品。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1、再融资募投项目延期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城市智慧输变电系统建设项目”和“智能输变电设备研发中心”原计划建设期为募集资金到位后24个月。2021年7月7日,公司公告《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衡验字(2021)00067号《验资报告》。2021年12月23日,公司获得溧阳市行政审批局颁发的城市智慧输变电系统建设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准予正式施工。因此,按照《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计划的24个月建设期,募投项目应于2023年12月23日建成投产。在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因生产设备非标定制化、新老产线融合、变更项目实施地点等原因,“城市智慧输变电系统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智能输变电设备研发中心”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相关具体情况已在公司2023年半年度、2023年度、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披露。在上述情形的基础上,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审慎评估分析,结合上述募投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将“城市智慧输变电系统建设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5年12月31日,将“智能输变电设备研发中心”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6年12月31日。 2、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存在通过一般户购买理财并在理财到期后转回募集资金账户情形 报告期内,通过保荐机构核查、公司内部自查,发现闲置募集资金存在通过一般户购买理财并在理财到期后转回募集资金账户情形。在保荐机构的督促下,公司相关责任人立刻对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业务规范要求,同时对照《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要求,进行了全面自查、整改以及深刻学习、自省。截至半年度末,公司通过一般户购买理财的募集资金在产品到期后均已转回募集资金专户,没有产生恶劣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在上述行为发生后,公司与保荐机构进一步加强了募集资金使用环节的流程管理手续,同时加强内部监管。针对该事项,公司内部对该事项相关部门责任人落实责任,并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加强内部教育。同时,公司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责任人认真学习《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业务规范,提升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等相关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切实提高公司治理及内控管理能力,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后续,公司将认真、积极对照2025年6月15日生效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邀请保荐机构、顾问律师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等进行专门讲解与培训。同时,对《江苏安靠智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及时修订与审议。目前,公司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行为均已合法合规。 除以上事项外,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式退出对控股子公司江苏安靠数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股66%,以下简称“数字能源”)的投资。2025年5月2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减资的议案》,同意本次减资。本次减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减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定向减资完成后,数字能源注册资本由3,000万元减少至1,020万元,公司不再持有数字能源股权,也不再将数字能源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25年05月06日 价值在线网络互动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其他 全体投资者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300617安靠智电调研活动信息20250507 十二、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 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十三、“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