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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鼎达(301538)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5-06-30 | 信息来源 | 2025年中期报告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信用减值损失 543,949.52 0.48% 主要系公司加大应收账款管理力度,收回了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否资产处置收益 -19,481.73 -0.02% 主要是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否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应收款项融 资 46,622,662.15 33,010,741.99 79,633,404.14 上述合计 389,848,640.23 42,422.38 601,357,928.00 701,000,000.00 33,010,741.99 323,259,732.60金融负债其他变动的内容无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是 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1) 报告期 内变更 用途的 募集资 金总额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 累计变 更用途 的募集 资金总 额比例 尚未使用 募集资金 总额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2024 首次公开发行2024年03月20日 55,820 48,406.68 3,787.94 28,851.01 59.60% 20,126.11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余额为 20,126.11万元(含利息收入并扣除手续费),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结构性存款账户中。合计 -- -- 55,820 48,406.68 3,787.94 28,851.01 59.60% 20,126.1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53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000.00万股,每股面值 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5.82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5,8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8,406.6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3月15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当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3-5号)。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余额为 20,126.11万元(含利息收入并扣除手续费),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结构性存款账户中。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包括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和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下同。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存在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适用以前年度发生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本次涉及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项目为“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该项目的原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门骏鼎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骏鼎达),实施地点位于江门市江海区。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规划,拟增加公司为该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拟增加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的公司注册地和正在进行的在建工程“芙蓉科技大厦”项目所在地为该项目的共同实施地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2024-035)。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支付发行费用及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7,709.10万元和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517.43万元(不含税),共计 8,226.53万元。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关于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3-143号),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支付发行费用及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的公告》(2024-017)。上述置换工作已于2024年完成。2024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非募集资金专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2024-048)。该事项保荐机构已经发表核查意见。报告期内,公司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金额合计 461.59万元。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余额为 20,126.11万元(含利息收入并扣除手续费),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结构性存款账户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注:委托理财发生额为报告期内购入金额,不含上期购入,本期到期转回金额。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适用 不适用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报告期内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 □不适用则,以及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根据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指南,对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财务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项目。上一报告期公司未有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的说明报告期实际损益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以自有美元办理掉期交易业务产生损失 10.44万元套期保值效果的说明 公司开展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一定风险,报告期内,公司以自有美元办理掉期交易业务产生损失,损失金额占比本期净利润为 0.11%,占比低,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在汇率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 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将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 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 来损失。 5、外汇套期保值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保盈利从而 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控制措施: 1、与实际业务匹配,以保值为原则,严禁投机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与公司实际业务相匹配,以防范汇率风险为主要目的,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必须基于公司进出口的外币收支预测、外币银行借款、资产负债表敞口等实际业务需求,交割期间需与被套期项目时间相匹配。 2、建立管理制度 公司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 则、审批权限、管理机构、操作流程、风险报告及处理程序等,形成了较为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 3、控制资金规模 公司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 4、选择合法资质的期货交易所和大型商业银行 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将审慎审查所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和信用风险。 5、良好技术保障 公司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错单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减少损失。 6、做好客户的信用管理 公司建立客户的信用管理体系,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方进行资信审查,确定交易对方有能力履行相关合同。 已投资衍 生品报告 期内市场 价格或产 品公允价 值变动的 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 外汇衍生品每月底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开价格确定公允价值变动。的设定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3)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元,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无重大影响。 山东骏鼎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新设 主要从事高分子改性保护材料生产和销售,注册资本为 600万元,投资金额为不超过 600万元,报告期内尚处于筹备中,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无重大影响。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无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2025年04月25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详见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就公司经营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沟通,详见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 20250425)2025年04月28日 公司会议室 其他 机构 详见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就公司经营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沟通,详见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 20250428)2025年04月29日 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 w.net) 网络平台线 上交流 机构、个人、其他 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的所有投资者 举行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公司经营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沟通,详见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 20250429)2025年05月09日 公司会议室 其他 机构 详见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就公司经营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沟通,详见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 20250509)2025年05月22日 公司会议室 其他 机构 详见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就公司经营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沟通,详见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 20250522)2025年06月05日 公司会议室 其他 机构 详见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就公司经营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沟通,详见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 20250605)2025年06月09日 公司会议室 其他 机构 详见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就公司经营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沟通,详见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 20250609)2025年06月11日 公司会议室 其他 机构 详见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就公司经营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沟通,详见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 20250611)2025年06月19日 公司会议室 其他 机构 详见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就公司经营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沟通,详见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 20250619)2025年06月20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其他 机构、个人 详见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就公司经营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沟通,详见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 20250620)2025年06月27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其他 机构 详见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就公司经营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沟通,详见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 20250627) 十二、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 □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为加强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并于2025年 4月 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十三、“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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