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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柏新材(301555)经营总结
截止日期2025-06-30
信息来源2025年中期报告
经营情况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二)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以直销的方式获取客户订单,报告期内,公司直销收入的占比为97.87%。公司经营模式为:销
  售事业部制定销售计划并将计划反馈给供应链管理部,供应链管理部根据销售计划制定生产计划并提出原材料请购计划,采购部根据原材料请购计划进行原材料的采购,质量部对原材料进行进厂检测,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仓库,投入生产。产品完成生产并检验合格后销售给客户,并与客户保持沟通,提供后续的产品售后服务。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货币资金 192,521,363.37 被冻结作为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和信用证的保证金的银行存款。
  无形资产 21,923,549.82 以惠柏新材研发大楼土地设定抵押,用于固定资产贷款。抵押期限:2021年7月13日至2029年7月12日。
  合计 214,444,913.19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 本期
  已使
  用募
  集资
  金总
  额 已累
  计使
  用募
  集资
  金总
  额
  (2) 报告
  期末
  募集
  资金
  使用
  比例
  (3)
  =
  (2)
  /
  (1) 报告
  期内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比
  例 尚未
  使用
  募集
  资金
  总额 尚未
  使用
  募集
  资金
  用途
  及去
  向 闲置
  两年
  以上
  募集
  资金
  金额
  2023年 首次
  公开
  发行2023年10
  月31
  日 52,77
  6.61 46,28
  0.78 6,081
  527,766,096.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64,958,297.8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2,807,798.11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10月26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5381号《验资报告》。2023年度,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6,242.16万元,除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和现金管理等外,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498.79万元均存放于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上海帝福3.7万吨纤维复合材料及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累计收益13,475.66万元(包括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减手续费后的净额等,具体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实施公司新增的募投项目“新建8.2万吨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的建设,该新增项目由全资子公司珠海惠柏实施。该事项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全资子公司珠海惠柏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专户与全资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9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珠海惠柏实缴注册资本,用于实施“新建8.2万吨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珠海惠柏增资人民币5,700.00万元,用于实施珠海惠柏“新建8.2万吨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其中:募集资金5,615.00万元(包括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减手续费后的净额等,具体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不足部分以自有资金补足。本次增资完成后,珠海惠柏的注册资本将增加至人民币19,200.00万元。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适用□不适用
  (1) 本报
  告期
  投入
  金额 截至
  期末
  累计
  投入
  金额
  (2) 截至
  期末
  投资
  进度
  (3)
  =
  (2)/
  (1) 项目
  达到
  预定
  可使
  用状
  态日
  期 本报
  告期
  实现
  的效
  益 截止
  报告
  期末
  累计
  实现
  的效
  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3年10月31日 上海帝福
  3.7万吨
  纤维
  复合
  材料
  及新
  型电
  子专
  用材
  料生
  产项
  目 生产
  建设 是 18,0
  00 18,0
  00 4,66
  00%2024年09月30日 3,274.98 14,29 是 否
  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3年10月31日 惠柏新材料研发总部项目 研发
  8.2万吨
  新型
  电子
  专用
  材料
  生产
  因) 1、公司“惠柏新材料研发总部项目”不直接生产产品,其效益将从公司研发新产品、提高产品质量、提供技术支撑服务中间接体现。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惠柏新材料研发总部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5年5月延长至2026年3月。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惠柏新材料研发总部项目”正在申请建设项目分项验收,后续竣工验收完成后,还需进行研发设备的购置、进场安装和二次精装修施工,计划将于2026年3月底前完工并投入使用。
  2、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4年11
  月11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上海帝福3.7万吨纤维复合材料及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累计收益13,475.66万元(包括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减手续费后的净额等,具体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实施公司新增的募投项目“新建8.2万吨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的建设,该新增项目由全资子公司珠海惠柏实施。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新建
  8.2万吨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正在建设过程中,预计将于2026年第一季度试生产。                           
  项目可行性
  发生重大变
  化的情况说
  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
  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适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总额52,776.6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495.83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6,280.78万元,扣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募资金为12,108.78万元。
  1、2023年11月9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下,公司可以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超募资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508.78万元,均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2、2023年11月9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3,6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上述事项经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召开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3,600.00万元。
  3、2024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6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经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7,200.00万元。
  4、2024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5,000.00万元。存在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 不适用金的情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适用以前年度发生
   1、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上海帝福3.7万吨纤维复合材料及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累计收益13,475.66万元(包括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减手续费后的净额等,具体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实施公司新增的募投项目“新建8.2万吨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的建设,该新增项目由全资子公司珠海惠柏实施。该事项经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全资子公司珠海惠柏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专户与全资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9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珠海惠柏实缴注册资本,用于实施“新建8.2万吨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
  3、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珠海惠柏增资人民币5,700.00万元,用于实施珠海惠柏“新建8.2万吨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其中:募集资金5,615.00万元(包括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减手续费后的净额等,具体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不足部分以自有资金补足。本次增资完成后,珠海惠柏的注册资本将增加至人民币19,200.00万元。
  4、截至2025年6月30日,珠海惠柏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19,200.00万元,实缴人民币12,705.00万元,其中: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115.00万元向珠海惠柏实缴注册资本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适用以前年度发生
   1、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上海帝福3.7万吨纤维复合材料及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累计收益13,475.66万元(包括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减手续费后的净额等,具体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实施公司新增的募投项目“新建8.2万吨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的建设,该新增项目由全资子公司珠海惠柏实施。该事项经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全资子公司珠海惠柏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专户与全资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9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珠海惠柏实缴注册资本,用于实施“新建8.2万吨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
  3、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珠海惠柏增资人民币5,700.00万元,用于实施珠海惠柏“新建8.2万吨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其中:募集资金5,615.00万元(包括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减手续费后的净额等,具体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不足部分以自有资金补足。本次增资完成后,珠海惠柏的注册资本将增加至人民币19,200.00万元。
  4、截至2025年6月30日,珠海惠柏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19,200.00万元,实缴人民币12,705.00万元,其中: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115.00万元向珠海惠柏实缴注册资本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2023年11月9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及子公司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038.1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8,648,301.90元。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5466号)。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适用
   1、2023年11月9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充流动资金情况 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截至2024年10月2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同时,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2024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5,000.00万元。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1、2024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均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有效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10,399.80万元,实际取得投资收益金额为410.15万元,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公允价值为10,417.42万元。
  2、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6,242.16万元,除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和现金管理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498.79万元均存放于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1) 本报告
  期实际
  投入金
  额 截至期
  末实际
  累计投
  入金额
  (2)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
  (3)=(2
  )/(1)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变更后
  的项目
  可行性
  是否发
  生重大
  变化
  2023年
  首次公
  开发行
  股票 首次公
  开发行 新建
  8.2万
  吨新型
  电子专
  用材料
  生产项
  目 上海帝
  福3.7万吨纤
  维复合
  材料及
  新型电
  子专用
  材料生
  产项目 13,475
  59 7,113.
  27 52.79%2026年
  一季度 0 不适用 否
  合计 -- -- -- 13,47559 7,113.27 -- -- 0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展情况,并结合当时市场环境情况、公司自身发展战略和未来发展规划,为优化公司产业和产能布局,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投资回报,经谨慎研究和分析论证,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上海帝福3.7万吨纤维复合材料及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累计收益人民币13,475.66万元(包括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减手续费后的净额等,具体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实施公司新增的募投项目“新建8.2万吨新型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的建设,该新增项目由全资子公司惠柏新材料科技(珠海)有限公司实施。该事项经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该项目正在建设过程中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25年05月15日 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其他 线上参加公司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2024年年度业绩情况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https://ir.p5w.net)     会的投资者 等 om.cn):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5-001)
  2025年06月17日 上海 实地调研 机构 东财基金、玄元投资、德邦资管、五地投资 、民生证券、北京泰德圣投资 风电行业情况、公司海
  十二、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 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十三、“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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