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爆光电(301362)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5-06-30 | 信息来源 | 2025年中期报告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1) 本期 已使 用募 集资 金总 额 已累计 使用募 集资金 总额 (2) 报告期 末募集 资金使 用比例 (3)= (2)/ (1) 报告 期内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比 例 尚未 使用 募集 资金 总额 尚未使用 募集资金 用途及去 向 闲置 两年 以上 募集 资金 金额 2023 首 次 公 开 发 行2023年08 月04 日 133,5 97.85 124,2 98.77 9,724. 14 44,736. 2% 82,49 3.87 尚未使用 的募集资 金存放于 公司募集 资金专 户,继续用于承诺投资项目合计 -- -- 133,597.85 124,298.77 9,724.14 44,736.2% 82,493.87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07号)同意注册,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2,617万股,发行价格为51.0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35,978,5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其他中介机构费等发行费用92,990,761.0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42,987,738.9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3年7月31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42700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已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47,361,253.74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350,119,902.85元,2025年上半年度使用97,241,350.89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824,938,661.33元(含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后的净额29,312,176.16元),其中活期存款余额为人民币128,739,261.33元,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金额为人民币696,199,400.00元。 (1) 投入 金额 累计 投入 金额 (2) 投资 进度 (3) = (2)/( 1)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告 期 实 现 的 效 益 期末 累计 实现 的效 益 达 到 预 计 效 益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202 3年 08月04日 LED照 明灯具 自动化 扩产项 目 生 产 建 设 是 59,0 6 59,0 6 13,7 4 3,66 4.26 12,8 思路进行了重新论证。“LED照明灯具自动化扩产项目”因建设内容和产品方案进行了部分调整导致建设周期延长,公司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5年4月调整为2026年4月。该调整已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LED照明灯具自动化扩产项目、LED工业照明及特种照明灯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越南LED照明灯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尚处于建设期,暂未核算经济效益;总部大楼及研发中心项目为管理和研发类项目,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所处的外部环境、宏观经济等均较原募投项目规划时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工业照明和特种照明板块发展趋势明显,结合公司对工业照明和特种照明制定的未来3-5年业绩的发展目标,原项目中建设的生产经营场地面积无法完全满足公司未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在继续深耕现有海外市场的基础上,公司计划利用品质优势、产品设计开发服务、快速反应优势和已经积累的信誉,充分挖掘海外市场需求,进一步加大对北美和新兴国家市场的开拓力度;同时为了应对美国推行的关税政策,更好满足北美市场客户需要,实现公司在北美及新兴市场的战略目标,公司计划加快加大对越南生产基地产能的布局。因此,公司调整了原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投资结构,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LED工业照明及特种照明灯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越南LED照明灯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2024年9月26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金额、调整投资结构及延期并使用节余资金投资新项目的议案》,同意调整原募投项目“LED照明灯具自动化扩产项目”的投资金额及投资结构,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资至新项目“LED工业照明及特种照明灯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越南LED照明灯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同意调整“LED照明灯具自动化扩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4月,延期为2026年4月。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适用2024年2月28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择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483,309股,实际使用资金49,500,193.19元(含交易费用),其中:使用超募资金39,500,000.00元。2024年4月18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该议案于2024年5月13日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5年3月31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该议案于2025年4月21日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存在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 不适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适用以前年度发生2024年9月26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金额、调整投资结构及延期并使用节余资金投资新项目的议案》,同意调整原募投项目“LED照明灯具自动化扩产项目”的投资金额及投资结构,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资至新项目“LED工业照明及特种照明灯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越南LED照明灯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同意调整“LED照明灯具自动化扩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4月,延期为2026年4月。详情请见2024年9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金额、调整投资结构及延期并使用节余资金投资新项目的公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经公司2023年8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084.4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LED照明灯具自动化扩产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置换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职业字[2023]8063—11号鉴证报告审核。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共计824,938,661.33元,其中:128,739,261.33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其余款项用于购买定期存款和结构性存款。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 方式 接待 对象 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25年01月14日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福园一路西侧)润恒工业厂区2栋5楼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信达澳亚、天风证券共5人 详见公司2025年1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民爆光电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详见公司2025年1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民爆光电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十二、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否 十三、“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