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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电力A(000539)经营总结
截止日期2025-06-30
信息来源2025年中期报告
经营情况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 ”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税减少。
  研发投入 321,041,294 323,176,647 -0.6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56,121,598 6,006,225,071 -27.47% 主要是公司发电收入下降幅度超过成本下降幅度,导致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同比减少。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008,546,957 -5,579,362,986 -7.6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50,655,724 -367,933,221 738.88% 主要是公司债务结构不断优化,中长期融资占比提升,到期债务规模同比大幅下降所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98,242,148 58,849,676 1,086.48% 主要是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大幅增加所致。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营业收入构成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适用 ☑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大埔二期等基
  建项目推进投
  资建设所致。
  使用权资产 11,990,353,436 6.62% 11,700,419,075 6.68% -0.06% 
  短期借款 11,375,541,016 6.28% 14,108,930,833 8.06% -1.78%合同负债 115,756,744 0.06% 38,459,828 0.02% 0.04%长期借款 74,506,464,688 41.13% 69,541,559,406 39.70% 1.43%租赁负债 12,910,241,360 7.13% 12,376,312,142 7.07% 0.06%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的部分子公司将电费收费权质押给银行以取得人民币4,570,263,542元的长期借款,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余额为人民币357,839,261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5,171,411,604元的长期借款,
  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余额为人民币451,067,263元)。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惠州市港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0%) 长期 电力 正常经营中   -30,134,736 否2021年07月17日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43)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广东粤电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 火力发电 增资 70,000,000 65% 自有资金 广州发展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汕尾市人才发 长期 电力 5 6汕尾电厂 、号机组扩建项目2x1000MW()工程正常推进中   72,894,606 否 2023 03月 日 《关于投资建设汕尾电资讯网。广东粤电惠新热电有限公司 热电联产 增资 44,965,000 85% 自有资金 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5%) 长期 电力 惠州新材料产业园热电冷联产项目正常推进中   -3,536,375 否2024年08月31日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46)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广东粤电博贺能源有限公司 火力发电 增资 221,100,000 67% 自有资金 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3%) 长期 电力 茂名博贺电厂
  3、4号机组项
  目
  (2x1000MW
  )工程正常推
  进中   -41,471,439 否2022年09月17日 《关于投资建设茂名博贺电厂3、4号2×1000MW机组工程项目暨关联交易公告》(2022-48),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广东省电力工业燃 燃料 增资 300,000,000 50% 自有 广东省能源 长期 发电燃 正常经营中   26,333,063 否 2025 05年 《第十届董料有限公司 销售       资金 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0%)   料         月29日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25)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广东能源集团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数据处理 新设 27,000,000 18% 自有资金 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8%);广东省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8%);广东省粤电航运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8%);广东能源集团天然气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8%);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 长期 数据 正常经营中   89,131 否   不适用合计 -- -- 752,135,000 -- -- -- -- -- --   13,809,434 -- -- --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重大影响。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1)报告期内,由于电力市场竞争加剧及相关政策原因,上网电价同比下降,公司下属部分火电厂及新能源项目经营业绩同比下降。由于燃气价格持续高企,公司下
  属部分气电厂经营承压,经营亏损同比扩大;
  (2)受煤价回落影响,公司对山西能源投资收益同比下降。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广发证券于 年度发行了广东风电公司新能源基础设施投资绿色碳中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本公司下属子企业平远风电、和润新能源所持有的风电场项目作为基础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本
  公司将满足“控制”定义的1支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于2025年6月30日,上述结构化主体归属于本集团的权益为175,188,800元;其他权益持有人的权益在合并报表中以少数股东权益列示,金额合计962,400,813元。
  十一、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制订《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公司将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以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运用,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十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否
  1、聚焦主责主业,建设一流绿色低碳电力上市公司。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取资于民,用资于电,惠之于众”
  的经营宗旨和“办电为主,多元发展”的经营方针,专注于电力主业,电源结构呈多元化发展,拥有大型燃煤发电、天然气发电、生物质发电、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和水力发电等多种能源项目,通过电网公司向用户提供可靠、清洁的能源。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拥有可控装机容量4,315.31万千瓦,其中燃煤发电控股装机容量2,001万千瓦,气电控股装机容量1,184.7万千瓦,风电、光伏等新能源装机870.23万千瓦,可控装机容量、受托管理装机容量合计5,179.51万千瓦,是广东省装机规模最大的电力上市公司。
  2、强化科技引领,积极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公司积极实施科技创新驱动战略,有序构建“产学研用”深度融合体
  系。2023年以来,公司新增省级认定研发平台1家,市级认定研发平台3家,承担国家级重点研发课题1项,省级重点研发课题3项;2025年度新增申报全国行业研发成果17项,新增授权实用新型专利26项,发明专利11项。
  3、重视股东回报,稳定分红共享经营发展成果。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权益维护,坚持“有盈利,必分红”。公司现金
  股利政策目标为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除2021-2022年履行电力能源保障责任阶段性出现亏损外,一直坚持向股东分红派现。自1993年上市以来累计向股东派现132.71亿元,占公司历史盈利年度累计归母净利润的比例达41.96%,是公司募集资金的4.81倍,充分体现了公司取得的良好经营业绩和对投资者的真诚回报。
  4、规范信息披露,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原则,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连续十一年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考核“A”级。公司将继续以提升透明度为目标、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通过自愿发布季度发电量完成情况信息披露公告等措施,增强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持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投资者现场调研、投资者热线、电子邮箱、深交所“互动易”平台、业绩说明会等形式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投资者沟通体系,增加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对公司生产经营等情况的了解,构建良性互动的投资者关系,给投资者一个真实、透明、合规的粤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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