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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银行(601288)经营总结
截止日期2025-06-30
信息来源2025年中期报告
经营情况  4讨论与分析
  4.1形势与展望
  上半年,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向好。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长5.3%。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下降0.1%。流动性合理充裕,广义货币(M2)余额330.29万亿元,同比增长8.3%;社会融资规模增量22.83万亿元。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基本稳定。
  上半年,面对复杂局面,我国政府加紧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围绕提振消费、稳就业稳经济等重点领域,加强财政政策供给和资金拨付管理,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实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强化逆周期调节,综合运用降准降息、公开市场操作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效能持续释放,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作用有效发挥,货币政策传导效率增强,社会融资成本处于历史较低水平。
  上半年,我国银行业持续加大实体经济支持力度,总资产保持增长,资产质量总体稳定,风险抵补能力整体充足。6月末,商业银行总资产达到402.9万亿元,同比增长8.9%;不良贷款率1.49%,拨备覆盖率211.97%;资本充足率15.58%。
  展望下半年,我国经济将继续保持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宏观政策将持续发力、适时加力,落实落细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充分释放政策效应,强化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
  本行将认真履行服务“三农”主责主业,紧扣“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工作主线,不断提升工作质效,推动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一是以更强历史担当做优做强“三农”和乡村振兴金融服务,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和建设农业强国作出更大贡献。保持县域和涉农贷款良好增长势头,持续巩固重点地区金融帮扶成效,进一步加大支农资金保障力度,不断提升县域乡村服务覆盖面。二是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以更优服务助力城乡融合发展。适应新型城镇化特点,优化调整信贷策略,切实做好新兴领域、城市更新等金融服务。突出抓好科技金融创新提质发展,优化提升民生消费和普惠民营金融供给。三是突出重点深化改革,持续夯实经营基础。推动智慧银行项目加快实施,强化科技为基层减负赋能。以客户满意、员工满意为目标,持续梳理优化制度和业务流程。四是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决守牢风险底线。继续抓好重点领域信用风险化解,前瞻防范市场风险,慎终如始守护好IT和网络安全。
  4.2财务报表分析
  4.2.1利润表分析
  2025年上半年,本行实现净利润1,399.43亿元,同比增加34.49亿元,增长2.5%。
  利润表主要项目变动表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1-6月 增减额 增长率(%)利息净收入是本行营业收入的最大组成部分,占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的76.4%。
  2025年上半年,本行实现利息净收入2,824.73亿元,同比减少83.75亿元,其中规模增长导致利息净收入增加205.27亿元,利率变动导致利息净收入减少289.02亿元。2025年上半年,本行净利息收益率1.32%,净利差1.20%,同比分别下降13个和10个基点。净利息收益率和净利差同比下降主要是由于受本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LPR下调等影响,生息下表列示了生息资产与付息负债的平均余额、利息收入和支出、平均收益率和平均付息率。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5年1-6月2024年1-6月平均收益率/ 平均收益率/项目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注:1、债券投资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券投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投资。
  2、重组类债券包括应收财政部款项和特别国债。
  3、存拆放同业主要包括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4、同业存拆放主要包括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拆入资金、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5、其他付息负债主要包括已发行债务证券和向中央银行借款。
  6、为年化后数据。
  注:由规模和利率共同引起的变化分配在规模变化中。
  利息收入
  2025年上半年,本行实现利息收入5,980.05亿元,同比减少460.43亿元,主要是由于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同比下降42个基点。
  发放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
  发放贷款和垫款利息收入3,786.00亿元,同比减少350.28亿元,下降8.5%,主要是由于贷款平均收益率下降。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25,677,592 378,600 2.97 23,465,528 413,628 3.54注:1、为年化后数据。
  债券投资利息收入
  债券投资利息收入为本行利息收入的第二大组成部分。2025年上半年,债券投资利息收入1,821.15亿元,同比增加54.15亿元,主要是由于债券投资规模增加。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利息收入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利息收入197.08亿元,同比减少0.77亿元,主要是由于存放央行款项平均收益率有所下降。
  存拆放同业利息收入
  存拆放同业利息收入175.82亿元,同比减少163.53亿元,主要是由于存拆放同业资产规模减少以及平均收益率下降。
  利息支出
  利息支出3,155.32亿元,同比减少376.68亿元,主要是由于付息负债平均付息率同比下降32个基点。
  吸收存款利息支出
  吸收存款利息支出2,136.56亿元,同比减少307.71亿元,主要是由于吸收存款平均付息率下降。
  按产品类型划分的存款平均成本分析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5年1-6月2024年1-6月项目平均付息 平均付息吸收存款总额 30,418,600 213,656 1.42 28,960,679 244,427 1.70注:1、为年化后数据。同业存拆放利息支出同业存拆放利息支出 亿元,同比减少 亿元,主要是由于同业存拆放款项平均付息率下降。其他付息负债利息支出其他付息负债利息支出 亿元,同比减少 亿元,主要是由于新发行同业存单及债券的利率相对较低。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2025年上半年,本行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514.41亿元,同比增加47.05亿元,增长10.1%。其中,代理业务收入增长62.3%,主要是由于深入推进财富管理业务转型,理财和代销基金收入增加。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主要构成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1-6月 增减额 增长率(%)其他非利息收入
  2025年上半年,其他非利息收入360.23亿元,同比增加67.72亿元。其中,投资收益增加79.75亿元,主要是由于债权投资的投资收益增加。汇兑收益减少22.69亿元,主要是由于汇率波动导致外汇相关业务产生的汇兑收益减少。其他业务收入增加13.62亿元,主要是由于保险业务收入增加。其他非利息收入主要构成人民币百万元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1-6月业务及管理费
  2025年上半年,业务及管理费1,028.74亿元,同比增加22.31亿元;成本收入比27.81%,同比上升0.37个百分点。业务及管理费主要构成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1-6月 增减额 增长率(%)信用减值损失
  2025年上半年,信用减值损失979.55亿元,同比减少30.43亿元。其中,贷款减值损失974.17亿元,同比减少12.15亿元。所得税费用
  2025年上半年,本行所得税费用为205.97亿元,同比减少3.80亿元,下降1.8%。实际税率为12.83%,实际税率低于法定税率,主要是由于本行因持有中国国债、地方政府债等获得的利息收入按税法规定为免税收入。分部报告本行通过审阅分部报告进行业绩评价并决定资源的分配。分部信息按照与本行内部管理和报告一致的方式进行列报。目前本行从业务、地理区域、县域金融业务三个方面进行管理。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期间本行各地区分部的营业收入情况。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5年1-6月2024年1-6月项目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期间本行县域金融业务及城市金融业务的营业收入情况。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5年1-6月2024年1-6月项目
  4.2.2资产负债表分析
  资产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行总资产为468,558.78亿元,较上年末增加36,177.43亿元,增长8.4%。其中,发放贷款和垫款净额增加17,869.88亿元,增长7.5%;金融投资增加5,912.80亿元,增长4.3%;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增加12,283.79亿元,增长57.6%;存放同业和拆出资金减少2,183.44亿元,下降19.8%,主要是由于合作性存放同业款项减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增加1,827.00亿元,增长13.3%,主要是由于买入返售债券增加。
  资产主要项目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项目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行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267,290.60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8,228.73亿元,增长7.3%。注:1、本表按照借款人所在的行业对贷款进行划分。
  2、其他行业主要包括农、林、牧、渔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行五大主要贷款行业包括:(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2)制造业;(3)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5)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五大行业贷款余额合计占公司类贷款总额的73.6%,较上年末下降0.8个百分点。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个人贷款较上年末增加4,932.14亿元,增长5.6%。其中,个人消费类贷款(含信用卡透支)较上年末增加1,140.34亿元,增长8.5%,主要是由于本行积极响应各项促消费政策,围绕重点场景布局,持续加大消费信贷投放力度;个人经营类贷款较上年末增加4,283.41亿元,增长17.2%,主要是由于本行聚焦服务三农、普惠和实体经济,积极响应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农户等客群融资需求。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行金融投资144,403.83亿元,较上年末增加5,912.80亿元,增长4.3%。其中,非重组类债券投资较上年末增加5,875.51亿元,主要是由于政府债券投资增加。
  金融债券指由政策性银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按约定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行金融债券余额为27,489.00亿元,其中政策性银行债券14,760.9112,728.09
  亿元,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债券 亿元。注:1、本表所列减值指在第2、3阶段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包括在第1阶段计提的减值准备。负债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行负债总额为437,066.37亿元,较上年末增加35,657.75亿元,增长8.9%。其中,吸收存款增加15,951.29亿元,增长5.3%;同业存放和拆入资金增加10,049.63亿元,增长20.0%,主要是由于同业存放款项增加;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4,507.33 73.2%增加 亿元,增长 ,主要是由于债券回购款项增加;已发行债务证券增加4,272.78亿元,增长16.0%,主要是由于发行同业存单和专项金融债。负债主要项目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项目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行吸收存款余额319,004.86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5,951.29亿元,增长5.3%。从客户结构上看,个人存款占比较上年末上升1.3个百分点至64.1%。从期限结构上看,活期存款占比较上年末下降0.9个百分点至40.0%。注:1、包括保证金存款、应解汇款及汇出汇款等。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行股东权益合计31,492.41亿元,较上年末增加519.68亿元。每股净资产7.65元,较上年末增加0.25元。一般风险准备 570,192 18.1 532,991 17.2表外业务是指本行从事的,按照现行企业会计准则不计入资产负债表内,不形成现实资产负债,但有可能引起损益变动的业务。根据表外业务特征和法律关系,表外业务分为担保承诺类、代理投融资服务类、中介服务类、其他类等。信贷承诺、资本性支出承诺等表外项目的具体情况,请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九、或有事项及承诺”。
  2025年上半年,本行遵循稳健经营原则,高度重视表外业务发展及风险管控。全面落实监管要求,明确表外业务发展目标和策略,注重提升业务精细化管理水平,以更好地满足客户综合化金融服务需求。其他财务信息会计政策变更说明本报告期未发生重大会计政策变更。按境内外会计准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差异说明本行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中期财务报表与按照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中期财务报表的报告期内净利润及股东权益无差异。其他财务指标监管2025年6月2024年12月2023年12月注:1、流动资产除以流动负债,流动性比率按照金融监管总局的相关规定计算。
  2、最大单一客户贷款总额(不含应计利息)除以资本净额。
  3、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总额(不含应计利息)除以资本净额。
  4、2025年6月30日数据为年化后数据。
  4.4县域金融业务
  本行通过三农金融事业部所有经营机构,向县域农村客户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该类业务统称为县域金融业务,又称三农金融业务。报告期内,本行紧紧围绕“服务乡村振兴领军银行”战略定位,不断优化三农金融事业部运行体制机制,聚焦主责主业持续加大乡村振兴重点领域金融供给,“三农”县域业务竞争优势不断巩固提升。
  4.4.1管理机制
   加大资源倾斜支持力度。优先保障“三农”信贷投放需求。单独配置县域经济资本,实施经济资本支持政策,发挥资本导向作用,引导经营行加大县域、涉农等重点领域贷款投放。强化“三农”县域FTP优惠和定价支持,有力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 提升“三农”信贷管理质效。制定2025年“三农”信贷政策指引,聚焦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农业科技装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产业、乡村建设等重30
  点领域,明确 余项差异化信贷政策。健全乡村振兴重点业务优先办结及快办机制,完善审查审批标准,推进调查审查报告模板智能化建设,切实提升“三农”信贷业务审查审批专业水平。 延伸县域乡村金融服务渠道。持续优化县域网点布局,新迁建网点继续向县域、城乡结合部和乡镇倾斜。大力推广掌银乡村版,聚焦县域农村用户需求,迭代优化服务功能,推进构建线上线下相融合的农村渠道体系。截至2025年6月末,县域网点占比提升至56.6%;掌银乡村版月活跃客户数超5,100万户。 加强县域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东西部行协作“双百”干部人才结对帮扶计划,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地区、东北地区、革命老区协作帮扶力度。持续加强县域青年英才选拔培养,激励年轻员工扎根基层,在服务乡村振兴一线干事创业。倾斜配置县域薪酬资源,加强基层员工关心关爱。
  4.4.2金融服务乡村全面振兴
  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 持续加大脱贫地区信贷支持。强化资源倾斜与体制机制保障,加强产品创新和科技赋能,加大脱贫地区信贷投放,助力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截至2025年6月末,832个脱贫县贷款余额2.48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8.9%。
   着力做好重点地区金融帮扶。针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三区三州”和定点帮扶县等重点地区,单列贷款计划,优先保障信贷资源,实施农户贷款利率优惠、商户手续费减免等差异化政策,“一县一策”推进精准帮扶。截至2025年6月末,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贷款余额4,75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9.0%。
   精准满足脱贫群众融资需求。持续加强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投放,重点满足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三类监测对象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推动“富民贷”扩面上量,助力脱贫群众增收致富。截至2025年6月末,“富民贷”余额1,24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1.8%。
  服务乡村全面振兴
   加大乡村振兴重点领域金融支持。创新推动服务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粮食全产业链金融支持,做深做透乡村富民产业金融服务,积极支持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
  截至2025年6月末,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保供相关领域贷款余额1.24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3.7%;乡村产业贷款余额2.70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1.3%;乡村建设领域贷款余额2.44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8.5%。
   提升农户金融服务质效。加快“惠农e贷”专项产品创新,推出专业大户贷、固边贷,推广设施贷、商户贷、乡旅贷等,加大重点领域农户贷款投放力度。深化科技赋能,推进数智融合便捷办贷,推行农户信息建档、“现场+远程”等作业模式,提升贷款作业效率和管户效能,有力推动农户贷款持续快速增长。截至2025年6月末,“惠农e贷”余额1.79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9.9%。
   加快乡村振兴金融产品服务创新。持续加快粮食安全、乡村产业、乡村建设、农业科技等领域产品创新,不断丰富乡村振兴产品体系。紧扣国家数字乡村战略,持续优化推广“农银惠农云”数字乡村平台,嵌入支付结算、信贷融资、资金托管等多种金融服务。截至2025年6月末,“农银惠农云”平台已入驻机构32万个,覆盖2,675个县(区),服务客户超670万。
  4.4.3财务状况
  县域金融业务资产负债主要项目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项目注:1、存放系统内款项指县域金融业务分部通过内部资金往来向本行其他分部提供的资金。县域金融业务利润表主要项目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5年1-6月2024年1-6月 增减额 增长率(%)注:1、内部利息收入是指县域金融业务分部向本行其他分部提供的资金通过转移计价所取得的收入。本行内部资金转移计价利率基于市场利率确定。县域金融业务主要财务指标*为年化后数据。
  4.5风险管理
  2025年上半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内外部形势,本行不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统筹发展和安全,牢牢守住风险合规底线。回检更新集团风险偏好与全面风险管理策略,增强风险管理的主动性和前瞻性。毫不松懈做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关键环节的信用风险管控,扎实稳妥化解风险。持续优化市场风险管控平台功能,提升风险识别、监测和管控能力。全面贯彻操作风险管理监管新规,加强重点领域操作风险、信息科技风险与业务连续性管理。
  4.5.1信用风险
  本行始终坚持审慎稳健的经营策略,把防风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持续完善风险识别、监测、预警和处置机制,提升信用风险防控的前瞻性、全局性和主动性,资产质量稳定向好。
  调整优化信用资产结构。明确重点领域信贷支持策略,扎实做好“五篇大文章”,持续优化乡村振兴、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科技创新、绿色低碳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普惠零售、民生消费、外贸外资等重点领域金融服务。聚焦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行业发展以及区域优势产业、特色产业,持续提升行业信贷政策、差异化区域信贷政策以及信贷授权精细化水平,引导全行优化信贷结构。
  加强重点领域信用风险防控。统筹做好房地产新增贷款投放和存量风险防控,大力支持保障性住房等“三大工程”建设,积极落实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和“白名单”项目扩围增效要求。强化房地产项目精细管理,“一户一策”稳妥推进房地产风险化解处置。
  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各项法规和监管规定,积极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稳妥有序化解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办理融资平台新增融资,坚决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健全普惠零售风险防控体系。用好源头、主动、批量的获客模式,优化重点产品模型,严把客户准入关。压实管贷治贷责任,强化线上线下协同,加强大额普惠零售贷款贷后检查。完善数字化风控体系,围绕不同客群特征构建多维风险识别模型体系,发挥集中监测优势,加大对普惠零售贷款风险线索的识别、预警、核查、处置力度。
  加大逾期贷款管控和不良贷款处置力度。前瞻做好到期贷款管理,常态化做好逾期催收。综合运用各类处置方式,不断提升处置质效。
  金融资产风险分类
  本行根据《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要求,制定风险分类管理制度。本行根据金融资产类别、交易对手类型、产品结构特征、历史违约情况等信息,结合资产组合特征,明确了各类金融资产的风险分类方法,对于零售资产主要采用脱期法,对于非零售资产主要采用模型法。分类流程遵循“横向平行制衡、纵向权限制约”的原则,按流程、权限运作;基本程序包括分类初分、分类认定、分类审批。
  本行对承担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实行五级分类和十二级分类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对非零售信贷资产,主要实施十二级分类管理,通过对客户违约风险和债项交易风险两个维度的综合评估,审慎反映信贷资产风险程度。对零售信贷资产实行五级分类管理,主要根据信贷资产本息逾期天数及担保方式,由系统自动进行风险分类。对非信贷资产实行五级分类管理,主要考虑金融资产类别、交易对手类型、逾期天数等因素,真实反映风险状况。
  信用风险分析
  按担保方式划分的贷款结构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项目十大单一借款人 行业 金额(%)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行对最大单一借款人的贷款总额占资本净额的2.68%,对最大十家单一借款人贷款总额占资本净额的14.85%,均符合监管要求。大额风险暴露报告期内,本行根据《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等相关监管要求,持续完善大额风险暴露管理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夯实数据基础,优化计量流程,升级系统功能,有序开展大额风险暴露计量、监测、系统优化等工作,严格执行各项监管指标,按期报送监管报表,强化限额管控,不断提升大额风险暴露计量和管理能力。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行不良贷款余额3,412.75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91.10亿元;不良贷款率1.28%,较上年末下降0.02个百分点。关注类贷款余额3,717.79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40.92亿元;关注类贷款占比1.39%,较上年末下降0.01个百分点。按业务类型划分的不良贷款结构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项目注:1、三阶段减值模型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6发放贷款和垫款”。
  2、本表包含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贷款减值准备。
  4.5.2市场风险
  2025年上半年,本行制定金融市场业务风险管理策略,加强全行资金交易和投资业务风险管理,优化调整市场风险管理限额。持续优化市场风险管控平台功能,推广应用至境外机构及子公司,提升集团市场风险管理智能化水平。持续完善资金交易业务市场风险现场派驻管理机制,通过交易对账、价格监测、交易监控、损益分析等管理工具有效识别和管控交易行为风险。
  本行市场风险限额分为指令性限额和指导性限额。本行将所有表内外资产负债划分为交易账簿和银行账簿。交易账簿包括本行为交易目的或规避交易账簿其他项目风险而持有的金融工具、外汇和商品头寸,除此之外的其他各类头寸划入银行账簿。
  交易账簿市场风险管理
  本行采用压力测试、风险价值(VaR)、限额管理、敏感性分析、久期、敞口分析等多种方法管理交易账簿市场风险。
  本行定期开展压力测试,以评估极端市场风险情况下本行交易账簿面临的最大损失。
  压力测试情景包括单因素情景、多因素组合情景和历史情景三种情景。市场风险压力测试通过定量分析利率、汇率及其他市场价格变动对本行资产价格和损益的影响,揭示极端情景下本行交易业务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升本行应对极端风险事件的能力。压力测试结果显示,报告期内本行市场风险压力测试损失总体可控。
  交易账簿风险价值有关情况,详见“财务报表附注十一、5.市场风险”。
  汇率风险管理
  2025年上半年,本行定期开展外汇风险敞口监测、汇率敏感性分析和压力测试,继续完善汇率风险计量,灵活调整交易性汇率风险敞口,保持非交易性汇率风险敞口稳定,全行汇率风险敞口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
  汇率风险分析
  本行面临的汇率风险主要是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产生的敞口风险。2025年上半年,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中间价累计升值298个基点,升值幅度0.4%。截至2025年6月末,本行表内表外金融资产/负债外汇敞口空头50.11亿美元。
  外汇敞口
  人民币(美元)百万元
  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表内金融资产/负债外汇敞口净额 (153,038) (21,378) 106,506 14,816表外金融资产/负债外汇敞口净额 117,162 16,367 (65,762) (9,148)注:有关情况详见“财务报表附注十一、5.市场风险”。汇率敏感性分析人民币百万元税前利润变动外币对人民币汇率上涨/下降币种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5% (453) 19美元港币-5% (1,442) (1,773)本行持有的外币资产负债以美元和港币为主。根据报告期末的汇率敞口规模测算,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每升值(贬值)5%,本行税前利润将减少(增加)人民币4.53亿元。
  4.5.3银行账簿利率风险
  本行综合运用限额管理、压力测试、情景分析和缺口分析等技术手段,管理银行账簿市场风险。
  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
  本行坚持稳健的银行账簿利率风险偏好,强化利率风险预测、监测和分析,持续优化资产负债利率敞口与久期结构。完善内外部定价机制,着力提升量价协同水平,强化利率风险策略传导。推进利率风险智慧实验室项目,进一步优化风险计量工具,提升风险计量和分析的精准性。报告期内,压力测试结果显示本行各项利率风险指标均在监管要求和管理目标范围内,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水平整体可控。
  银行账簿利率风险分析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行一年以内利率敏感性累计负缺口为5,060.70亿元,缺口绝对值较上年末增加1,223.41亿元。
  利率风险缺口
  人民币百万元
  1年及以下
  小计
  2025年6月30日 (8,453,439) 1,356,878 6,590,491 (506,070) (3,467,750) 6,776,307 171,8882024年12月31日 (7,982,027) 905,459 6,692,839 (383,729) (3,222,857) 6,506,172 85,730注:有关情况详见“财务报表附注十一、5.市场风险”。
  利率敏感性分析
  人民币百万元
  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上述利率敏感性分析显示未来12个月内,在各个利率情形下,利息净收入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变动情况。上述分析以所有期限的利率均以相同幅度变动为前提,且未考虑管理层为降低利率风险而可能采取的风险管理活动。以本行2025年6月30日的资产及负债为基础计算,若利率即时上升(下降)100个基点,本行的利息净收入将减少(增加)454.71亿元,本行的其他综合收益将减少(增加)1,059.83亿元。
  4.5.4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管理治理架构
  本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治理结构由决策体系、执行体系和监督体系组成。其中,决策体系包括董事会及其下设的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高级管理层;执行体系包括全行流动性管理、资产和负债业务管理、信息与科技等部门;监督体系包括监事会以及审计局、内控合规监督部、法律事务部。上述体系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履行决策、执行和监督职能。
  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和政策
  本行坚持稳健的流动性管理策略,并根据监管要求、外部宏观经营环境和业务发展情况等制定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在确保流动性安全的前提下,有效平衡流动性、安全性和效益性。
  流动性风险管理目标
  本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目标是:通过建立科学、完善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对流动性风险实施有效的识别、计量、监控和报告,确保全行在正常经营环境或压力状态下,能及时满足资产、负债及表外业务引发的流动性需求,履行对外支付义务,有效平衡资金的效益性和安全性的同时,防范集团整体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管理方法
  本行密切关注内外部经济形势,持续监测全行流动性情况,加强资产负债匹配管理,平抑期限错配风险。健全流动性管理机制,强化资金头寸的监测预警与统筹调度,提升资金来源的多元化和稳定性,保持适度备付水平,满足各项支付要求。持续推进流动性管理系统功能优化,提升电子化管理水平。
  本行结合市场状况和业务实际,充分考虑可能影响流动性状况的各种风险因素,设定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情景。本行按季度开展压力测试,测试结果显示,在设定的压力情景下,本行均能通过监管规定的最短生存期测试。
  影响流动性风险的主要因素
  流动性风险的主要影响因素包括:市场流动性的负面冲击、存款客户支取存款、贷款客户提款、资产负债结构不匹配、债务人违约、资产变现困难、融资能力下降等。
  流动性风险分析
  报告期内,本行流动性状况总体充足、安全可控,各项指标均满足监管要求。截至2025年6月末,本行人民币流动性比率为98.94%,外币流动性比率为149.57%。2025年二季度流动性覆盖率均值为133.92%。截至2025年6月末,本行净稳定资金比例为130.57%,其中分子项可用的稳定资金为315,584.16亿元,分母项所需的稳定资金为241,704.42亿元。
  流动性缺口分析
  注:有关情况详见“财务报表附注十一、4.流动性风险”。
  有关本行流动性覆盖率及净稳定资金比例情况,请参见在本行网站
  (www.abchina.com.cn,www.abchina.com)发布的《2025年半年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4.5.5操作风险
  年上半年,本行全面贯彻操作风险管理监管新规,修订配套管理制度,开展多种形式培训;重检操作风险偏好和管理策略,扎实做好新标准法实施准备,组织开展损失数据管理外部审计。试点梳理相关领域业务流程、关键风险点及控制措施,夯实全流程管理基础;升级操作风险管理系统,加大操作风险管理工具科技支撑力度。组织操作风险管理情况非现场检查分析,健全操作风险损失管理机制,增强操作风险管理能力。
  加强重点领域操作风险管理。持续开展案件风险专项治理,推动案件风险全链条治理,做好重点领域案件风险防控,加大涉刑案件报告、处置力度。稳妥推进信创工程建设,优化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策略和业务连续性计划,持续强化信息科技风险与业务连续性管理。
  加强外包风险管理,常态化开展外包项目风险合规审查评估。
  法律风险
  2025年上半年,本行持续深化法治农行建设,推进依法治理。聚焦主责主业,提升支持“三农”和乡村振兴金融服务成效,加强金融服务“五篇大文章”法律保障。优化合同管理工作机制流程,不断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工作质效。强化不良资产诉讼清收力度,积极运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提高清收质效。有效防范处置重点和敏感法律风险,维护本行合法权益。持续强化知识产权法律保护,防范知识产权侵权与被侵权风险。完善法律风险管理机制,提高集团法律风险管理能力。深化金融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推动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反洗钱及制裁风险管理
  深入推进内部账户反洗钱监测数据治理,持续优化交易监测模型,重点领域洗钱风险防控取得实质性进展。持续完善重点场景持续尽调集中处理模式,深入开展客户分类分群研究应用,加快重构境外机构客户尽调系统,提升全行客户尽调工作规范性。持续跟踪研判国际制裁政策变化,健全制裁情报快速反应和报告机制,稳慎推进制裁风险防控工作,助力全行业务平稳运行。
  4.5.6声誉风险
  2025年上半年,本行坚持预防为主的管理理念,持续完善声誉风险全流程管理,不断优化声誉风险事前评估机制、监测机制、应对处置和考核问责机制。组织开展声誉风险专项排查、应急演练和专业培训,建立更高效的舆情应对响应机制,妥善化解声誉风险。
  4.5.7国别风险
  本行运用评估与评级、限额管控、风险计量及压力测试等工具手段对国别风险进行管理。2025年上半年,本行结合外部形势变化,制定国别风险管理策略,合理设定国别风险限额,加强国别风险监测报告。
  4.5.8风险并表
  2025年上半年,本行持续完善集团风险并表管理体制机制,推动集团母子公司风险管理一体化建设。指导子公司“一司一策”修订2025年风险偏好陈述书和风险管理政策,优化止损退出机制,细化调整业务准入标准,完善风险偏好及限额指标体系。组织实施风险管理系统向子公司推广应用。强化子公司重点领域风险监测,提升风险并表管理工作质效。优化子公司风险考核及并表评价体系,强化考核引导作用。
  4.6资本管理
  报告期内,本行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要求,制定并落实2025-2027年资本规划,完善资本管理工作机制,深化资本约束和价值回报理念传导,强化资本新规管理应用,扎实推进资本集约化和精细化管理,资本管理成效持续释放,对全行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支撑能力明显增强,资本充足水平持续满足监管要求。
  本行持续加强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ICAAP)建设,健全制度基础和资本管理报告机制,丰富风险覆盖范围,优化风险评估标准,完成2025年度内部资本充足评估,开展专项审计,有效提升全行资本与风险管理水平。
  作为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及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本行根据监管要求,优化恢复与处置计划机制建设,完成全行恢复与处置计划更新编制,提升风险预警与危机管理能力,增强金融稳定的基础。本行持续做好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管理,推进总损失吸收能力(TLAC)达标,积极稳妥开展资本及TLAC补充工作,增强自身风险抵御能力,为高质量金融服务提供坚实保障。
  本行实施资本计量高级方法,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要求,采用资本计量高级方法和其他方法并行计量资本充足率。
  4.6.1资本融资管理
  2025年5月,本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人民币500亿元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用于补充本行其他一级资本。
  2025年6月、7月,本行分别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人民币600亿元、人民币600
  亿元二级资本债券,用于补充本行二级资本。
  2025年6月、8月,本行分别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人民币300亿元、人民币500亿元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券,用于提升本行总损失吸收能力。年 月,本行赎回人民币 亿元二级资本债券。
  2025年5月、8月,本行分别赎回人民币850亿元、人民币350亿元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4.6.2经济资本管理
  报告期内,本行加强资本总量约束,优化资产结构,控制风险资产增速,努力实现资本集约型发展。持续优化经济资本配置机制,突出经营战略目标传导,不断提升经济资本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大对乡村振兴、普惠金融、制造业、民营企业、绿色信贷、粮食安全等重点领域经济资本配置。加强经济资本过程管控,全面推进系统化自动化建设,提高经济资本监测效率,提升资本管理政策传导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4.6.3资本充足率和杠杆率
  本行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计量的集团资本充足率情况列示如下: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项目2025年6月30日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2,670,203一级资本净额 3,134,761资本净额 4,194,39424,041,565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 13.04%资本充足率本行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计量的集团杠杆率情况列示如下: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项目2025年6月30日3,134,761一级资本净额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 48,872,637杠杆率有关本行资本充足率及杠杆率情况,请参见在本行网站(www.abchina.com.cn,www.abchina.com)发布的《2025年半年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5可持续发展信息2025年上半年,本行积极践行全球发展倡议和可持续发展承诺,识别可持续风险和机遇,积极稳妥推进双碳目标,服务广泛的利益相关方,稳健推进可持续发展各项工作。
   董事会审议情况。上半年,本行董事会审议了本行可持续发展报告、绿色金融/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全面风险管理情况(含环境与气候相关金融风险)、普惠金融等多项可持续发展议案,听取了信息科技风险与业务连续性管理报告、“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执行情况暨战略风险评估报告等多项汇报。
   披露首份《可持续发展报告》。本行在上交所和联交所同步披露首份《可持续发展报告》。报告紧扣党和国家战略部署,积极落实监管新规,重点夯实数据基础,充分突出农行特色,积极展现市场价值。
   发布ESG政策要点。编制并在官网公布数据安全与客户信息保护、反贿赂反贪污、债务催收、零售营销宣传、举报等ESG相关政策要点。 参与国内外交流。出席联合国第四次发展筹资国际会议及国际商业论坛,分享中国金ESG融支持可持续发展实践和经验。参加央视《 大讲堂》,以《金融“活水”支持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为题,分享农行ESG实践成果。参加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召开的中国企业大讲堂,并做《ESG理念引领金融业创新发展》主旨发言,新华网等多家媒体直播累计观看量突破830万人次。
  5.1环境
  5.1.1绿色金融
  绿色信贷
  将绿色低碳要求纳入年度信贷政策制度,统筹支持乡村振兴、普惠小微和实体经济绿色转型。修订印发生物质能发电、光伏制造等行业信贷政策。完善绿色金融重大项目库机制,加强重大项目营销和项目库动态管理。持续加大节能降碳、环境保护、资源循环利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生态保护修复和利用、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绿色服务、绿色贸易、绿色消费等领域的资金供给。深化与生态环境部等政府部门合作,优化推广智慧畜牧、智慧农服等场景,打造智慧农资、智慧粮仓等区域特色场景,积极创新金融支持“三农”绿色发展的有效模式。在浙江湖州创新推出以排污权、碳排放配额为质押的“转型金融贷”,满足客户绿色转型金融需求。截至2025年6月末,绿色贷款余额5.72万亿元,较上年末增加7,288亿元,增长14.6%。
  绿色投融资
  截至2025年6月末,本行自营绿色债券投资规模为1,291.5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1.8%。承销多单融合绿色与“两新”、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等领域的多标债券。上半年,运用投行产品和服务为绿色行业及客户提供融资超2,400亿元。
  2025年上半年,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人民币600亿元绿色金融债,发行规模创国内绿色金融债单期发行最大纪录。
   农银投资将ESG理念融入投资流程,围绕新能源汽车、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等绿色低碳投资领域,积极打造绿色投资品牌。截至2025年6月末,自有资金绿色投资余额398.9亿元,占公司债转股及试点业务投资余额36.2%。
   农银国际持续服务香港绿色金融市场建设,上半年参与承销ESG债券13只,总发行规模超50亿美元。
   农银人寿运用股票、债券、非标等金融工具参与水电、光电等绿色产业投资,上半年新增绿色相关投资6.69亿元。
   农银理财持续推出ESG主题理财产品,上半年新发行ESG主题理财产品12只,截至6月末ESG主题理财产品共49只,规模508.98亿元;上半年新增绿色债券投资5.97亿元,截至6月末余额55.29亿元。
   农银金租坚持“绿色租赁”经营理念,围绕清洁能源发电与储能、新能源汽车与动力电池、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生态环境与节能环保等领域,不断完善服务模式和产品类型;新能源车辆业务有所突破,换电重卡、户用光伏和储能等经营租赁模式相继落地。
  截至6月末,绿色租赁资产余额647.74亿元,继续保持行业领先水平。
   农银汇理推进绿色转型,落实服务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完善ESG投资框架,稳步推进绿色化转型。
  气候相关风险管理
  本行在集团风险偏好和全面风险管理策略中进一步明确绿色金融业务风险管理要求,统筹绿色信贷业务发展与安全。深化气候相关风险压力测试,丰富风险影响因素和压力情景,优化完善风险传导路径和测试方法模型,持续加强气候相关风险量化分析。
  5.1.2绿色运营
  绿色办公
  持续完善绿色办公系统功能,推广档案一体化管理平台,大幅削减纸质资源消耗。制定总行机关和数据中心节能降碳措施,优化碳排放能耗监控平台功能。
  绿色采购
  制定《中国农业银行2025年总行集中采购目录》,明确全行各级机构应体现节能环保产品优先等绿色采购理念。持续应用绿色采购指标。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考察环境标志产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等绿色环保指标,在数据中心相关采购项目中应用绿色环保工作实施方案评审指标,鼓励和引导供应商落实国家节能减排相关要求。2025年上半年,全行共有777个采购项目应用绿色采购指标。持续推进绿色采购数字化赋能。2025年全面切换至农银e采平台线上实施集采项目,采购全过程资料电子化,节省超过90%的纸质档案材料。支持不见面投标开标,大幅降低供采各方印刷、差旅、会议等交易成本。截至6月末,全行在新平台完成评审包件2,246个,节省纸质标书9万册,线上签报审批4,769份,商城订单完成线上报账5万笔。
  绿色网点
  上半年,超1,000家网点按照本行绿色网点建设要求推进网点迁建及改造,提升节能降碳水平。
  绿色用能
  开展办公楼节能减排工作,组织物业公司签订能源管理责任书。加强公共区域照明管理,做到人走灯灭;按照最大化节能方案启动中央空调制冷系统运转,保障大厦温度适宜;根据温度变化控制生活热水温度,节约用热。常态化对办公楼灯具等进行LED节能替换,更换高耗能水泵等设备。
  绿色出行
  通过开展丰富的主题活动,把绿色出行转化为广大员工的自觉行动,鼓励员工使用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驾车尽量合乘,降低空座率。明确公务用车管理及采购政策,使用绿色低碳的交通设施装备。上半年,公务车更换车辆中新能源汽车占比33.4%。加强公务车使用管理和定期检测维护,降低公务车出行频率,将百公里油耗指标纳入驾驶服务外包项目考核体系,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5.1.3废弃物处理
  推进节能设备、节能技术使用范围,从源头减少废弃物产生。要求处置供应商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资质,约定供应商对废弃日光灯管、废弃蓄电池等危险废弃物进行无害化集中处置。严格按要求报废处置、清运废弃办公电脑、打印机等电子产品。明确垃圾分类、集中清运及垃圾房环境管理要求,实现垃圾数据分类统计。倡导节约减废文化,营造良好氛围。
  5.1.4水资源利用
  严格落实北京市节约用水总量要求,深入开展节水行动。监控办公楼用水情况,加强对给排水系统和中央空调、厨房、卫生间等重点用水设施的巡查管理,提高水使用效率,防止跑、冒、滴、漏等浪费现象;提升水资源管理水平,加强对中央空调冷凝水、卫生间用水和开水间废水的回收,在中水系统循环利用;通过梯屏、海报、标语等方式加强节水宣传。
  5.2社会
  5.2.1乡村振兴
  本行紧紧围绕“服务乡村振兴领军银行”战略定位,不断优化三农金融事业部运行体制机制。持续加大脱贫地区信贷支持,做好重点地区金融帮扶。聚焦主责主业持续加大乡村振兴重点领域金融供给。紧扣国家数字乡村战略,持续优化推广“农银惠农云”数字乡村平台,加快开展乡村振兴金融产品服务创新。“三农”县域业务竞争优势不断巩固提升。
  详见“讨论与分析—业务综述—县域金融业务”。
  5.2.2普惠金融
  详见“讨论与分析—业务综述—金融‘五篇大文章’—普惠金融”、“讨论与分析—业务综述—普惠金融业务”及“讨论与分析—业务综述—网络渠道”。
  5.2.3社会贡献
  本行秉承“勇于担当、服务人民,责任为先、造福社会”的责任理念,大力推进“农银公益”品牌建设,持续实施“振兴”“守护”“关爱”“圆梦”四大公益行动,不断创新公益实践,充分展现助力中国式现代化的大行担当。以“3·5”学雷锋日为契机,以“青年向上农情相伴”主题,开展全行集中公益行动,参与青年员工上万名,累计活动时长超7.3万小时。
  
  “振兴”行动。始终把服务“三农”作为最大的社会责任,紧紧围绕农业强国建设和乡村振兴决策部署,组织实施乡村文化传承、乡村教育医疗支持、乡村基础设施捐建、乡村人居环境改善、乡村金融知识普及等公益项目,努力为共同富裕贡献力量。
  
  “守护”行动。聚焦植树节、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主要节点,组织开展义务植树、垃圾分类、绿色出行、净化市容等绿色主题公益和宣传教育活动,用实际行动践行绿色低碳理念。
  
  “关爱”行动。持续做好“农情暖域”网点公益服务,聚焦户外劳动者、新市民等群体,开展送清凉等公益活动,持续做深做实暖心服务。上半年,组织“冬送温暖、夏送清凉”等各类公益服务活动4,696次。连续十二年开展“我的声音你的眼睛”爱心助盲志愿活动,截至6月末,累计讲述电影122部,撰写脚本超250万字。持续推进“母亲健康快车”项目。与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举行“母亲健康快车”发车仪式,捐资购置16辆医疗车为西藏、新疆等8个省区16个地市的妇女群众提供健康检查、疾病救治、孕产妇卫生保健等服务。自2013年与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开展公益合作以来,累计向“母亲健康快车”项目捐赠2,060万元,购置“母亲健康快车”146辆,惠及妇女群众150余万人次,把健康服务送到了全国17个省区市。
   “圆梦”行动。在六一国际儿童节、高考等重要时点,组织开展爱心捐赠、关注健康、爱心护考送考等志愿活动,为青少年提供金融帮助。持续深化“小积分·大梦想”公益行动,21家分行开展捐赠仪式,落地200余万元公益资金。连续20年开展“心手相牵侗乡助学”志愿服务活动,捐建广西柳州南寨和布勾两所希望小学,帮助近千名侗乡学子顺利完成学业。
  5.2.4创新驱动
  本行不断深化应用金融科技前沿技术,深入推进实施信息化建设“十四五”发展规划,定期评估实施成效,持续提升科技支撑和赋能水平。将数字经营作为“三大战略”之一,持续推进智慧银行建设。按照《中国农业银行“人工智能+”创新实施纲要》,加快全行“AI+”规模化应用。聚焦金融科技创新,着重在大数据技术、云计算、分布式框架、网络技术、人工智能等应用方面积极创新。加快创新数据增信产品和服务,提高信贷业务办理效率,提升客户精细化服务。
  详见“讨论与分析—业务综述—金融科技”。
  5.2.5供应链安全
  保障供应链安全稳定
  在集中采购项目中,优先选择公开招标方式,向社会广泛征集供应商,鼓励更多潜在供应商参与。在科技、运营等涉及生产运行重点领域的采购项目,采用入围主备供应商或多家供应商机制,降低因单一供应商可能引发的生产中断、供应链瓶颈等风险。
  加强供应链风险管理
   完善供应商管理相关制度。修订《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细则》,细化供应商不良行为认定标准、处置流程和措施,提升不良行为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 建立涉案供应商“关注名单”。密切关注行贿受贿案件司法进程,对可能涉案的供应商采取预防性措施,管控履约风险。
   形成供应商沟通约谈机制。对重要项目成交商和存在风险因素供应商定期沟通,督促诚信履约,防范供应中断风险。
   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对供应商履约情况加强监督检查,要求存在问题的供应商及时整改、严格履约。
  5.2.6消费者权益保护(产品和服务安全质量)
   本行切实承担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主体责任,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经营理念和“客户至上,始终如一”服务理念,打造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消保工作体系,深化“全行管消保,全行为消保工作负责”格局建设,全面落实金融消保要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 公司治理层面推动消保工作。本行董事会、高管层积极履职,不断强化对消保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持续推动将消费者权益保护纳入公司治理、企业文化建设和经营发展战略。上半年,本行董事会、高管层多次召开会议,听取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审议消保工作年度计划、消保监管评价情况等重要事项,确保消保工作的战略、政策、目标有效落实。
   加强产品服务监督和审查。本行将消保理念融入产品和服务全流程,持续健全完善审查机制,着重在产品设计研发、定价管理、协议制定、营销宣传等环节开展消保审查,重点关注产品适当性、信息披露、合规营销、合作机构管理等领域,做到全场景覆盖、全渠道把关,从源头上防范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发生。上半年,本行结合最新监管要求和工作实践,修订了消保审查工作管理办法和审查要点,进一步优化审查流程,提升消保审查机制运行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 深入开展金融知识普及。坚持“客户在哪里,消保宣传就到哪里”,聚焦重点业务,围绕重点人群,开展“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等集中宣教活动。上半年累计开展集中宣教活动8.8万余次,触及消费者9.64亿人次。在掌银上线“农情消保”3D数字化展厅,持续在公众号、官网和掌银消保专区发布金融政策、风险提示等宣教作品,开展日常宣教活动。
   持续开展员工消保培训。制定2025年消保培训计划,不断完善“分层级、全覆盖”的培训体系,上半年通过农银e学、专题培训班等,累计开展培训5,000余次,参与34
  人员 万余人次。 提供贷款方案变更。本行修订《中国农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操作规程》,明确客户贷款合同变更的适用条件、变更内容等。充分考虑极端灾害等客观因素及借款人财务状况变化等主观因素对客户还款的影响,允许符合相关制度要求的客户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在其提出相关申请后,根据对其财务状况的实际影响客观开展评估,提供适宜的纾困政策支持或贷款要素变更服务;针对制度允许的产品,对信用良好符合条件的客户,可提供提升授信额度等服务。允许客户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对合同内要素如还款方式等进行变更。 建立完善的投诉处理流程。本行设立独立的内部投诉管理机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投诉管理制度、负责投诉日常管理、指导、考核和尽职监督、开展投诉数据运行监测和统计分析等。消费者通过本行公布的投诉渠道提出投诉。本行收到投诉后,及时转交相关单位处理。投诉处理单位调查核实投诉事项,在收到投诉之日起15日内做出处理决定并告知投诉人,情况复杂的可延长至30日,最长处理期限不超过60日。投诉处理单位告知投诉人处理决定的同时,说明对消费投诉内容的核实情况、作出决定的有关依据和理由,以及投诉人可以采取的申请核查、调解仲裁、诉讼等救济途径。 本行债务催收和公平营销相关制度管理情况详见本行官网发布的《债务催收政策要点》和《零售营销宣传政策要点》。
  5.2.7数据安全与客户隐私保护
   治理管理架构。本行建立覆盖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各级机构、各部门的数据安全治理架构,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根据监管规定和本行规章履行数据安全管理相关职责,定期听取数据安全情况汇报并做出重大决策部署。按照“横到边、纵到底”的原则,本行建立“矩阵式”数据安全管理体系,纵向实行层级负责制,横向实行条线管理制。
  总行各部门负责本条线数据安全管理工作,组织落实数据安全管理要求和技术保护规范。专项领域牵头部门负责在其专项领域推动落实数据安全管理要求。持续强化数据安全集团一体化管理,各境外机构和各子公司均已建立数据安全管理机制,设立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数据安全工作,召开覆盖境外机构、子公司的数据安全工作会议。
   政策制度体系。本行高度重视数据安全保护,建立覆盖数据全生命周期的数据安全保护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银行保险机构数据安全管理办法》、本行《数据治理基本制度》等,制定《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夯实数据安全责任制,配套制定通用保护、安全评估、事件应急等基础管理类规范,数据出行出境、数据分析、外部数据引入等重点专项类规范,防控重点领域数据安全风险,切实筑牢数据安全底线。数据安全政策范围覆盖境内各级机构全部业务线及各境外机构和子公司。
   加强数据安全培训。面向全体员工、在各业务条线持续开展数据安全专项课程,内容覆盖数据安全法律法规、行内规章制度、重点场景操作流程等,形式包括录制课程、专题培训、短视频制作、知识测试等。本行对合作服务商和外包人员进行数据安全教育或培训,并要求服务商有效落实数据安全管控措施。
   客户隐私保护。本行结合监管规定、业务发展需求持续完善隐私政策,据实更新客户个人信息处理规则,丰富客户权利响应和纠纷解决机制,依法保障客户个人信息权益。
  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法》和相关监管要求,恪守合法正当必要诚信原则、权责一致原则、目的明确原则、选择同意原则、最小必要原则、确保安全原则、主体参与原则、公开透明原则。本行在官网、掌银、柜面、超级柜台等线上、线下渠道发布《隐私政策(个人版)》和《隐私政策(对公版)》,列明本行主要服务渠道的核心业务功能需处理的个人信息,告知本行处理、保护客户个人信息的规则,如处理目的、方式、范围和保护措施,明示客户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权利以及相关权利的实现方式等。本行处理个人信息的规则同时通过产品或服务协议、授权书等方式向客户明示,依法取得客户的授权或同意。产品或服务协议、授权书与隐私政策共同构成本行对客产品和服务的完整隐私政策。
   关于消费者数据用于次要目的,供应商和合作伙伴的数据保护,消费者数据查阅、更正和删除权,应对数据泄露,信息系统的审计,客户信息的收集、使用和保留等政策措施,详见本行官网发布的《数据安全与客户信息保护管理政策要点》。
  5.2.8员工
   积极实施人才强行战略。积极推进分类分级专业人才库建设,以金融“五篇大文章”领域为重点,全面加强各领域入库人才培养。着力培养造就新时代“饶才富式”客户经理。统筹实施“百千万工程”和“青年英才工程”,举办中青年干部培训、年轻干部金融经营管理培训(EMT)、新提任干部任职培训、青年英才卓越领导力研修班。
  上半年,面向专业人才、客户经理、青年员工等开展分层级分领域专题培训,全行各级各类员工参加学习培训约40.7万人。持续优化“农银e学”在线学习平台,上半年上线精品网络课程966门、组建学习专题69个,推动优质学习培训资源上网入库、直达基层、惠及全员。详见“讨论与分析—业务综述—人力资源管理和机构管理”。
   倾听员工心声。面向第四届职工代表开展提案征集工作,围绕员工权益、职业发展、人文关怀、群团工作、人力资源管理、内部管理和改革创新等方面征集职工代表提案。
  开展2025年员工关爱“五项行动”工作情况调查,围绕员工满意度、关心关爱举措落实情况、员工新期盼等方面开展调查,参与作答员工30余万名。以实地访谈、问卷调查、案例分析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青年员工所需所盼,在20余家分支机构开展青年员工访谈,近9万名青年员工参与问卷调查,各级团组织推报优秀青年工作案例。
   非薪酬福利。上半年,重疾险共赔付649人,人均赔付金额23.75万元。全行心理咨询服务5.37万人次、心理测评服务2.44万人次,举办心理知识讲座280余场次。全行开展文体活动6,384场,参与人次45.70万。新建职工之家设施5,712个(间),其中新建独立功能区4,113个(间),包括小食堂、小阅览室、小活动室、小浴室、周转宿舍、午休室、女职工关爱室、减压室等,新建综合功能区241个。各级机构元旦、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基层网点1.36万个。
  5.3可持续发展相关治理
  5.3.1反商业贿赂及反贪污
   构建并持续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制定本行《员工行为守则》、《涉刑案件风险防控管理办法》、《集中采购管理办法》、《集中采购操作规程》等相关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在业务流程中明确反贿赂、反贪污要求。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实施细则》、《金融市场业务交易人员行为管理办法》等,将权力置于制度的约束之下。严防人事任免、采购、信贷和公益捐赠等重点领域的贿赂和贪腐风险。
   持续健全完善反贪污反腐败管理机制。健全涉刑案件风险管理制度,持续优化案件信息报送、调查处置、问责审结等全流程管理机制,细化日常案件管理要求,丰富案件管理工具箱,提升案件风险全流程、精细化管理水平。
   持续开展案件风险专项治理。聚焦员工违规参与民间借贷、非法集资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和警示教育,精准识别并有效化解风险隐患。
   强化案例警示和培训教育。梳理总结行内外典型案例,多平台多途径开展案例通报,组织全行员工的反腐倡廉专题培训。及时传导新规变化及案件风险防控要点,将风险提示到基层,着力提升员工法治合规意识。
  详见本行官网发布的《反贿赂反贪腐政策要点》。
  5.3.2举报人保护
  持续完善举报人保护制度。畅通举报渠道,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采用信息网络、书信、电话、传真、走访等形式,向本行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
  倾听员工心声,接受员工监督,对信访渠道收到的投诉、举报等事项严格实施保密管理,致力于营造公正、透明、和谐的工作环境。切实做好举报人和举报事项等敏感信息保护,要求不歧视、压制、迫害、打击报复举报人。详见本行官网发布的《举报政策要点》。
  5.3.3内部控制
  详见“公司治理报告—公司治理运作—内部控制”。
  5.3.4反洗钱及制裁风险管理
  详见“讨论与分析—风险管理—操作风险—反洗钱及制裁风险管理”。
  6公司治理报告
  6.1公司治理运作
  报告期内,本行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持续推进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有效性。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推进《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工作;完善组织架构,调整董事会及下设相关专门委员会人员构成。
  报告期内,本行全面遵守香港上市规则附录C1《企业管治守则》所载的原则和守则条文,并遵守了其中大多数建议最佳常规。
  临时股东大会1次2025年2月21日,本行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了选举张琦先生担任独立董事等2项议案。
  年度股东大会1次2025年6月27日,本行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了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等12项议案,听取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等4
  项汇报。上述股东大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两地上市规则召集、召开,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会议并与股东就其关心的问题进行了交流。本行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发布了上述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和法律意见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分别于2025年2月21日、6月27日刊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www.hkexnews.hk),于2025年2月22日、6月2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本行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规划2024年度执行情况暨战略风险评估报告等14项汇报。汇报。内部控制持续优化内部控制机制,聚焦风险前瞻防控,健全集团内控管理体系,加强各类检查监督统筹协同和发现问题贯通整改,筑牢内部控制体系“防火墙”。深入推进合规提质创优活动,积极培育“合规创造价值”的合规文化,厚植合规文化理念。建立风险标签,优化监控模型,提升风险防控前瞻性有效性。持续推动重点业务领域制度、系统、流程内控建设,提升内控措施有效性。做深做实做细合规审查,严把新业务、新产品、新模型、新系统风险评估关口。全面贯彻落实《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完善集团合规管理框架。深入实施数字化智能化建设三年规划,推广内控合规集约化风险监测模式,升级“四位一体”案防风控功能。强化内部监督管理,一体推进监督、执纪、问责,为本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内部审计报告期内,本行以风险为导向,对“三农”县域和乡村振兴金融服务、落实逆周期调节政策、“五篇大文章”金融服务、信贷业务、财务管理、内控案防等重点内容进行风险管理审计,开展房地产贷款、外汇业务、业务连续性管理、数据治理、反洗钱等专项审计,实施高管经济责任审计。对内外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监督,促进问题得到根源性治理。持续深化审计机制改革,推动辖区化责任制改革见实效,促进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上层次,推进数字化智慧审计建设提质效,有效促进全行战略决策落实、案件风险防控、基础管理提升和各项业务稳健发展。本行高度重视并积极利用各类审计发现和审计建议,持续提升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水平。本行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要求,响应上交所“提质增效重回报”有关倡议,制定中国农业银行《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深入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理念,坚守服务“三农”和实体经济职责使命,牢牢把握防风险促发展工作主线,不断提升工作质效,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努力为广大投资者创造更大价值(详见经营情况概览)。坚持稳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自上市以来分红率保持在30%以上,积极实施中期分红,赋予H股股东人民币选择权,提升股东获得感和便利性。深化可持续管理和信息披露体系建设,主动开展多层次、多渠道投资者沟通,针对性回应资本市场关切,增进投资者价值认同。不断健全运转有序、高效制衡的公司治理体系,注重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本行将结合实际,持续跟进监管政策,适时评估实施其他合法合规的市值管理措施。
  6.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6.2.1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半年度报告之日,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如下:
  本行董事会共有董事13名,其中执行董事3名,即谷澍先生、王志恒先生和林立先生;非执行董事4名,即周济女士、李蔚先生、刘晓鹏先生和张奇先生;独立董事6名,即梁高美懿女士、吴联生先生、汪昌云先生、鞠建东先生、庄毓敏女士和张琦先生。
  本行监事会共有监事6名,其中股东代表监事1名,即邓丽娟女士;职工代表监事2名,即黄涛先生、汪学军先生;外部监事3名,即刘红霞女士、徐祥临先生和王锡锌先生。
  本行共有高级管理人员名,即王志恒先生、林立先生、刘洪先生、王文进先生、孟范君先生、王大军先生、武刚先生和刘清女士。
  报告期内,本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持有或者买卖本行股份,均未持有本行股票期权或被授予限制性股票。
  6.2.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董事变动情况
  2024年9月6日,本行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庄毓敏女士为本行独立董事,其任职资格于2025年1月15日获金融监管总局核准。
  2025年2月21日,本行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张琦先生担任本行独立董事,其任职资格于2025年5月23日获金融监管总局核准。
  2025年6月27日,本行2024年度股东大会选举王沛诗女士担任本行独立董事,尚待金融监管总局核准其任职资格。
  2025年7月23日,肖翔先生因到龄退休,辞去本行非执行董事职务。
  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24年12月23日,本行董事会聘任王文进先生为本行副行长,其任职资格于2025年1月22日获金融监管总局核准。
  2025年1月8日,徐瀚先生因年龄原因,辞去本行副行长职务。
  2025年2月14日,本行董事会聘任孟范君先生为本行副行长,其任职资格于2025年2月28日获金融监管总局核准。
  2025年6月23日,本行董事会聘任王大军先生为本行副行长,其任职资格于2025年7月17日获金融监管总局核准。
  6.2.3董事、监事个人信息变动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梁高美懿女士自2025年8月1日起担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6.3普通股情况
  6.3.1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319,244,210,777 91.22 319,244,210,777 91.22
  1、人民币普通股 -
  30,738,823,096 8.78 30,738,823,096 8.78
  2、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1、“境外上市的外资股”即H股,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公司股份变动报告
  的内容与格式》(2022年修订)中的相关内容界定。
  2、上表中“比例”一列,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可能出现小数尾差。
  3、“有限售条件股份”是指股份持有人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按承诺有转让限制的股份。
  4、上表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及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股份登记情况编制。
  6.3.2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证券发行情况,请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五、24已发行债务证券”。
  本行无内部职工股。
  6.3.3普通股股东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行股东总数为491,537户。其中A股股东472,184户,H股股东19,353户。
  本行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H股股东持股情况是根据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设置的本行股东名册中所列的股份数目统计)
  股东总数 491,537户(2025年6月30日A+H在册股东数)
  1、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股总数是该公司以代理人身份,代表截至2025年6月30日,在该公司开户登记的所
  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持有的H股股份合计数。
  2、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数是以名义持有人身份受中国香港及海外投资者指定并代表其持有的A股股份(沪股通股票)。
  3、上述股东中,汇金公司持有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持有.70%股权;香
  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为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中维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述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4、上述股东中,除社保基金理事会根据2010年4月21日签订的股份认购协议和财政部于2010年5月5日发布的《关于中
  国农业银行国有股转持方案的批复》,将其持有的9,797,058,826股A股所对应的表决权转授予财政部,本行未知其余股东存
  不从事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
  6、本行无有限售条件股份,前10名股东较上期无变化。
  报告期内,本行的主要股东及控股股东没有变化,本行无实际控制人。
  1、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行接获以上人士通知其在本行股份及相关股份中拥有的权益或淡仓,该等权益或淡仓已根据香
  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而备存的登记册所载。
  2、其中9,797,058,826股A股由社保基金理事会持有,但其表决权已根据2010年4月21日签订的股份认购协议和财政部于2010
  年5月5日发布的《关于中国农业银行国有股转持方案的批复》转授予财政部。
  3、根据本行截至2025年6月30日股东名册,财政部登记在册的本行股份为123,515,185,240股A股,占已发行A股股份的
  38.69%,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35.29%。
  4、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视为拥有其控制法团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及ChinaPingAnInsuranceOverseas(Holdings)Limited合计直接或间接持有的4,946,466,317股H股之权益。
  5、QatarInvestmentAuthority被视为拥有其全资附属公司QatarHoldingLLC及QSMA1LLC合计持有的2,448,859,255股H股
  之权益。
  6、BlackRock,Inc.被视为拥有其全资附属公司BlackRockInvestmentManagement,LLC、BlackRockFinancialManagement,Inc.
  合计直接或间接持有的1,842,298,065股H股之权益。
  6.4优先股情况
  6.4.1优先股发行与上市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行与上市优先股。
  截至2025年6月30日,农行优1股东总数为41户。
  农行优1(证券代码 360001)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以下数据来源于2025年6月30日的在册股东情况)
  (+,-)数量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
  1、汇金公司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述优先股股东之间、上述优先股股东与前10
  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2、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5年修订)》规定,“优
  先股股东情况中应当注明代表国家持有股份的单位和外资股东”。除去代表国家持有股份的单位和外资股东,其他优先股股
  东的股东性质均为“其他”。
  3、“报告期内增减”指通过二级市场交易导致持股数量发生的变化。
  4、“持股比例”指优先股股东持有农行优1的股份数量占农行优1股份总数(即4亿股)的比例。
  优先股的股东以实际持有的合格投资者为单位计数,在计算合格投资者人数时,同一资产管理机构以其管理的两只或
  截至2025年6月30日,农行优2股东总数为39户。农行优2(证券代码 360009)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以下数据来源于2025年6月30日的在册股东情况)(+,-)数量
  1、汇金公司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公司(江
  苏省烟草公司)、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国烟草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为上海海烟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和中维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同由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述优先股股东之间、上述优先股股东与前10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2、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5年修订)》规定,
  “优先股股东情况中应当注明代表国家持有股份的单位和外资股东”。除去代表国家持有股份的单位和外资股东,其他
  优先股股东的股东性质均为“其他”。
  3、“报告期内增减”指通过二级市场交易导致持股数量发生的变化。
  4、“持股比例”指优先股股东持有农行优2的股份数量占农行优2股份总数(即4亿股)的比例。
  本行优先股农行优1、农行优2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农行优1、农行优2前10名无限售条件的优先股股东与前10名优先股股东一致。
  6.4.3优先股利润分配情况
  本行优先股股息以现金方式支付,每年支付一次。在本行决议取消部分或全部优先股派息的情形下,当期未分派股息不累积至之后的计息期。本行的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的股息率分配股息后,不再与普通股股东一起参与剩余利润分配。
  2025年3月11日,本行向截至2025年3月10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农行优2(证券代码360009)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按照票面股息率4.84%计算,每股优先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4.84元(含税),合计人民币19.36亿元(含税)。
  2025年8月29日,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优先股一期2024-2025年度股息发放方案。
  本行将于2025年11月5日向截至2025年11月4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农行优1(证券代码360001)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按照票面股息率4.12%计算,每股优先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4.12元(含税),合计人民币16.48亿元(含税)。
  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相关公告。
  6.4.4优先股回购或转换情况
  6.4.5优先股表决权恢复情况
  6.4.6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和《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以及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和《国际会计准则第32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本行认为优先股农行优1(证券代码360001)和农行优2(证券代码360009)的条款符合作为权益工具核算的要求。
  7重要事项
  7.1利润及股利分配
  经202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行已向截至2025年7月16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派发2024年度末期现金股息,每10股普通股人民币1.255元(含税),合计人民币439.23亿元(含税)。加上已派发中期股息,2024年全年每10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2.419元(含税),现金股息总额人民币846.61亿元(含税)。
  本行董事会建议按照每10股人民币1.195元(含税)向普通股股东派发2025年度中期现金股息,合计人民币418.23亿元(含税),占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0%。本行2025年度中期现金股息派发为H股股东提供人民币派息币种选择权,H股股东有权选择全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可选择全部或部分)以人民币或港币收取H股中期股息。人民币对港币汇率为本行向H股股东派发币种选择权表格日(不含当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CFETS)每天11点公布的人民币对港币参考汇率的平均值。
  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将于2025年下半年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行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后两个月内派发现金股息。有关2025年度中期现金股息派发的股权登记日、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期间、具体派发日期以及税项和税项减免等事宜,可参见本行后续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行的利润分配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本行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本行的可持续发展。本行可以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形式分配股利。本行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本行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和执行符合本行章程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要求,相关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和清晰,独立董事勤勉履行职责、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并发表了意见,中小股东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
  7.2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对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仲裁。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行作为被告、仲裁被申请人或第三人的未结诉讼、仲裁涉及的标的金额约为人民币25.05亿元。管理层认为本行已对该等事项可能遭受的损失足额计提了预计负债,该等事项不会对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7.3重大资产收购、出售及吸收合并事项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重大资产收购、出售及吸收合并事项。
  7.4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2025年上半年,本行严格遵循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监管法规以及沪、港两地上市规则,持续规范关联交易管理。报告期内,本行关联交易按照一般商业条款,依法合规进行,利率定价遵循公允的商业原则,未发现损害本行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2025年上半年,本行在日常业务中与香港上市规则界定的本行关连人士进行了一系列关连交易。该等交易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第14A.73条规定的豁免适用条件,全面豁免遵守股东批准、年度审阅及所有披露相关规定。
  依据中国境内法律法规及会计准则界定的关联交易详情请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七、关联方关系及交易”。
  7.5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行历次募集资金按照招股书、募集说明书等文件中披露的用途使用,即用于补充本行的资本金,以支持未来业务的发展。
  7.6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重大托管、承包和租赁事项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需要披露的重大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或需要披露的其他公司托管、承包、租赁本行资产的事项。重大担保事项担保业务属于本行日常经营活动中常规的表外业务之一。报告期内,本行除中国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管总局批准的经营范围内的金融担保业务外,没有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担保事项。
  7.7对外担保
  报告期内,本行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对外担保决议程序订立担保合同的情况。
  本行首期实缴人民币 亿元。 年 月,本行第二期实缴人民币 亿元。
  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相关公告。
  7.9承诺事项
  报告期内,本行不存在已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不存在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7.10本行及本行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本行资金的情况。
  7.12本行及控股股东诚信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及子公司均未购买、出售或赎回本行的任何上市股份(包括出售库存股份)。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及子公司并无持有库存股份。
  7.14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未实施管理层股票增值权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等股权激励方案。
  董事及监事的证券交易
  本行已就董事及监事的证券交易采纳一套不低于香港上市规则附录C3《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所规定标准的行为守则。本行各位董事、监事确认报告期内均遵守了上述守则。
  董事及监事认购股份或债券之权利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行并无授予本行董事及监事任何认购股份或债券之权利,亦没有任何该等权利被行使;本行或本行的子公司亦无订立任何使董事及监事可因购买本行或其他公司的股份或债券而获利的协议或安排。
  7.17董事及监事于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的权益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行概无任何董事或监事在本行或其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拥有须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7及第8分部知会本行及香港联合交易所的任何权益或淡仓(包括他们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的该等规定被视为拥有的权益及淡仓),又或须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载入有关条例所述登记册内的权益或淡仓,又或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的附录C3《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须知会本行及香港联合交易所的权益或淡仓。本行主要股东及其他人士的权益及淡仓请参见“公司治理报告—普通股情况”。
  7.18半年度审阅情况
  本行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的 年中期财务报告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根据中国和国际审阅准则审阅。
  本行中期报告已经本行董事会及其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7.19资本性债券发行及赎回情况
  本行资本性债券发行及赎回情况请参见“讨论与分析—资本管理—资本融资管理”。
  8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确认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5年修订)》相关规定和要求,作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我们在全面了解和审核本行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后,出具意见如下:
  一、本行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本行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允地反映了本行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本行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的2025年中期财务报告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根据中国和国际审阅准则审阅。
  三、我们确认董事会对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本行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财会工作负责人、财会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阅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本行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在其他证券市场公布的半年度报告。
  10中期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及审阅报告
  (见下页)我们审阅了后附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农业银行”) 的中期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6月30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负债表,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的中期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上述中期财务报表的编制是农业银行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中期财务报表出具审阅报告。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 2101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行了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中期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有关人员和对财务数据实施分析程序,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上述中期财务报表没有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2号—中期财务报告》的规定编制。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特殊普通合伙)史剑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负债表 2025年6月30日一般风险准备31 570,192   532,991   561,612   524,641未分配利润32 1,199,509   1,150,758   1,170,375   1,125,20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3,143,100   3,090,808   3,105,032   3,056,474少数股东权益6,141   6,465   -   -股东权益合计3,149,241   3,097,273   3,105,032   3,056,474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46,855,878   43,238,135   46,472,004   42,868,003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中期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营业收入
  369,937   366,835   358,469   357,148
  利息净收入33 282,473   290,848   277,548   289,174利息收入598,005   644,048   591,314   640,361利息支出(315,532)   (353,200)   (313,766)   (351,187)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34 51,441   46,736   50,593   46,244手续费及佣金收入58,097   53,683   57,688   53,551手续费及佣金支出(6,656)   (6,947)   (7,095)   (7,307)投资收益35 23,153   15,178   19,466   12,324其中:对联营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441   41   121   135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收益15,088   4,300   15,088   4,28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36 4,992   5,288   7,023   3,605汇兑收益2,306   4,575   2,243   4,570其他业务收入37 5,572   4,210   1,596   1,231
  二、营业支出
  (209,001)   (209,142)   (203,630)   (204,661)
  税金及附加38 (3,859)   (3,843)   (3,801)   (3,785)业务及管理费39 (102,874)   (100,643)   (101,971)   (100,053)信用减值损失40 (97,955)   (100,998)   (97,828)   (100,756)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14)   (33)   (14)   (32)
  其他业务成本
  41 (4,299)   (3,625)   (16)   (35)
  三、营业利润
  160,936   157,693   154,839   152,487
  加:营业外收入186   252   170   241减:营业外支出(582)   (474)   (579)   (471)
  四、利润总额
  160,540   157,471   154,430   152,257
  减:所得税费用42 (20,597)   (20,977)   (19,156)   (19,597)
  五、净利润
  139,943   136,494   135,274   132,660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9,510   135,892   135,274   132,660- 少数股东损益433   602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
  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916   12,090   1,418   13,368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公允价值变动(5,585)   19,018   (5,848)   17,868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信用损失准备4,184   (4,542)   4,128   (4,564)外币报表折算差额113   136   (93)   60其他(1,116)   (2,659)   -   -小计(2,404)   11,953   (1,813)   13,364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3,307   109   3,231   4其他13   28   -   -小计3,320 137 3,231 4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757)   (1,536)   -   -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159   10,554   1,418   13,368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七、综合收益总额
  140,102   147,048   136,692   146,028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40,426   147,982   136,692   146,028-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324)   (934)   -   -
  八、每股收益
  基本及稀释每股收益
  (人民币元)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中期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2024年12月31日余额 (经审计)
  349,983   500,000   173,419   81,816   301,841   532,991   1,150,758   6,465   3,097,273
  二、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一) 净利润
  -   -   -   -   -   -   139,510   433   139,943
  (二)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
  -   -   -   916   -   -   139,510   (324)   140,102
  (三) 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430   37,201   (90,761)   -   (53,130)
  1. 提取盈余公积利分配
  (五)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2)   -   -   2   -   -
  三、2025年6月30日余额 (未经审计)349,983   465,000   173,415   82,730   302,271   570,192   1,199,509   6,141   3,149,24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续)
  2024年度一、2023年12月31日余额 (经审计)349,983   480,000   173,425   41,506   273,558   456,200   1,114,576   7,619   2,896,867
  二、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一) 净利润
  -   -   -   -   -   -   135,892   602   136,494
  (二)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
  -   -   -   12,090   -   -   135,892   (934)   147,048
  (三) 所有者投入资本
  -   -   -   -   389   76,258   (164,097)   -   (87,450)
  1. 提取盈余公积股利分配
  (五)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23)   -   -   23   -   -
  三、2024年6月30日余额 (未经审计)349,983   580,000   173,423   53,573   273,947   532,458   1,086,394   6,685   3,056,46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续)
  2024年度一、2024年7月1日余额 (未经审计)349,983   580,000   173,423   53,573   273,947   532,458   1,086,394   6,685   3,056,463
  二、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一) 净利润
  -   -   -   -   -   -   146,191   (14)   146,177
  (二)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
  -   -   -   28,225   -   -   146,191   (80)   174,336
  (三) 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27,894   533   (81,809)   (134)   (53,516)
  1. 提取盈余公积股利分配持有者的股利分配-   -   -   -   -   -   -   (69)   (69)6. 对少数股东的股利分配-   -   -   -   -   -   -   (65)   (65)
  (五)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18   -   -   (18)   -   -
  三、2024年12月31日余额 (经审计)349,983   500,000   173,419   81,816   301,841   532,991   1,150,758   6,465   3,097,273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中期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2024年12月31日余额 (经审计)349,983   500,000   173,215   84,447   298,981   524,641   1,125,207   3,056,474
  二、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一) 净利润
  -   -   -   -   -   -   135,274   135,274
  (二)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
  -   -   -   1,418   -   -   135,274   136,692
  (三) 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5   36,971   (90,106)   (53,130)
  1. 提取盈余公积三、2025年6月30日余额 (未经审计)349,983   465,000   173,211   85,865   298,986   561,612   1,170,375   3,105,03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续)
  2024年度一、2023年12月31日余额 (经审计)349,983   480,000   173,226   42,846   271,475   448,479   1,094,700   2,860,709
  二、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一) 净利润
  -   -   -   -   -   -   132,660   132,660
  (二)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
  -   -   -   13,368   -   -   132,660   146,028
  (三) 所有者投入资本
  -   -   -   -   5   76,126   (163,581)   (87,450)
  1. 提取盈余公积
  (五)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3)   -   -   3   -
  三、2024年6月30日余额 (未经审计)349,983   580,000   173,224   56,211   271,480   524,605   1,063,782   3,019,285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续)
  2024年度一、2024年7月1日余额 (未经审计)349,983   580,000   173,224   56,211   271,480   524,605   1,063,782   3,019,285
  二、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一) 净利润
  -   -   -   -   -   -   142,344   142,344
  (二)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
  -   -   -   28,236   -   -   142,344   170,580
  (三) 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27,501   36   (80,919)   (53,382)
  1. 提取盈余公积三、2024年12月31日余额 (经审计)349,983   500,000   173,215   84,447   298,981   524,641   1,125,207   3,056,474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中期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存款和同业及其他
  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2,632,234   1,571,988   2,637,760   1,577,654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净减少额-   506,925   -   516,466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97,478   -   97,478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3,352   16,854   564   13,504拆出资金净减少额-   20,575   -   19,277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净增加额448,485   13,628   449,030   15,887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减少额-   33,717   -   38,992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449,812   497,809   448,013   496,149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6,492   182,409   49,570   139,180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707,853   2,843,905   3,682,415   2,817,109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续)
  发放贷款和垫款净增加额
  (1,831,300)   (1,769,286)   (1,834,641)   (1,768,823)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净增加额(227,768)   -   (235,247)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减少额-   (21,808)   -   (21,807)拆出资金净增加额(20,945)   -   (22,15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净增加额(10,983)   (1,431)   (10,983)   (1,431)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23,790)   -   (22,965)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328,971)   (329,510)   (327,909)   (328,256)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84,430)   (78,663)   (83,293)   (78,269)支付的各项税费(56,932)   (76,629)   (56,231)   (75,803)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16,930)   (275,198)   (115,130)   (261,702)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702,049)   (2,552,525)   (2,708,553)   (2,536,09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 1,005,804   291,380   973,862   281,018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020,659   1,870,496   2,007,849   1,838,388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96,495   173,095   194,218   171,189处置联营及合营企业收到的现金净额45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2,151   1,281   1,720   1,052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219,350   2,044,872   2,203,787   2,010,629投资支付的现金(2,589,702)   (3,522,355)   (2,553,613)   (3,481,747)取得联营及合营企业支付的现金(4,900)   -   (2,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8,330)   (6,812)   (6,635)   (5,628)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602,932)   (3,529,167)   (2,562,248)   (3,487,375)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383,582)   (1,484,295)   (358,461)   (1,476,746)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发行其他权益工具收到的现金
  50,000   100,000   50,000   100,000
  发行债务证券收到的现金2,249,575   2,013,500   2,249,575   2,008,375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299,575   2,113,500   2,299,575   2,108,375偿付已发行债务证券支付的现金(1,800,851)   (1,707,404)   (1,793,800)   (1,706,653)偿付已发行债务证券利息支付的现金(57,504)   (57,375)   (56,902)   (56,786)为发行债务证券所支付的现金
  (7)   (17)   (7)   (2)
  赎回其他权益工具所支付的现金
  (85,000)   -   (85,000)   -
  为发行和赎回其他权益工具所支付的现金
  (4)   (1)   (4)   (1)
  偿付租赁负债的本金和利息
  (2,366)   (2,293)   (2,263)   (2,130)
  分配股利、利润支付的现金(49,945)   (87,450)   (49,945)   (87,450)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995,677)   (1,854,540)   (1,987,921)   (1,853,02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3,898   258,960   311,654   255,35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7,576   (445)   7,055   (489)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变动净额
  45 933,696   (934,400)   934,110   (940,86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846,612   2,512,725   1,833,607   2,507,31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4 2,780,308   1,578,325   2,767,717   1,566,453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中期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 银行简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行”) 的前身中国农业银行 (以下简称“原农行”) 是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并于1979年2月23日成立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2009年1月15日,在财务重组完成后,原农行改制成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设立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于2010年7月15日和2010年7月16日,本行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本行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金融监管总局”) 批准持有 B0002H111000001号金融许可证,并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000054748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行的注册地址为中国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本行及子公司 (以下统称“本集团”) 主要经营范围包括:人民币和外币存款、贷款、清算和结算、资产托管、基金管理、金融租赁、保险业务以及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及境外机构所在地有关监管机构所批准经营的业务。本行总行、中国境内分支机构及在中国境内注册设立的子公司统称为“境内机构”,中国境外分支机构及在中国境外注册设立并经营的子公司统称为“境外机构”。二 中期财务报表编制基础本中期财务报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以下简称“财政部”) 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编制。本中期财务报表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2号—中期财务报告》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证监会”) 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2025年修订)》 的要求列示和披露有关财务信息。本中期财务报表并不包括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编制一套完整的年度财务报表所需的所有信息和披露内容,因此本中期财务报表应与本集团2024年度财务报表一并阅读。本中期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三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本中期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32号—中期财务报告》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集团及本行于2025年6月30日的合并财务状况和财务状况、2025年1月1日至 6月 30日止期间的合并经营成果和经营成果及合并现金流量和现金流量。四 重要会计政策本中期财务报表所采用的重要会计政策与编制2024年度财务报表所采用的重要会计政策一致。五 中期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1.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2025年2024年
  (1) 2,248,366   1,887,408
  存放中央银行的超额存款准备金
  (2) 874,967   46,885
  存放中央银行的其他款项
  (3) 176,421   131,855
  小计
  3,361,768   2,133,356
  应计利息1,063   1,096合计3,362,831   2,134,452
  (1) 存放中央银行法定存款准备金系指本集团按规定对于中国人民银行及海外监管机构纳入法定存款准备金缴存范围的各类款项缴纳的存款准备金,包括人民币存款准备金和外币存款准备金,该准备金不能用于日常业务。
  于2025年6月30日,本行境内分支机构的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准备金率缴存。本集团中国内地子公司的缴存要求按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
  境外机构的缴存要求按海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2) 存放中央银行超额存款准备金包括存放于中央银行用作资金清算用途的资金及其他各项非限制性资金。
  (3) 存放中央银行其他款项主要系存放中国人民银行的财政性存款及外汇风险准备金,这些款项不能用于日常业务。
  2.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2025年2024年本集团主要以交易、资产负债管理及代客为目的而叙做与汇率、利率及贵金属等相关的衍生金融工具。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的合同 / 名义金额及其公允价值列示如下表。衍生金融工具的合同 / 名义金额仅为表内所确认的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提供对比的基础,并不代表所涉及的未来现金流量或当前公允价值,因而也不能反映本集团所面临的信用风险或市场风险。随着与衍生金融工具合约条款相关的市场利率、外汇汇率或贵金属价格的波动,衍生金融工具的估值可能对本集团产生有利 (资产) 或不利 (负债) 的影响,这些影响可能在不同期间有较大的波动。本集团部分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遵循可执行的净额结算安排或类似协议。本集团与交易对手之间的该类协议通常允许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以净额结算。如果双方没有达成一致,则以总额结算。但在一方违约前提下,另一方可以选择以净额结算。本集团未对这部分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予以抵销列示。于2025年6月30日和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并未持有除衍生金融工具外的适用净额结算安排或类似协议的其他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集团利用利率掉期对利率导致的公允价值变动进行套期保值。被套期项目包括发放贷款和垫款、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权投资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其他债权投资。本集团于买入返售交易中收到的担保物在附注九、4担保物中披露。6. 发放贷款和垫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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