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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诺药包(301188)经营总结
截止日期2025-06-30
信息来源2025年中期报告
经营情况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益具有可持续性,理财收益不具有持续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105,578.17 2.39% 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前的损益变动 否置损失 否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一年内到期的
  应付利息增加
  所致
  递延收益 86,728,518.5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2025年01月10日,力诺药包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自贸试验区分行签订《出具保函协议》融资协议,存取全额质押存单449,640.00美元,开出编号SDJ03LG000061600的国际保函,国际保函额度为449,640.00美元。
  2025年2月25日,力诺药包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自贸试验区分行签订《保证金质押合同》《信用证开证合同》融资协议,存取全额保证金8,400,000.00元人民币,开出编号SDJ03IL000085400的信用证,信用证额度为975,793.00欧元。
  2025年4月2日,力诺药包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自贸试验区分行签订《保证金质押合同》《信用证开证合同》融资协议,存取全额保证金4,600,000.00元人民币,开出编号SDJ03IL000089800的信用证,信用证额度为535,386.00欧元。
  2024年12月24日,力诺药包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河县支行签订《保证金质押合同》《信用证开证合同》融资协议,存取全额保证金52,557,668.99元人民币,开出编号37040120240001286的信用证,信用证额度为6,213,837.00欧元。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 本期
  已使
  用募
  集资
  金总
  额 已累
  计使
  用募
  集资
  金总
  额
  (2) 报告
  期末
  募集
  资金
  使用
  比例
  (3)
  =
  (2)
  /
  (1) 报告
  期内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比
  例 尚未
  使用
  募集
  资金
  总额 尚未
  使用
  募集
  资金
  用途
  及去
  向 闲置
  两年
  以上
  募集
  资金
  金额
  2021 首次
  公开
  发行2021年11
  月11
  日 75,54
  2.71 68,48
  8.89 1,623
  68,488.8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736号)。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29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配售及公开发行方式,向原股东及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00.00万张,发行面值为每张人民币1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50,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9,50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通过自有资金支付及尚未支付的承销及保荐费用、会计师费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费用等发行费用855.5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9,144.4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529号)。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1) 本报
  告期
  投入
  金额 截至
  期末
  累计
  投入
  金额
  (2) 截至
  期末
  投资
  进度
  (3)
  =
  (2)/
  (1) 项目
  达到
  预定
  可使
  用状
  态日
  期 本报
  告期
  实现
  的效
  益 截止
  报告
  期末
  累计
  实现
  的效
  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1年11月11日 1.年吨高硼硅玻璃产品生产因) 1、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及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资金用途等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的实际建设进度,将“中性硼硅药用玻璃扩产项目”“LED光学透镜用高硼硅玻璃生产项目”“ 轻量药用模制玻璃瓶(I类)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2、公司募投项目“中性硼硅药用玻璃扩产项目”实施过程中,受到设备采购交付周期等因素的影响,投资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缓,预计无法在原计划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效果,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将“中性硼硅药用玻璃扩产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3、公司谨慎考虑了当前经济环境、行业发展状况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在募投项目“LED光学透镜用高硼
  硅玻璃生产项目”实施过程中适时控制投资节奏,谨慎进行募投项目的实施及募集资金的投入决策,以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合理、高效运用,因此项目投资进度不及预期,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拟将“LED光学透镜用高硼硅玻璃生产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4、因“轻量药用模制玻璃瓶(I类)产业化项目”涉及的场所建设部分配套工程尚未完成建设,后续基
  建、装修及竣工验收仍需一段时间,预计短期内无法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保障募投项目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经审慎研究,公司将“轻量药用模制玻璃瓶(I类)产业化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5、截至2025年6月30日,首发募投项目之“高硼硅玻璃生产技改项目”包括年产9200吨高硼硅玻璃
  产品生产项目、LED光学透镜用高硼硅玻璃生产项目、轻量化高硼硅玻璃器具生产项目等三个子项目,年产9200吨高硼硅玻璃产品生产项目属于高硼硅玻璃生产技改项目之一,无单独的项目效益测算,LED光学透镜用高硼硅玻璃生产项目尚未完工。因此,暂无法单独核算是否达到预计收益。
  6、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建设轻量薄壁高档药用玻璃瓶项目、M2轻量化药用模制玻璃瓶(I类)项目分别于2022年10月、2024年6月完工,生产的药用中硼硅玻璃模制注射剂瓶、中硼硅玻璃输液瓶与制剂,分别于2024年4月30日、2024年10月23日在药包材登记信息公示平台上显示登记号转为“A”状态,目前正处于与各药企的相关药品进行验证批试验、药监局备案阶段,暂无法核算是否达到预计收益。
  7、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建设的全电智能药用玻璃生产线项目主要用于生产低硼硅玻璃管,完全用于自用。
  根据可研报告的测算数据,相比外购低硼硅玻璃管,自产低硼硅玻璃管每吨可节约费用146.98元,年可节约费用117.90万元。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适用超募资金:14,592.55万元。
  1、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4,3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2022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轻量薄壁高档药用玻璃瓶项目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全电智能药用玻璃生产线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003.96万元投入轻量薄壁高档药用玻璃瓶项目,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170.50万元投入全电智能药用玻璃生产线项目。
  3、公司于2022年10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M2轻量化药用模制玻璃瓶(Ⅰ类)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6,000.00万元投入M2轻量化药用模制玻璃瓶(Ⅰ类)项目。
  4、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及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议案》,同意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轻量薄壁高档药用玻璃瓶项目和全电智能药用玻璃生产线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656.27万元、403.08万元(包括尚未支付项目尾款、银行存款利息以及现金管理所产生的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议案》,同意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M2轻量化药用模制玻璃瓶(Ⅰ类)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003.93万元(包括尚未支付项目尾款、银行存款利息以及现金管理所产生的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公司将扣减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后的剩余募集资金118.0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目前,本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418.09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募投项目均已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存在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1、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
  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1年11月30日已预先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合计为人民币11,530.50万元。上述金额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12745号)。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2、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3年10月9日已预先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合计为人民币586.42万元。上述金额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核,并出具《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3〕0015632号)。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适用1.公司于2022年10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9200吨高硼硅玻璃产品生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757.50万元(包括尚未支付项目尾款、银行存款利息以及现金管理所产生的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及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轻量化高硼硅玻璃器具生产项目”和超募资金投资项目之“轻量薄壁高档药用玻璃瓶项目”“全电智能药用玻璃生产线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693.46万元(包括尚未支付项目尾款、银行存款利息以及现金管理所产生的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M2轻量化药用模制玻璃瓶(Ⅰ类)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003.93万元(包括尚未支付项目尾款、银行存款利息以及现金管理所产生的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6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6,000万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11,500万元,其余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不适用存在的问题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无应当披露的重要控股参股公司信息。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25年02月26日 力诺药包5号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国金证券、国寿安保基金、申万宏源、开源证券、东北证券、长江证券、国联证券、招商证券、国盛证券、天风证券、中信证券11家机构分析师、投资经理等人员 公司更名事项、管制瓶扩产进度、耐热玻璃规划、中硼硅模制瓶开发进度、智能制造方面发展、轻量化药用模制玻璃瓶的特点和优势 详见公司2025年2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5年02月26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5-001)
  2025年05月15日 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交流 其他 参与网上提问的投资者 耐热玻璃电商品牌进展、公司未来盈利增长点 详见公司2025年5月1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力诺药包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20250515(编号2025-002)
  2025年05月16日 价值在线(https://ww
  w.ir-
  online.cn/)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其他 线上参与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全体投资者 未来收入增长驱动力、未来研发投入、耐热玻璃发展计划、海外业务发展情况、25年经营目标或战略规划、如何通过内部管理提升降低毛利率水平下降风险、回购股份计划 详见公司2025年5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5年5月16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一)(编号
  2025-003)
  2025年05月16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华福证券陈铁林,融通基金万民远、王晗,华创证券李婵娟,中银证券刘恩阳2024年公司经营情况、2025年业务发展情况、行业本期整体业绩及与其他公司对比情况、回购进展情况、未来海外布局规划 详见公司2025年5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5年5月16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二)(编号
  2025-004)
  
  十二、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 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十三、“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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