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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隆新材(301057)经营总结
截止日期2025-06-30
信息来源2025年中期报告
经营情况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动,占资产比例相对变小所致使用权资产 1,003,035.58 0.06% 1,684,745.68 0.14% -0.08%短期借款 116,655,209.58 7.43% 58,043,506.85 4.69% 2.74%合同负债 24,109,617.22 1.53% 18,917,404.67 1.53% 0.00%租赁负债 341,141.28 0.02% 804,137.68 0.06% -0.04%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2)/
  (1) 报告期
  内变更
  用途的
  募集资
  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
  途的募集资
  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
  途的募集资
  金总额比例 尚未使用
  募集资金
  总额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2021 首次公开发20,589,340.51元,2025年 6月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 20,589,340.51元。 0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315号《关于同意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A股)
  27,300,000股。本次发行委托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03元,实际发行数量为 27,300,000股。
  公司通过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3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 219,219,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 50,933,367.94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68,285,632.06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5,451.23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058.93万元(含利息收入)。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
  益 截止报告
  期末累计
  实现的效
  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2021年09月09日 年产 15万吨智能环保原液着 生产建设 是 13,228.56 33,973 0 -3,369.92 105.51         不适用 是色纤维项目(第一期)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2021年09月09日 年产 10万吨绿色新行并上市2021年09月09日 补充流动资金 补流 否 3,600 5,000 3,600 0 3,600.76 100.02%       不适用 否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6,828.56 38,973 17,473.14 -2,056.31 15,451.23 -- --     -- --超募资金投向不   否                   不适用 否(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不适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2023年 12月,公司收到德清县禹越镇人民政府的《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知》。因实施大运河管控,镇政府需回收公司位于禹越镇西港村二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拟回收具体地块分别为禹越镇 2019-019号、禹越镇 2020-062号,合计总面积 68.778亩,拟回收土地为公司 IPO募投项目“年产 15万吨智能环保原液着色纤维项目(第一期)”项目地块,该项目尚在前期建设阶段。2023年 12月,公司与德清县禹越镇人民政府签署了《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协议书》。基于上述募投项目用地被政府收回、绿色纤维市场空间广阔和行业政策支持力度加大等原因,2024年1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4年1月29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变更了 IPO募投项目,将原募投项目“年产 15万吨智能环保原液着色纤维项目(第一期)”变更为新募投项目“年产 10万吨绿色新材料项目”。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存在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适用以前年度发生原募投项目“年产 15万吨智能环保原液着色纤维项目(第一期)”变更为“年产 10万吨绿色新材料项目”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由德清县禹越镇西港村变更为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北园区环城北路北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适用以前年度发生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年产 15万吨智能环保原液着色纤维项目(第一期)”变更为“年产 10万吨绿色新材料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元。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为 20,589,340.51元,2025年 6月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 20,589,340.51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汇隆新材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湖州德清新市支行;账号:1205280329200126564)分别于2025年4月15日、2025年7月1日收到了德清县禹越镇人民政府核定拨付的土地收回相关补偿款项合计 3,519.77万元,该等补偿款项将继续作为募集资金使用。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本报告期实
  际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实
  际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本报
  告期
  实现
  的效
  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变更后的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2021年
  首次公
  开发行
  并上市 首次
  公开
  发行 年产 10万吨绿
  色新材
  料项目 年产 15万吨智能
  环保原液
  着色纤维
  项目(第
  一期) 13,873.14 1,313.61 11,744.96 84.66%2026年03月01日 0 不适用 否合计 -- -- -- 13,873.14 1,313.61 11,744.96 -- -- 0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2023年 12月,公司收到德清县禹越镇人民政府的《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知》。因实施大运河管控,镇政府需回收公司位于禹越镇西港村二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拟回收具体地块分别为禹越镇 2019-019号、禹越镇 2020-062号,合计总面积 68.778亩,拟回收土地为公司 IPO募投项目“年产 15万吨智能环保原液着色纤维项目(第一期)”项目地块,该项目尚在前期建设阶段。2023年 12月,公司与德清县禹越镇人民政府签署了《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协议书》。基于上述募投项目用地被政府收回、绿色纤维市场空间广阔和行业政策支持力度加大等原因,2024年1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4年1月29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变更了 IPO募投项目,将原募投项目“年产 15万吨智能环保原液着色纤维项目(第一期)”变更为新募投项目“年产 10万吨绿色新材料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于2024年3月4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募投项目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报告期内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 □不适用政策、会计核算具体原则,以及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 南,对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会计政策、会计核算具体原则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报告期实际损益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衍生品投资业务产生实际收益 0.11万元。套期保值效果的说明 近年来,公司陆续购置先进进口设备,海外业务持续拓展,公司相关业务开展过程中会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为规避和防范外汇风险,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合理安排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均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汇率波动风险:因国际资金流动存在不确定性变量,外汇套期保值操作可能面临行情研
  判偏差的潜在挑战。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若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员工操作失误、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在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造成损失。
  3、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
  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
  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为了应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带来的上述风险,公司通过如下途径进行风险控制:
  1、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
  限、业务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
  2、为控制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业务操作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3、为防范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公司内审部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计,稽核交易及信息披露是否根据相关内控制度执行。
  4、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及子公司仅与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工作开展的合法性。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或产品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 根据银行提供的该外汇期权的估值金额确定。涉诉情况(如适用) 不适用衍生品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2025年06月06日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化工行业的披露要求 2) 报告期内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3)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无应当披露的重要控股参股公司信息。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2025年05月15日 价值在线(https://www.ir-online.cn/)网络互动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其他 线上参与公司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 公司2024年度业绩交流 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5月15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十二、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 □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为加
  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切实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号——市值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十三、“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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