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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药业(002370)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5-06-30 | 信息来源 | 2025年中期报告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适用 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一年内到期的 非流动负债 301,697,044.76 21.52% -21.52% 主要系本期亚药转债到期兑付所致预计负债 6,037,827.67 0.49% 4,933,357.37 0.35% 0.14%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华盖信诚医疗健康投资成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每股1元的价格进行减资,本期公司收回投资329,615.14元。 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变动系银行承兑汇票的收付和到期托收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交易 对方 被 出 售 股 权 出 售 日 交易 价格 (万 元) 本期初 起至出 售日该 股权为 上市公 司贡献 出售对 公司的 影响 股权出 售为上 市公司 贡献的 净利润 占净利 股 权 出 售 定 价 是 否 为 关 联 交 与交 易对 方的 关联 关系 所涉 及的 股权 是否 已全 部过 是否按计 划如期实 施,如未按计划实施,应当说明原因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的净利润(万元) 润总额的比例 原则 易 户 及公司已采取的措施浙江中清大建筑工业有限公司 绍兴兴亚药业有限公%股权 202年06月25日 12,62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出口,投资管理。 460,000,000 408,896,536.21 403,517,163.99 14,228,140.02 1,757,719武汉光谷亚太药业有限公司 子公司 药品、生物制品、保健食品、诊断试剂、诊疗技术、医疗器械、实验设备的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对企业及生物医药项目的孵化; 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 (不含国家禁止或限 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 术);一、二类医疗器械、实验室设备及试剂(不含危险品)的销售;市场营销策划。 816,326,530 202,108,925.07 194,378,894,473.93对亚太药业的债务48,728,877.89元,即受让方合计向亚太药业支付17,500万元。 公司已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及偿还的债务合计17,500万元,兴亚药业也已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兴亚药业的股权,兴亚药业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增加公司本年度利润总额1.49亿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31日、2025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2025年3月31日,公司与浙江中清大建筑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中清大”或“受让方”)签署了《关于绍兴兴亚药业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将公司持有的绍兴兴亚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亚药业”或“标的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浙江中清大。截至股权转让协议签署日,兴亚药业应付公司借款为人民币48,728,877.89元,经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采用承债式收购的方式,即受让方本次在受让标的公司100%股权的同时受让及承接标的公司应向转让方偿还的负债48,728,877.89元,并按协议约定向转让方偿还前述负债,即就本次交易,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受让标的公司100%股权的价款126,271,122.11元,并偿还标的公司对亚太药业的债务48,728,877.89元,即受让方应合计向亚太药业支付17,500万元。2025年3月31日,公司已收到受让方浙江中清大支付的第一笔股权转让款3,000万元。 2025年6月24日,亚太药业、兴亚药业、浙江中清大、杭州烁驰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烁驰商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经浙江中清大申请,各方协商一致,同意委托第三方烁驰商贸代浙江中清大向亚太药业支付第二笔股权转让款96,271,122.11元及偿还债务的48,728,877.89元,即共计145,000,000元。2025年6月25日,公司收到烁驰商贸代浙江中清大支付的第二笔股权转让款及偿还的债务合计145,000,000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及偿还的债务合计17,500万元,兴亚药业也已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兴亚药业的股权,兴亚药业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 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十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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