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评述 |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资产 0.00 16,234,007.91 -100.00% 本期已收回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 0.00 17,110,163.76 -100.00% 本期已收回长期应收款在建工程 108,059,727.51 230,200,000.96 -53.06% 主要为惠州创维数字产业园一期项目本期验收转固减少2.03亿元,二期项目建设增加0.75亿元应付账款 2,300,026,828.31 1,752,463,454.25 31.25% 主要由于战略备料导致应付材料款增加递延所得税负债 7,037.58 89,173.37 -92.11% 互抵后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其他非流动负债 14,300,529.80 10,138,815.39 41.05% 一年以上到期的预收货款增加库存股 0.00 125,230,622.21 -100.00% 本期注销库存股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4,689,081.01 -8,852,219.75 -65.94% 上年同期存在转让子公司投资收益,本期无;以及远期外汇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107,783.98 -98,759.53 -1,021.70% 远期外汇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减少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4,043,773.88 55,519,439.10 -107.28%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减值损失增加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03,005.02 951,503.89 -131.84%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以及使用权资产处置收益均减少营业外收入 893,406.02 6,358,751.22 -85.95% 非经营性收入减少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营业收入构成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适用 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原材料余额增加,客户提前备货导致产成品余额增加验收转固验收转固减少2.03亿元以及二期项目建设投资增加0.75亿元原值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资产的具 体内容 形成 原因 资产 规模 所在地 运营模式 保障资产安全性的控制措施 收益状况 境外资产占公司净资产的比重 是否存在重大减值风险STRONG集团100%股权 收购 总 资产74,472.28万元 英属维京群岛(本身并不进行实体经营,而是通过旗下各子公司进行经营活动) 通过委托制造商代工方式生产自有STRONG品牌,STRONG集团在欧洲区域进驻各大线上线下的当地渠道来进行市场销售,同时基于STRONG集团持有产品专利和商标的许可,由旗下各子公司销售给予运营商、批发客户商或零售渠道商 公司通过建立子公司内部管控制度进行管理,重大事项均需母公司同意,并委派财务人员进行监督,审计部不定期进行审计。2025年1-6 月STRONG集团实现营业收入46,135.93万元,净利 润2,228.16万元。 2.32% 否其他情况说明 无。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其他变动的内容: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以及金融负债的其他变动为汇率变动。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及土地使用权查封,该诉讼案件双方已达成和解,本公司已向债权人支付了银行承兑汇票,根据和解协议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承兑后解封,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已解封。无形资产 13,027,559.60 8,944,461.07 查封合计 152,247,139.82 105,681,128.31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期项 目 自 建 是 计算机、通信及其他电子智能设备制造业 8,457,251.98 885,738,152.40 自有资金以及募集资金 76.42日 2022惠州创维数字产业园二期项目 自建 是 计算机、通信及其他电子智能设备制造业 75,264,555.65 107,266,770.70 自有资金 11.51日 2025合计 -- -- -- 83,721,807.63 993,004,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不适用体原则,以及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与上一报告期相比会计政策及会计核算具体原则无重大变化。报告期实际损益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远期外汇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110.79万元,远期外汇交割投资收益为-321.67万元,实际损益合计-432.46万元。套期保值效果的说明 公司为管理外汇风险敞口,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进行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报告期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品种以美元及欧元远期外汇合约为主,覆盖了公司大部分外汇风险敞口,达到了套期保值预期效果。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远期外汇交易,所有远期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但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也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①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②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③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④回款预测风险:进出口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风险应对:①公司制订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和职责范围、内部操作流程、后续管理、信息隔离措施、信息披露和档案管理等做出明确规定。根据该制度,公司严格按照规定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了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②公司财务部作为外汇远期交易业务的日常主管机构,设置了相应的专业岗位,由财务总监牵头负责该业务,按照《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业务操作,使得制度能够有效执行。参与远期外汇业务的人员都已充分理解远期外汇业务的特点及风险,严格执行衍生品业务的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③严格控制外汇远期交易的资金规模,外汇远期交易必须基于经营部门制订的外币收款及付款计划,严格按照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中规定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审批后进行操作。严格禁止任何金额的单向、存在风险敞口的远期外汇交易行为;④公司进行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行为是以防范和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公司董事会提出具体的风险控制要求,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不定期对实际交易合约签署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或产品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 本公司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核算主要是对本公司与银行签订的远期结售汇合同,根据金融机构提供的资产负债表日未到期远期结售汇合同报价与合约约定的远期汇价的差异确认为衍生金融资产或负债,相应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涉诉情况(如适用) 不适用衍生品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2024年11月30日衍生品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2024年12月27日2)报告期内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报告 期末 募集 资金 使用 比例 (3) = (2) / (1) 报告 期内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比 例 尚未 使用 募集 资金 总额 尚未使 用募集 资金用 途及去 向 闲置 两年 以上 募集 资金 9年 向不特 定对象 发行可 转换公 司债券2019年05 月16 日 102,6 67.95 102,6 67.95 3,576. 1 91,73 人民币8,713,6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1,286,400元。该项资金已于2019年4月19日存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贝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大华验字[2019]000082号)。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取得银行利息及支出银行手续费净额16,521.97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91,738.49万元(含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8,148.99万元),赎回“创维转债”使用资金460.69万元,在募集资金账户中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余额为27,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活期存款余额为451.43万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指扣除发行费用以及扣除赎回未转股的“创维转债”资金之后的金额; 注2:“募集资金净额”指扣除发行费用以及扣除赎回未转股的“创维转债”资金之后的金额; 注3: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0,929.46万元,未包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取得银行利息收入及银行手续费支出净额16,521.97万元。(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适用□不适用 (2) 截至 期末 投资 进度 (3)= (2)/(1 ) 项目 达到 预定 可使 用状 态日 期 本报 告期 实现 的效 益 截止 报告 期末 累计 实现 的效 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2019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19年05月16日 机顶盒与接入终端系列产品智能化升级扩建项目 生产建设 是 73,13用 是汽车智能驾驶辅助系统升级扩建项目 生产建设 是 29,99用 是智能终端(含智能盒子、连接设备、XR终端)及车载智能显示系统建设项目 生产建设 否 0 102,667.95 3,576因) 不适用,目前项目在建,暂未产生效益。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方案于2017年编制,近几年科技快速进步及市场环境变化,公司产业基地等工程建设增加、设备采购项目及成本结构发生变化、新增产业及产品需求升级、产品功能及类别等不断更迭,市场竞争环境也发生变化。为适应市场环境的变化及适配公司实际的经营需求,原可转债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项目名称、项目地点、实施主体和项目投资结构等进行了适应性调整。本次调整的可转债募集资金募投项目仍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调整后的“智能终端(含智能盒子、连接设备、XR终端)及车载智能显示系统建设项目”将继续承载原有项目,结合全球范围千兆宽带发展及下一代空间计算、交互产业(VR/AR/MR),增加了网络通信的宽带连接及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混合现实的XR业务,建设的惠州创维数字产业园承接了公司研产销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战略任务,同时也可以解决公司制造基地长期租赁场地、发展空间受限,产能不足等发展瓶颈问题,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保证优质项目的施工质量和整体运行效率,充分发挥公司对现有资源的整合优势,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存在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适用以前年度发生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实施主体从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汽车智能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惠州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公司惠州创维数字产业园一期项目建设后将公司部分制造中心及部分研发中心搬迁至惠州创维数字产业园,因此将投资地点由深圳市宝安区石岩塘头创维科技工业园区变更至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创维数字产业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适用以前年度发生在原项目基础上增加投资项目及产线,主要用于投资建设惠州创维数字产业园一期,项目将新建数字厂房及相关智慧园区、IT配套设施,购置先进的智能终端产品组装生产线、SMT生产线及信息系统等,扩大公司数字智能机顶盒、网络通信连接设备及VR/AR/MR产品的生产能力。一方面满足公司业务长期持续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利于提高公司智能终端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巩固及扩大公司的市场领先地位;另一方面,通过提高自主生产水平,降低外协产量比例,提升公司智能终端系列产品的盈利能力。 汽车车载显示系统方面将在产业园新建汽车厂房及相关配套设施,购置先进的汽车电子产品组装生产线、SMT生产线等,满足车规级可靠性、稳定性、安全性等生产及品质要求,扩大公司车载人机交互显示总成系统和车载智能显示仪表系统的生产能力,保证客户订单的及时供应,充分满足智能汽车市场对上述产品的市场需求,推动公司快速拓展车载显示市场份额,增强公司在汽车电子领域的竞争地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2019年5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8,148.99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19]004253号《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用闲置募集 适用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未发生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以前年度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发生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如下:2019年5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人民币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次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1,600.00万元,公司已于2020年3月6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1,600.00万元提前归还并存入可转债募集资金项目专用账户,未超期使用,同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该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完毕。2021年3月1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8亿元(含1.8亿元)人民币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次实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0,000.00万元,公司已于2022年3月15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000.00万元提前归还并存入可转债募集资金项目专用账户,未超期使用。2022年3月1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1.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公司已于2023年3月15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7,500.00万元提前归还并存入可转债募集资金项目专用账户,未超期使用。2023年3月1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20亿元(含1.20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次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总额为9,000.00万元,公司已于2023年6月25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9,000.00万元提前归还并存入可转债募集资金项目专用账户,未超期使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报告期末,尚未使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及利息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购买大额存单或活期存款)。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 (3)=(2)/( 1)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本报 告期 实现 的效 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变更后 的项目 可行性 是否发 生重大 变化 2019年 向不特 定对象 发行可 转换公 司债券 向不 特定 对象 发行 可转 换公 司债 券 智能终 端(含 智能盒 子、连接设备、XR终端)及车载智能显 机顶盒与接入终端系列产品智能化升级扩建项目、汽车智能驾驶辅助系统升级扩建 102,667.95 3,576.1 91,738.49 89.35%2027年03月31日 0 不适用 否示系统建设项目 项目合计 -- -- -- 102,667.95 3,576.1 91,738.49 -- -- 0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2022年10月24日及2022年11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同意将原“机顶盒与接入终端系列产品智能化升级扩建项目”与“汽车智能驾驶辅助系统升级扩建项目”合并,名称变更为“智能终端(含智能盒子、连接设备、XR终端)及车载智能显示系统建设项目”,调整后的“智能终端(含智能盒子、连接设备、XR终端)及车载智能显示系统建设项目”将继续承载原有项目,结合全球范围千兆宽带发展及下一代空间计算、交互产业(VR/MR/AR),增加了网络通信的宽带连接及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混合现实的XR业务,建设的惠州创维数字产业园承接了公司研产销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战略任务,同时也可以解决公司制造基地长期租赁场地、发展空间受限,产能不足等发展瓶颈问题,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保证优质项目的施工质量和整体运行效率,充分发挥公司对现有资源的整合优势,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1)。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无。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 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十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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