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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高新(000661)
经营总结更新时间:2025-08-30
指标2025-06-30
信息来源2025年中期报告
经营评述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致。
  财务费用 -8,435,105.48 -57,938,819.89 85.44% 主要原因是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存款利息收入减少所致。所得税费用 100,252,059.25 351,562,102.24 -71.48% 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利润总额下降所致。研发投入 1,334,753,077.83 1,137,679,226.21 17.3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21,025,281.67 1,977,431,298.92 -38.25% 主要原因是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75,377,424.17 -1,096,742,876.24 -153.06% 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6,899,175.72 -1,903,123,191.75 90.70% 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尚未支付2024年股利所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731,766,383.26 -1,021,688,435.00 -69.50% 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增加所致。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营业收入构成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适用 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不适用
  1.2025年1月百克生物依约对传信生物进行了二期增资,增加对传信生物的投资20,000.00万元,增资后公司持股比例
  33.3241%,达到重大影响,由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调整为长期股权投资按权益法核算,减少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49,861,908.81元。2.本期收到吉林省银河生物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项目回收资金2,437,393.53元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是 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1)根据长春市城市建设开发管理服务中心下发的文件《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比例通知书》,长春海容酒店及海茵广场
  写字楼B座项目行业监管资金36,641,944.31元,上述监管金额至相关房产办理完毕不动产首次登记后解除。
  (2)根据公司与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局签订的《关于日照补助金的监管协议》,公司的日照补助金355,066.82元需经规划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发放。
  (3)根据长春市城市建设开发管理服务中心下发的文件《商品房预售资金初始监管比例通知书》,长春容园项目行业监
  管资金29,448,148.67元,上述监管金额至相关房产办理完毕不动产首次登记后解除。
  (4)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以厂房及土地作为抵押,取得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最高额1亿元长期借款授信,期
  限为三年。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切实推动公司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规合自身情况,综合运用并购重组、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现金分红、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股份回购及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十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否公司为维护全体股东利益,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司将坚持医药主业不动摇,夯实医药产业布局;坚持创新驱动为核心,实现高质量发展;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有效传递公司价值;夯实治理基础,提升规范运作水平;重视股东回报,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重视社会责任,充分发挥ESG赋能作用。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报告期内,在公司治理方面,公司修订完善公司章程及附件和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三会一层”职责权限与决策程序,使公司治理结构更加规范、高效,保障公司稳定运营。在股东回报方面,公司依据《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制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10.44亿元。除现金分红外,自2024年11月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后持续推进股份回购事项,截至2025年6月30日,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89.45万股,占总股本的0.95%,支付总金额接近4亿元。在社会责任方面,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和治理管理水平,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董事会将ESG相关事项纳入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职责,并相应调整《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标志着公司ESG管理从“合规驱动”向“战略驱动”升级,为可持续发展奠定了更坚实的治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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