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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齐眼药(300573) 指标 | 2025-06-30 | 信息来源 | 2025年中期报告 | 经营评述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变动系本期应收款项融资的净增加额。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详见第八节、七、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 已使 用募 集资 金总 额 已累 计使 用募 集资 金总 额 (2) 报告 期末 募集 资金 使用 比例 (3) = (2) / (1) 报告 期内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比 例 尚未 使用 募集 资金 总额 尚未 使用 募集 资金 用途 及去 向 闲置 两年 以上 募集 资金 金额 2021年 向特 定对 象发 行股 票2022年01 月18 日 59,96 6.95 58,18 7.04 7,899 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本报 告期 投入 金额 截至 期末 累计 投入 金额 (2) 截至 期末 投资 进度 (3) = (2)/ (1) 项目 达到 预定 可使 用状 态日 期 本报 告期 实现 的效 益 截止 报告 期末 累计 实现 的效 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2020年度向特定对月18 1、单剂量生产线建设 生产建设 否 12,94 18,130 12,98%2024年12 3,213.98 7,754.53 不适用 否行股票 日 项目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022年01月18日 2、研发中心建设及新药研发项目 研发月; 新药 研发 项 目:2024年3 月 不适 用 否 2020年度 向特 定对 象发 行股 票2022年01月18日 3、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补流 否 5,276.78 7,011.52 不适用 否 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022年01月18日 4、补充流动资金 补流 否 17,000 22,684 17,000% 不适用 否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58,01 80,000 58,01 7,899.58 47,88 -- -- 3,213.98 7,754.53 -- --超募资金投向无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无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无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无 -- -- -- --合计 -- 58,01 80,000 58,01 7,899.58 47,88 -- -- 3,213.98 7,754.53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①为优化公司整体业务规划,公司与自贸区沈阳片区管委会于2023年1月正式签署了《项目投资协议》,并竞得沈阳市浑南区新运河路南智慧三街东-1 地块,拟将该项目部分土地用于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及新药研发项目”。2023年6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及新药研发项目”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沈阳市东陵区泗水街 68号”变更为“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新运河路25号”;②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及实施进度的议案》,因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了调整,由2024年6月变更为2027年12月;2024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2、单剂量生产线项目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 额、内部投资结构及实施进度的议案》,因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对“单剂量生产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了调整,由2023年12月变更为2024年12月。2024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项目已结项。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存在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适用以前年度发生2023年6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 及新药研发项目”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沈阳市东陵区泗水街68号”变更为“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新运河路25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2022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 51,112,025.38元,其中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50,450,927.94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 661,097.44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0922 号)。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置换。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适用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及新药研发项目”的“新药研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2024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新药研发项目”募投项目的目标产品为硫酸阿托品滴眼液。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保证研发质量及研发成果的前提下,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项目推进过程中,部分项目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公司于2024年3月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硫酸阿托品滴眼液《药品注册证书》,药品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H20243320。 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单剂量生产线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2025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16,667,829.77元,均存储于本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铁西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无应当披露的重要控股参股公司信息。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25年04月29日 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其他 参与“兴齐眼药2024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投资者 对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及公司经营业绩与投资者进行交流。 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 2025-001) 2025年04月29日 电话会议 电话沟通 其他 参与“兴齐眼药2024年度及2025年一季度业绩交流会”的投资者 公司管理层就2024年度及2025年一季度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及投资者关注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了沟通和交流。 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 2025-002) 十二、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 □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制定《市值管理制度》,并已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三、“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公司为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常会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7日、2024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推动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其中聚焦主业方面,公司秉承“经营健康、缔造光明”的企业宗旨,聚焦眼科药物的研发、生产及销售,2025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1.6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0.38%;在研发创新方面,公司不断加大研发创新投入,报告期内研发投入 1亿元,新增发明专利8项、2025年6月,公司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药物SQ-22031滴眼液治疗神经营养性角膜炎Ⅱ期临床试验首例受试者入组;投资者回报方面,2025年上半年实施完成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分红金额1.75亿元;制定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计划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7元,预计分红金额1.72亿元(相关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严格履行信披责任方面,公司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主动、准确、及时向市场传递公司价值,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2024年10月,深交所发布了《关于深市创业板上市公司2023-2024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的通报》,公司获得信息披露A级评价;在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方面,2025年上半年公司共组织业绩说明会、投资者交流会共2场,通过互动易回复投资者问题 52 条,接听投资者热线电话 237 次,通过多元化的沟通渠道,积极主动向市场传导公司的投资价值,提高信息传播的效率和透明度,重视投资者的期望和建议,构建与投资者良好互动的生态,为投资者创造长期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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