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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恒通(301428)
经营总结更新时间:2025-08-28
指标2025-06-30
信息来源2025年中期报告
经营评述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业务结构优化和产业链深度整合,并着力深化与现有核心客户的协同合作,共同挖掘市场潜
  力。期内实现营业收入54,023.28万元,同比下降11.67%。下降原因一方面主要源于部分客户调整与公司的业务合作模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对相关业务采用净额法进行收入确认,该业务合作模式调整导致公司收入规模出现一定下滑。此外,公司主动优化业务结构,并对部分新业务进行战略性培育与投入,也对整体收入带来一定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97.4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1.90%。利润变动主要受以下因素影响:一是公司为支持战略业务拓展及运营资金需求,适度增加融资规模,导致财务费用同比有所上升;二是公司加强人员建设并积极拓展市场,与人员相关的薪酬、差旅费等运营成本同比略有增长;三是本期政府补助等非经营性收益同比有所减少,其他收益规模相应下降。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017.44万元,同比增长7.28%。即在剔除政府补助等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影响后,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略有增长。现金流方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398.57万元,变动主要因业务拓展带来的采购付款增加、税费缴纳增多以及客户结算周期影响;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791.05万元,系公司持续投入信息产业中心项目支付工程款及对外投资款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845.6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业务发展需要而增加银行借款所致。公司在报告期内积极推进各项战略举措,相关业务结构优化和审慎的风险管控有助于公司夯实财务基础、为未来持续稳健发展提供保障。公司将持续强化核心能力建设,推动业务布局优化与客户结构提升,加强内部协同与风控管理,积极应对市场竞争、技术迭代与投资回报等方面的不确定性,努力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公司主营业务详情请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本期
  已使
  用募
  集资
  金总
  额 已累
  计使
  用募
  集资
  金总
  额
  (2) 报告期
  末募集
  资金使
  用比例
  (3)=
  (2)/
  (1) 报告
  期内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比
  例 尚未
  使用
  募集
  资金
  总额 尚未使
  用募集
  资金用
  途及去
  向 闲置
  两年
  以上
  募集
  资金
  年 首
  次
  公
  开
  发
  行2023年05
  月19
  日 64,99
  6.67 56,368
  14 31,719
  报告期
  末,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0资金10,415.82万元,其余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合计 -- -- 64,996.67 56,36814 31,719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57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66.6667万股,发行价格为26.35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649,966,675.45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63,681,225.18元。截止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31,719.75万元,其中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22,328.43万元,累计使用超募资金9,391.32万元;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1,531.14万元,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1,239.80万元,本年度使用超募资金291.34万元。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24,662.48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415.82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14,417.41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利息收入净额170.75万元)。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1) 本报
  告期
  投入
  金额 截至
  期末
  累计
  投入
  金额
  (2) 截至
  期末
  投资
  进度
  (3)
  =
  (2)/(
  1) 项目
  达到
  预定
  可使
  用状
  态日
  期 本报
  告期
  实现
  的效
  益 截止
  报告
  期末
  累计
  实现
  的效
  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首次
  公开
  发行2023年05月19日 1、车主服务支撑平台开发及技术升级项目 研发原因) 募集资金到账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但鉴于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公司秉承合理有效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审慎、科学地安排募集资金投入,导致募投项目未能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目前募投项目的建设工作仍在有序推进中,综合考虑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建设周期以及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外部市场环境发展预期等因素,为了更好地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和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募投项目“车主服务支撑平台开发及技术升级项目”“世纪恒通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大客户开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5年12月。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适用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超募资金为22,899.77万元。
  2、公司于2023年6月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
  6月26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8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首发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6,8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取得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2,500.00万元,不超过5,000.00万元。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事项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了相应的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68,3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814%,最高成交价32.09元/股,最低成交价23.14元/股,累计成交总金额人民币25,885,851.24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存在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适用报告期内发生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实施地点及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并确认募投项目“车主服务支撑平台开发及技术升级项目”实施地点调整为全国范围。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实施地点及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公司于2023年8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5,026.83万元及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028.13万元(不含税金额),共计16,054.96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合计使用募集资金16,054.96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1、公司于2023年6月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截至2024年5月25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2、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暂时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截至2025年5月16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3、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暂时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415.82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415.82万元,其余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说明会的投资者。 详见公司2025年5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
  2025-001)。 详见公司2025年5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
  2025-001)。
  
  十二、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十三、“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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