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仟源医药(300254) 指标 | 2025-06-30 | 信息来源 | 2025年中期报告 | 经营评述 |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报告期内,子公司西藏仟源收到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稽查局发来的《税务处理决定书》(藏税稽处[2025]5号),对西藏仟源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涉税情况进行了检查。西藏仟源补缴2019年至2023年企业所得税849.42万元以及相应滞纳金554.06万元,合计1,403.48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上述补缴税款及滞纳金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 2025年3月西藏仟源已根据涉及发票线索补缴计提所得税及滞纳金559.04万元,已计入2024年损益;本次补缴所得税及滞纳金事项影响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44.44万元。同时,西藏仟源根据上述《税务处理决定书》调整了累计未弥补亏损,并根据调整后的结果在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补缴了505.67万元的企业所得税,上述 2024年度汇算清缴补缴企业所得税事项影响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5.67万元。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期末 期初 注1:公司持有的杭州保灵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期期末账面余额为600,217,819.54元,账面价值为541,407,263.12元)因用于质押,故所有权受限。 注2:子公司南通广嘉医药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嘉逸医药有限公司36%股权(本期期末账面余额为271,474,537.25元, 账面价值为271,474,537.25元)因用于质押,故所有权受限。注3:公司持有的南通恒嘉药业有限公司30%股权(本期期末账面余额为111,759,387.27元,账面价值为111,759,387.27元)因用于质押,故所有权受限。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 本期 已使 用募 集资 金总 额 已累 计使 用募 集资 金总 额 (2) 报告 期末 募集 资金 使用 比例 (3) = (2) / (1) 报告 期内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比 例 尚未 使用 募集 资金 总额 尚未 使用 募集 资金 用途 及去 向 闲置 两年 以上 募集 资金 金额 2020年 向特 定对 象发 行股 票2020年10 月14 日 14,00 0 13,35 资金净额为13,358.06万元。因两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为本公司之孙公司仟源保灵,2020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使用2020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得的募集资金11,500万元向仟源保灵进行增资,具体实施方式为仟源医药向全资子公司保灵集团增资11,500万元,保灵集团向仟源保灵(保灵集团持有仟源保灵100%的股权)增资11,5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已披露公告《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公告》(2020-113)。2022年4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77号)核准,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647,642股,每股发行价格8.0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1,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590.96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409.04万元。因该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为本公司之孙公司仟源保灵,2022年6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得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仟源保灵增资10,5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已披露公告《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2022-044)。 本报告期,实际使用募集资金908.47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2,812.51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余额为1,357.67万元(包含利息收入)。(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适用□不适用 (1) 本报 告期 投入 金额 截至 期末 累计 投入 金额 (2) 截至 期末 投资 进度 (3) = (2)/ (1) 项目 达到 预定 可使 用状 态日 期 本报 告期 实现 的效 益 截止 报告 期末 累计 实现 的效 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2020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020年10月14日 杭州仟源保灵药业有限公司年产3亿片药品固体制剂生产线技改因) “新药研发项目之罗沙司他及胶囊”公司于2021年6月立项,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直至2023年5月才公布其参比制剂,造成公司“新药研发项目之罗沙司他及胶囊”的研发进程有所延后。经公司2024年12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中“新药研发项目之药品罗沙司他及胶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6年12月。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1)2021年6月2日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关于发布《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1-2)》的公告,盐酸西那卡塞片和利伐沙班片均已纳入第五批集采目录。纳入集采后,中标药企将取得大部分市场份额,而且药品价格出现大幅下降,本公司再投入资金进行研发,取得药品批件后已经较难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故本公司变更“杭州仟源保灵药业有限公司药品研发项目”为“新药研发项目”。 (2)2022年6月27日,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关于发布《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2- 1)》的公告,本公司募投项目涉及的主要产品依巴斯汀片在2022年7月12日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目录中未中标,中标药企将取得大部分公立医院机构的市场份额,将对本公司该药品销售增长造成一定的影响;目前本公司依巴斯汀片现有生产能力能够满足目前的市场需求,如果继续建设该募集资金项目势必造成过度投资,故本公司终止“杭州仟源保灵药业有限公司年产3亿片药品固体制剂生产线技改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由于CY2021H007项目原研药品未获国家局批准、CY2021H009项目已有二十多家企业提交了片剂、 颗粒剂等多种剂型的仿制药注册申请,本公司再进行研发已不能进入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第一梯队,为降低研发风险,决定终止这两个项目的研发;CY2021H006项目属于公司独家生产的降眼压药,由于真实世界研究投入将远超原预计金额,故决定减少投资,改为“改进生产工艺和提升质量标准”二次开发项目。上述三个项目调整出的募集资金研发投入4,050万元将投资用于CY2021H002、CY2021H003、CY2021H004项目原募集资金投入不足部分。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存在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余额为1,357.67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仍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 (3)=(2 )/(1)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变更后 的项目 可行性 是否发 生重大 (1) 变化 2020年 度以简 易程序 向特定 对象发 行股票 向特定 对象发 行股票 新药研 发项目 杭州仟 源保灵 药业有 限公司 药品研 发项目 4,155. 度以简 易程序 向特定 对象发 行股票 向特定 对象发 行股票 永久补 充流动 资金 杭州仟 源保灵 药业有 限公司 年产3亿片药 品固体 制剂生 产线技 改项目 6,470 0 6,576.发项目”为“新药研发项目”。 本公司终止的“杭州仟源保灵药业有限公司药品研发项目”,其总投资为5,390.88万元,其中2,472.48万元用于购买研发设备及建设安装,2,918.40万元用于盐酸西那卡塞片、利伐沙班片药品研发。截至2021年6月25日止,“杭州仟源保灵药业有限公司药品研发项目”已投入844.40万元,结余募集资金金额为4,155.60万元。2021年6月2日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关于发布《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ID2021-2)》的公告,盐酸西那卡塞片和利伐沙班片均已纳入第五批集采目录。纳入集采后,中标药企将取得大部分市场份额,而且药品价格出现大幅下降,本公司再投入资金进行研发,取得药品批件后已经较难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故本公司变更“杭州仟源保灵药业有限公司药品研发项目”为“新药研发项目”。“新药研发项目”的项目实施主体仍为杭州仟源保灵药业有限公司;项目投资总额为4,945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项目实施内容:用于一个10万片批量及以下符合GMP的固体制剂中试车间的建设和药品罗沙司他及胶囊、精氨酸培哚普利及片的研究与开发;项目建设周期和资金使用计划:固定资产投入建设期为12个月,固定资产投入为870万元,研发项目建设周期为3.5年,研发投入为4,075万元。2021年6月25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投资项目之新药研发项目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同日,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保荐机构对本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无异议。本公司于2021年7月12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新药研发项目的议案》。此次变更已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2)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于2022年,本公司终止“杭州仟源保灵药业有限公司年 产3亿片药品固体制剂生产线技改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公司终止的“杭州仟源保灵药业有限公司年产3亿片药品固体制剂生产线技改项目”,其总投资为8,037.90万元,使用募集资金6,500.00万元。截至2022年8月25日止,“杭州仟源保灵药业有限公司年产3亿片药品固体制剂生产线技改项目”已投入30万元,结余募集资金金额为6,576.85万元(含利息收入)。2022年6月27日,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关于发布《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2-1)》的公告,公司募投项目涉及的主要产品依巴斯汀片在2022年7月12日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目录中未中标,中标药企将取得大部分公立医院机构的市场份额,将对公司该药品销售增长造成一定的影响;目前公司依巴斯汀片现有生产能力能够满足目前的市场需求,如果继续建设该募集资金项目势必造成过度投资,因此公司终止“杭州仟源保灵药业有限公司年产3亿片药品固体制剂生产线技改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2年8月25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同日,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保荐机构对本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无异议。本公司于2022年9月13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终止了“杭州仟源保灵药业有限公司年产3亿片药品固体制剂生产线技改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此次变更已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3)药品研发项目:于2023年9月,本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药品研 发项目。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共投资7个研究开发项目,其中固定资产投资3,200万元,7个高端仿制药研发投资7,800万元。由于CY2021H007项目原研药品未获国家局批准、CY2021H009项目已有二十多家企业提交了片剂、颗粒剂等多种剂型的仿制药注册申请,本公司再进行研发已不能进入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第一梯队,为降低研发风险,决定终止这两个项目的研发;CY2021H006项目属于公司独家生产的降眼压药,由于真实世界研究投入将远超原预计金额,故决定减少投资,改为“改进生产工艺和提升质量标准”二次开发项目。上述三个项目调整出的募集资金研发投入4,050万元将投资用于CY2021H002、CY2021H003、CY2021H004项目原募集资金投入不足部分。由于CY2021H002研发需要48个月研发周期,预计2027年10月完成研发;其他研发项目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2023年9月25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药品研发项目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同日,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保荐机构对本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无异议。本公司于2023年10月11日召开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药品研发项目的议案》。此次变更已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新药研发项目之罗沙司他及胶囊”公司于2021年6月立项,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直至2023年5月才公布其参比制剂,造成公司“新药研发项目之罗沙司他及胶囊”的研发进程有所延后。经公司2024年12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中“新药研发项目之药品罗沙司他及胶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6年12月。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交易 对方 被出 售资 产 出售 日 交易 价格 (万 元) 本期 初起 至出 售日 该资 产为 上市 公司 贡献 的净 利润 (万 元) 出售 对公 司的 影响 (注 3) 资产 出售 为上 市公 司贡 献的 净利 润占 净利 润总 额的 比例 资产 出售 定价 原则 是否 为关 联交 易 与交 易对 方的 关联 关系 (适 用关 联交 易情 形) 所涉 及的 资产 产权 是否 已全 部过 户 所涉 及的 债权 债务 是否 已全 部转 移 是否 按计 划如 期实 施,如未按计划实施,应当说明原因及公司已采取的措施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山西双雁药业有限公司 大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恒安号的部分土地使用权、房产及其他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等2025年01月29日 789.45 资产出售有利于公司盘活资产,优化资产结构 按照评估价格协商确定 否 不适用 是 是 按计划实施2023年07月03日 公告编号: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 十二、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 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十三、“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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