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评述 |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利息收入减少所影响。 所得税费用 5,434,215.23 8,224,065.18 -33.92% 主要系利润同比减少,所得税费用相应减少。研发投入 14,887,623.82 17,526,503.52 -15.0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292,504.65 60,138,978.92 -16.37%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797,410.32 -502,351.27 -5,035.33% 主要是本期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少于上年同期,上期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高于本期综合影响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2,703,538.98 -17,643,796.51 -142.03% 主要是本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以及本期分配股利、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高于上年同期,同时本期发生股票回购业务上期无此项业务综合影响所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8,266,261.78 41,950,016.06 -143.54% 主要是经营活动、投资活动以及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均减少所致。资产减值损失 -3,128,326.29 -394,495.25 -692.99% 主要是本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较上期增加所致。资产处置收益 -90,612.61 -278,808.13 67.50% 主要是本期处置的非流动资产损失低于上年同期所致。营业外收入 413,287.68 109,906.65 276.04% 主要是本期收到的赔付款以及确认的长期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高于上期所致。营业外支出 37,161.13 883,312.66 -95.79% 主要是本期发生的固定资产报废损失低于上年同期所致。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的政府补助,增值税加计抵减 否资产处置收益 -90,612.61 -0.21% 主要是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否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一年内到期的 借款以及计提 的未到期应付 利息较上年末 增加。 其他流动负债 35,928,839.6据较上年末减少。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1)其他债权投资系应收款项融资,应收款项融资为期末持有的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其剩余期限较短,采用 账面金额确定其公允价值;其他变动为期末较期初的减少金额。 (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因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环境和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所以公司按初始确认金额作为 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进行计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1)截至期末,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存入保证金40,679,120.00元。 (2)截至期末,公司存入电商平台保证金50,000.00元。 (3)2023年12月26日,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ZD4901202100000010),将位于高新区黄河大街46号的账面价值为72,089,434.86元的不动产(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包高新国用(2010)第050号、包房权证开字第195011540651号、包房权证开字第195011540650号、包房权证开字第7000520号、包房权证开字第494733号、包房权证开字第489554号、包房权证开字第489553号、包房权证开字第7000521号、包房权证开字第7000519号)和动产(机器设备)作为抵押物,担保金额8,000.00万元,担保的主债权发生期间为2023年12月26日至2026年12月25日。(备注:上述《最高额抵押合同》已于2025年7月15日解除)(4)2023年12月21日,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建蒙包公最高抵2021001),将位于滨河新区西区三路以南光耀路以东的账面价值为193,261,424.08元的不动产(房产和土地使用权)(蒙(2021)包头市不动产权第0209511号、蒙(2021)包头市不动产权第0199728号)作为抵押物,担保金额20,000.00万元,担保的主债权发生期间为2023年12月21日至2026年12月21日。(备注:上述《最高额抵押合同》已于2025年8月8日解除)(5)2022年10月18日,益青生物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路支行签订《抵押合同》(2022年南二抵字YQSW001号),将位于城阳区康园路17号的账面价值为61,389,295.46元的不动产(房产和土地使用权)(鲁(2021)青岛市城阳区不动产权第0014287号)作为抵押物,截至2025年6月30日,担保金额1,980.00万元,担保的主债权借款期限84个月。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月投产,为了保证稳定运行,产能需逐步释放,截至报告期末尚未达到预计收益2022年08月29日 http://ww w.cninfo. com.cn/ 新型空心胶 囊智能产业 化扩产项目 自建 是 制造业 18,945,858.97 154,696,552.21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40.00% 48,993,900.19日 http://ww w.cninfo. com.cn/ 合计 -- -- -- 27,309,133.46 388,994,806.99 -- -- 75,320,900.00 7,499,258.18 -- -- --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 本期已 使用募 集资金 总额 已累计 使用募 集资金 总额 (2) 报告期末 募集资金 使用比例 (3)= (2)/ (1) 报告期内 变更用途 的募集资 金总额 累计变更 用途的募 集资金总 额 累计变更用 途的募集资 金总额比例 尚未使用 募集资金 总额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用途及去向 闲置两年以上 募集资金金额 2021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021年06月15日 40,728.17 39,669.35 3,727.35 39,669.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3年08月18日 45,500 44,226.34 1,040.89 17,954.专户 0合计 -- -- 86,228.17 83,895.69 4,768.24 57,623.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2021年5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058号文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272.89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5.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07,281,7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合计人民币10,588,219.76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6,693,480.24元。 上述募集资金截至2021年5月26日已全部到位,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351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359,419,978.61元,其中:公司置换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81,103,859.79元; 使用募集资金278,316,118.82元,其中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投入160,859,104.04元(2021年11月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永久补充流动资金71,447,323.80元,包含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以及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收入1,256,023.80元)。 3、募集资金本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生态资源综合利用建设项目”各子项目己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1月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生态资源综合利用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5年1月8日至9日,公司注销募集资金账户,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40,757,574.15元(包含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以及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收入3,484,072.52元)转入公司一般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零。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2023年7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17号) 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55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5,0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合计人民币12,736,556.58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2,263,443.42元。 上述募集资金截至2023年8月4日已全部到位,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资报告》(XYZH/2023JNAA1B0384)。 2、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69,134,375.04元,其中:公司置换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12,762,539.90元; 使用募集资金156,371,835.14元,其中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投入42,263,443.42元。 3、募集资金本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2025年半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0,408,915.32元。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12,364,001.61元(其中已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0,248.27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275,073,906.40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适用□不适用 (3)= (2)/(1)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 益 截止报告期 末累计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021年06月15日 1、胶原蛋白肽营养补充剂制品建设达到计划进 1、“胶原蛋白肽营养补充剂制品建设项目”已变更;2、“新型空心胶囊智能产业化项目”于2024年3月投产,为了保证稳定运行,产能需逐步释放,截至报告期末尚未达到预计收益;3、“年产5万吨绿色生态有机肥项目”于2022年8月投产,产品属于新型肥料产品,目前下游用户田间试验效果较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好,现阶段处于市场拓展阶段,实现放量销售尚需一定时间,截至报告期末尚未达到预计收益;4、“废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于2024年9月正式投产,截至报告期末生产经营时间较短,为了保证稳定运行,产能需逐步释放,加之目前处于市场推广阶段,截至报告期末尚未达到预计收益;5、“新型空心胶囊智能产业化扩产项目”分步建设、分步投入使用,原计划于2025年12月可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公司综合考虑项目实际建设情况,经审慎研究论证,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规模、募集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新型空心胶囊智能产业化扩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2026年12月,报告期内项目处于建设期,尚未产生收益;6、补充流动资金有效缓解公司营运资金压力,有利于增强公司的营运能力以及市场竞争能力,本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其经济效益无法通过独立实施主体或独立产品等进行独立核算。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存在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适用以前年度发生 1、公司管理层深入研究“胶原+”产品的市场前景和制约公司发展的短板。通过对市场的整体判断和产品、技术发展现状的评估,从加快推进发展战略、补齐短板的角度,对“胶原蛋白肽营养补充剂制品建设项目”的工程建设方案和产品结构进行调整优化,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5日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变更“胶原蛋白肽营养补充剂制品建设项目”,变更项目涉及的募集资金总金额为129,057,300.00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32.53%。公司对“胶原蛋白肽营养补充剂制品建设项目”的工程建设方案和产品结构进行调整优化,使用募投资金58,866,000.00元;公司将项目变更后的剩余募集资金71,447,323.80元(含利息1,256,023.8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2、“胶原蛋白肽营养补充剂制品建设项目”在规划设计过程中,公司同时启动与TOC端优质生产企业战略合作,推广“圆素”系列新品,启动前期市场拓展、渠道建设和品牌推广工作。经审慎分析,公司认为通过与TOC端优质生产企业战略合作方式生产推广终端系列产品更有利于满足快速变化的市场需求,且公司能够集中精力和资源全力做好终端系列产品的销售推广工作,提高整体运营效率。加之2021年四季度以来,明胶/空心胶囊行业迎来新的发展期,青岛益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空心胶囊行业的头部企业,产品处于供不应求状态,原有产能难以满足市场需求,公司需加快推进益青生物明胶空心胶囊产能扩建工作。因此,为了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在整体发展战略框架下,拟对“胶原蛋白肽营养补充剂制品建设项目”进行变更,改为实施“新型空心胶囊智能产业化项目”。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9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胶原蛋白肽营养补充剂制品建设项目”,变更项目涉及的募集资金总金额为58,866,000.00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14.83%。募集资金变更后,用于实施“新型空心胶囊智能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适用以前年度发生 1、公司管理层深入研究“胶原+”产品的市场前景和制约公司发展的短板。通过对市场的整体判断和产品、技术发展现状的评估,从加快推进发展战略、补齐短板的角度,对“胶原蛋白肽营养补充剂制品建设项目”的工程建设方案和产品结构进行调整优化,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5日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变更“胶原蛋白肽营养补充剂制品建设项目”,变更项目涉及的募集资金总金额为129,057,300.00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32.53%。公司对“胶原蛋白肽营养补充剂制品建设项目”的工程建设方案和产品结构进行调整优化,使用募投资金58,866,000.00元;公司将项目变更后的剩余募集资金71,447,323.80元(含利息1,256,023.8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2、“胶原蛋白肽营养补充剂制品建设项目”在规划设计过程中,公司同时启动与TOC端优质生产企业战略合作,推广“圆素”系列新品,启动前期市场拓展、渠道建设和品牌推广工作。经审慎分析,公司认为通过与TOC端优质生产企业战略合作方式生产推广终端系列产品更有利于满足快速变化的市场需求,且公司能够集中精力和资源全力做好终端系列产品的销售推广工作,提高整体运营效率。加之2021年四季度以来,明胶/空心胶囊行业迎来新的发展期,青岛益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空心胶囊行业的头部企业,产品处于供不应求状态,原有产能难以满足市场需求,公司需加快推进益青生物明胶空心胶囊产能扩建工作。因此,为了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在整体发展战略框架下,拟对“胶原蛋白肽营养补充剂制品建设项目”进行变更,改为实施“新型空心胶囊智能产业化项目”。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9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胶原蛋白肽营养补充剂制品建设项目”,变更项目涉及的募集资金总金额为58,866,000.00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14.83%。募集资金变更后,用于实施“新型空心胶囊智能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2021年6月4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81,103,859.79元;2023年8月11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青岛益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4,602,870.09元置换先期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2021年8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批准,在满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或募投项目需要时立即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1年11月归还。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适用“生态资源综合利用建设项目”各子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5年1月9日,募集资金节余金额为40,757,574.15元(包含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以及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收入3,484,072.52元)。 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1、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本着合理、节约、有效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和管理,合理地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2、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1月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生态资源综合利用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5年1月8日至9日,公司注销募集资金账户,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40,757,574.15元(包含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以及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收入3,484,072.52元)转入公司一般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1) 本报告期实 际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实 际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 (3)=(2 )/(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本报告期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 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2021年 向特定 对象发 行股票 向特定 对象发 行股票 胶原蛋白肽 营养补充剂 制品建设项 目 胶原蛋白肽 营养补充剂 制品建设项 目 5,886. 对象发 行股票 向特定 对象发 行股票 补充流动资 金 胶原蛋白肽 营养补充剂 制品建设项 目 7,144. 合计 -- -- -- 13,031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公司管理层深入研究“胶原+”产品的市场前景和制约公司发展的短板。通过对市场的整体判断和产品、技术发展现状的评估,从加快推进发展战略、补齐短板的角度,对“胶原蛋白肽营养补充剂制品建设项目”的工程建设方案和产品结构进行了调整优化,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该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1-096、097、098、105号公告。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1、公司为了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在整体发展战略框架下,对“胶原蛋白肽营养补充剂制品建设项目”进行了变更,改为实施“新型空心胶囊智能产业化项目”;2、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通过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缺口,有效缓解公司营运资金压力,有利于增强公司的营运能力以及市场竞争能力。本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其经济效益无法通过独立实施主体或独立产品等进行独立核算。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4)募集资金第二次变更项目情况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 本报告期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生重大变 化 新型空心 胶囊智能 产业化项 目 胶原蛋白 肽营养补 充剂制品 建设项目 5,956.18 0 5,956.18 100.00%2024年3月 534.45 否 否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胶原蛋白肽营养补充剂制品建设项目”在规划设计过程中,公司同时启动与TOC端优质生产企业战略合作,推广“圆素”系列新品,启动前期市场拓展、渠道建设和品牌推广工作,经审慎分析,公司认为通过与TOC端优质生产企业战略合作方式生产推广终端系列产品更有利于满足快速变化的市场需求,且公司能够集中精力和资源全力做好终端系列产品的销售推广工作,提高整体运营效率。加之2021年四季度以来,明胶/空心胶囊行业迎来新的发展期,子公司益青生物作为空心胶囊行业的头部企业,产品处于供不应求状态,原有产能难以满足市场需求,公司需加快推进益青生物明胶空心胶囊产能扩建工作。因此,为了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在整体发展战略框架下,对“胶原蛋白肽营养补充剂制品建设项目”进行了变更,改为实施“新型空心胶囊智能产业化项目”。该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038、039、051号公告。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新型空心胶囊智能产业化项目”于2024年3月投产,为了保证稳定运行,产能需逐步释放,报告期内尚未达到预计收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注1:胶原蛋白肽营养补充剂制品建设项目变更为新型空心胶囊智能产业化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中包含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以及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收入100.72万元;注2:公司已将募集资金账户中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收入54.92万元投资于新型空心胶囊智能产业化项目。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明胶空心胶囊的生产技术和生产能力。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0万元、净利润2万元。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25年05月09日 网络远程方式(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其他 参与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等内容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编号: 十二、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 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十三、“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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