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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远新能(300985)
经营总结更新时间:2025-08-26
指标2025-06-30
信息来源2025年中期报告
经营评述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本增加;本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财政部2024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同口径对比2025年上半年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加营业成本1706.05万元销售费用 12,116,736.12 32,566,431.60 -62.79% 本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财政部2024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同口径对比2025年上半年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减少销售费用1706.05万元管理费用 30,439,526.80 30,554,296.08 -0.38%财务费用 15,144,102.33 9,071,037.69 66.95% 银行贷款金额增加所得税费用 3,948,068.43 16,137,493.32 -75.53%研发投入 17,088,564.87 8,641,669.54 97.75% 研发费用增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1,055,854.84 -445,644,702.08 -57.13% 受2023年下半年客户对本公司预付货款影响,公司2024年上半年主要客户没有销售回款或回款很少,所以导致经营性支出远大于经营性收入;2025年上半年受石墨化锂电池负极材料项目经营规模扩大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仍大于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657,281.83 -19,017,084.27 19.1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7,898,922.46 315,118,959.18 -21.33% 偿还借款支出增加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4,185,785.79 -149,542,827.17 -122.86%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营业外收入 2,098,100.48 6.24% 主要是质量索赔,销售合格证等收入 否营业外支出 948,281.61 2.82%   否信用减值损失 -4,018,718.91 -11.95%   否资产处置收益 -10,130.55 -0.03%   否其他收益 13,781,165.40 40.97% 政府补助 否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加;2024年第四季度车载LNG供气系统产销量小,导致期初应收账款基数小合同资产 5,592,686.41 0.21% 11,228,607.96 0.50% -0.29%存货 698,471,295.15 26.71% 652,827,106.04 29.24% -2.53%长期股权投资 20,326,641.33 0.78% 22,204,410.00 0.99% -0.21%固定资产 773,640,157.09 29.58% 782,494,952.78 35.04% -5.46%在建工程 7,495,893.40 0.29% 18,007,929.02 0.81% -0.52%使用权资产 18,050,579.16 0.69% 21,785,232.81 0.98% -0.29%短期借款 325,469,454.87 12.45% 209,745,763.88 9.39% 3.06%合同负债 34,881,018.95 1.33% 22,825,381.71 1.02% 0.31%应收款项融资 126,389,305.67 4.83% 107,411,537.36 4.81% 0.02%预付款项 108,447,606.69 4.15% 45,998,355.14 2.06% 2.09%应付账款 448,878,077.06 17.16% 376,695,710.75 16.87% 0.29%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 本期
  已使
  用募
  集资
  金总
  额 已累
  计使
  用募
  集资
  金总
  额
  (2) 报告
  期末
  募集
  资金
  使用
  比例
  (3)
  =
  (2)
  /
  (1) 报告
  期内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额比
  例 尚未
  使用
  募集
  资金
  总额 尚未
  使用
  募集
  资金
  用途
  及去
  向 闲置
  两年
  以上
  募集
  资金
  金额
  2021 首次
  公开
  发行2021年04
  月29
  日 83,00
  0.16 77,73
  % 0 31,87
  16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3,333.34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4.90元。截至2021年4月23日止,本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30,001,66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2,649,960.3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777,351,699.62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4月23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249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724,369,946.56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40,073,050.65元;于2021年5月19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84,296,895.91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0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73,120,329.53元(含尚未使用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1) 本报
  告期
  投入
  金额 截至
  期末
  累计
  投入
  金额
  (2) 截至
  期末
  投资
  进度
  (3)
  =
  (2)/
  (1) 项目
  达到
  预定
  可使
  用状
  态日
  期 本报
  告期
  实现
  的效
  益 截止
  报告
  期末
  累计
  实现
  的效
  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021年04月29日 年产8万台液化天然气(LNG)供气系统模块总成智能制造基地 生产建设 是 48,54 48,54 26,54 108.12%2024年06月30日 8,976.54 10,82 否 是
  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021年04月29日 研发中心 生产建设 是 9,862.54 9,862.54 4,330%2023年06月30日     不适用 是
  2021年向不特2021年04 营销网络建设 运营管理 是 4,350.79 4,35定对象发行股日                           
  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021年04月29日 补充流动资金 补流 否 15,000 15,000 15,000%       不适用 否
  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021年04月29日 压缩氢气铝内胆碳纤维全缠绕气瓶项目 生产0%2026年01月31日     不适用 否
  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021年04月29日 年产5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项目 生产00%2023年04月30日 -3,16限由2023年06月30日延长至2024年6月30日。
  报告期内,“年产8万台液化天然气(LNG)供气系统模块总成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生产线陆续投入使用,产能未能完全释放。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选定,基于当时的市场环境、技术发展趋势及公司用”的原因) 的实际情况,前期根据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方向和行业的发展规律,经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分析论证做出的决定。但,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面临着产业政策变化、市场变化、竞争条件变化以及技术更新等诸多因素,因此,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该项目预计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2)关于“氢能装备智能制造项目”
  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于2024年9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压缩氢气铝内胆碳纤维全缠绕气瓶项目”项目名称变更为“氢能装备智能制造项目”;实施期限由2024年1月31日延长至2026年1月31日。
  (3)关于“年产5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项目”
  详见下面“(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中“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4)承诺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已终止,承诺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和“补充流动资金”不单
  独核算经济效益。
  项目可行性
  发生重大变
  化的情况说
  明 1.年产8万台液化天然气(LNG)供气系统模块总成智能制造基地由于受俄乌冲突、国内国际公共社会因素、极端高温天气以及各国碳减排政策实施等因素影响,全球能源供应持续紧张,天然气价格持续高位波动,LNG重卡的燃料经济性优势消失;同时,由于受到产业政策变化影响,造成LNG重卡短期需求下降。鉴于“年产5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项目”建成投产后见效更快、综合优势更高,为集中资源保障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用新项目置换原“年产8万台液化天然气(LNG)供气系统模块总成智能制造项目中的‘年产8万台液化天然气(LNG)供气系统模块总成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涉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金额为22,000万元,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调整后原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将继续存放于原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原募投项目建设使用。原规划的“年产8万台液化天然气(LNG)供气系统模块总成智能制造基地”将另行安排后期建设,不足部分所需资金改为公司自筹。
  2.研发中心
  公司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上采取了较为稳妥、谨慎的投资建设策略,对研发中心项目建设的设计方案进行了优化调整,在原有研发方向和研发内容的不变基础上,仅是调整了研发中心的办公场地,由原来单独新建研发中心大楼改为利用长春致博已经建成的办公楼作为研发中心的办公场地,整合公司资源,提高资产利用率。因此,公司将原计划投资5,525.10万元的“研发中心”的建筑工程费调整至新项目“压缩氢气铝内胆碳纤维全缠绕气瓶项目”(氢能装备智能制造项目)投资额度,从而更好地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3.营销网络建设
  因公司调整营销战略,公司采取了与各地汽车服务站签订LNG气瓶售后服务协议,只检测和更换气瓶,不需要专业人员和专业设备投入,维修服务快速便捷,并且终端客户更希望及时更换气瓶,及时运营;
  同时,因工艺技术成熟和严格的质量控制,近年来公司因LNG气瓶真空度而收到的不良质量投诉下降了约80%,气瓶真空度返修售后服务的需求并不大。因此,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资金和资源配置,因此终止“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建设,将原计划投资4,350.79万元的“营销网络建设”的建筑工程费调整至新项目“压缩氢气铝内胆碳纤维全缠绕气瓶项目”(氢能装备智能制造项目)投资额度。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存在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适用以前年度发生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年产8万台液化天然气(LNG)供气系统模块总成智能制造项目”中的“年产8万台液化天然气(LNG)供气系统模块总成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变更为“年产5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项目”。本次变更的新项目实施地点为吉林省大安市。
  公司于2024年9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将“压缩氢气铝内胆碳纤维全缠绕气瓶项目”项目名称变更为“氢能装备智能制造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省致远新能源氢能科技有限公司;本次变更的新项目实施地点为吉林省洮南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4,007.31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24亿元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年产5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项目”前期自筹资金投入。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适用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于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建设的“年产8万台液化天然气(LNG)供气系统模块总成智能制造基地”“研发中心”“年产5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已变更、“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完成,为合理配置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充分考虑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等因素,公司拟对上述项目予以结项,并将以上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合计400.11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吉证监决〔2024〕11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2022年9月13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8万台液化天然气(LNG)供气系统模块总成智能制造基地项目”中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年产5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项目”(以下简称“昊安项目”)。2022年9月26日,公司与吉林银行长春卫星支行、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昊安项目”子公司吉林省昊安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昊安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新设吉林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同日,变更募集资金到账。2022年10月9日至10月28日,公司累计以1.24亿元募集资金置换“昊安项目”前期自筹资金投入。但前述1.24亿元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事项,未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未出具鉴证报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未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且上述事项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上述行为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十一条相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infaith91]吉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收到《决定书》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立即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传达,本着严格自律、认真整改、规范运作的态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针对《决定书》提出的问题制订了整改方案并落实了整改措施。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公司针对上述子公司于2022年使用募集资金1.24亿元置换先期投入自有资金的具体情形进行了核查,并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等法律法规,补充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对相关募集资金置换事项补充履行了审议程序,会计师事务所已出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按要求予以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1) 本报告
  期实际
  投入金
  额 截至期
  末实际
  累计投
  入金额
  (2)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
  (3)=(2
  )/(1)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变更后
  的项目
  可行性
  是否发
  生重大
  变化
  2021年
  向不特
  定对象
  发行股
  票 首次公
  开发行 年产5万吨锂
  离子电
  池负极
  材料石
  墨化项
  目 年产8万台液
  化天然
  气
  (LNG
  )供气
  系统模
  块总成
  智能制
  造项目 22,000   22,000 100.00%2023年04月30日 -3,161.53 否 否
  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首次公开发行 氢能装备智能制造项目 研发中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9,875.合计 -- -- -- 31,8753,161.53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1.“研发中心”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调整至“氢能装备智能制造项目”
  (1)变更原因:公司在实施原募投项目过程中,为更好地整合资源,提高资产利用率,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资金和资源配置,因此进行相应调整。公司拟实施新项目“压缩氢气铝内胆碳纤维全缠绕气瓶项目”,项目总投资9,875.89万元,本项目建设是公司成为中国新能源装备行业龙头企业发展战略的需要,将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结构,开发附加值高、技术含量高、有竞争力的产品,密切关注新能源汽车最新的研究成果和发展动向,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公司技术、产品、客户、品牌和管理资源优势,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增强产品市场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决策程序: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2年3月22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2.“年产8万台液化天然气(LNG)供气系统模块总成智能制造项目”调整至“年产5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项目”
  (1)变更原因:在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
  一系列政策出台的背景下,新能源行业保持高速发展。目前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行业已经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我国已提出了电动车发展方向、主要任务、战略目标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正面临巨大的历史机遇;而锂离子电池中不可缺失的负极材料,同样拥有不可估量的光明前景。负极材料作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核心材料之一,对新能源汽车的最终性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公司站在时代的高度,用战略的眼光迎难而上开发新型负极材料及配套技术,积极发展具有优势的产品领域,科学合理调整自己的原料结构、产品结构和技术结构,保持企业的先进性,是企业做大做强的有力保障。鉴于“年产5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项目”建成投产后见效更快、综合优势更高,为集中资源保障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用新项目置换原“年产8万台液化天然气(LNG)供气系统模块总成智能制造项目中的‘年产8万台液化天然气(LNG)供气系统模块总成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涉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金额为22,000万元,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2)决策程序: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9月13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8万台液化天然气(LNG)供气系统模块总成智能制造项目”中的“年产8万台液化天然气(LNG)供气系统模块总成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予以变更,投入到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省昊安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的“年产5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吉林省昊安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昊安新能”)从事锂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加工与销售,石墨化是锂电池负极材料生产过程中的重要环节。目前,锂离子电池的应用领域主要包括动力电池、储能电池和消费电池,因此,昊安新能源公司的产品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与锂离子电池市场的发展状况密切相关。
  锂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加工费走势呈现出阶段企稳,但第二季度加工费下行的趋势,加工企业利润承压。2025年国家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包括购车补贴、税收优惠、路权特权、积分政策等,为新能源汽车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锂电池出货量快速增长,这种增长态势直接传导至上游负极材料行业,负极材料行业整体产能利用率呈缓慢提升态势,但负极材料行业自身以及下游终端市场仍处于白热化竞争状态,主要人造石墨负极材料产品价格较低,行业整体利润率持续收窄,市场“两极分化”格局明显,同时,行业整体仍处于产能结构性过剩状态,负极材料石墨化加工费进入相对平稳阶段但第二季度加工费下行的趋势。但因头部企业负极一体化进程持续推进,负极材料石墨化外协产能过剩的压力持续存在,抑制了负极材料石墨化加工费的上行空间。报告期内,昊安新能负极材料石墨化加工业务开工率呈现一定程度的回升,生产过程以稳步生产、提升质量为前提,工艺送电等方面遵循保守性原则,工艺送电单耗非最优模式;
  虽报告期内的资产折旧费摊销有所降低,但仍未呈现利润空间。并且,因石墨化是高能耗工艺,电力成本构成了石墨化加工的刚性支出,电费占石墨化成本的60%以上,石墨化加工企业受制于高价电力成本压力和产能过剩压力,企业盈利空间被严重挤压。
  受到上述不利因素影响,年产5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项目本年度实现的预计效益未达预期。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售; 10000 63,330.15 -3,305.74 7,330.56 -3,153.95 -3,161.53
  吉林省昊安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子公司 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及销售 19500 50,600.41 -21,303.45 30,384.73 -216.39 -222.88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25年05月27日 公司通过全景路演网站(ht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其他 参与业绩说明会的广大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tps://rs.p5
  w.net)采用
  网络远程的方
  式召开业绩说
  明会     投资者 info.com.cn)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m.cn)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表编号:2025-001)。
  十二、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 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十三、“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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