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动原因 | 2021年6月16日至2021年6月17日,深圳市金志昌盛投资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14,000,000股。 | 二级市场买卖 | 2016年6月15日深圳金志隆盛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通过竞价交易增持439,691股,增持均价:14.773 | 2016年6月15日金志隆盛(金元鼎盛7号集合资管计划)通过深圳金志隆盛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增持223,900股,增持均价:13.95 | 2016年5月3日至2016年5月11日,金志隆盛通过鼎盛7号集合资管计划在二级市场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333,301股,累计增持金额为64,142,053.29元人民币。 | 金志隆盛于2016年4月14日至2016年4月15日通过金志隆盛(金元鼎盛7号集合资管计划)增持16,893,783股,增持均价16.90元 | 金志隆盛于2016年4月14日至2016年4月15日通过金志隆盛(金元鼎盛6号集合资管计划)增持8,908,674股,增持均价17.08元 | 二级市场买卖 | 金志隆盛于2016年4月8日至2016年4月13日通过金志隆盛(金元鼎盛2号集合资管计划)增持8,908,674股,增持均价16.499元, | 二级市场买卖 | 二级市场 | 二级市场买卖 | 二级市场买卖 | 增持 | 二级市场买卖 | 二级市场买卖 | 二级市场买卖 | 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志臣先生和一致行动人刘志廷先生通过刘志臣先生个人账户合计买入公司股票721,600股 | 2015年7月6日,赵明波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3,000股。 | 2015年7月3日,赵明波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2,600股。 | 2015年7月2日,赵明波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3,300股。 | 竞价交易 | 2015年6月29日,赵明波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1,300股。 | 2015年6月24日,赵明波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2,100股。 | 2015年6月23日,赵明波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100股。 | 竞价交易 | 竞价交易 | 2013年12月11日,北京广同川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新潮实业股份9,253,186股,占新潮实业总股本的1.48% | “天信沐雪巴菲特一号”信托产品持有的新潮实业 23655101 股已经于 2013 年 2 月 21日通过二级市场被全部卖出,每股成交均价 4.89 元。 | 截止2012年12月3日,湖北精九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天信沐雪巴菲特一号”信托账户与张拾根先生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累计达到31,298,8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0%。 | 截止2012年12月3日,湖北精九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天信沐雪巴菲特一号”信托账户与张拾根先生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累计达到31,298,8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0%。 | 截止2012年12月3日,湖北精九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天信沐雪巴菲特一号”信托账户与张拾根先生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累计达到31,298,8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