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动原因 | 2022年6月29日,浙江省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1,400,000股。 | 2022年6月29日,浙江省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增持公司20,000股。 | 2018年5月2日至2018年5月9日,浙江省水利水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增持公司1,553,100股。 | 王玲妹于2017年09月购买公司股份10,000股。 | 本公司于2010年11月22日接到第五大股东上海倍臣水务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倍臣水务")函告,2010年10月13日至11月22日期间,倍臣水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出售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2,926,6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3%.本次减持价格区间为最低价11.77元,最高价为14.30元,平均价格为12.66元.本次减持前,倍臣水务持有本公司股份3,832,3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4%,为本公司第五大股东,本次减持后,倍臣水务仍持有本公司股份905,7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2%. | 本公司于2009年7月20日接到第四大股东上海倍臣水务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倍臣水务")函告,2009年4月3日至7月20日收市时,倍臣水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出售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3,493,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26%.本次减持价格区间为最低价8.96元,最高价为11.10元,平均价格为10.03元.本次减持后,倍臣水务持有本公司股份6,069,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2%,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3,832,326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2,236,974股.为本公司第四大股东. | 本公司于2009年4月1日接到第四大股东上海倍臣水务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倍臣水务")函告,2009年2月26日至4月1日期间,倍臣水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出售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4,624,1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 | 本公司于2009年2月23日接到第四大股东上海倍臣水务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倍臣水务")函告,2009年2月11日至2月23日期间,倍臣水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出售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1,059,2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7%. | 本公司于2009年2月10日接到第三大股东上海倍臣水务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倍臣水务")函告,截止2009年1月7日至2月10日收市时,倍臣水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出售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2,8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 | 2008年4月3日,水利水电集团以平均交易价格9.80元/股买入股份60.78万股,成交金额共计595.8246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