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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银行(601963)经营总结
截止日期2025-06-30
信息来源2025年中期报告
经营情况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1概述
  5.1.1行业发展情况
  2025年上半年,外部不确定难预料因素有所增多,国内有效需求不足问题仍然明显,但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发力显效,我国国民经济顶住压力、迎难而上,生产需求稳定增长,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居民收入继续增加,新动能成长壮大,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总体来看,经济运行延续稳中向好发展态势,展现出强大韧性和活力。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66.05万亿元,同比增长5.3% ,国民经济稳定增长。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4% ,工业生产较快增长 ;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5% ,现代服务业发展良好,其中,货币金融服务、资本市场服务、保险等行业商务活动指数位于55.0%以上较高景气区间 ;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同比增长2.8% ,制造业投资增长较快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5.0% ,市场销售增速回升 ;货物
  进出口总额同比增长2.9% ,贸易结构持续优化。银行业金融机构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聚焦“两重”“两新”重点领域,做好科技金融、普惠金融、绿色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积极服务重大战略、实体经济、民生保障,持续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6月末,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规模达到467.34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5.1% ,规模保持稳健增长 ;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1.49% ,较上年末下降0.01个百分点,信贷资产质量向好发展 ;商业银行拨备覆盖率211.97% ,较上年末上升0.78个百分点,风险抵补能力整体充足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15.58% ,较上年末下降0.16个百分点,资本实力总体稳定。
  5.1.2本行总体发展情况
  2025年上半年,本集团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五高”定位,狠抓“五
  个三”重点举措,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创造了新成绩、实现了新提升、推动了新发展,高质量发展持续走深走实。紧扣重大战略指引,拓展服务实体能力,经营规模稳步增长。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资产总额为9,833.65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267.23亿元,增幅14.79% ;贷款总额5,006.70亿元,较上年末增加600.54亿元,增幅13.63% ;存款总额5,441.36亿元,较上年末增加700.19亿元,增幅14.77%。优化金融服务体系,塑造区域竞争优势,盈利能力稳中有升。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76.5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00% ;实现净利润33.9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73% ,实现归属于本行股东净利润31.9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39% ,延续了稳健增长的良好趋势。紧抓重点产业投放,拓宽核心负债来源,资负结构持续优化。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一般贷款占贷款及垫款本金总额比例达到95.71% ,较上年末上升2.02个百分点 ;储蓄存款占存款总额比例为53.23% ,较上年末提升0.60个百分点。加强资本统筹管理,提高资本使用效率,资本实力保持稳健。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分别为8.80%、9.94%、12.93% ,持续满足监管要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强化风险前瞻管控,加大处置清收力度,资产质量稳步向好。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不良贷款率为1.17% ,较上年末下降0.08个百分点 ;关注类贷款占比2.05% ,较上年末下降0.59个百分点 ;逾期贷款占比1.58% ,较上年末下降0.15个百分点 ;拨备覆盖率为248.27% ,较上年末提升3.19个百分点。
  5.2业务综述
  5.2.1公司银行业务
  报告期内,本行坚守服务实体初心,深入贯彻重大战略部署,以专班机制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落实金融服务制造业发展,聚焦现代化产业体系,持续强化客群拓展,全面提升营销效能,实现规模增长和结构优化齐头并进。
  保持服务战略定力,深耕区域发展潜能。聚焦融资增量,助力双城区域重要经济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加大重点领域支持力度,向双城经济圈提供信贷支持近1,400亿元,通过贷款、债券等方式新支持了重庆轨道交通7号线、仙桃数字经济孵化基地、渝湘高铁南川北站等超90个区域重大项目建设 ;丰富支持体系,通过建立专班推进、扩大产品矩阵、强化走访摸排、推动引资入渝等一套组合拳为唱好新时代“双城记”做出更多标志性贡献,《“柜面互通”打造川渝金融服务一张网》案例入选川渝金融监管局双城5周年《唱好新时代西
  部“双城记”典型案例》,是重庆市唯一有案例入选的地方法人银行。紧抓重点产业投放,服务实体纵深拓展。通过专班驱动,出台服务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细化重点工作任务指标,打表推进“服务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重大任务 ;设立产业金融中心,整合优化制造业客户营销管理职能,落实推进服务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制造业攻坚行动 ;出台“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25条工作举措”和“制造业攻坚行动方案”,推动全行金融服务制造业、民营等工作有序开展。截至上半年末,服务制造业客户超2,700户。完善客户分层体系,精准提升服务质效。持续拓展基础客群,发挥二级网点营销阵地作用,强化一线队伍专业素质培养,通过条线联动、产业链链式及线上获客模式,推动对公基础客群规模稳步增长,较上年末增幅达7.8% ;针对战略客户、重点客户及潜力客户,匹配差异化服务策略,配置专属服务团队,提供定制化优惠政策及综合金融服务方案,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需求,推动客群结构持续优化,重点及以上客户存贷规模占对公条线存贷总额的贡献占比持续提升,为业务稳健发展注入动能。精准施策合力并发,推动存款量质齐升。数字赋能场景金融建设,聚焦大中小微市场主体的资金规律,以民生场景促进小微企业高效运营,以现金管理系统便利中型企业资金管理与调度,将司库管理系统打造为全覆盖的集成管理专家;多维度全方位丰富经营流量,整合内部资源,强化综合金融服务,推进业务营销向客户经营升级,从单一“获客”转为综合“活客”,放大资产负债协同效应,实现公营存款逆势增长,市场份额持续提升 ;管期限控额度,依据市场原则引导业务短期化,发挥结算资金边际成本拉低效应,实现公营存款付息率较年初下降27BP。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公司贷款及垫款(含贴现)余额为3,990.47亿元,较上年末增加583.70亿元,增幅117.13% ;公司存款 余额为2,393.33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79.21亿元,增幅13.21% ,公司存款占各项存款余额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2.2普惠金融业务
  报告期内,本行优化金融供给、加强市场对接、提升服务能力,有力推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保量、提质、稳价、优结构”,助力科技、制造、外贸、民营、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向好发展,全力做好普惠金融大文章。
  优化金融供给,增强服务质效。加大信贷投放,聚焦小微企业经营性资金需求,加强信贷支持力度,保持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余额增速 ;提升资产质量,强化重点业务联防联控,建立重点业务风险报备机制、普惠数字化风控集中运营机制,严格管控新增不良、有效化解存量不良,截至2025年6月末,本行普惠贷款不良率、关注率、逾期率较去年末均有明显下降 ;稳定信贷价格,提升普惠小微贷款定价科学性和精准性,根据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建立普惠贷款“量价协同”综合评价工作机制,确保商业
  可持续 ;优化信贷结构,加大首贷、续贷投放,增强对小微企业法人服务能力,持续优化线上、线下续贷业务模式,推广线上展期功能,提高线上续贷审批效率。加强市场对接,支持重点领域。做深做实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打造专班推进、专项方案、专区服务、专属活动、专门优惠的“五专”机制,持续开展“千企万户大走访”和“市场主体对接”工作,提供“一户一策”的专属服务,为客户应贷尽贷、能贷快贷 ;精简产品数量、简化信贷流程、重塑普惠产品体系,聚焦科技、制造、民营、外贸、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升级打造“普惠科技贷”“设备更新贷”“商户成长贷”“渝贸贷”“惠农贷”等10余款更具市场竞争力的特色普惠产品,并围绕核心企业发展供应链金融,研发定制特色场景化批量业务 ;在新产品、新模式的助力推动下,本行普惠绿色、科技、制造、民营、涉农贷款增速分别达到53.76%、33.4%、30.71%、28.45%、17.66% ,均保持强劲增长势头。强化协同联动,提升服务能力。内部持续完善“前中后台协同、总分支行联动”的普惠金融专班工作机制,单列普惠金融信贷计划、设置内部资金转移定价、按季实施专项赛马激励、提升普惠考核考评占比、强化尽职免责保障,促进机构人员敢贷愿贷能贷会贷 ;外部积极对接并运用政府产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搭建的信用信息共享融资平台,健全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银担直联”数字交互模式,提升数字获客能力 ;持续拓宽普惠金融服务场景,举办“鏸渝金服”品牌四周年庆活动,加强金融产品宣传、金融知识普及和银企融资对接,促进金融服务直达、准达、快达普惠客户。截至2025年6月30日,“国标”口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822.4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31.19亿元,“两增”口径普惠小微贷款余额709.3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98.71亿元,贷款增量创历史同期新高。
  5.2.3个人银行业务
  报告期内,本行始终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和“市民银行”的发展定位,深耕经营“一市三省”零售市场,
  坚持数字化发展道路,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积极推动本行零售业务高质量转型发展。个人存款方面 :一是聚焦产品体系迭代升级,围绕幸福存、月享存等特色定期储蓄产品,开展宣传推广与营销活动。运用利率差异化配置、额度精细化管理、流程数字化重塑等手段,在保障存款规模稳健增长的同时,实现存款期限结构的精准调控与持续优化。二是深化客群基础建设,针对老年客群、代发客群等重点客群,推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个人贷款方面 :一是积极支持提振和扩大消费,持续优化产品,加大营销力度,扩容客群范围,推动自营数字化贷款“捷e贷”规模持续增长。二是稳健发展住房贷款,加强房地产市场研判,有序支持市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三是不断迭代数字化风控体系,优化个人贷款风控规则和模型,丰富大数据维度,为个人贷款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财富管理方面 :深化“重银财富”品牌,持续迭代升级产品和服务。一是推广资产配置服务,提供更全面、专业的规划建议。二是遴选增补优质第三方合作机构,丰富产品“货架”。三是优化增值服务体系,切实根据客户需要提供高品质服务项目。四是培养队伍专业能力,举办资产配置大赛,以赛代训促提升。银行卡方面 :本行聚焦银行卡消费、结算等应用场景的拓展与丰富,搭建商户与客户联动的获客机制,拓宽获客路径,压降获客成本,优化用卡生态 ;同步丰富银行卡产品矩阵,推出第三代社保卡、成渝双城卡等特色卡种,扩大基础客群覆盖,驱动银行卡业务健康、可持续发展。信用卡方面 :推动科技系统优化,提升业务办理体验。开展用卡惠民活动,完善用卡环境建设。推进产品转型,以消费e贷贷款产品承接信用卡新增资产业务。受产品承接影响,信用卡透支余额及不良率在数据表现上分别呈现收缩及上涨态势。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个人存款余额较上年末增长401.35亿元至2,896.93亿元,增幅16.08% ,重庆地区市场占有率持续提升 ;本集团积极支持居民消费融资需求,个人消费类贷款余额(含个人消费贷款、按揭贷款、信用卡透支)较上年末增长19.98亿元至779.55亿元。借记卡发卡总量较上年末增加24.18万张至608.29万张 ;信用卡发卡总量较上年末增加0.58万张至49.44万张,透支余额达197.10亿元。
  5.2.4金融市场业务
  报告期内,本行金融市场业务秉承稳健经营理念,深化宏观形势研判和市场走势分析,通过灵活主动的交易策略精准把握投融资节奏,推动规模、效益、质量协同发展。
  优化投资结构。聚焦多元化资产配置升级,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深度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实现业务规模稳步扩容。同时,持续优化资产结构,提升资产组合的韧性和抗风险能力。
  提升投研能力。聚焦债券交易与投研核心能力建设,强化对金融市场趋势的前瞻性研判与动态把控能力,精准把握市场窗口期,凭借敏锐的市场洞察力拓展多品种债券交易,稳步提升交易效能及对整体收益的贡献水平。
  加强同业协作。着力丰富同业合作维度,提升同业客户合作的深度与广度,不断拓展合作领域、创新合作方式,构建广泛而紧密的同业协作生态,为全行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2.5资产管理业务
  报告期内,本行着力提升主动管理能力,资产管理业务保持合规稳健发展。
  全力提升业务发展质量。报告期内,本行结合客户需求,调整理财产品结构,推出长周期分红型封闭式产品,提升理财产品市场供给能力。完善内部制度体系,不断提升合规经营水平,实现业务合规健康发展。
  纵深推进数字化转型。报告期内,本行强化科技赋能,持续推进数字化系统对业务发展的支撑保障,完善投资交易系统、理财运营平台、理财分销系统和理财信评系统相关功能模块,推动理财业务管理精度与运营效率双提升。
  持续做好投资者培育。报告期内,本行加强市场行情、营销技能、客户答疑等专业领域培训,提升客户服务能力。线上线下投放产品海报、理财日历、投教推文、投教视频和宣传手册,强化投资者培育,签约客户稳步增长。
  5.2.6投资银行业务
  报告期内,本行聚焦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以“重银投行”品牌建设为牵引,以能力强化、服务优化为主线,以总分协同、投承联动为抓手,深入推进投资银行业务固本强基、守正创新和提档升位,为重庆高水平建设西部金融中心贡献力量。
  全力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报告期内,本行主动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西部金融中心建设等国家战略,积极拓展四川、陕西、贵州等西部重点省份债券承销业务,助力本行异地分行提升综合金融服务能力,更好服务所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全力推进投资银行业务固本强基。报告期内,本行积极推进“基石承销商+基石投资人”特色服务模式和企业整合咨询、信用评级辅导、基石投资维护等综合服务体系,得到广大发行人、投资人等市场主体的广泛认可,牵头的多个债券承销项目票面利率创所在区域、同主体历史新低,投资银行业务客户数量同比增长60% ,投行业务客群层级进一步提高,行业范围进一步拓展。
  全力推进投资银行业务守正创新。报告期内,承销发行重庆、四川、陕西、贵州地方政府债券48只,累计承销份额109.46亿元。积极探索全天候、全品种的债券融资服务,实现首笔银行类金融债承销业务、首笔科创债券承销业务落地。
  全力推进债券承销业务提档升位。报告期内,本行累计承销信用债50笔,承销份额108.22亿元,分别同比增长47.06%和23.47%。按照Wind统计,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笔数、承销份额在重庆地区分别排名第一、第四,在全国银行总承销榜中排名第33位,较2024年同期上升1位,位居西部法人主承销商前列。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2.7贸易金融业务
  报告期内,本行持续推进品牌、渠道、产品建设,服务重大战略、服务外经外贸、服务实体经济,推动贸易金融业务取得新成效。
  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推进品牌渠道产品全面发展。立足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及西部金融中心建设,倾力打造“惠畅陆海”贸易金融品牌,包含供应链、跨境融、贸融惠、汇兑畅、陆海避险五大产品体系,争创通道建设标志性成果 ;加大同业渠道拓展力度,持续丰富全球代理行网络,推进通道沿线银行跨境金融业务合作 ;强化政银企协
  同合作,持续推进铁路运单物权化探索,在贵州地区成功复制、推广陆海新通道多式联运“一单制”信用证业务。数智模式创新升级,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协同发展。创新研发供应链场景业务模式,开发C链云平台公共功能模块,优化重塑现有架构,提升供应链金融智能化水平;投产“巴狮展业”平台外汇功能,新增手机银行境内汇款、微银行外汇网点查询,助力客户线上办、就近办,推动个人外汇业务流程优化,提升业务处理效率 ;全面完成SWIFT新报文转换功能,成功投产升级跨境金融服务平台新接口,升级推广“渝贸贷”、“信保e融”等新产品、新模式。汇率避险放量增长,打造典型案例提升服务质效。大力宣贯汇率风险中性理念,推动汇率避险业务放量增长。创新推出汇率避险保证金减免业务模式,成功落地授信项下汇率避险业务、单边交割交叉货币掉期业务。支持地方国企开展汇率避险,帮助企业锁定外债汇率风险,降低综合融资成本,持续打造汇率避险典型案例,有效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5.2.8金融科技
  本行高度重视金融科技发展战略,围绕数字化蓝图的“456”工作体系,深入实施信息科技“十四五”战略规划,纵
  深推进“1+3+10”金融科技战略布局。2025年初,经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评选,本行荣获“2024年度网络安全管理先进单位”、“2024年度金融科技工作先进单位”、“2024年度金融标准工作先进单位”,标志着科技赋能目标取得阶段性突破。聚焦自主可控核心目标,以创新驱动技术突破。聚焦技术架构治理、标准化体系完善及技术创新三大方向,持续推动工艺流程精进,针对新建系统以及存量系统大版本迭代升级,开展技术栈收敛工作,有序推动技术路线的标准化与集约化。推进研发效能平台项目技术论证,并启动持续交付评估与认证项目,完成重要信息系统研发自主可控能力评估并制定提升目标,持续构建自主可控的技术生态。拓展应用场景价值释放,以智能驱动业务赋能。第一时间完成DeepSeek、通义千问等多款开源大模型的私有化部署验证,打造“重银晓AI”大模型应用平台,构建“春暖行动”营销助手、个人按揭制度问答助手、柜面业务知识助手等应用场景,深度赋能业务发展。强化数据中台支撑能力,完成实时数仓数据源扩展和数据湖大容量节点扩容,加速自主研发湖仓一体化架构,形成业技数融合的数字化赋能体系。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深化业技深度融合机制,以敏捷驱动效能提升。以全行数字化战略为指引,全面推进各项研发建设类蓝图任务,覆盖产品服务、运营服务、客群营销等核心领域,重点赋能业务营销拓展、业务提效与风控强化场景,转化技术成果为实战价值,打造科技能力体系。持续推进零售、数银、信用卡等条线服务,新设“人工智能技术”、“个人消费金融业务优化”等重点工作和重点需求项目专班,从业务需求到技术落地实现全流程加速,助力业务敏捷创新与快速迭代,持续提升数字化创新成果转化效率。筑牢科技基础设施基石,以稳健驱动高效发展。加强基础设施底座建设,完成数据中心管理业务区域老旧存储设备替换,提升关键基础设施可靠性。持续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覆盖重要信息系统跨中心自动切换等场景,有效提升业务连续性水平。按计划推进国产备份平台、重行云可观测平台、智能云负载、灾备网络智能化改造等项目。健全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升级安全运营平台,上线新版数据库审计、邮件防泄漏、数据文件加解密等系统,增强数据安全技防水平。
  5.2.9数字化转型
  报告期内,本行紧密围绕中央、地方、监管等上级机构关于“数字金融”发展的政策导向,贯彻落实“数字重庆”
  建设要求,以“456”数字化转型体系为总牵引,优化组织架构,夯实基本能力,强化应用推广,统筹推动数字化转型迈上全面提速、应用贯通、打造标志性成果的新台阶。以数字化蓝图为引领打造标志性应用成果。发布2025年度数字化蓝图实施方案,征集研发建设项目59个,并从中筛选出11个契合基层应用需求、适合下沉贯通的应用推广项目。同时建立完善配套考核激励机制,增强基层对数字化转型的积极性和参与感。报告期内,所有研发建设项目均已启动,其中14项已投产上线,激发业务实效。整合数据服务赋能一线落地有感初见成效。建设统一数据服务窗口,高效受理202项数据需求,新增面向一线的数字化报表54张,平均投产周期缩短14天。累计整合110余个重要业务系统的数据,沉淀标准化数据宽表870余张,创新宽表+BI的模式,赋能20余个风险条线资产质量监测分析场景。“领行者”数据洞察看板下沉全行网点并落地“零售存款变动归因分析”等6个场景,助力基层掌握经营画像。开展存款、代发、长尾等15项客群产品专题分析,落地“客群灵活圈选”营销运营新模式,实现“分析-打标-营销-监测-优化”全链路闭环管理。数字渠道提档升级筑牢获客活客主阵地。报告期内,手机银行新增客户27.05万,较年初增长9.75% ,微信银行新增客户26.01万户,较年初增长19.82%。推出自助申请“非柜面限额”调额功能,当月即受理上万人次,有效分流柜面压力。依托可信安全策略作为身份认证补充机制,动态简化38万笔客户手机银行转账流程,优化客户操作体验。企业网银Ukey介质费实现自动扣缴,80%的新办客户均主动选择该功能,提升了企业开户速度。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深度融入“数字重庆”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报告期内,按照“数字重庆”方法梳理的318项对客类核心业务数字化率、91项公开数据归集率均达到100%。2025年7月,“风铃智评-绿色金融(ESG)服务体系”作为重庆地区金融机构代表,入选重庆市规划馆举办的“数字重庆成果展”。5.2.10服务渠道本行坚持“以客户为中心”,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便捷、普惠、智慧的金融服务,不断深化线上线下数字一体化运营。物理网点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行通过包含总行营业部、小企业信贷中心及5家一级分行在内的共199家分支机构、205个自助银行服务点,460台智能柜员机,以及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微信银行等广泛的分销渠道,在重庆所有38个区县以及四川省、陕西省及贵州省三个西部省份经营业务,推广银行产品及服务。手机银行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行手机银行个人客户304.58万户,较上年末增加27.05万户 ;累计交易527.63万笔,累计交易金额1,379.28亿元。报告期内,以转账、缴费、理财销售等高频交易为主的线上业务替代率达到96.64%。网上银行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行网上银行企业客户4.93万户,较上年末增加0.35万户 ;累计交易200.37万笔,累计交易金额4,005.55亿元。网上银行个人客户301.60万户,较上年末增长27.00万户 ;累计交易15.26万笔,累计交易金额55.64亿元。5.2.11服务提升本行注重科技创新赋能,着力提高业务办理效率,提升客户体验,打造有“温度”的银行。加强自助设备维护与管理,建立快速响应机制,优化业务流程,大幅提升智能柜员机开机率和功能的实用性。纵深推进柜面业务流程系统性优化,以增强客户体验感为目标,上半年完成80余项重点优化需求上线。拓展集中作业运营场景,通过集约化、智能化作业,提升业务办理和审核效率,进一步提升柜面服务质效和客户体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3财务报表分析
  5.3.1利润表分析
  2025年上半年,本集团利息净收入为58.6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39亿元,增幅12.22%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为3.65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46亿元,降幅28.62% ;业务及管理费为18.3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13亿元,增幅6.58% ;信用减值损失为19.1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93亿元,增幅18.07%。综合以上因素,本集团2025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33.9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84亿元,增幅5.73%。
  5.3.1.1营业收入
  2025年上半年,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76.5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01亿元,增幅7.00% ,其中利息净收入占比为76.54% ,非利息净收入占比为23.46%。
  5.3.1.2利息净收入
  2025年上半年,本集团利息净收入为58.6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39亿元,增幅12.22%。
  利息收入、利息支出及利息净收入
  2025年上半年,本集团利息收入为153.7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9.68亿元,增幅6.72% ;利息支出为95.0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29亿元,增幅3.59%。
  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和计息负债平均付息率
  2025年上半年,本集团生息资产平均余额为8,511.0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125.10亿元,增幅15.23% ;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较上年同期下降28个基点至3.64%。
  2025年上半年,本集团计息负债平均余额为8,383.1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418.22亿元,增幅20.36% ;计息负债平均成本率较上年同期下降36个基点至2.29%。
  在上述因素的综合影响下,本集团净利差较上年同期上升8个基点至1.35% ;净利息收益率较上年同期下降3个基点至1.39%。
  本集团利息收入和支出的变动受规模因素和利率因素的共同影响,下表列出2025年1-6月本行利息收入和支出变动的因素分析情况。
  (除另有注明外,以人民币千元列示) 规模因素 利率因素 利息收支变动
  资产
  5.3.1.3利息收入
  2025年上半年,本集团实现利息收入为153.7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9.68亿元,增幅6.72%。
  客户贷款及垫款利息收入
  2025年上半年,本集团客户贷款及垫款利息收入为101.7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21亿元,增幅11.16% ,主要是由于客户贷款及垫款平均余额较上年同期增长16.34%。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证券投资利息收入
  2025年上半年,本集团证券投资利息收入为46.2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93亿元,增幅6.76% ,证券投资平均余额较上年同期增长34.13% ,平均年化收益率较上年同期下降76个基点。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利息收入
  2025年上半年,本集团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利息收入为2.4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0.05亿元,增幅2.27% ,主要是由于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平均余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28% ,平均年化收益率较上年同期增加2个基点。
  存放和拆放于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利息收入
  2025年上半年,本集团存放和拆放于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利息收入为3.31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51亿元,降幅51.49% ,主要是由于存放和拆放于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平均余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6.18%。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3.1.4利息支出
  客户存款利息支出
  2025年上半年,本集团客户存款利息支出57.8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88亿元,增幅3.37% ,主要是由于客户存款平均余额较上年同期增长17.12% ,平均付息率较上年同期下降31个基点。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拆入和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2025年上半年,本集团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拆入和租赁负债利息支出总额为16.3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0.52亿元,增幅3.27%。
  债券发行利息支出
  2025年上半年,本集团债券发行利息支出为20.8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0.89亿元,增幅4.47% ,主要是由于应付债券平均余额较上年同期增长25.60%。
  5.3.1.5非利息收入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2025年上半年,本集团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3.65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46亿元,降幅28.62% ,其中代理理财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2.47亿元,主要是由于当期理财产品管理费及超额报酬较上年同期减少。
  其他非利息收入
  2025年上半年,本集团实现其他非利息收入14.3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0.09亿元,增幅0.63%。其中,投资收益15.86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0.04亿元;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2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0.06亿元;汇兑损益0.32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0.17亿元,主要是本集团持有的外币资产受汇率影响所致。
  5.3.1.6业务及管理费用
  2025年上半年,本集团业务及管理费用18.3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13亿元,增幅6.58% ,主要是人工成本同比增长8.53% ,无形资产摊销同比增长26.05%。
  一般及行政支出 368,851 383,044 (14,193) (3.71)
  5.3.1.7信用减值损失
  2025年上半年,本集团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9.1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93亿元,增幅18.07%。
  5.3.1.8所得税
  2025年上半年,本集团所得税费用3.91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0.99亿元,降幅20.27% ,实际税率10.33%。
  5.3.2资产负债表分析
  5.3.2.1资产总额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资产总额9,833.6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267.23亿元,增幅14.79%。
  5.3.2.2客户贷款及垫款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客户贷款及垫款总额为5,006.70亿元,较上年末增加600.54亿元,增幅13.63% ,客户贷款及垫款本金总额为4,986.45亿元,较上年末增加603.50亿元,增幅13.77%。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本集团积极贯彻重庆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积极参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持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推动主要业务稳健增长。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公司贷款本金总额为3,776.38亿元,较上年末增加646.35亿元,增幅20.65% ;零售贷款本金总额为995.98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9.80亿元,增幅2.03%。
  下表列出截至所示日期本集团按期限划分的公司贷款结构。
  
  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除另有注明外,以人民币千元列示)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下表列出截至所示日期本集团按产品类型划分的零售贷款结构。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除另有注明外,以人民币千元列示)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5.3.2.3金融投资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金融投资为4,046.98亿元,较上年末增加567.91亿元,增幅16.32%。其中,债权投资为2,209.03亿元,较上年末增加514.76亿元,增幅30.38% ;其他债权投资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合计为1,126.08亿元,较上年末减少11.92亿元,降幅1.05% ;交易性金融资产为711.87亿元,较上年末增加65.07亿元,增幅10.06%。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一年以内金融投资金额为1,148.70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22.03亿元,增幅11.89% ;一年以上金融投资金额为2,866.32亿元,较上年末增加447.44亿元,增幅18.50%。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投资余额为711.87亿元,较上年末增加65.07亿元,增幅10.0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投资金额为1,126.08亿元,较上年末减少11.92亿元,降幅1.05%;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投资余额为2,209.03亿元,较上年末增加514.76亿元,增幅30.38%。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国债投资金额为1,438.15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48.88亿元,增幅11.55% ,在债券投资中的占比下降3.67个百分点至42.67%。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下表列出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所持前十大面值金融债券情况。
  债券发行人财务状况在报告期内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3.2.4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长期股权投资为33.08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34亿元,增幅4.22% ,主要是由于本行联营企业盈利。
  5.3.2.5负债总额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负债总额9,178.73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249.95亿元,增幅15.76%。
  5.3.2.6客户存款
  2025年上半年,本集团充分发挥区域品牌优势,加快产品与服务创新,客户存款稳步增长,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行客户存款总额5,441.36亿元,较上年末增加700.19亿元,增幅14.77%。
  从客户结构上看,本集团公司存款、个人存款规模稳健增长,个人存款占比进一步提升。报告期内,本集团通过深耕经营“一市三省”零售市场,持续提升零售客户服务水平,个人存款金额及占比持续增加。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个人存款金额2,896.93亿元,较上年末增加401.35亿元,增幅16.08% ,在客户存款总额中的占比为53.23% ;公司存款金额2,135.13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75.06亿元,增幅14.79% ,在客户存款总额中的占比为39.24%。
  从期限结构上看,本集团定期存款稳步增长,活期存款比率较上年末有所下降。其中,活期存款金额877.24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01.66亿元,增幅13.11% ;定期存款金额4,154.82亿元,较上年末增加574.74亿元,增幅16.05%。
  5.3.2.7股东权益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权益总额为654.92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7.28亿元,增幅2.71%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权益为627.16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6.45亿元,增幅2.69%。
  一般风险准备 9,176,778 14.01 8,597,970 13.48
  5.3.2.8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情况
  5.4贷款质量分析
  5.4.1按五级分类划分的贷款分布情况
  报告期内,本集团加快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持续加强信用风险防控,强化风险排查、预警跟踪与贷后管理,并加大风险处置力度,夯实资产质量基础,确保信贷资产质量继续保持在同业较好水平。截至2025年6月30日,不良贷款余额为58.40亿元,较上年末上升3.77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17% ,较上年末下降0.08个百分点;关注类贷款占比2.05% ,较上年末下降0.59个百分点。
  注: 在贷款监管五级分类制度下,本集团的不良贷款包括分类为次级、可疑和损失类的贷款。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4.2按产品类型划分的贷款及不良贷款分布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零售贷款不良贷款率3.01% ,较上年末上升0.3个百分点 ;公司贷款不良贷款率0.75% ,较上年末下降0.15个百分点。
  5.4.3按行业划分的贷款及不良贷款分布情况
  2025年上半年,本集团紧扣国家战略,融入地方发展大局,深入对接重大政策机遇,通过丰富支持手段、扩大产品矩阵,技术赋能拓客等举措,积极营销战略性新兴产业、新质生产力、绿色发展、先进制造业等重点行业优质客户,同时结合国家宏观政策导向及市场变化,动态调整房地产、压缩退出类行业等重点领域信贷策略,提升重点领域风险预防能力和处置化解水平。
  报告期末,本集团不良贷款率较上年末下降0.08个百分点,其中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以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行业不良贷款率较上年末下降,房地产业等行业不良贷款率较上年末上升。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注: (1) 行业的不良贷款率为该行业不良贷款余额/该行业贷款余额。
  (2) 其他行业主要包括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4.4按担保方式划分的贷款及不良贷款分布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抵质押贷款较上年末下降13.25亿元,降幅0.93% ,保证贷款较上年末增长507.17亿元,增幅24.36% ,信用贷款较上年末增长109.58亿元,增幅12.45%。抵押贷款、质押贷款不良率较上年下降0.05、0.12个百分点,保证贷款不良率较上年持平,信用贷款不良率较上年增长0.01个百分点。
  5.4.5按地区划分的贷款及不良贷款分布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重庆地区、异地分行的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24%、0.96%。
  5.4.6前十大单一借款人的贷款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最大单一借款人贷款总额27.69亿元,占本集团资本净额的3.35% ;对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总额212.43亿元,占本集团资本净额的25.68% ,均符合监管要求。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前十大单一借款人的贷款均为正常贷款。
  5.4.7逾期贷款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逾期贷款总额为78.5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55亿元 ;逾期贷款总额占客户贷款及垫款本金总额的比例为1.58% ,较上年末下降0.15个百分点。本集团对逾期贷款采取审慎的分类标准,不良贷款与逾期90天以上贷款的比值为1.14。
  注: 逾期客户贷款及垫款包括信用卡垫款。
  5.4.8重组贷款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重组贷款占比为0.20% ,较上年末下降0.11个百分点。
  注: 根据监管规定,本集团调整了重组贷款计算口径。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4.9抵债资产及减值准备的计提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抵债资产为21.29亿元,抵债资产减值准备为0.06亿元。
  本集团坚持稳健、审慎的拨备计提政策,通过建立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实现对资产预期损失的科学计量。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贷款损失准备余额144.78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1.26亿元 ;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248.27% ,较上年末增加3.19个百分点 ;贷款拨备率2.91% ,较上年末降低0.14个百分点。
  5.5分部经营业绩
  本集团主要业务分部包括公司银行业务、个人银行业务和资金业务。
  5.6根据监管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5.6.1主要监管指标
  
  2025年2024年2023年
  (1) 流动性比率数据为本集团口径,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管口径计算。
  (2) 贷款迁徙率数据为本集团口径,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管口径计算。
  (3) 正常类贷款迁徙率=(年初正常类贷款向下迁徙金额+年初为正常类贷款,报告期内转为不良贷款并完成不良贷款处置的金额)/年初正
  常类贷款余额×100%×折年系数 ;关注类贷款迁徙率=(年初关注类贷款向下迁徙金额+年初为关注类贷款,报告期内转为不良贷款并
  完成不良贷款处置的金额)/年初关注类贷款余额×100%×折年系数 ;次级类贷款迁徙率=(年初次级类贷款向下迁徙金额+年初为次级类贷款,报告期内转为可疑类和损失类并进行处置的金额)/年初次级类贷款余额×100%×折年系数 ;可疑类贷款迁徙率=(年初可疑类贷款向下迁徙金额+年初为可疑类贷款,报告期内转为损失类并进行处置的金额)/年初可疑类贷款余额×100%×折年系数。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6.2对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的表外项目情况
  
  2025年2024年
  (除另有注明外,以人民币千元列示) 6月30日 12月31日
  5.6.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计入权益的
  注: 对于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集团以其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 ;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集团采用估
  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主要为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和市场可比公司模型等。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无风险利率、基准利率、汇率、信用点差、缺乏流动性折价等。本集团不存在私募基金投资,本集团衍生品投资业务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的相关规定。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7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情况
  5.7.1控股子公司
  重庆鈊渝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鈊渝金租成立于2017年3月,注册资本30.00亿元,由本行作为主要发起人参与设立,本行持有其51.00%的股份。鈊渝金租主要经营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等业务。
  鈊渝金租以“立足重庆、辐射西部、服务全国,通过‘规模、效益、质量、结构’的均衡,实现可持续发展”为企
  业愿景 ;以“专注融资融物,服务实体经济”为企业使命。报告期末,鈊渝金租资产总额为558.12亿元,负债总额为501.84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56.28亿元,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4.15亿元。兴义万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兴义万丰成立于2011年5月,注册资本3.245亿元,本行持有其69.09%股份。兴义万丰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 ;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 ;办理国内结算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从事同业拆借 ;从事银行卡业务 ;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等。兴义万丰以“立足县域、服务社会、支农支小”的市场定位,在“服务实体、服务乡村、服务三农”中不断向好发展。报告期末,兴义万丰资产总额为9.66亿元,负债总额为8.38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28亿元,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449.23万元。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7.2主要参股公司
  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马上消费成立于2015年6月,注册资本40.00亿元,本行持有其15.53%的股份。马上消费主营业务包括发放个人消费贷款;接受股东境内子公司及境内股东的存款;向境内金融机构借款;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境内同业拆借;
  与消费金融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代理销售与消费贷款相关的保险产品 ;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
  马上消费秉承“科技让生活更轻松”的使命,聚焦普惠金融,通过科技赋能创新,致力于打造成为全球最被信赖的金融服务商。
  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峡银行成立于1998年,注册资本55.74亿元,本行持有其4.97%股份。三峡银行主营业务包括吸收公众存款 ;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办理国内结算 ;办理票据贴现 ;发行金融债券 ;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
  债券 ;从事同业拆借 ;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承兑及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自营及代客外汇买卖(自营外汇买卖仅限于办理即期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 ;提供担保 ;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提供保管箱服务等。三峡银行秉持“一切为您着想”的服务理念,坚守城商行“服务地方经济、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城乡居民”三个定位,聚焦落实“双城、双碳、双循环”三大国家战略,奋力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积极布局“大零售、大数据、大产业”三大领域,着力打造“研究型、创新型、生态型”三型银行,经营发展保持稳健态势。
  5.8风险管理
  本集团遵循风险管理“匹配性、全覆盖、独立性、有效性”原则,围绕集团发展战略及风险偏好,致力于建立和完善覆盖各类风险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全面、有效地实施风险管理,确保收益与承担的风险相匹配,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报告期内,本集团持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积极应对与防范各类风险。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8.1信用风险管理
  信用风险指由于债务人或交易对手违约或其信用评级、履约能力降低而造成损失的风险。本行通过健全组织管理体系、确定信用风险偏好、优化风险管理流程、培育风险管理文化,不断提升信用风险管理核心能力,在提高资产健全性及未来获利能力的同时,将信用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维持适度资本,实现风险和收益的合理平衡。
  紧跟宏观政策导向。牢牢把握西部大开发、国家战略腹地建设、新质生产力发展等重大历史机遇,主动融入本行展业的“一市三省”区域发展,紧盯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方向,优化授信政策,引导信贷资源科学配置,促进贷款投放增量提质,持续优化资产结构。
  加强信贷流程管控。切实落实贷前调查真实性,准确把握还款意愿与还款来源 ;切实落实贷中审查审慎性,重点关注授信业务合法合规性、授信用途合理性、还款来源可靠性 ;切实落实贷后检查有效性,对于风险业务早防范、早化解、早处置。
  前瞻判断风险变化。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原则,从客户、行业、区域等维度加强对信用风险变化的预判。深化客户内部评级应用,实施评级更新、评级预警、贷后监测、减值计提的闭环管理,将风险前瞻性管理理念贯穿至授信全流程。
  高效处置不良资产。实行不良资产计划管理,形成动态、有序的管理闭环。在“催-诉-拍”的不良资产处置框架下,按“一户一策”“分类分策”的思路开展清收处置。以“数字化”手段延展处置渠道,挖掘资产价值新增长点。
  5.8.2操作风险管理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内部程序、员工、信息科技系统存在问题以及外部事件造成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战略风险和声誉风险。本行以审慎性、全面性、匹配性和有效性为基本原则,不断完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
  报告期内,本行不断完善管理制度,积极推进操作风险管理工具应用,持续强化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促进操作风险管理的标准化、科学化。一是贯彻落实监管最新要求,修订完善操作风险管理制度,进一步压实三道防线职责,深入开展培训宣贯,优化操作风险管理系统,推动相关管理要求落地实施。二是深化操作风险管理工具应用,开展操作风险与控制自评估(RCSA)工作,优化操作风险关键风险指标,动态实施关键风险指标监测,及时收集操作风险事件,定期向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汇报。三是持续加强重点领域风险管控,总行持续加强对分支机构的监督检查,聚焦贷款三查、人员管理等重点领域,瞄准薄弱环节,强化整治,多措并举,提升管理质效。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8.3市场风险管理
  5.8.3.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市场利率变动的不确定给商业银行造成损失的可能性,即利率变化使商业银行的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或实际成本与预期成本发生背离,使其实际收益低于预期收益,或实际成本高于预期成本,从而使商业银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本集团利率风险主要面临的是缺口风险,它产生于利率敏感性资产、负债重新定价时间或到期日的不匹配。
  本集团定期计量利率敏感性缺口,通过缺口分析来评估承受的利率风险,并进一步评估在不同利率情景下,利率变动对利息净收入和企业净值的影响。
  2025年上半年,市场流动性保持合理充裕,市场利率中枢呈波动下行趋势。本集团密切关注外部市场利率环境变化,加强对市场的研判,不断完善利率定价管理和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通过利率定价及内部资金转移定价FTP等工具的合理运用,有效引导重定价期限结构调整,提高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的主动性和前瞻性,确保利率风险整体平稳可接受。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各期限累计缺口525.82亿元,较上年末减少13.11亿元,降幅2.4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8.3.2汇率风险
  本集团面临的汇率风险主要是指由于主要外汇汇率变动对持有的外汇敞口的头寸水平和现金流量产生的影响。本集团通过设定外汇敞口限额及止损限额来降低和控制汇率风险,确保将汇率变动产生的不利影响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5.8.4流动性风险管理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集团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以应对资产增长、偿付到期债务或其他支付义务的风险。本行流动性风险管理遵循审慎性、前瞻性、全面性等原则,较好地适应了本行当前发展阶段。
  本集团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政策制定、策略执行和监督职能相分离原则,建立流动性风险管理治理架构,明确董事会及风险管理委员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及专门委员会、相关部门在流动性风险管理中的职责和报告路线,形成分工协作、职责分明、运行高效的流动性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报告期内,本集团通过梳理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体系,不断完善流动性风险管理框架,通过继续实施资产负债协调会制度、头寸管理、流动性指标限额管理、期限错配管理、流动性储备资产管理、流动性风险动态管理,持续提升流动性风险计量、预测能力,提高流动性风险管理能力。同时,通过系统建设,积极应用科技手段,不断提高流动性管理方面的信息系统应用水平,提升流动性风险监测及计量精细化、自动化水平。本集团定期计量头寸余额、流动性储备、流动性缺口及相关监管指标情况,形成流动性风险计量及监控机制 ;同时,根据流动性缺口、流动性储备、头寸余额、市场情况、相关监管指标达标要求等因素组织资产负债业务 ;通过限额管理、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等管理方式,积极主动调整资产负债期限结构,保证流动性风险安全可控。另外,本集团持续开展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至少每季度测试一次),通过实施压力测试,提前发现流动性风险管理的薄弱
  环节,并采取应对措施,不断提升本行流动性风险管控能力。2025年前两季度压力测试的结果显示,压力情景下流动性风险仍处于可控范围。报告期末,反映本集团流动性状况的主要监管指标均满足监管要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各期限累计缺口为1,622.31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96.72亿元。尽管实时偿还的负缺口为858.74亿元,但本集团存款客户基础广泛而坚实,活期存款沉淀率较高,资金来源稳定,负缺口对本集团实际流动性的影响不大。流动性覆盖率本集团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最新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2018年下发)计算流动性覆盖率。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流动性覆盖率为301.66% ,满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监管要求。(除另有注明外,以人民币千元列示)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净稳定资金比例旨在确保商业银行具有充足的稳定资金来源,以满足各类资产和表外风险敞口对稳定资金的需求。按照2018年7月1日施行的《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规定,净稳定资金比例的最低监管标准为不低于100%。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可用的稳定资金折为4,730.58亿元,所需的稳定资金折为3,909.04亿元,净稳定资金比例为121.02% ,满足监管要求。
  5.8.5大额风险暴露管理
  本集团根据《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持续健全大额风险暴露管理体系,不断优化大额风险暴
  露管理系统,开展穿透至最终债务人的信用风险暴露计量,并监测大额风险暴露变动情况,有效管控客户集中度风险。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大额风险暴露相关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8.6声誉风险管理
  声誉风险是指由本集团经营、管理及其他行为,从业人员行为或外部事件等,导致利益相关方、社会公众、媒体等对本集团形成负面评价,从而损害品牌价值,不利于正常经营,甚至影响到市场稳定和社会稳定的风险。
  声誉风险管理作为公司治理及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覆盖本行及附属机构的所有行为、经营活动和业务领域,通过建立和制定声誉风险管理相关制度和要求,主动、有效地防范声誉风险和应对声誉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和负面影响。
  报告期内,本集团将声誉风险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覆盖各业务条线、所有分支机构和控股子公司。本集团对现有舆情监测系统进行了迭代升级,并在重要时段、敏感时期,安排专人实行24小时的舆情监控,加强声誉风险排查、分析与研判,持续开展声誉风险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全行声誉风险意识及管理水平。
  5.8.7合规管理
  合规管理是指本行以确保遵循合规规范、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为目的,以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为导向,以经营管理行为和员工履职行为为对象,开展的包括建立合规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培育合规文化、强化监督问责等管理活动。本行围绕合规管理目标搭建了与本行经营范围、公司治理结构和业务规模等相适应的符合监管要求的合规管理组织架构,明确了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内控合规部、各条线管理部门和各级分支机构的合规管理职责,建立了合规风险管理三道防线和双线报告机制,并通过持续强化制度建设,提升管理技术,加强合规宣传培训与监督检查等手段实现对合规风险的有效管控。
  报告期内,面对持续“强监管、严监管”态势,本行主动适应监管新要求,正确把握合规方向、确保监管要求传导到位,进一步健全合规管理的长效机制。一是聚焦制度建设,通过总分支制度后评估全覆盖,推动制度体系优化完善。二是强化合规风险监测,注重客户投诉与新产品监测,提高合规风险监测质效。三是以“合规控风险、合规创价值”为导向,强化合规审查,确保本行各项业务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稳健发展。四是开展“学思行鉴”合规文化建设活动,引导全体员工学思践悟,牢固合规理念,涵养合规生态。五是以合规员为抓手,将合规管理工作渗入本行各级机构。六是持续开展“啄木鸟”信箱工作,确保合规信息渠道畅通有效。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8.8反洗钱管理
  本行建立了较完善的反洗钱管理体系。依据反洗钱法律法规及本行实际,制定了一整套反洗钱管理制度,开发上线了较完善的反洗钱系统,建立了反洗钱组织体系,拥有一支专业的反洗钱队伍,为本行业务的稳健运营提供了保障。
  报告期内,本行坚持数字化风控建设思路,以新《反洗钱法》的宣贯落实为主线,积极履行了反洗钱义务 :一是持续优化基于机器学习技术的可疑交易监测模型,模型精准度较传统模型提升200-300% ,成功入选人行2025年金融科技监管创新应用 ;二是统筹部署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引导工作,组织开展专项培训,指导分支机构辅助对公客户备案受益所有人信息 ;三是坚持精准防控,充分发挥洗钱风险第一道防线的“堡垒”作用,向人民银行当地
  分支机构报送多份重点可疑交易报告 ;四是组织开展新《反洗钱法》解读培训,引导本行各层级、各条线人员准确理解新法的立法精神和法律内涵 ;五是主动履行金融机构反洗钱社会责任,拍摄制作9个防非宣传短视频,其中《“渝”见幸福从守护开始》获得重庆市“防非短视频大赛”金融机构组三等奖。
  5.9资本管理
  本集团资本管理以满足监管之要求,不断提高资本的风险抵御能力和资本回报为目标,并在此基础上合理确定资本充足率目标,运用绩效考核、资本配置等手段引导业务发展,以此实现总体战略、业务发展、资本管理战略协同发展。
  为促进本集团实现可持续发展,转变增长方式,统筹资产业务发展与资本节约,进一步增强经营机构资本节约意识,近年来,本集团在绩效考核方案中考虑各机构资本消耗情况与收益,进一步优化风险调整绩效考核方案,引导分支机构和管理部门多做节约资本的业务及资本回报高的业务。同时实施资本预算管理,通过引入资本分配,建立健全资本占用和风险资产之间的平衡制约机制,确保资本充足率持续达标。
  5.9.1资本充足率
  本集团各级资本充足率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监管规定计算,其中 :信用风险加权资产采用权
  重法计量,市场风险加权资产采用简化标准法计量,操作风险加权资产采用标准法计量。报告期内,本集团满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资本充足率的监管要求,包括最低资本要求、储备资本和逆周期资本要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一级资本充足率(%) 9.94 9.97 11.20 11.25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二级资本净额 19,123,620 17,920,031一级资本充足率(%) 9.94 11.20资本充足率(%) 12.93 14.46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8.80% ,较上年末下降1.08个百分点 ;一级资本充足率为9.94% ,较上年末下降1.26个百分点 ;资本充足率为12.93% ,较上年末下降1.53个百分点。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行第三支柱相关信息,在本行网站( www.cqcbank.com)“投资者关系-财务信息-监管资本”专栏中进行详细披露。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9.2杠杆率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杠杆率为6.00% ,满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管要求。
  (除另有注明外,以人民币千元列示)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杠杆率(%) 6.00 6.66
  5.9.3资本融资管理
  本集团在通过利润留存补充资本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外源性资本补充渠道,持续推进资本工具创新,增强资本实力、优化资本结构并合理控制资本成本。
  本行于2022年3月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规模为50亿元二级资本债券,为十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3.73% ,募集资金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机构的批准,全部按计划用于补充本行二级资本,本行有权在2027年3月赎回该债券。
  本行于2022年3月公开发行票面总金额为130亿元的A股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共计13,000万张,按面值发行。本次A股可转债存续期限为六年,票面利率第一年为0.20%、第二年为0.40%、第三年为1.00%、第四年为1.70%、第五年为2.50%、第六年为3.50% ,募集资金已全部按计划投入运营,用于支持业务发展,并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机构的批准,A股可转债转股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本行核心一级资本。更多内容请参阅本半年度报告“8.3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本行于2022年12月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规模为45亿元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前五年票面年利率为4.70% ,募集资金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机构的批准,全部用于补充本行其他一级资本,本行有权在2027年12月赎回该债券。
  本行于2023年10月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规模为25亿元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前五年票面年利率为4.5% ,募集资金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机构的批准,全部用于补充本行其他一级资本,本行有权在2028年10月赎回该债券。
  本行于2024年8月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规模为60亿元二级资本债券,为十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2.23% ,募集资金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机构的批准,全部按计划用于补充本行二级资本,本行有权在2029年8月赎回该债券。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9.4经济资本配置和管理
  本集团经济资本管理包括计量、配置和应用三个主要方面,经济资本指标包括经济资本占用(EC)、经济资本回报率(RAROC)、经济增加值(EVA)三类指标,应用领域包括信贷资源配置、限额管理、绩效考核、产品定价、客户管理等。
  本集团从计量、配置、考核等方面进一步完善经济资本管理体系,强化经济资本约束激励机制,推动走资本集约型发展道路。一是进一步完善经济资本计量政策,优化经济资本计量标准和计量系统 ;二是严格执行经济资本限额管理措施,不断提升经济资本精细化管理水平,全面加强对分支机构及控股机构的资本约束 ;三是持续优化信贷业务经济资本计量和考核政策,积极助力本行信贷结构调整 ;四是加强对各级机构的经济资本管理培训,大力推进经济资本在经营管理和业务前沿的应用。
  5.10环境与展望
  2025年上半年,在国际形势反复变化、外部压力明显加大的情况下,中国经济顶住压力、稳定增长,在“以旧换新”政策带动消费、专项债靠前发力带动投资、出口保持韧性的支撑下,保持了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66万亿元,同比增长5.3% ,比去年同期和去年全年增速均提升0.3个百分点,为实现全年目标打下良好基础。
  展望下半年,尽管经济回升向好的基础仍需进一步稳固,内外部环境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但中国经济的巨大韧性、庞大的内需市场以及完整的产业链优势,构成了应对外部挑战的坚实基础。服务业经过多年转型后,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在提升。消费作为经济增长的主动力,将在相关政策推动下会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多元化贸易格局下,出口有压力也有韧性。短板领域、薄弱环节和新领域新赛道投资还有很大空间,将会继续为经济稳定运行发挥关键支撑作用。
  从宏观经济政策看,财政政策仍将是下半年宏观政策的重要发力点,货币政策将更加灵活把握实施的力度和节奏。针对需求提振的扩内需政策与针对物价低位运行的反内卷政策,将成为下半年的重要主线。
  从监管环境看,将从监管引导、政策激励、机制推动、制度保障等多方面协同发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提升金融监管质效、服务实体经济回升向好、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从行业格局看,银行业仍将全面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在复杂严峻的内外部环境中深耕拓业,加大服务实体经济力度,稳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保持整体运行稳健,并通过动态平衡规模、定价、风险与资本,实现量质齐升,维持重点领域信贷增长、非息收入占比提升、负债成本下降、风险敞口收敛的发展态势。
  从区域发展看,本行所覆盖“一市三省”GDP与人口占西部省市区比例均超过50%。上半年重庆、四川、陕西、贵州GDP同比分别增长5%、5.6%、5.5%、5.3% ,均高于全国全年目标水平。重庆生产需求不断加快,消费需求稳定释放,贸易规模稳中有进,重点项目全面提速,低空经济、“不夜重庆”等新动能优势加快形成。下半年,随着国家战略叠加优势、区位地理优势、城市规模优势、产业基础优势、创新潜力优势等比较优势、后发重要事项
  6.1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本行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均严格履行本行于2020年12月30日披露的《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招股说明书》中所承诺的各项义务和责任。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行、本行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正在履行以下承诺 :
  是否及时
  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公司承诺遵
  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包括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股份限售方面的规定。
  2、 如重庆银行首次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在证券交
  易所上市后6个月内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公司持有的重庆银行股票的锁定期限在本承诺函第一条所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3、 本公司持有的重庆银行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
  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重庆银行首次公
  开发行A股股票时的发行价。
  4、 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
  持重庆银行股份的,本公司承诺违规减持重
  庆银行股份所得收益归重庆银行所有。如本公司未将违规减持所得收益支付给重庆银行,则重庆银行有权扣留处置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与本公司应支付给重庆银行的违规减持所得收益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用于抵偿本公司应向重庆银行支付的违规减持所得重要事项是否及时规定。
  2、 自重庆银行首次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在证券交
  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重庆银行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重庆银行回购本人持有的重庆银行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3、 如重庆银行首次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在证券交
  易所上市后6个月内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的重庆银行股票的锁定期限在本承诺函第二条所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的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重庆银行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重庆银行回购本人持有的重庆银行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4、 本人持有的重庆银行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
  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重庆银行首次公开
  发行A股股票时的发行价。重要事项是否及时
  5、 上述承诺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还将依法
  及时向重庆银行申报所持有的重庆银行股份
  及其变动情况 :(1)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重庆银行股份总数的25%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重庆银行股份 ;(2)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重庆银行股份总数的15% ,5年内转让的股份总数不超过本人所持重庆银行股份总数的50% ;(3)本人不会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再行买入,或买入后六个月内再行卖出重庆银行股份。
  6、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
  重庆银行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重庆银
  行股份所得收益归重庆银行所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收益上缴重庆银行,则重庆银行有权扣留处置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缴重庆银行的违规减持所得收益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用于抵偿本人应向重庆银行上缴的违规减持所得收益。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作出的上述承诺。在上述承诺期间,如重庆银行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亦作相应调整。”本行A股股份首次公开发行时担任本行监事且持有本规定。
  2、 自重庆银行首次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在证券交
  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重庆银行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重庆银行回购本人持有的重庆银行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重要事项是否及时
  3、 在上述承诺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还将依
  法及时向重庆银行申报所持有的重庆银行股
  份及其变动情况 :(1)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重庆银行股份总数的25%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重庆银行股份。(2)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重庆银行股份总数的15% ,5年内转让的股份总数不超过本人所持重庆银行股份总数的50%;(3)不会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再行买入,或买入后六个月内再行卖出重庆银行股份。
  4、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
  重庆银行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重庆银
  行股份所得收益归重庆银行所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收益上缴重庆银行,则重庆银行有权扣留处置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缴重庆银行的违规减持所得收益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用于抵偿本人应向重庆银行上缴的违规减持所得收益。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作出的上述承诺。”审批程序和外部审批程序。回购价格不低于本行股票发行价加算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时相关期间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如本行本次发行上市后有利润分配、送配股份、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回购的股份包括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A股新股及其派生股重要事项是否及时
  2、 本行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
  受损失的,本行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及时足额赔偿投资者损失。
  3、 本行若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
  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性、准确性、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 因重庆银行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判断重
  庆银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敦促重庆银行回购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如重庆银行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利润分配、送配股份、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
  3、 因重庆银行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
  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公司以重庆银行A股上市当年及以后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应享有的分红作为履行上述承诺的担保,且若在本公司上述承诺中的相关义务产生后履行前,本公司届时所持的重庆银行股份不得转让。”重要事项是否及时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重庆银行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 如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
  人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二) 在本公司作为发行人主要股东的期间内,本
  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包括全资、控股子公
  司以及本公司对其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存在竞争或可能产生竞争的业务活动。本公司将对下属企业按照本承诺进行监督,并行使必要的权利,促使其遵守本承诺。重要事项是否及时
  (三) 尽管有上述第(一)条和第(二)条的规定,鉴
  于本公司是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从事
  综合性投资和国有资产经营的公司,经营业务包括投资证券公司、银行、保险公司等在内的金融业务,管理相关金融资产。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可以以法规允许的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经营、合资或合作经营以及直接或间接拥有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票或其他权益)在重庆市人民政府授权范围内投资经营商业银行业务的企业。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公司除投资发行人外,还投资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约9.98%的股份。
  (四) 本公司承诺将公平地对待本公司及本公司控
  制的企业所投资的商业银行,不会将本公司
  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所取得或可能取得的经营商业银行业务的政府批准、授权、许可或业务机会授予或提供给任何商业银行,亦不会利用发行人主要股东的地位或利用该地位获得的信息作出不利于发行人而有利于其他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所投资的商业银行的决定或判断,并将尽力避免该种客观结果的发生。本公司在行使发行人股东权利时将如同所投资的商业银行仅有发行人,为发行人的最大或最佳利益行使股东权利,不会因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投资于其他商业银行而影响作为发行人股东为发行人谋求最大或最佳利益的商业判断。
  (五) 本公司保证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发行人上市地证券交易所有关规章制度
  及发行人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与其他股东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主要股东的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发行人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重要事项
  6.2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6.3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6.3.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行严格按照《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香港上市规则等境内外监管制度以及《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开展关联交易,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本行和股东的整体利益。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鈊渝金租为本行关联方。截至报告期末,重要事项
  6.3.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6.3.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6.3.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报告期内,本行不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6.3.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金融业务,本行不存在控股财务公司。
  6.3.6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行不存在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6.4中介机构聘请
  报告期内,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及报酬的议案》,拟聘用安
  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担任本行2025年度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该议案已经本行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5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6.5.1重大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报告期内,本行签署的重大合同中没有在银行正常业务范围之外的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承包、租赁本行资产事项。
  6.5.2重大担保事项
  6.6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本行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若干法律诉讼,其中大部分是为收回不良贷款而主动提起的。重庆爱普地产(集团)有
  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本行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管辖权异议再审申请,现最高人民法院已立案审查。相关信息请参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交所网站及本行官方网站发布的《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行有未决应诉案件(含本行作为第三人)9笔,涉及标的金额合计为5.92亿元。本行认为上述诉讼及仲裁事项不会对本行的财务状况或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重要事项
  6.7处罚及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不存在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的情形 ;本行或者本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不存在受到其他有权机关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不存在被纪检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或被其他有权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且影响其履行职责的情形。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近三年受到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形。本行及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被证券交易所采取纪律处分的情形。
  6.8诚信状况
  报告期内,本行不存在未履行重大诉讼案件法院生效判决的情况,无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情形。
  6.9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行不存在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形,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6.10重大资产收购、出售及吸收合并事项
  报告期内,本集团未发生重大资产收购、出售及吸收合并事项。
  6.11审阅中期财务报表
  本行外部审计师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已分别对本行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和国
  际财务报告准则要求编制的中期财务报告进行审阅,同时本行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阅并同意本行2025年半年度报告。6.12发布半年度报告/中期报告本行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半年报编制规则编制的中文版本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本行网站查阅。本行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香港上市规则编制的中英文两种语言版本的《2025年中期报告》,可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和本行网站查阅。在对本中期报告的中英文版本理解上发生歧义时,以中文版本为准。6.13其他根据香港上市规则附录D2《财务资料的披露》之第40段,除本报告已披露者外,本行确认有关附录D2第32段所列事宜的现有公司资料与本行2024年度报告所披露的资料并无重大变动。
  7.1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
  7.1.1普通股股份总体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普通股股份总数为3,474,583,227股。其中A股为1,895,562,415股,H股为1,579,020,812股。
  
  2024年12月31日 本次变动增减(+, -)2025年6月30日
  一、 有限售条件股份 19,626,544 0.56 - - - -3,463,381 -3,463,381 16,163,163 0.471、 国家持股 - - - - - - - - -
  2、 国有法人持股 - - - - - - - - -
  二、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3,454,943,037 99.44 - - - 3,477,027 3,477,027 3,458,420,064 99.531、 人民币普通股 1,875,922,225 53.99 - - - 3,477,027 3,477,027 1,879,399,252 54.092、 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 - -
  三、 普通股股份总数 3,474,569,581 100 - - - 13,646 13,646 3,474,583,227 100注: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股份质押122,914,352股,占本行总股本的3.54% ;冻结股份180,153股,占本行总股本的0.01%。
  7.1.2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自2022年9月30日起,本行发行的“重银转债”进入转股期,可转换为本行A股普通股股票。报告期内,“重银转债”累计转股数为13,646股,本行总股本由3,474,569,581股增加至3,474,583,227股。
  7.1.3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因2021年本行首次公开发行A股上市,原1,548,033,993股内资股股份登记为限售流通股,锁定期为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36个月。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有限售条件股份数为16,163,163股,报告期内本行限售股份变动详情请参阅本行于2025年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交易所及本行网站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7.2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7.2.1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普通股股东总数为34,192户,其中 :A股股东33,176户,H股股东1,016户。
  7.2.2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本行前十名普通股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持有有限售 质押、标记或冻结数量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述股东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情形。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不适用
  (1)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股份数为其代理的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交易系统中的本行H股股东账户的股份总数,其中
  包括本行前十名普通股股东中其他股东委托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本行H股股份。
  (2) 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行A股421,750,727股,通过其子公司重庆渝富(香港)有限公司持有本行H股74,566,000股;
  其关联方或一致行动人重庆农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宾馆有限公司、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立物资有限公司、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轻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重庆家具总公司、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科技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行A股347,443,655股,合并持有本行股份843,760,382股,占本行总股份的24.28%。
  (3) 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行A股129,564,932股,通过其子公司力帆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行H股165,254,000股,合计持
  有本行股份294,818,932股,占本行总股份的8.49%。
  (4)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其子公司上海汽车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行H股240,463,650股,占本行总股份的6.92%。
  (5) 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行H股150,000,000股,通过其子公司富德资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行H股
  67,570,150股,合并持有本行H股217,570,150股,占本行总股份的6.26%。
  (6) 重庆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行A股174,852,088股,其关联方重庆康居物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市巴渝民宿集团有限公司、重
  庆房综置业有限公司持有本行A股2,259,601股,合并持有本行A股股份177,111,689股,占本行总股份的5.10%。
  (7) 重庆北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行H股84,823,500股,其关联方重庆两江现代服务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高科集团有限公司、重
  庆渝高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行A股1,934,949股,合并持有本行股份86,758,449股,占本行总股份的2.50%。
  (8) 本行未知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是否参与转融通业务,除此之外,本行其他前十名股东未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本行股份。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本行未知上述股东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情形。
  7.2.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无控股股东。本行不存在单独或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行使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0%以上的股东,本行任一股东无法以其所持股份表决权控制股东大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不存在通过股东大会控制本行行为或者通过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本行行为的股东。同时,本行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以其他方式在事实上控制本行的股东。因此,本行无控股股东。
  报告期内,本行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本行不存在投资者依其对本行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投资关系、协议安排或其他安排而实际控制本行的情形。因此,本行不存在实际控制人。
  7.2.4持股5%以上股东情况
  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是经重庆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全国首家地方国有独资综合性资产经营管理公司,重庆渝富的控股股东为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渝富成立于2004年2月27日,注册资本100.00亿元,法定代表人邱全智,住所为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东段198号。经营范围为 :市政府授权范围内的资产收购、处置及相关产业投资,投资咨询,财务顾问,企业重组兼并顾问及代理,企业和资产托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须取得前置审批的,在未取得审批前不得经营)。
  据本行所知,截至报告期末,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行A股421,750,727股,通过其子公1
  司重庆渝富(香港)有限公司持有本行H股74,566,000股,其关联方或一致行动人 重庆农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宾馆有限公司、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立物资有限公司、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轻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重庆家具总公司、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科技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行A股347,443,655股,合并持有本行股份843,760,382股,占本行总股份的24.28%。大新银行有限公司大新银行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大新银行集团有限公司。大新银行成立于1947年5月1日,注册资本62.00亿港币,住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48号大新金融中心26楼,大新银行在香港、澳门及中国内地提供零售银行、商业银行及其他相关金融服务。截至报告期末,大新银行有限公司持有本行H股458,574,853股,占本行总股份的13.20%。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1月18日,注册资本21.65亿元,法定代表人曹婧,住所为重庆市渝北区财富大道2号。经营范围为 :负责市政府授权范围内水利国有资产的营运管理,负责市级有关大中型水源工程、供排水工程、治污工程的项目投资和经营,负责西部供水工程规划区内水资源的统一开发和经营,负责河道整治及水土保持项目的开发、投资和经营,实施中小水电站项目开发、投资,销售水利水电设备及材料(国家法律法规有专项管理规定的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报告期末,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行A股295,335,802股,占本行总股份的8.50%。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或一致行动人合并持有本行股份843,760,382股,占本行总股份的24.28%。重庆农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因吸收合并重庆泰华牧业(集团)有限公司取得本行股份,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因无偿受让中国四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重庆满江红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12月1日,于2010年11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注册资本45.21亿元,法定代表人印奇,住所为重庆市两江新区金山大道黄环北路2号。经营范围为 :研制、开发、生产、销售 :汽车、汽车发动机、摩托车、摩托车发动机、车辆配件、摩托车配件、小型汽油机及配件、电动自行车及配件、汽油机助力车及配件;销售:有色金属(不含贵金属)、金属材料、金属制品、白银饰品、计算机、体育(限汽车、摩托车运动)及运动产品(不含研制、生产);为本企业研制、生产、销售的产品提供售后服务 ;经营本企业研制开发的技术和生产的科技产品的出口业务 ;经营本企业科研和生产所需的技术、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经济信息咨询服务 ;批发、零售 :润滑油、润滑脂 ;普通货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报告期末,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行A股129,564,932股,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力帆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行H股165,254,000股,合计持有本行股份294,818,932股,占本行总股份的8.49%。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持有的122,000,000股本行A股股份进行了质押。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4年4月16日,于1997年11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注册资本115.75亿元,法定代表人王晓秋,住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松涛路563号1号楼509室。经营范围为 :汽车,摩托车,拖拉机等各种机动车整车,机械设备,总成及零部件的生产、销售,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咨询服务业,以电子商务方式从事汽车整车,总成及零部件的销售,从事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本企业包括本企业控股的成员企业,汽车租赁及机械设备租赁,实业投资,期刊出版,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报告期末,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其全资控股的上海汽车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行H股240,463,650股,占本行总股份的6.92%。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控股股东。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3月4日,注册资本117.52亿元,法定代表人方力,住所为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1001号生命保险大厦27、28、29、30层。经营范围为 :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个人定期死亡保险、个人两全寿险、个人终身寿险、个人年金保险、个人短期健康保险、个人长期健康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团体定期寿险、团体终身保险、团体年金保险、团体短期健康保险、团体长期健康保险、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保险业务的再保险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凭许可证经营)。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资金运用业务。截至报告期末,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行H股150,000,000股,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富德资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行H股67,570,150股,合并持有本行H股217,570,150股,占本行总股份的6.26%。重庆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9月12日,注册资本100亿元,法定代表人李仕川,住所为重庆市渝北区佳园路2号,经营范围为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土地整治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报告期末,重庆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行A股174,852,088股,其关联方重庆康居物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市巴渝民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房综置业有限公司持有本行A股2,259,601股,合并持有本行A股177,111,689股,占本行总股份的5.10%。
  7.2.5监管口径下的其他主要股东
  重庆北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重庆北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重庆两江新区产城融合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北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1月19日,注册资本11亿元,法定代表人陈超,住所为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星光大道1号B座及C、D座,经营范围为 :利用自有资金从事投资业务 ;(以上项目不得从事银行、保险、证券等需要取得许可或审批的金融业务);房地产开发 ;房地产经纪 ;园林绿化设计及维护 ;园林景观设计 ;物业管理(凭资质执业);酒店管
  理;从事建筑相关业务(取得相关资质后方可执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报告期末,重庆北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本行H股84,823,500股,其关联方重庆两江现代服务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高科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渝高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行A股1,934,949股,合并持有本行股份86,758,449股,占本行总股份的2.50%。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定,重庆北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向本行派驻监事,因此,其为本行的主要股东。
  7.2.6香港法规下主要股东及其他人士的权益和淡仓
  (1)
  (1)
  (1)
  (3)
  (3)
  (4)
  (5)
  (7)
  (8)
  (8)
  (1) 大新银行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行458,574,853股H股。大新银行有限公司由大新银行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拥有,而大新银行集团有限公司
  则由大新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约74.37%权益。王守业先生实益拥有大新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约43.09%权益。王严君琴女士
  (2) 汇丰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为就王守业先生作为授予人成立之家族全权信托受托人,间接持有大新金融集团有限公司之39.49%权益,就证
  券及期货条例而言,汇丰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被视为拥有大新银行有限公司(见上文注(1))在本行所持有的股份权益。
  (3) 据本行所知,截至报告期末,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行421,750,727股A股,重庆渝富(香港)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
  行74,566,000股H股。重庆渝富(香港)有限公司由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拥有,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由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拥有。此外,重庆农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宾馆有限公司、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重庆轻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家具总公司、重庆渝立物资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重庆科技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分别直接持有本行21,211股A股、10,068,631股A股、295,335,802股A股、16,129,476股A股、4,571,761股A股、145,837股A股、913,859股A股、12,777股A股、629,499股A股、914,351股A股、1,115,782股A股和9,143,525股A股股份权益 ;该等公司均为重庆渝富控股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三分之一以上投票权的公司。就证券及期货条例而言,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被视为拥有重庆渝富(香港)有限公司在本行持有的股份权益,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被视为拥有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渝富(香港)有限公司、重庆农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宾馆有限公司、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重庆轻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家具总公司、重庆渝立物资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重庆科技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本行持有的股份权益。此外,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亦直接持有本行149,250股A股股份权益(包括从重庆川仪微电路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有限公司划转的136,571股和12,679股A股份权益)。
  (4) 上海汽车香港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行240,463,650股H股。上海汽车香港投资公司由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拥有。就证券
  及期货条例而言,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视为拥有上海汽车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在本行持有的股份权益。
  (5) 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行129,564,932股A股。力帆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行165,254,000股H股,而力帆国际
  (控股)有限公司为重庆力帆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所全资持有,重庆力帆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由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拥有。就证券及期货条例而言,重庆千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重庆力帆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被视为拥有力帆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在本行所持有的股份权益。
  (6) 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行150,000,000股H股,富德资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行67,570,150股H股。富
  德资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由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拥有。就证券及期货条例而言,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被视为拥有富德资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本行持有的股份权益。
  (7) 据本行所知,截至报告期末,重庆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行A股174,852,088股。此外,重庆康居物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房
  综置业有限公司和重庆市巴渝民宿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本行1,659,547股A股、300,020股A股和300,034股A股 ;该等公司均为重庆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三分之一以上投票权的公司。就证券及期货条例而言,重庆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被视为拥有重庆康居物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房综置业有限公司、和重庆市巴渝民宿集团有限公司在本行持有的股份权益。
  (8) 据本行所知,截至报告期末,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行A股10,068,631股,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
  有本行A股295,335,802股,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由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拥有。就证券及期货条例而言,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被视为拥有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本行持有的股份权益。
  7.3购买、出售及赎回本行上市证券
  本行及其附属公司概无于报告期内购买、出售或赎回本行的任何上市证券(包括出售库存股份)。截至报告期末,
  本行概无持有任何库存股份。
  8.1普通股发行与上市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行新的普通股。
  8.2债券发行情况
  8.2.1报告期内债券发行情况
  经本行2024年1月31日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2025年3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许准予决字〔2025〕第33号)核准,本行于2025年3月26日在中国国内银行间市场发行了本金金额为人民币50亿
  元的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第一期),全部为3年固定利率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在债券存续期间票面年利率为1.98%。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发放小微企业贷款。经本行2024年1月31日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2025年3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许准予决字〔2025〕第33号)核准,本行于2025年6月5日在中国国内银行间市场发行了本金金额为人民币30亿元的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科技创新债券(第一期),在债券存续期间票面年利率为1.85% ;全部为5年固定利率债券,每年付息一次。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将投向《金融“五篇大文章”总体统计制度(试行)》中规定的科创领域,包括发放科技贷款、投资科技创新企业发行的债券等,专项支持科技创新领域业务。
  8.2.2报告期末债券存续情况
  有关本集团于报告期末债券存续情况的相关详情,请参阅“财务报告附注-应付债券”一节。
  8.3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8.3.1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本行2021年3月3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及2021年5月20日年度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审议批准,并经重庆银保监局和中国证监会核准,本行于2022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了130亿元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约129.84亿元。2022年4月14日,本行A股可转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可转债简称为“重银转债”,代码为“113056”。有关本行A股可转债发行详情,请参见本行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交所网站及本行网站发布的公告。下表列示了“重银转债”的相关情况。
  8.3.2可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可转债名称 重银转债
  期末可转债持有人数 28,144
  本次可转债的担保人 无
  8.3.3可转债变动情况
  单位 :元
  本次变动增减
  8.3.4可转债累计转股情况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之日止,即自2022年9月30日至2028年3月22日(如遇节假日,向后顺延)。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已有人民币831,000元重银转债转为本行A股普通股。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重银转债
  8.3.5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根据《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后,当本行出现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本行股份发
  生变化或派送现金股利时,本行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下表列示了“重银转债”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转股价格调整日 调整后转股价格(元/股)披露时间 披露媒体 转股价格调整说明
  2022年7月28日 10.892022年7月20日 《中国证券报》 因2021年度利润分配调整《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23年7月20日 10.502023年7月13日 《中国证券报》 因2022年度利润分配调整《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24年7月19日 10.092024年7月13日 《中国证券报》 因2023年度利润分配调整《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25年1月24日 9.922025年1月18日 《中国证券报》 因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调整《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025年6月10日 9.672025年6月4日 《中国证券报》 因2024年度利润分配调整《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截至本报告期末最新转股价格(元/股) 9.67
  8.3.6本行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
  相关规定,本行委托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对本行2022年3月发行的A股可转债进行了跟踪评级,2025年5月20日,联合资信出具了《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评级结果如下 :公司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A”,“重银转债”评级结果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评级结果较前次没有变化。本行资产结构合理,负债情况无明显变化,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偿债能力。
  9.1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9.1.1董事
  9.1.2监事
  9.1.3高级管理人员
  9.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
  9.2.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9.2.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9.3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9.3.1董事变动
  2025年2月24日,经《重庆金融监管局关于侯曦蒙重庆银行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渝金管复〔2025〕26号)核准,
  侯曦蒙女士自该日起担任本行执行董事,并确认已于2025年2月20日取得香港上市规则第3.09D条所述的法律意见,并明白其作为本行董事的责任。
  2025年2月25日,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相关文件规定及工作要求,因刘瑞晗女士已具备城市商业银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本行正式印发了刘瑞晗女士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任命文件,并按照监管要求完成备案。刘瑞晗女士自该日起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并确认已于2025年2月18日取得香港上市规则第3.09D条所述的法律意见,并明白其作为本行董事的责任。
  2025年2月25日,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及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袁小彬先生已完成董事会换届过渡期履职,不再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相关职务。
  2025年4月25日,经《重庆金融监管局关于曾宏、汪钦琳、陈凤翔重庆银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渝金管复〔2025〕46号)核准,曾宏先生、汪钦琳女士、陈凤翔先生自该日起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并确认已于2025年4月21日取得香港上市规则第3.09D条所述的法律意见,并明白其作为本行董事的责任。
  2025年4月25日,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及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刘星先生、王荣先生、冯敦孝先生已完成董事会换届过渡期履职,不再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相关职务。
  2025年7月15日,经《重庆金融监管局关于付巍、周宗成、余华重庆银行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渝金管复〔2025〕88号)核准,付巍先生、周宗成先生、余华先生自该日起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并确认已于2025年7月11日取得香港上市规则第3.09D条所述的法律意见,并明白其作为本行董事的责任。
  9.3.2监事变动
  2025年6月27日,本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不再设置监事会的相关规定以及国有企业监事会改革有关要求,本行不再设立监事会及下设监督及提名委员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和监管制度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本行监事会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相应废止,本行第六届监事
  会现任监事会成员不再担任本行监事及监事会相关职务。上述事宜自本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获重庆金融监管局核准之日起生效。本行拟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并待后续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另行公告。在此之前,本行监事会继续行使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9.3.3高级管理人员变动
  2025年2月24日,经《重庆金融监管局关于王伟列重庆银行首席风险官任职资格的批复》(渝金管复〔2025〕23号)核
  准,王伟列先生自该日起担任本行首席风险官。
  2025年4月29日,经《重庆金融监管局关于张培宗重庆银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渝金管复〔2025〕51号)核准,
  张培宗先生自该日起担任本行副行长。
  2025年6月12日,张松先生因工作职务变动原因,向本行董事会提请辞去副行长职务。根据相关任命文件,张松先生担任中共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副书记。
  9.4香港法规下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的权益及淡仓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2025年6月30日,概无本行董事、监事、最高行政人员或彼等之联系人士在本行或其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任何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中拥有任何权益或淡仓。
  9.5董事、监事及有关雇员的证券交易
  本行已采纳香港上市规则附录C3的《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所订的标准为本行董事及监事进行
  证券交易的行为准则。经查询,就本行所知,本行全体董事及监事报告期内一直遵守上述标准守则。本行亦就有关雇员买卖本行证券事宜设定指引,指引内容不比上述标准守则宽松。报告期内,本行并没有发现有关雇员违反指引。
  9.6员工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行共有在职员工5,365人,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5,152人,占比96.03%。另有派遣人员129人、退养员工39人、退休员工401人、控股子公司员工180人(鈊渝金租115人,兴义万丰65人)。
  9.7分支机构情况
  本行围绕“双碳”战略目标和美丽重庆建设,积极构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西部陆海新通道绿色金融生态圈,扎实服务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全力写好“绿色金融”大文章。绿色贷款、绿色债券、绿色消费、绿色租赁多元化发展一体推进,绿色制造、绿色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绿色农林等重点领域一体扩展。截至报告期末,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绿色金融统计口径,本集团绿色金融规模超900亿元,绿色信贷规模超750亿元,年均增速超30%。
  机制优化与资源协同,构建绿色金融服务体系。运用绿色金融工作专班统筹机制,通过激励加码、流程优化、风险防控和人员素质提升等举措,推动资源倾斜低碳、环保、绿色经济领域。打造自上而下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总行绿色金融部统筹目标制定,分行绿色金融服务中心把控进度落实,支行绿色金融专员负责方案实施,形成“点面结合”的立体化推进模式,促进绿色金融业务快速增长。
  创新业务与市场拓展,丰富绿色金融实践结果。积极响应转型金融主题,成功落地转型金融贷款近1亿元 ;聚焦业务创新,发放重庆市首笔“集体林地经营权+生态产品价值”抵押贷款4,500万元,开创绿色金融新模式 ;深化境
  外市场布局,累计完成1.7亿美元绿色债券投资,推动绿色金融服务向国际延伸,实现境内外协同发展。系统升级与科技赋能,强化绿色金融数字化发展。持续优化绿色金融管理系统,动态更新业务识别标准,及时纳入行内创新产品,确保与监管要求同步 ;全面运用ESG系统评级体系,将ESG评级嵌入产品创新、内部信用评级体系、贷后预警体系,推动评级结果在授信全流程中的深度应用。标准引领与品牌建设,打造绿色金融行业标杆。申报绿色金融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以实践成果树立银行业绿色服务示范 ;参与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课题研究,贡献专业智慧,探索行业前沿领域 ;结合植树节、世界地球日等绿色节日开展主题宣传,提升公众绿色意识,推动绿色发展理念成为社会共识,进一步擦亮绿色银行品牌。环境与社会责任10.1.2实施绿色运营本行深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全员节能环保意识显著增强。通过系统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生态环保要求融入日常办公各环节,推动绿色办公常态化、制度化。明确绿色运营的目标、原则与具体实施路径,制定了大楼能耗管控策略,实施大楼巡查制度,每日定时定点开展巡查,做到无人时空调、照明关闭;通过采用江水源可再生能源集中供冷供暖、灯光智能保障员工工位区域、车库智能照明、感应式水龙头、无纸化办公等一系列措施,对办公大楼能耗、环境管理进行规范。办公大楼建设中央空调水系统节能控制系统,通过完善大厦供冷供热系统及其机电设备协同运转实现设备管理现代化,从而减低设备能耗,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的发展。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战略,加快推进公务用车电动化进程。通过建立绿色出行长效机制,有效降低碳排放强度;深入贯彻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在办公区域全面配置标准化分类垃圾桶,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设置明显标识的独立收集容器。落实反食品浪费要求,倡导节约风尚 ;印发《关于深入开展节约粮食和反食品浪费工作的通知》,制定活动方案,在总行食堂开展节粮知识有奖问答,推动形成“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良好氛围。持续践行绿色环保采购理念,培养采购人员资源循环利用的环保意识,严格执行《重庆银行采购管理办法》中“应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规定,明确采购过程中的节能与环保要求,严控供应商在绿色环保、节能减排等方面的准入要求,将办公用品、电器、电脑采购、工作服采购等产品的环保资质、节能表现作为采购的重要考量指标。选择供应商时,优先考虑有环保认证或符合环保标准的供应商,优化供应链管理,减少不必要的物流与运输,降低能源消耗。采购审批采用电子化流程,降低采购环节成本,提高绿色采购能力。本行及本行子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报告期内,本行及本行子公司未出现因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况。本行所属货币金融服务行业,主营业务不产生《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所规定的污染物。在未来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本行及本行子公司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积极践行金融企业的环境保护责任。环境与社会责任10.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本行深入践行“千万工程”经验,以机制创新为引擎、数字技术为支撑,加大信贷投放,全面提升乡村振兴金融服务质效。截至2025年6月30日,涉农贷款余额481.7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3.89亿元 ;普惠涉农贷款余额146.22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1.95亿元,为农业强国建设注入金融活水。完善体制机制,筑牢服务基础。成立乡村振兴工作专班,构建“党委统筹、专班推进、条线协同”的三级管理架构,创新“前中后台横向协同+总分支行纵向穿透式协作”工作机制,确保政策传导精准到位。实施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经济资本及专项费用支持政策,将乡村振兴金融业务指标纳入分支机构绩效考核、党建及其负责人评先评优考评体系,充分激发基层服务动能。依托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打造“政府搭台+银行赋能+企业唱戏”生态圈,持续开展“千企万户大走访”和“市场主体对接”工作,提升客户触达效率。创新“三查三控”风控模型,构建“贷前智能尽调+贷中系统拦截+贷后监测预警”全流程管理体系,提升资产质量。聚焦重点领域,提升信贷支持。一是聚焦粮食安全。优化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领域信贷政策,开通审批绿色通道,优先安排信贷额度,实现“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放款、随需随取、应贷尽贷”。二是聚焦乡村产业。围绕生态畜牧、柑橘产业、中药材等特色农产品产业链,整合现有涉农产品,优化信贷流程,创新增信方式,构建多元化融资服务体系,推动乡村产业提质升级。三是聚焦乡村建设。围绕“四千行动”,将清洁能源、医疗卫生、人居环境整治等作为重点支持领域,持续优化信贷结构,加大乡村建设信贷投放力度。四是聚焦涉农群体。运用“新农贷”“惠农贷”普惠产品矩阵,联动市农担公司,创新“银行+担保+产业”合作模式,服务覆盖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涉农企业等多元群体,赋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深化数字转型,提升服务质效。拓展线上渠道,升级手机银行,完善“鏸渝金服”小程序功能,构建“文字+语音+视频”多模态客户服务平台,实现信贷申请、支付结算等业务“一站式”办理。优化支付环境,大力推广企业“e”开户,将客户临柜时间缩短至30分钟以内,依托乡村便民服务站点向乡村地区投放小面额,同时为重点帮扶区县商户免费安装收款终端,并实施降费让利政策,惠及商户超万户。创新移动服务,升级“巴狮展业”“渝鹰”等平台,打造“移动营业网点”,将开户、授信等服务延伸至偏远乡村,实现“数据多跑路,农户少跑腿”。深化电商帮扶,依托“重庆银行渝乐惠”线上商城,建设县域农产品主题场馆,开展“周五开薪日(川渝薪味)”等助农活动,拓宽脱贫地区农产品销售渠道。环境与社会责任10.3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10.3.1消费者权益保护整体情况本行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切实承担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的主体责任,履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定义务,将其融入公司治理、企业文化建设和经营发展战略。在董事会层面,本行董事会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最终责任,成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负责指导、督促本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开展,并监督、评价本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全面性、及时性、有效性及高级管理层相关履职情况等。在组织架构及运行保障方面,本行于2016年成立总行消费者权益保护专职部门,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规划管理、组织协调等工作职责,并根据内部职责分工,在经营层组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20个相关部室,分为信息披露协调、知识普及教育、消费者信息保护、产品设计协调、消保投诉协调五个专业团队,更有效地统筹协调和调动行内资源做好消费者权益保障工作。在策略制定和执行措施层面,坚持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紧跟监管政策导向,把金融消费者多元化的金融需求,深度融合到经营管理的全过程中,逐步在行内构建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大消保”工作体系。锚定健全机制、全流程管控、压降投诉为“三条主线”,以调整定位、流程优化、数字赋能、监督考核和队伍建设为“五大抓手”,坚定、扎实地推动消保工作开展。10.3.2强化投诉处理本行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积极探索构建大消保工作格局,切实履行消保投诉工作主体责任,用心、用情、用力做好消保投诉工作,着力解决消费者急难愁盼问题。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如下 :一是夯实管理基础,持续完善本行投诉处理制度体系,完成两个制度修订与一个制度新建,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优化分级处置流程、强化考核约束,不断压实处理职责、提升全行消保意识 ;二是加强内部管理,召开两场投诉专题培训,下发投诉处理等5个通知,做好溯源整改与风险提示,进一步规范投诉处理、提升处理效率 ;三是着力降诉解纷,加强内部联动,积极响应客户调解诉求,建立小额快赔机制,积极解决客户诉求,及时消除客户不满情绪,做到纠纷不拖延、矛盾不升级、风险不扩散。
  2025年上半年,本行共受理客户投诉789笔。其中,投诉业务领域方面,主要集中在信用卡、贷款、支付结算等业务领域。投诉原因方面,主要为少数客户对制度规则、定价收费不理解以及客户希望本行进一步提高业务办理效率等。地域分布方面,重庆地区697笔、占比88.34% ,陕西地区44笔、占比5.58% ,贵州地区25笔、占比3.17% ,四川地区23笔、占比2.91%。公司治理报告11.1公司治理综述本行致力于构建高水平的公司治理体系,严格按照公司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市地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结合本行公司治理实践,不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有效规范公司治理运转。本行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证券监管机构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本行已全面遵守香港上市规则附录C1《企业管治守则》所载的守则条文。报告期内,本行着力提高公司治理的透明度及治理水平,以保障股东权益和提升企业价值。本行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等关于公司治理的规定,完成了董事会对行长授权方案和内部控制总政策、资本管理办法等制度的修订,开展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评价工作,规范和完善利益相关者保护机制,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和市值管理水平。11.2会议召开情况11.2.1股东大会报告期内,本行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详情如下 :
  2025年4月22日,本行召开了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5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及报酬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的议案》《关于重庆银行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议案》等11项议案。上述股东大会的召开依法合规地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公司治理报告11.2.2董事会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按照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共召开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及报酬的议案》《关于〈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46项议案,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将有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或向股东大会报告。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听取了《2024年度经营工作情况及行长述职报告》《2024年盈利性分析报告》《2024年度资产负债管理分析报告》《2024年度风险监测报告》《2024年度负债质量管理情况报告》等38项报告,全面了解本行经营管理、风险管理、内控合规、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情况。报告期内,本行独立董事积极履职,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就利润分配、重大关联交易、内部控制、董事提名、高管聘任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确保审议内容合法合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积极维护本行和中小股东的权益。11.2.3监事会报告期内,本行监事会按照两地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共召开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监事会对2024年度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工作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外部监事相互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的议案》等14项议案,积极履行了监督职责。报告期内,本行监事会听取了《关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关联方名录更新情况的报告》《2024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关于贯彻执行2024年度监管意见的报告》等8项报告,深入了解本行经营管理状况,并对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和建议。报告期内,本行监事会成员还参加了股东大会,列席了本行董事会及下设专门委员会会议,确保对本行重大事项决策过程的充分监督。本行外部监事均能够依照监管规定独立行使监督职责,积极主动了解本行的经营管理状况,认真研读各项议案和专题报告,并提出意见建议,为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治理报告11.3盈利与股息本行于报告期内的收益及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状况载列于“财务报告”一章。
  2024年12月20日,本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于〈2024年三季度利润预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行按照每10股人民币1.66元(含税)向本行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息,共人民币576,778,599.75元(含税),2024年三季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1月24日实施。2025年4月22日,本行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行按照每10股人民币2.48元(含税)向本行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息,共人民币861,696,051.54元(含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6月10日实施。本行2024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合计为1,438,474,651.29元(含税),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01%。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行未拟定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11.4“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执行情况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切实保障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本行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制定并披露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2025年上半年,本行以“增强内生驱动力、锻造核心竞争力、凝聚发展向心力、提升价值创造力”为目标,积极践行落实行动方案各项工作举措,推动经营指标进一步突破、活力动能进一步释放、投资者回报能力进一步提升。以清晰战略目标为引领,增强内生驱动力本行坚持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持续提升金融服务的专业性、有效性,坚定“高目标引领、高站位转型、高效率运行、高品质服务、高质量发展”定位,统筹推进“三稳、三进、三优化、三强化、三提升”重点工作举措,聚焦主责主业,紧扣重大战略,加快信贷投放,提升服务质效,推动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上半年,本行立足渝、川、陕、黔“一市三省”区域布局,积极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围绕双城重大项目、特色客群、重点园区开展针对性服务创新,向双城经济圈提供信贷支持近1,400亿元,支持超90个区域重大项目建设 ;立足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及西部金融中心建设,打造“惠畅陆海”贸易金融品牌,推进铁路运单物权化探索,持续推广陆海新通道多式联运“一单制”信用证业务,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融资余额超470亿元 ;紧扣提振消费政策要求,持续优化消费信贷产品体系,自营数字化产品“捷e贷”打通重庆市公积金直连通道,优化客户用款体验,推动“捷e贷”规模较年初增长35%。公司治理报告以服务“五篇大文章”为抓手,锻造核心竞争力本行坚持“金融服务实体”初心使命,紧扣重庆构建“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川陕黔三省重点产业集群发展和区域新质生产力发展布局,创新发展绿色金融、普惠金融,深度参与“双倍增”行动,提速拓展科技金融,积极支持养老产业发展,精耕细作养老金融,加强基础设施、数据建设,提升智能化金融服务水平,发力推进数字金融,充分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切实扛起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金融之责。聚焦科技金融。紧扣重庆“416”科技创新布局,构建适配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体系,持续升级、推广“专精特新信用贷”“知识价值信用贷”“设备更新贷”“普惠科企贷”等特色产品,助力中小企业突破技术瓶颈,支持知识价值成果转化。发行西部地区首笔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资金30亿元,将全部用于科技领域业务。厚植绿色金融。以“生态优先、绿色低碳”为导向,持续推进科技增绿、标准促绿、资金引绿等重点措施,首次运用ESG评级结果为企业发放转型金融贷款,落地重庆市首笔“工业绿效贷”、首笔“集体林地经营权+生态产品价值”双抵押贷,助力环境权益价值变现。深化普惠金融。重塑普惠产品体系,精简现有产品数量,进一步提升“鏸渝金服”品牌影响力和重点产品市场竞争力。加大产品创新力度,推出招标采购贷、双胞胎农户贷等业务模式。上半年普惠小微贷款增量排名重庆市同业首位,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在西部上市城商行中持续保持领先。精耕养老金融。全力推进社保卡发卡工作,三代社保卡累计发卡量增长9.75%。开展渠道适老化改造,升级“幸福课堂”品牌,丰富适老宣传活动,累计开展适老宣传活动超4,000场,覆盖养老客群超30万。50岁及以上养老客户数近265万户,较上年末增长7.83%。发力数字金融。围绕数字化蓝图“456”工作体系,加速业务、数据、技术融合,持续赋能经营管理和业务创新。上线手机银行7.0,实现“捷e贷”等产品APP、公众号与小程序三端渠道整合。手机银行、微信银行客户较年初新增近10%、20% ,移动展业深耕一站式作业平台功能,“巴狮数智移动银行”交易量同比增长10% ,“渝鹰”触客同比增长22% ,落地“普惠一键续贷”,续贷金额超过5,000万元。以稳健公司治理为支撑,凝聚发展向心力本行坚持高标准、高水平公司治理实践,围绕公司治理体系“四梁八柱”,持续打造“协同高效、决策科学、运转规范、保障有力”的中国特色现代化商业银行治理架构,为本行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强化党的领导方面,始终坚持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和经营发展各环节,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建立“党委决定重大事项清单、党委前置研究讨论经营管理重大事项清单”等“两张清单”,明晰党委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的边界,切实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细化董事会运作方面,完成第七届董事会全部新任董事监管报备及任职资格核准,董事会构成进一步丰富、优化,审议通过不再设立监事会议案,推进开展公司章程及配套制度修订工作,持续完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就相关重大事项组织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5次。优化股权管理方面,“国有法人、境外机构、优质民企、专业机构投资者、社会公众等各类主体共同参与、相互制衡、高效运行”的股权结构持续稳固,持股比例更加合理。密切关注国资股东股权划转事项导致的主要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及时、合规完成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深化合规风控方面,成立资产质量管控专项小组,构建风险协同管控机制。嵌入近10年违约数据,新增客户评级模型15个、场景化风控模型6个,强化风险前瞻管控。完善“三道防线”内控管理体系,深入开展“学思行鉴”合规文化建设活动。加快推进内审垂直化改革落地,构建集中统一的审计管理体系,完善独立高效的审计运行机制,实践“交叉审计”模式,突出对分行级机构重点业务板块、管理职能的审计监督。公司治理报告以强化投资者回报为初心,提升价值创造力本行坚持与市场、投资者“心相伴、共成长”,以持续强化投资者回报为目标,积极实践“诚心正意做投关、做价值投关”理念,与市场、投资者开展全方位、立体化沟通交流,及时、合规、公平披露重大信息,保持稳定且具有行业竞争优势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投资者共享经营发展成果。密切做好投资者交流。上半年组织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超100万人次浏览观看,人数再创历史新高。开展或参加投资者现场及线上调研、券商策略会、非交易路演等各类投资者交流活动76场,累计接待机构投资者240余家次、440余人次,交流机构及人员数量均实现翻倍。首次开展“总行-支行-客户-股东-微观市场”专题调研,通过“宏观布局+微观体验”“总部战略+分支机构落地”“客户反馈+股东支持”的系统性交流及体验,巩固投资者对本行稳定向好发展的持续预期。合规开展信息披露。严格遵守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的披露原则,向市场和投资者客观、公平展现重大事项信息。制作可视化年报、业绩概览视频、一图业绩等,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进行公开、主动宣传,增强信息披露的可读性,提升投资者对公司经营信息的易得性。稳步提升投资者回报。积极响应监管“一年多次分红”的号召,于2025年1月、6月分别实施了2024年三季度权益分派、2024年度权益分派,且2024年度权益分派时间较往年提前一个月以上,持续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财务报告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70023001_B05号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我们审阅了后附的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银行”)的中期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6月30日的合并及银行资产负债表,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的合并及银行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上述中期财务报表的编制是重庆银行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这些中期财务报表出具审阅报告。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行了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中期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重庆银行有关人员和对财务数据实施分析程序,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上述中期财务报表没有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的规定编制。一般风险准备 32 9,176,778 8,597,970一般风险准备 32 8,802,405 8,277,801六个月期间增减变动额(未经审计)(未经审计) 3,474,583 6,999,594 1,071,652 7,734,292 1,818,862 5,328,022 9,176,778 27,112,098 2,776,350 65,492,231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人民币千元归属于本行股东的权益其他权益工具六个月期间增减变动额(未经审计)(未经审计) 3,474,565 6,999,594 1,071,667 7,735,039 1,972,357 4,848,740 8,597,970 24,652,161 2,474,540 61,826,633
  一、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二、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三、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693) (4,748)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额 (2,464,229) (4,626,20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8 13,805,613 14,676,221
  一、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二、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三、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693) (4,748)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额 (1,427,980) (5,085,30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8 11,494,092 13,653,581
  一、 银行基本情况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前身为重庆城市合作银行,系经中国人民银行(银复[1996]140号文)
  批准,在原重庆市37家城市合作信用社及1家城市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清产核资的基础上设立的。1998年3月30日,经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渝银复[1998]48号文)批准,本行更名为“重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8月1日,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银监复[2007]325号文)批准,本行更名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11月6日,本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2021年2月5日,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行总部设于重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陕西省经营。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行下辖199家营业网点,在重庆所有区县以及中国西部三个省份(即四川省、陕西省及贵州省)经营业务。本行及所属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从事的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从事同业拆借 ;从事银行卡业务 ;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提供融资租赁服务等。本财务报表由本行董事会于2025年8月22日批准报出。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人民币千元
  二、 编制基础及重要会计政策
  本中期财务报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和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披露要求编制。本财务报表不包括年度财务报表所需的所有信息和披露,因此需要和2024年度财务报表一并阅读。本中期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本集团作出会计估计的实质和假设与编制2024年度财务报表所作会计估计的实质和假设保持一致。本中期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集团和本行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1至6月会计期间的本集团和本行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三、 税项
  四、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本集团2025年2024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存放中央银行法定存款准备金是本集团按规定缴存中国人民银行的一般性存款准备金,不能用于本集团日常经营活动。于2025年6月30日,本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缴存比率为5.5%(2024年12月31日:6%),外币存款准备金缴存比率为4%(2024年12月31日:4%)。本行子公司法定存款准备金缴存比例按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人民币千元
  四、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本集团2025年2024年6月30日 12月31日于2025年6月30日及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及本行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均处于第1阶段。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人民币千元
  四、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 拆出资金
  本集团2025年2024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于2025年6月30日及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及本行第3阶段拆出资金本金余额均为人民币199,000千元,已计提预期信用减值准备人民币153,529千元,其余拆出资金均处于第1阶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人民币千元
  四、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 衍生金融工具
  本集团及本行 公允价值
  
  2025年6月30日 名义金额 资产 负债
  四、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本集团2025年2024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于2025年6月30日及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及本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均处于第1阶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人民币千元
  四、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6. 发放贷款和垫款
  本集团2025年2024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发放贷款和垫款
  四、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6. 发放贷款和垫款(续)
  四、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6. 发放贷款和垫款(续)
  (a) 行业分布情况(续)
  本行2025年6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金额 % 金额 %公司贷款和垫款
  四、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6. 发放贷款和垫款(续)
  四川省 48,302,003 41,676,748
  四川省 48,302,004 41,676,748
  四、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6. 发放贷款和垫款(续)
  (c) 按担保方式分布情况(续)
  本行2025年2024年6月30日 12月31日
  四、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6. 发放贷款和垫款(续)
  (d) 已经发生逾期的贷款和垫款(续)
  本行2025年6月30日逾期1天 逾期90天 逾期1年 逾期3年至90天(含) 至1年(含) 至3年(含) 以上 合计
  四、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6. 发放贷款和垫款(续)
  (e) 贷款减值准备变动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和垫款的减值准备变动
  本集团
  第1阶段 第2阶段 第3阶段
  12个月预期 整个存续期 整个存续期
  四、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6. 发放贷款和垫款(续)
  (e) 贷款减值准备变动(续)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和垫款的减值准备变动(续)
  本行
  第1阶段 第2阶段 第3阶段
  12个月预期 整个存续期 整个存续期
  四、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6. 发放贷款和垫款(续)
  (e) 贷款减值准备变动(续)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和垫款的减值准备变动(续)
  本集团
  第1阶段 第2阶段 第3阶段
  12个月预期 整个存续期 整个存续期
  四、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6. 发放贷款和垫款(续)
  (e) 贷款减值准备变动(续)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和垫款的减值准备变动(续)
  本行
  第1阶段 第2阶段 第3阶段
  12个月预期 整个存续期 整个存续期
  四、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6. 发放贷款和垫款(续)
  (e) 贷款减值准备变动(续)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的减值准备变动
  本集团及本行
  第1阶段 第2阶段 第3阶段
  12个月预期 整个存续期 整个存续期
  四、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6. 发放贷款和垫款(续)
  (f) 发放贷款和垫款账面总额(不含应计利息)变动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和垫款的账面总额(不含应计利息)变动
  本集团
  第1阶段 第2阶段 第3阶段
  12个月预期 整个存续期 整个存续期
  四、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6. 发放贷款和垫款(续)
  (f) 发放贷款和垫款账面总额(不含应计利息)变动(续)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和垫款的账面总额(不含应计利息)变动(续)
  本行
  第1阶段 第2阶段 第3阶段
  12个月预期 整个存续期 整个存续期
  四、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6. 发放贷款和垫款(续)
  (f) 发放贷款和垫款账面总额(不含应计利息)变动(续)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和垫款的账面总额(不含应计利息)变动(续)
  本集团
  第1阶段 第2阶段 第3阶段
  12个月预期 整个存续期 整个存续期
  四、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6. 发放贷款和垫款(续)
  (f) 发放贷款和垫款账面总额(不含应计利息)变动(续)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和垫款的账面总额(不含应计利息)变动(续)
  本行
  第1阶段 第2阶段 第3阶段
  12个月预期 整个存续期 整个存续期
  四、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6. 发放贷款和垫款(续)
  (f) 发放贷款和垫款账面总额(不含应计利息)变动(续)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的账面总额变动
  本集团及本行
  第1阶段 第2阶段 第3阶段
  12个月预期 整个存续期 整个存续期
  四、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7. 金融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
  本集团2025年2024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四、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7. 金融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续)
  (a) 信托投资本集团2025年2024年6月30日 12月31日向信托公司购买
  四、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8. 金融投资-债权投资
  本集团及本行2025年2024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四、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8. 金融投资-债权投资(续)
  (b) 资产管理计划
  
  2025年2024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向证券公司购买
  四、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8. 金融投资-债权投资(续)
  四、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9. 金融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本集团及本行2025年2024年6月30日 12月31日其他债权投资
  四、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9. 金融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续)
  金融投资-其他债权投资本集团及本行2025年2024年6月30日 12月31日债券投资
  四、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9. 金融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续)
  于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及本行第3阶段金融投资-其他债权投资本金余额为人民币700,000千元,并累计确认了人民币700,000千元的减值准备,其余全部划分为第1阶段。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及本行第3阶段金融投资-其他债权投资本金余额为人民币700,000千元,并累计确认了人民币663,610千元的减值准备,其余全部划分为第1阶段。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人民币千元
  四、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0. 长期股权投资
  本集团2025年2024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本行于2017年3月23日出资成立了重庆鈊渝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被投资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30亿元,本行出资人民币15.3亿元,占比51%。
  本行于2011年5月5日出资成立了兴义万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义万丰”),被投资企业初始注册资本人民币110,000千元,本行初始出资人民币22,000千元,占比20%。本行于2020年12月追加投资人民币194,500千元后持股占比66.72% ,将其由联营企业转为子公司核算。本行于2024年11月以对价3,115千元收购2.37%的少数股东权益后持股占比69.09% ,兴义万丰当前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人民币324,500千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人民币千元
  四、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0. 长期股权投资(续)
  (b) 以权益法核算的联营企业
  分占联营企业当期业绩
  四、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0. 长期股权投资(续)
  (b) 以权益法核算的联营企业(续)
  本集团于2015年6月15日出资参与成立了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上消费”),并任命1名董事。本集团初始出资人民币54,000千元。于2016年8月14日马上消费增加注册资本至人民币1,300,000千元,本集团追加投资至人民币205,270千元,占比15.79% ;于2017年7月13日马上消费增加注册资本至人民币2,210,294千元,本集团追加投资至人民币338,346千元,占比15.31% ;于2018年8月9日马上消费增加注册资本至人民币4,000,000千元,本集团追加投资至人民币655,142千元,占比15.53%。根据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银行”)于2017年4月21日召开董事会形成的决议,当日任命1名三峡银行的董事,因此本集团能够对三峡银行施加重大影响。三峡银行成为本集团的联营企业。三峡银行注册资本人民币5,573,975千元,本集团持股占比4.97%。本集团的投资成本为人民币379,024千元。马上消费 互联网消费 重庆市 股份有限公司 发放个人消费贷款 ;接受股东境内子公司及境 人民币金融公司 内股东的存款 ;向境内金融机构借款 ;经批 40亿元准发行金融债券 ;境内同业拆借 ;与消费金融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代理销售与消费贷款相关的保险产品 ;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三峡银行 金融业 重庆市 股份有限公司 吸收公众存款 ;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 人民币办理国内结算 ;办理票据贴现 ;发行金融债 55.7亿元券 ;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从事同业拆借 ;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承兑及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自营及代客外汇买卖(自营外汇买卖仅限于办理即期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 ;提供担保 ;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提供保管箱服务 ;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国家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的其他业务。本集团联营企业对本集团均不属个别重大。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人民币千元
  四、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1. 固定资产
  本集团 经营性租
  四、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1. 固定资产(续)
  四、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1. 固定资产(续)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签订的运输及机器设备的租赁合同未设置余值担保条款。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本集团固定资产折旧计提人民币134,308千元,计入业务及管理费和其他业务成本的折旧费用分别为人民币110,707千元和人民币23,601千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本集团固定资产折旧计提人民币111,296千元,计入业务及管理费和其他业务成本的折旧费用分别为人民币103,492千元和人民币7,804千元。
  于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登记手续尚未完成的房屋及建筑物净值为人民币58,590千元(2024年12月31日 :人民币59,983千元)。该登记程序对本集团拥有该固定资产的权利影响不大。
  12. 在建工程
  本集团及本行 截至2025年
  6月30日止
  六个月期间2024年度
  四、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3. 使用权资产
  四、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3. 使用权资产(续)
  于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租赁负债余额为人民币172,377千元(2024年12月31日 :人民币189,494千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人民币千元
  四、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4. 无形资产
  四、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4. 无形资产(续)
  四、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5. 投资性房地产
  本集团及本行 截至2025年
  6月30日止
  六个月期间2024年度
  原值
  四、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6.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六个月期间2024年度
  六个月期间2024年度
  四、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6. 递延所得税资产(续)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包括下列项目 :
  本集团2025年6月30日
  递延所得税 可抵扣/应纳税
  资产/负债 暂时性差异
  四、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6. 递延所得税资产(续)
  本行2025年6月30日
  递延所得税 可抵扣/应纳税
  资产/负债 暂时性差异
  四、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6. 递延所得税资产(续)
  本集团及本行其他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尚未发放的薪金和奖金、递延收益、政府补助款等产生。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人民币千元
  四、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7. 其他资产
  本集团2025年2024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a)
  四、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7. 其他资产(续)
  (a) 其他应收款
  四、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7. 其他资产(续)
  (a) 其他应收款(续)
  四、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7. 其他资产(续)
  (a) 其他应收款(续)
  本行
  第1阶段 第2阶段 第3阶段
  12个月预期 整个存续期 整个存续期
  四、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7. 其他资产(续)
  (a) 其他应收款(续)
  四、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7. 其他资产(续)
  (a) 其他应收款(续)
  本行
  第1阶段 第2阶段 第3阶段
  12个月预期 整个存续期 整个存续期
  四、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7. 其他资产(续)
  (b) 抵债资产
  本集团计划通过拍卖、竞价和转让方式对上述抵债资产进行处置。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本集团未处置抵债资产(2024年度 :人民币63,521千元)。
  18. 向中央银行借款
  本集团及本行2025年2024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四、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19.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本集团2025年2024年6月30日 12月31日
  四、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0. 拆入资金
  本集团2025年2024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拆入资金
  四、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本集团2025年2024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四、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2. 吸收存款
  本集团2025年2024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四、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3. 应付职工薪酬
  本集团2025年2024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a)
  四、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3. 应付职工薪酬(续)
  (a) 短期薪酬
  本集团2024年2025年
  四、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3. 应付职工薪酬(续)
  (a) 短期薪酬(续)
  本行2024年2025年
  四、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3. 应付职工薪酬(续)
  (b) 长期薪酬
  本集团2024年2025年
  四、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3. 应付职工薪酬(续)
  (c) 设定提存计划
  本集团2024年2025年
  四、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3. 应付职工薪酬(续)
  (d) 设定受益计划
  于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按精算方法计算确认的2011年6月30日前退休员工的退休福利负债为人民币13,620千元(2024年12月31日:14,488千元)。
  六个月期间2024年度
  六个月期间
  2024年度
  利息成本 201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人民币千元
  四、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3. 应付职工薪酬(续)
  (d) 设定受益计划(续)
  死亡率的假设是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四、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4. 应交税费
  本集团2025年2024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四、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5. 应付债券
  本集团及本行2025年2024年
  6月30日 12月31日次级债(a)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本集团未发生涉及发行债券本息及其他违反债券协议条款的事件(2024年度 :无)。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人民币千元
  四、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5. 应付债券(续)
  (a) 经本行2020年11月20日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1月20日经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
  保监会”)重庆监管局《关于重庆银行发行二级资本债券的批复》(渝银保监复[2022]17号)批准,本行于2022年3月24日在中国国内银行间市场发行人民币50亿元二级资本债券,全部为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在债券存续期间票面年利率为3.73%。本行有权在2027年3月28日行使赎回权以面值赎回该债券。上述债券具有二级资本工具的减记特征,当发生发行文件中约定的监管触发事件时,本行有权对上述债券的本金进行全额减记,任何尚未支付的累积应付利息亦将不再支付。依据银保监会相关规定,上述二级资本债券符合合格二级资本工具的标准。(b) 经本行2024年1月31日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7月25日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关于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二级资本债券的批复》(渝金管复[2024])101号核准,本行于2024年8月20日在中国国内银行间市场发行人民币60亿元二级资本债券,全部为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在债券存续期间票面年利率为2.23%。本行有权在
  2029年8月22日行使以面值赎回债券的赎回权。上述债券具有二级资本工具的减记特征,当发生发行文件中约定的监管触发事件时,本行有权对上述债券的本金进行全额减记,任何尚未支付的累积应付利息亦将不再支付。依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相关规定,上述二级资本债券符合合格二级资本工具的标准。(c) 经本行2024年1月31日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2025年3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许准予决字〔2025〕第33号)核准,本行于2025年3月26日在中国国内银行间市场发行了本金金额为人民币50亿元的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第一期),全部为3年固定利率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在债券存续期间票面年利率为1.98%。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发放小微企业贷款。(d) 经本行2024年1月31日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2024年4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许准予决字〔2024〕第53号)核准,本行于2024年6月24日在中国国内银行间市场发行了本金金额为人民币40亿元的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全部为3年固定利率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在债券存续期间票面年利率为2.17%。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发放小微企业贷款。(e) 经本行2024年1月31日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2024年4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许准予决字〔2024〕第53号)核准,本行于2024年10月27日在中国国内银行间市场发行了本金金额为人民币50亿元的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全部为3年固定利率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在债券存续期间票面年利率为2.23%。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发放小微企业贷款。(f) 经本行2023年4月27日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2023年9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许准予决字〔2023〕第80号)核准,本行于2023年9月12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了本金金额为人民币45亿元的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第一期),全部为3年固定利率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在债券存续期间票面年利率为2.75%。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发放小微企业贷款。(g) 经本行2024年1月31日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2024年4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许准予决字〔2024〕第53号)核准,本行于2024年5月28日在中国国内银行间市场发行了本金金额为人民币50亿元的绿色金融债券第一期,在债券存续期间票面年利率为2.27% ;全部为3年固定利率债券,每年付息一次。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的批准,用于《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规定的绿色项目。(h) 经本行2024年1月31日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2025年3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许准予决字〔2025〕第33号)核准,本行于2025年6月5日在中国国内银行间市场发行了本金金额为人民币30亿元的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科技创新债券(第一期),在债券存续期间票面年利率为1.85% ;全部为5年固定利率债券,每年付息一次。本期债券的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人民币千元
  四、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5. 应付债券(续)
  (i) 经本行2021年5月20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9月26日经银保监会重庆监管局《重庆银保监局关于同意重庆银行公开发
  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渝银保监复[2021]227号),以及于2022年3月11日经证监会《关于核准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05号文)批准,本行于2022年3月23日公开发行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30亿元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限为六年,即自2022年3月23日至2028年3月22日,本次发行可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为0.20%、第二年为0.40%、第三年为1.00%、第四年为1.70%、第五年为2.50%、第六年为3.50%。可转债持有人可在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的期间(以下简称“转股期”)内,按照当期转股价格行使将本次可转债转换为本行A股股票的权利。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本行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票面面值的110%(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债。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本行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此外,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的票面总金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本行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上的转股价格的计算方式,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1.28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本行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本行A股股票交易均价,以及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累计已有面值人民币831千元可转债转为A股普通股,累计转股股数为77,888股(2024年12月31日 :累计已有面值人民币696千元可转债转为A股普通股,累计转股股数为64,242股)。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本行支付可转债利息人民币129,992千元(2024年 :人民币52,923千元)。(j)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本集团以贴现方式共发行39期同业存单,期限为3个月至1年,利率范围为1.67%至2.08%(2024年 :共发行83期同业存单,期限为6个月至1年,利率范围为1.69%至2.55%)。于2025年6月30日,尚未到期已发行同业存单共80期,面值合计人民币1,480.50亿元(2024年12月31日:79期,面值合计人民币1,500.70亿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人民币千元
  四、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6. 预计负债
  本集团及本行2025年2024年
  6月30日 12月31日六个月期间2024年度于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及本行第2阶段的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已计提预期信用减值准备人民币3,970千元,其余均处于第1阶段。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及本行第3阶段的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已计提预期信用减值准备人民币1,231千元,第2阶段的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已计提预期信用减值准备人民币4,032千元,其余均处于第1阶段。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人民币千元
  四、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7. 其他负债
  本集团2025年2024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四、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8. 股本
  本集团及本行2025年2024年
  6月30日 12月31日普通股股数(千股) 3,474,583 3,474,569
  四、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29. 其他权益工具(续)
  (a) 永续债主要条款
  经本行2022年6月23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9月30日经银保监会重庆监管局《关于重庆银行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批复》(渝银保监复[2022]191号),以及于2022年11月22日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许准予决字[2022]第182号)批准,本行于2022年12月16日在中国国内银行间市场发行人民币45亿元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票面利率每5年重置1次,前5年票面年利率为4.70%。
  上述债券的存续期与本行持续经营存续期一致。自发行之日起5年后,在满足赎回先决条件且得到银保监会批准的前提下,本行有权于每年付息日全部或部份赎回上述债券。当满足减记触发条件时,本行有权在报银保监会并获同意、但无需获得债券持有人同意的情况下,将届时已发行且存续的上述债券按照票面总金额全部或部份减记。上述债券本金的清偿顺序在存款人、一般债权人和处于高于本期债券顺位的次级债务之后,股东持有的股份之前;上述债券与其他偿还顺序相同的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同顺位受偿。
  上述债券采取非累积利息支付方式,本行有权部份或全部取消上述债券的派息,且不构成违约事件。本行可以自由支配取消派息的收益用于偿付其他到期债务,但直至恢复派发全额利息前,本行将不会向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
  本行上述债券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本行其他一级资本。
  30. 资本公积
  本集团2025年2024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四、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0. 资本公积(续)
  本集团2024年2025年
  四、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1. 盈余公积
  本集团2024年2025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本行及子公司按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当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经批准后可用于弥补亏损,或者增加股本。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人民币千元
  四、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2. 一般风险准备
  本集团 截至2025年
  6月30日止
  六个月期间2024年度
  六个月期间2024年度
  本行及子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2年3月30日颁布的《关于印发〈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12[20]号)提取一般准备,原则上一般准备余额不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1.5%。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人民币千元
  四、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3. 未分配利润及利润分配
  本集团根据相关规定,对法定财务报表的税后利润进行分配。
  本集团 截至2025年
  6月30日止
  六个月期间2024年度
  六个月期间2024年度
  根据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本行提取一般风险准备人民币524,604千元,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按每股股息人民币0.248元(含税)分配现金股利。根据2024年6月21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本行提取一般风险准备人民币679,969千元,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按每股股息人民币0.408元(含税)分配现金股利。根据2024年12月20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本行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按每股股息人民币0.166元(含税)分配现金股利。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人民币千元
  四、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4. 利息净收入
  本集团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5年2024年
  四、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5.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本集团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5年2024年
  四、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6. 投资收益
  本集团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5年2024年
  四、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7. 资产处置损益
  本集团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5年2024年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本集团其他收益主要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同)。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人民币千元
  四、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39.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本集团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5年2024年交易性金融资产估值净损益 (210,160) (231,219)衍生金融工具估值净损益 (16,140) (820)合计 (226,300) (232,039)本行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2025年2024年交易性金融资产估值净损益 (201,142) (242,052)衍生金融工具估值净损益 (16,140) (820)合计 (217,282) (242,872)40. 税金及附加本集团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2025年2024年
  四、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1. 业务及管理费
  本集团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5年2024年一般及行政支出 368,851 383,044一般及行政支出 357,249 372,190
  四、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2. 信用减值损失
  本集团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5年2024年
  四、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3. 营业外收入
  本集团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5年2024年
  四、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5. 所得税费用
  本集团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5年2024年
  四、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5. 所得税费用(续)
  本行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5年2024年(a) 本行的免税收入主要指国债及地方政府债的利息收入,根据税法规定,该利息收入是免税的。(b) 本行的不可抵税支出主要指不满足所得税税前扣除条件的资产减值损失、利息支出及业务招待费等超过中国税法规定可抵税限额部分的费用。46. 每股收益基本每股收益按照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普通股加权平均数计算。本集团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2025年2024年稀释每股收益以全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均已转换为假设,以调整后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除以调整后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计算。本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为稀释性潜在普通股。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人民币千元
  四、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6. 每股收益(续)
  本集团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2025年2024年
  四、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7. 其他综合收益
  四、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8. 现金流量表附注
  就现金流量表而言,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下列原到期日少于三个月并用于满足短期现金承诺的款项 :(a)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本集团2025年2024年6月30日 12月31日
  四、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8. 现金流量表附注(续)
  (b)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本集团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2025年2024年
  四、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8. 现金流量表附注(续)
  (b)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续)
  本行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2025年2024年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本集团作为承租人支付的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为人民币45,128千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人民币39,283千元),其中计入筹资活动偿付租赁负债与相关利息支出支付的金额为人民币43,964千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人民币38,917千元),其余为因租赁期短于12个月或单项租赁资产全新时价值较低而豁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租赁物的租金,均计入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人民币千元
  四、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49. 金融资产的转让
  在日常业务中,本集团进行的某些交易会将已确认的金融资产转让给第三方或特殊目的实体。这些金融资产转让若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相关金融资产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当本集团保留了已转让资产的几乎所有风险与回报时,相关金融资产转让不符合终止确认的条件,本集团继续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上述资产。
  (a) 贷款转让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本集团向第三方转让原值为人民币1,374,380千元的贷款,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197,213千元。本集团对于转让的贷款进行了终止确认。于2025年6月30日,该转让价款均已收到。
  2024年度,本集团向第三方转让原值为人民币1,812,188千元的贷款,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114,726千元。本集团对于转让的贷款进行了终止确认。于2024年12月31日,转让价款中尚有人民币67,380千元未收到。
  (b) 资产证券化
  在日常交易中,本集团将信贷资产出售给信托公司或特殊目的信托,再由特殊目的信托向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持证券。
  本集团在该等业务中可能会持有部分次级档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从而可能对所转让信贷资产保留了继续涉入。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上会按照继续涉入程度确认该项资产,其余部分终止确认。继续涉入所转让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本集团面临的风险水平。
  于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通过持有次级档证券对部分已证券化信贷资产保留了继续涉入,本集团继续确认的资产价值为人民币77,461千元(2024年12月31日:131,466千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人民币千元
  四、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50. 结构化主体
  (a) 纳入合并范围内的结构化主体
  于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为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及信托计划。由于本集团对该结构化主体拥有权力,通过参与相关活动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可变回报,因此本集团对该结构化主体存在控制。(b) 未纳入合并范围内的结构化主体
  (1) 本集团管理的未纳入合并范围内的结构化主体
  本集团管理的未纳入合并范围内的结构化主体主要为本集团作为代理人而发行并管理的非保本理财产品。本集团在对潜在目标客户群分析研究的基础上,设计并向特定目标客户群销售的资金投资和管理计划,并将募集到的理财资金根据产品合同的约定投入相关金融市场或投资相关金融产品,在获取投资收益后,根据合同约定分配给投资者。本集团作为资产管理人获取相对应的理财手续费收入。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本集团因对该非保本理财产品提供资产管理服务而收取的中间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66,199千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人民币413,072千元)。本集团认为该等结构化主体相关的可变动回报并不显著。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及2024年度,本集团未向理财产品提供流动性支持。
  于2025年6月30日,由本集团发行并管理的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理财产品资产规模分别为人民币48,462,312千元(2024年12月31日 :人民币51,929,796千元),相应的本集团发行并管理的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理财产品余额分别为人民币48,142,191千元(2024年12月31日 :人民币51,265,079千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人民币千元
  四、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50. 结构化主体(续)
  (b) 未纳入合并范围内的结构化主体(续)
  (2) 本集团投资的未纳入合并范围内的结构化主体
  为了更好地运用资金获取收益,本行投资的未纳入合并范围内的结构化主体主要包括由独立第三方发行和管理的资金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及基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本集团没有对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流动性支持(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无)。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人民币千元
  五、 分部报告
  本集团的经营分部系提供不同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以及从事不同类型金融交易的业务单元。由于各种业务分部面向不同的客户和交易对手,需要不同的技术和市场战略,各分部独立管理。
  公司银行业务,系指向公司类客户提供包括存款和贷款在内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个人银行业务,系指向个人客户提供包括存款和贷款在内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资金业务,包括本集团在银行间市场进行的同业拆借交易、债券投资交易、回购交易以及外汇买卖交易等。
  未分配的部分,系指不包括在上述业务分部中的或不能按照合理基准进行分配的业务。
  本集团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五、 分部报告(续)
  本集团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六、 或有事项及承诺
  1. 信用承诺及财务担保
  本集团及本行2025年2024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六、 或有事项及承诺(续)
  2. 担保物(续)
  (a) 作为担保物的资产(续)
  于2025年6月30日及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回购协议与央行借款协议均在12个月内到期。
  (b) 收到的担保物
  本集团在相关买入返售业务中接受的债券、票据等抵质押物不可以出售或再次向外抵押。
  于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接受的该等质押物的公允价值为人民币29,814,268千元(2024年12月31日 :人民币18,230,216千元)。于2025年6月30日及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已再次质押、但有义务到期返还的该等质押物。
  3. 资本性承诺
  本集团及本行2025年2024年
  6月30日 12月31日已签订有关购置合同尚未付款以上资本性承诺用于购建办公大楼及购置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本集团管理层相信未来的营利能力可以满足以上承诺要求。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人民币千元
  六、 或有事项及承诺(续)
  4. 对外投资承诺
  于2025年6月30日及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对外投资承诺。
  5. 诉讼事项
  第三方对本集团(作为辩方)提起法律诉讼。于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共有10笔涉及标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627,355千元的应诉案件(2024年12月31日:9笔,涉及标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587,325千元的应诉案件)。
  经向专业法律顾问咨询后,本集团管理层认为目前该等法律诉讼及仲裁事项不会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或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 受托业务
  本集团在受托业务中作为客户的管理人、受托人或代理人为客户保管和管理资产。受托业务中所涉及的资产及其相关收益或损失不属本集团,所以这些资产并未在本集团的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于2025年6月30日,本集团的委托贷款余额为人民币5,306,610千元(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5,138,143千元)。
  八、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于报告日,本集团无需要特别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人民币千元
  九、 资产负债表日后经营租赁收款额
  十、 关联方交易
  1. 关联方关系
  本集团的关联方主要包括本行主要股东(持有本行5%及以上股份或持有资本总额或股份不足5%但对本行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本行的子公司、本行的联营企业、本行关键管理人员(包括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层)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重庆银行以外的企业。
  (a) 本行的控股子公司
  与本行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为本行的控股子公司,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信息见附注四、10(a)。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人民币千元
  联方交易(续)(b) 本行主要股东于2025年6月30日,持有本行5%以上(含5%)股份或持有资本总额或股份不足5%但对本行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主要股东包括 :
  十、 关联方交易(续)
  1. 关联方关系(续)
  (c) 本行主要股东控制的企业
  (d) 其他关联法人
  其他关联法人类型如下 :
  本行主要股东的控股股东、关联法人、一致行动人等 ;
  关键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间接、共同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授信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间接、共同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本行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 ;
  在过去12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法人。
  (e) 关联自然人
  关联自然人类型如下 :
  本行主要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关联自然人、最终受益人等 ;
  本行关键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
  授信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
  本行主要股东的关键管理人员 ;
  在过去12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自然人。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人民币千元
  十、 关联方交易(续)
  2. 关联方交易及余额
  本行与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之间存在若干关联交易。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基础,按正常业务程序进行,或按交易双方协商的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并视交易类型及交易内容由相应决策机构审批。
  (a) 关联方贷款余额
  
  2025年2024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本行主要股东
  十、 关联方交易(续)
  2. 关联方交易及余额(续)
  (c) 关联方存款余额
  
  2025年2024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本行主要股东
  十、 关联方交易(续)
  2. 关联方交易及余额(续)
  (e) 关联方信用承诺及财务担保余额
  2025年2024年6月30日 12月31日
  十、 关联方交易(续)
  2. 关联方交易及余额(续)
  (h) 关联方买入返售利息收入发生额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2025年2024年
  十、 关联方交易(续)
  2. 关联方交易及余额(续)
  (l) 关联方同业存放利息支出发生额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2025年2024年
  十、 关联方交易(续)
  2. 关联方交易及余额(续)
  (o) 关联方对本行贷款担保余额
  2025年2024年6月30日 12月31日其他关联法人
  十、 关联方交易(续)
  2. 关联方交易及余额(续)
  (q)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关键管理人员是指在本集团内有权利并负责计划、指挥和控制本行或本集团活动的人员。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指根据内外部管理规定,获批准发放的本年度担任董事、关键管理人员的薪酬,包括按照外部监管规定发放的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的基本年薪、预发绩效年薪。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该等关键人员在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的薪酬总额在报表日尚未最终确定,但本集团管理层预计最终确认的薪酬差额不会对本集团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本行与子公司之间存在若干关联交易,按正常业务程序进行,或按本行的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并视交易类型及交易内容由相应决策机构审批。
  本行与子公司进行交易的利率根据一般交易价格进行定价。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人民币千元
  十一、 金融风险管理
  1. 金融风险管理概述
  本集团的经营活动面临各种风险。金融风险管理包括分析、评估、接受和管理不同程度的风险以及风险组合。承受风险是金融业务的核心特征,开展业务将不可避免地面临风险。因此,本集团的目标是力求保持风险和回报的平衡,并尽可能减少对财务状况的潜在不利影响。
  本集团的风险管理政策用于指导集团识别、计量、评估、监测、报告、缓释或控制各类风险。根据外部经济形势、市场变化、内部风险管理水平等情况,在综合考虑业务发展、技术更新等因素的基础上,本集团对风险管理政策定期重检和修订。
  董事会是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承担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审批风险管理策略、重大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监督高级管理层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审议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并对整体风险做出评估。董事会授权其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行其全面风险管理的部分职责。高级管理层承担风险管理的实施责任,负责全面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制订并实施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风险的政策和程序。此外,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于风险管理和控制环境开展独立审查。
  本集团面临的主要金融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操作风险。
  2. 信用风险
  本集团面临的信用风险,是指由于债务人或交易对手违约或其信用评级、履约能力降低而造成的风险。
  信用风险主要存在于贷款(含贸易融资)、票据承兑和贴现、透支、债券投资、特定目的载体投资、信用证、保理、担保、贷款承诺等业务,以及其他实质上由本集团承担信用风险的业务。
  本集团定期开展信用风险监测,及时发现借款人信用风险状况变化,密切关注并采取恰当措施进行有效管理,亦通过合格的抵质押品、净额结算、保证和信用衍生工具等方式转移或降低信用风险。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人民币千元
  十一、 金融风险管理(续)
  2. 信用风险(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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