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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电器(000651)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5-06-30 | 信息来源 | 2025年中期报告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财务费用 -2,300,222,508.98 -1,716,278,350.86 -34.02% 主要系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所得税费用 2,084,381,020.57 2,431,189,169.71 -14.26% 研发投入 3,892,150,653.65 3,635,880,174.45 7.0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328,562,187.20 5,122,166,411.40 453.06% 主要系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及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下降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274,711,034.98 -2,336,457,486.18 -1,366.95% 主要系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投资支付的现金增加及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下降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906,746,102.07 10,188,437,350.42 -42.03% 主要系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下降所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00,344,393.16 12,889,702,869.79 -98.45%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营业收入构成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适用 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其他变动主要系报表重分类、外币报表折算差异及应计利息。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6,220,000,000.00 质押 其他债权投资 5,900,000,000.00 质押投资性房地产 3,981,520.03 抵押固定资产 2,711,772,926.88 抵押无形资产 702,301,253.67 抵押其他非流动资产 12,900,000,000.00 质押合计 73,876,658,415.40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不适用具体原则,以及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无变化报告期实际损益情况的说明 期货套保合约报告期内实际损益为7,722.42万元,远期金融合约报告期内实际损益为-11,398.92万元。套期保值效果的说明 -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1、法律法规风险: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与外汇资金交易业务需要遵循法律法规,明确约定与代理机构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控制措施:公司指定责任部门除了加强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的学习外,须严格合同审查,明确权利义务,加强合规检查,保证公司衍生品投资与持仓操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 2、操作风险:内部流程不完善、员工操作、系统等原因造成的操作上的风险。 控制措施:公司已制定相应管理制度明确了套期保值及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职责分工与审批流程,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监督机制,通过业务流程、决策流程和交易流程的风险控制,有效降低操作风险。 3、市场风险:大宗商品价格变动和外汇市场汇率波动的不确定性导致期货业务与外汇资金交易业务存在较大的市场风险。 控制措施: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及外汇资金交易业务均不得进行投机交易,坚持谨慎稳健操作原则。对于套期保值业务,严格限定套期保值的数量不得超过实际现货交易的数量,期货持仓量应不超过套期保值的现货量,并实施止损机制。对于外汇资金业务,公司通过对外汇汇率的走势进行研判并通过合约锁定结汇汇率,有效防范市场风险。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或产品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 报告期衍生品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3,665.93万元。涉诉情况(如适用) 不适用衍生品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2025年04月28日衍生品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2025年07月01日2)报告期内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适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无应当披露的重要控股参股公司信息。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否 为切实推动提升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加强和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 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相关规定,以提升公司质量为基础,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市值管理。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是 否十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否公司秉承“缔造世界一流企业,成就格力百年品牌”的企业愿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守实体经济,坚持走自力更生、自主创新发展道路,积极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在牢筑企业发展之基的基础上积极构建多元化、长效的股东回报机制,切实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为稳市场、稳信心积极贡献力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推动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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