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盈精密(300115)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5-06-30 | 信息来源 | 2025年中期报告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第八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22、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之 说明。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 已使 用募 集资 金总 额 已累 计使 用募 集资 金总 额 报告期 末募集 资金使 用比例 (3)= (2)/ 报告 期内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累计 变更 用途 的募 集资 金总 累计变 更用途 的募集 资金总 额比例 尚未 使用 募集 资金 总额 尚未使 用募集 资金用 途及去 向 闲置 两年 以上 募集 资金 金额 (2) (1) 金总 额 额 2020年 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2020年11月26日 188,038.4 188,038.4 1,204 (一)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核准(证监许可[2020]2304 号《关于同意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0,996,168 股,发行价格 20.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1,899,999,987.84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9,616,034.1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80,383,953.7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0年11月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108 号)。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91,199.87万元,其中98,700.60万元用于5G智能终端模组项目,89,500.17万元用于上海临港新能源汽车零组件(一期)项目,923.13万元用于5G 智能终端模组项目结余补充流动资金,2,075.97万元用于上海临港新能源汽车零组件(一期)项目结余补充流动资金。 (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1929 号),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47,826,086 股,发行价 9.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359,999,991.2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6,745,496.2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43,254,494.9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4年5月3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3-15号)。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2,513.06万元,其中4,468.51万元用于智能可穿戴设备AR/VR 零组件项目,23,018.06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3,320.58万元用于宜宾长盈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电池零组件项目,1,705.91万元用于常州长盈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电池零组件项目。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本 报 告 期 投 入 金 额 截至 期末 累计 投入 金额 (2) 截至 期末 投资 进度 (3)= (2)/( 1) 项目 达到 预定 可使 用状 态日 期 本 报 告 期 实 现 的 效 益 截止 报告 期末 累计 实现 的效 益 是 否 达 到 预 计 效 益 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上海临 港新能源 汽车零组 件(一 期)2020年11 月26 日 上海临港 新能源汽 车零组件 (一期) 生 产 建 设 否 89,0 2 89,07 0.82 89, 的原因) 近年来,受市场环境动态变化以及配合部分客户产品的需求进度等因素影响,项目实施节奏有所放缓。公司经审慎评估后认为,随着前次募投项目产能的有序释放,以及公司境内外自建产能的稳步提升,当前整体产能已能较好地满足现阶段业务发展需求。同时,考虑到美国关税政策等不确定性对 海外客户订单稳定性带来的影响,为有效防范盲目扩产风险,切实保障募集资金投入的安全性与有效性,更好地适应外部环境变化,公司结合实际经营状况、整体市场趋势以及客户需求特点,决定合理延缓常州长盈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电池零组件项目、智能可穿戴设备AR/VR零组件项目的实施进度,以此最大程度保障公司及股东权益。公司于2025年6月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期延长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变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对“常州长盈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电池零组件项目”、“智能可穿戴设备AR/VR 零组件项目”的建设期进行调整。调整后“常州长盈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电池零组件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7年6 月30 日,“智能可穿戴设备AR/VR 零组件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7年 12 月31日。项目可行性发生 (一)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2021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零组件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在四川省宜宾市设立上海临港长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宜宾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该全资子公司生产的新能源汽车零组件产品将直接供应四川宜宾周边的客户。本次除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外,该项目投资总额不变,两个实施地点的具体投资额根据两地的客户订单需求确定。2021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上海临港长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零组件项目实施主体,并增加常州溧阳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该项目投资总额不变,实施地点的具体投资额根据当地的客户订单需求确定。考虑到公司的长远发展及未来整体产能布局,经过认真慎重研究,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实施期限作相应变更,将该募投项目的建设期从 2 年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二)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项目建设期的议案》,经综合考虑业务发展规划、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同意增加宜宾长盈之全资子公司宜宾长盈电子为募投项目宜宾长盈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电池零组件项目实施主体,并增加川(2024)宜宾市不动产用状态日期为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一)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1、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支付了 5G 智能终端模组建设的部分费用。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3-603 号),截至2020年11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2,998.35万元。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2020年12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行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共计22,998.35万元。 2、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其他电 子债权凭证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其他电子债权凭证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从募集资金专户置换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其他电子债权凭证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于2024年10月16日从募集资金专户置换金额为466.50万元。 (二)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1、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支付智能可穿戴设备 AR/VR 零组件项目建设的部分费用及发行费用。2024年7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 3,156.16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2,779.54万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 376.63万元。上述内容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关于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3-322号)。 2、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其他电子债权凭证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后续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其他电子债权凭证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从募集资金专户置换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其他电子债权凭证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从募集资金专户置换的金额为0.00元。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9.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86,250.00万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金额为14,000.00万元,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适用公司“5G 智能终端模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923.1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上海临港新能源汽车零组件(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2,075.9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募集资金出现节余的原因系公司加强对项目的费用监督和管控,严格把控采购、建设等环节,有效降低了项目成本和费用,并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截至2025年0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应结余金额为 102,129.07万元,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实际结余金额为1,879.07万元,应结余金额与实际结余金额的差异 100,250.00万元,系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86,250.00万元,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金额为14,000.00万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公司变更保荐机构后,未能在一个月内完成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重签工作。公司积极与协议相关方进行沟通,并已于2023年7月完成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重签及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报告期内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2) 报告期内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3)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 间 接待地点 接待 方式 接待对象 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25年05月15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交所互动易“云 访谈”栏目 网络 平台 个人 参加深圳证券交易 所“机巧灵动・赋 能新制造”主题集 体业绩说明会的全 等问题。 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szse&orgId=9900013488&stockCode=300115&announcementId=1223559009&announcementTime=2025-05-16% 十二、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 □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为推动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进一步加强与规范公司的市值管理活动,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该制度已于2025年4月17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三、“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的要求,公司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85)。针对行动方案的落实情况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19)。
|
|